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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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解释

建设部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解释

建设部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解释(1)名称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的通知类别概算预算及定额文号建标造字[1996]44号年度 2000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的通知建标造字[1996]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处):现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印发给你们,以便做好单位估价表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附件:《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解释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问:本章部分挖掘机规格在《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缺项答:缺项部分补充(见附表)。

2.问:1 325子目水的含量是否有误答:无误。

3.问:内燃压路机的吨位如何考虑答:内燃压路机是以8t的吨位考虑。

4.问:车床的规格答:车床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724。

5.问:机械挖土缺项部分,可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答:可以。

6.问:钢板剪断机的规格执行什么定额答:钢板剪断机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7 40。

7.问:高压油泵、真空泵、单级离心泵的规格执行什么定额答:高压油泵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8 35。

真空泵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8 28。

单级离心泵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8 1。

8.问:氧割设备应如何组价答:氧割设备单价为24.82元/台班。

9.问:提升设备如何组价答:提升设备单价为53.15元/台班。

(19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19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19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第 1.0.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第1.0.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第1.0.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米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1.0.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以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9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19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第1.0.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第1.0.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米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1.0.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以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第一册通用项目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

二、本定额项目通用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198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1985年);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五、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号不同而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二册道路工程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88道路分册及建设部关于定额的有关补充资料;2、新编《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4、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基础资料;6、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四、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可套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排水分册的有关项目。

五、本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学习资料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设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向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使用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学习资料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设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向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使用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说明&计算规则&定额解释(一)和(二)总说明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以上简称本基价表)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5)736号文“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并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 本基价表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 本基价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结算和制定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也是编制设计工程概算定额和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 本基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凡基价表中规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允许调整者外,均不得调整。

五. 本基价表是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六. 本基价表中的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油、燃料,是以基价表编制期内价格编制的,以该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

各地工程应根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定期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1.本基价表内的工料消耗和施工工艺是按合格品质量标准编制的)七. 本基价表用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单价:15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单价:21.82元/工日;其它用工单价:18元/工日。

人工单价中包括工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八. 本基价表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9.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在其他直接费内只含有少量零星材料的转运费用,大量材料的转运费计算:①.原则上按实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建标[1995]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组织制订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2—101—95,已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一九九二年印发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停止执行。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由建设部负责解释和管理。

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总说明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算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算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人工幅度差。

最新《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最新《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第一章总说明2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34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5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6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7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8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910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11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12它资料。

13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14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1516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17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1819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20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2122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2324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25放损耗。

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2627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28比和材料用量。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12-宣贯教材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12-宣贯教材

第一篇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土建定额编制组二〇一二年七月第一部分综合说明一、编制概况为使计价依据符合“十二五”发展的需要,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质[2011]77号),我站组织专家、技术骨干、专业人员于2011年2月开始编制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于2012年6月定稿,交付印刷。

(一)编制步骤本定额经过成立编制组、调查研究、定额编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审查、报批等阶段。

具体步骤如下:省内外调研、成立编制组、制定编制方案、确定编制细则、项目划分、项目划分征求意见、项目划分审查、补充子目、定额水平调整,总说明、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修订,生成基价、统稿会、定额水平测算、完成审查稿、全省审查会、综合组审查会、向计价标准编制领导小组汇报等步骤。

编制期间多次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项目划分稿及定额初稿予以网上公示征求社会意见,使本定额更好地反映我省实际,保证了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本定额编制期间,编制组赴北京、浙江、安徽等11个兄弟省(市)学习定额编制经验,与省内50余家企业座谈,了解建筑工程计价需要,收集了200余条编制意见及建议。

项目划分稿收到有关意见128条,定额初稿收到有关意见64条,编制组均认真研究,予以妥善解决,保证了定额的高质、合理。

(二)编制任务分配本定额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沧州、秦皇岛、石家庄、邢台市造价管理站参编。

沧州市造价管理站编制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十一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第十三章垂直运输工程、第十四章建筑物超高费、第十六章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秦皇岛市造价管理站编制了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十章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附录一配合比;石家庄市造价管理站编制了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十五章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邢台市造价管理站编制了第三章砌筑工程、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上下册01版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上下册01版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上下册 2001 年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根据1995 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估价表的作用1、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2、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依据。

3、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依据。

4、是确定工程造价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5、是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基础。

三、本估价表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包括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和一般装饰工程。

四、估价表表现形式和章节划分按施工程序分部工程划章,按分项划节,按结构不同、材质品种、机械类型、使用要求不同划项。

五、本估价表中的基价,是全省计算建筑产品直接费和间接费的基础价。

各地区不得另编单位估价表。

六、估价表中的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及辅助用工。

基本用工以1989 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计算。

估价表中的人工单价每工日为19 元。

2、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除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均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或现场集中堆放地点至现场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及加工地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难以计量的材料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兀表示。

(2)材料预算价格按调查的市场价格取定。

3、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1)机械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西省预算价格)(2000 年)计算的。

(2)零星的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费用列入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七、估价表中混凝土粗集料系按卵石考虑的,如设计图纸采用碎石粗集料时,应按第十五章中配合比进行换算,但含量不变。

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解释说明

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解释说明

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解释说明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鄂建造价(2001)14号关于发布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解释说明》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自2000年10月1日颁发执行以来,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提出了一些问题,我站经研究决定对其中的主要问题作出具体解释,现汇编成《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解释说明》予以发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解释说明》二00一年四月十日目录《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上册(结构部分)一、总说明二、建筑面积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四、第二章桩基础工程五、第三章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程六、第四章砌筑工程七、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八、第六章构件运输有安装工程九、第七章木结构工程十、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十一第九章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十二第十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下册(装饰部分)一、第十一章门窗工程二、第十二章楼地面工程三、第十三章墙、柱面装饰工程四、第十四章天棚装饰工程五、第十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六、第十六章其他工程总说明1、如果人工代替机械施工作业的工程怎样计算?答:包工包料的工程,全部用人工代替机械时,按定额相应子目的基价计算;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相应子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及建筑物垂直运输子目中卷扬机计算。

由建设单位供应周转材料时,不计算周转材料及场外运输机械费。

2、定额基价中的综合费是按6%计取的,各地不得调整。

定额中允许换算或调整系数的子目,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发生变化,综合费是否也不作调整?答:总说明中的“综合费也不作调整”是指6%的费率不作调整,但定额允许换算或调整系数的子目,只要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发生变化,都应按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之和的6%重新计算综合费计入基价。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第一章总说明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建标[1995]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组织制订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2—101—95,已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一九九二年印发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停止执行。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由建设部负责解释和管理。

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总说明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算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算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人工幅度差。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学习资料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设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向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使用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基价表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基价表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基价表(99)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基价表)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5)•736号文“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并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基价表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基价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结算和制定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也是编制设计工程概算和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基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凡基价表中规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允许调整者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基价表是根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六.本基价表中的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油、燃料,是以基价表编制期内价格编制的,以该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

各地工程应根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定期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七.本基价表用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单价:15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单价:21.82元/工日;其它用工单价18元/工日。

•人工单价中包括工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八.本基价表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九.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料、模板(包括组合钢模板、滑升钢模板、木模、支撑、夹具等)和中小型机械的25公里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解释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解释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解释总说明1.1993年江西省建安工程预算定额由省计委、省建设厅、省建行联合颁发,为何《江西省二000年工程定额》由省建设厅颁发?如何执行?答:《江西省二000年工程定额》是根据省政府2000年10月25日批准省建设厅“三定”方案中关于“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的职责,由省建设厅颁发的。

根据文件要求,2001年元月1日后的续建工程所完成的工作量和新开工的工程均按《江西省二000年工程定额》执行,不再执行1993年江西省建安工程预算定额。

2.定额中混凝土配合比的材料含量与实际不同时能否换算?答:不能换算。

但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可依据设区市以上的检测实验部门的配合比报告调整混凝土的配合比。

3.定额规定可以计算损耗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如何确定?答:制作工程量=图示工程量×(1+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安装、打桩损耗)运输工程量=图示工程量×(运输堆放损耗+安装、打桩损耗)安装、打桩工程量=图示工程量×(1+安装、打桩损耗)灌缝工程量=图示工程量(需灌缝的预制构件)4.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及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如何确定?答:(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汇总工程量时,小数点后位数的取定: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的,小数点后取两位;以吨为单位的小数点后取3位;以千克、件为单位的取整数。

5.檐口高度如何确定?答:有挑檐板的檐口高度为挑檐板的下表面;有天沟的檐口高度为天沟底板的上表面;无天沟和挑檐板的檐口高度为屋面板的下表面(采用结构找坡的为下口屋面板的底面)(如下图箭头所指处)。

6.本定额无木材出材率,如何调整木材价差?答:分木种(杉木、松木),分规格(大方、中方、小方、厚板、中板、薄板)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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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同上。 定 额 编 号 3—9 3—10 70m内 0.1634 2.4798 0.4523 0.0857 0.0546 0.0028 0.00363 0.0185 0.0416 0.0073 0.2147 0.0244 0.0275 0.00013 3—11 90m内 定 0.2310 3.1742 0.5916 0.1136 0.0666 0.0028 0.00471 0.0238 0.0611 0.0098 0.2750 0.0313 0.0352 0.00015 额 3—12 110m内 耗 用 0.3830 4.1290 0.7806 0.1510 0.0830 0.0028 0.00540 0.0306 0.0547 0.0110 0.3563 0.0405 0.0563 0.00020 0.00035 0.0390 0.0006 0.00045 3—13 木架 量 0.0387 外脚手架 钢管架 50m内

名称 综合工日 木脚手杆φ100 竹脚手杆φ75 竹脚手杆φ90 木脚手板 竹脚手板 镀锌铁丝 8# 铁钉 钢丝绳φ8 材 料 竹蔑 钢管φ48×3.5 直角扣件 对接扣件 回转扣件 底座 垫木60×60×60 防锈漆 油漆溶剂油 揽风木桩 机械 载重汽车 6t 人 基 价 表 材 机 基 工 料 械
0.00019 0.0056
0.00011 0.0060 0.0204 0.0010 0.0010
0.0260 0.0260 0.0460 0.0019 5.47 22.20 0.81 28.49 0.0020 7.74 28.62 0.85 37.22 0.0016 12.83 35.91 0.68 49.43 0.0012 1.30 1.54 0.51 3.35 0.0011 1.06 1.51 0.47 3.04 0.0002 1.16 0.43 0.09 1.67
计量单位:1m2 3—14 里脚手架 竹架 0.0316 钢管架 0.0346 0.0119 0.0024 0.0001 3—15


名称 综合工日 钢管φ48×3.5 直角扣件 对接扣件 回转扣件 底座 木脚手板 垫木60×60×60 材 料 镀锌铁丝 8# 铁钉 防锈漆 油漆溶剂油 钢丝绳φ8 揽风木桩 木脚手杆φ100 竹脚手杆φ75 竹脚手杆φ90 竹蔑 机械 基 价 表 载重汽车 6t 人 材 机 基 工 料 械

15m以内 单排 双排
人工
单位 代码 单价(元) 工日 33.50 0.0597 m3 根 根 m
3
1485.00 0.00486 11.50 18.40 1820.00 0.00100 20.50 5.10 0.6796 6.20 0.0064 9.70 7.80 3.30 6.30 6.30 6.30 21.60 0.35 13.10 3.40 1485.00
第三节 脚手架工程
一、外、里脚手架
工作内容:平土、挖坑、安底座、搭揽风桩、拉揽风绳、场内外材料运输、搭拆脚手架、 上料平台、挡脚板、护身栏杆、上下翻板子和拆除后的材料堆放整理等。 定 额 编 号 3—1 3—2 外脚手架 木架 3—3 30m内 双排 定 0.0819 0.0971 0.00596 0.00695 0.1071 0.1162 0.00119 0.00254 1.1366 0.0064 1.2192 0.0064 0.0036 0.1160 0.4188 0.0833 0.0106 0.0052 0.0024 0.0213 0.0377 0.0043 0.00003 0.0010 1.85 6.03 0.43 8.30 0.0011 2.14 2.88 0.47 5.49 0.6492 0.1293 0.0182 0.0052 0.0037 0.0213 0.0560 0.0063 0.00003 0.0017 2.41 4.29 0.73 7.43 0.7051 0.1288 0.0239 0.0074 0.0026 0.0242 0.0610 0.0070 0.00002 0.0013 2.88 4.59 0.56 8.03 0.8390 0.1389 0.0323 0.0305 0.0026 0.0139 0.0725 0.0082 0.00004 0.0017 3.51 5.54 0.73 9.78 0.00071 0.0183 0.0066 0.0090 0.0413 0.0040 0.0025 0.0475 0.0055 0.0025 0.0532 0.0066 0.0026 0.0615 0.0077 0.0046 3—4 外脚手架竹 架15m内 双排 额 耗 0.0551 3—5 3—6 计量单位:m2 3—7 24m内 双排 0.0861 0.1049 3—8 30m内 外脚手架 钢管架 15m以内 单排 用 0.0640 量 0.0719 双排
m2 kg kg kg 百根 kg 个 个 个 个 块 kg kg m3 台班
427.00 0.0026 0.0036 0.0034 (元) 2.00 2.74 3.25 费 (元) 12.54 16.85 21.24 费 (元) 1.11 1.54 1.45 价 (元) 15.65 21.13 25.94 费

人工
单位 代码 单价(元) 工日 33.50 0.1261 kg 3.30 1.2584 个 6.30 0.2083 个 个 个 m 块 kg kg kg kg kg m3 m3 根 根 百根 台班 费 (元)
3
6.30 0.0484 6.30 0.0458 21.60 0.0028 1820.00 0.00240 0.35 0.0208 5.10 0.0615 6.20 0.0077 13.10 0.1089 3.40 0.0124 9.70 0.0127 1485.00 0.00006 1485.00 11.50 18.40 7.80 427.00 0.0016 4.22 12.54 0.6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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