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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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上传)

庐阳区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全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措施

《劳动合同法》自今年元月一日颁布实施后,区政府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及时把贯彻实施该法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劳动合同法》在我区顺利实施。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劳动执法监察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据统计,1—9月份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登记备案5.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89%;指导用人单位新签劳动合同1.61万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4%,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我区主要做法有以下五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区政府重点就贯彻《劳动合同法》作了安排部署,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全区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到劳动者聚集场所带头宣传,有力地推动了贯彻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成立了相应的工

作机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了《劳动合同法》在我区的顺利贯彻实施。

(二)强化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全区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的热潮。通过举办大型法律培训班、节假日街头广场宣传、送法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手中等各种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使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和履行《劳动合同法》。一是举办形式多样的各类培训。上半年,我区举办了两场“庐阳讲坛--《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邀请省、市劳动保障部门专家为全区一千多名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逐条详细讲解《劳动合同法》;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专职劳动保障工作者多次参加全市各类业务培训;区政协组织委员、工业区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主管分别进行《劳动合同法》讲解咨询会;全区各乡镇、街道也通过深入社区、企业、用人单位,分送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8月份,我区邀请省政协委员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座谈会、企业劳资负责人座谈会。省人大代表在我区召开全市企业员工代表座谈会,专题调研并听取《劳动合同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据统计,全区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参训人数达3500余人。二是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区劳动保障部门多次在大建设施工现场、广场设立咨询点,向社会无偿发放《劳动合同法》单行本和《劳动合同法实用手册》共1.5万余册,免费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书》达

2万多份。各乡镇街道在街头、车站、建筑工地、厂矿、企事业单位、人口集中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全区共举办各类宣传咨询活动70余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2万余人,散发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标语100余幅;4月份,区劳动保障局联合区工会、经贸委、商务局在城区就《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了专题咨询活动,区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直接面对群众讲解宣传。

(三)强化劳动用工执法监察。我区不断加强劳动监察队伍的建设和劳动监察的力度,全区十四个乡镇街道、工业区均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通过运作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全区的用人单位纳入统一管理。今年1-9月份,我区先后开展了《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劳动合同专项执法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和《建筑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共六次集中执法行动。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用工单位420余家,监督85家单位依法完善劳动合同4200余份,续签劳动合同1200余份,对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19份,对32家违法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超时加班、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实施依法查处。

强力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随着我区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管理体系的基本健全,劳动保障三级网络工作平台服务功能的完善,全区各乡镇街道明确52名专职的劳动合同管理员,为辖区企业办理劳动用工登记,规范、稳定劳动关系。同时,把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核发《劳动用工登记证》同步进行,对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录入劳动用工管理数据库,实现劳动合同动态管理,此举有利地推进全区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全覆盖的进程。

二、主要成效

《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10个多月以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严格监督企业执行情况,《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绝大多数劳动者都对《劳动合同法》有了初步了解,大部分的用人单位已经开始依法规范劳动用工,部分劳动者也开始依《劳动合同法》维权。依法用工、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主要表现为:

(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意识增强。通过广泛宣传和督促检查,使以前存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口头协议代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已逐步成为用人单位的自觉行为。同时,劳动者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

意识明显增强,已逐渐把用人单位是否执行《劳动合同法》作为择业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为劳动者权益撑起了保护伞。据统计,10个多月时间,通过贯彻《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主动共为461名员工补发工资112万元,为843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338万元。节假日加班补发加班工资基本推行,职工工作、休息休假权得到兑现,妇女、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得到较好落实。

(三)违法劳动用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劳动合同法》实施10个多月来,法律的权威得到初步显现,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剥夺职工休息休假权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违法用工案件逐步减少。同时,在全区《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也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还存在盲区。《劳动合同法》从颁布到实施以来,虽然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目前仍然留有死角,如一些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户等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执行未完全到位。

二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打破了劳资双方的利益格局,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认为兑现职工待遇会增加企业成本,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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