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模具通用制作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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钣金模具通用制作技术要求(协议)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1):
本技术要求为模具加工定做合同之附件(简称为玕ul0钣金模具通用技术协议籠ul0);适用于乙方承揽甲方的所有模具,但对于具体项目,根据招标时的具体技术要求进行;如与本技术协议有冲突,则按相对应具体技术要求执行。
一、模具材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模具使用钢材的材质报告,并保证钢材质量,如在模具规定寿命期限内因钢材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模具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甲方损失,并应立即按甲方要求修复模具或更换模具,甲方有权按造成的损失对乙方进行索赔。
二、模具技术要求
1.产品要求:
1.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或样件后,应在2天之内对其成型工艺、模具制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待甲方认可确认后执行;
1.2 钣金件成型、拉伸、折弯要求表面无起皱、无拉痕、划伤、开裂、变形等,一般冲裁毛刺小于0.1mm,外观冲件及特殊要求小于0.05mm,折弯回弹满足产品技术要求、在公差范围内。
1.3 产品尺寸符合图纸要求,未特别说明,应满足相应国家标准。
1.4以样件为准开模,乙方应保证质量不低于甲方提供的开模样件水平。开模前乙方应提供测绘的样件图纸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动工。外观件表面要求无毛刺、划伤、划痕、起皱等缺陷。
1.5 钣金件冲裁毛刺朝向非接触面,外观面不得有毛刺。
1.6 在模具加工过程中和试模后,对于由甲方提出的产品改动,模具的相应改动方案必须经过甲方项目工程师确认方可实施。
2.模具外观要求:
2.1模具表面光洁平整,各板无凸凹不平、毛坯面、补焊、缺料等缺陷,卸料板、固定板、垫板
等要求外形尺寸一致,不得有镶拼,特殊结构要求接缝小于0.1mm,各板不能有锈斑,表面涂防
锈油;
2.2所有棱角和飞边都要处理为“非切割性”边缘,一般倒角1.5x45 度;
2.3 模具必须有模腿,以适合叉车上模和拆卸等,模退高度不小于50mm,事业部有特殊要求的根
据事业部具体要求确定;
2.4 上下模板必须有四个吊装孔,原则上每个重量超过10Kg的模具另部件都必须有合适的吊环孔,如没有,也需有相应措施保证另部件拆卸安装方便。吊环大小和吊环孔位置按相关企业标准设计,吊环必须能旋到底,吊装必须平衡;
2.5 模具出厂必须有铭牌和标识,模具下模板右侧距右侧边30mm 处铆装甲方规定的模具铭牌,
铭牌标明模具编码、产品专用号、模具外形尺寸、模具重量,出厂年月等;模具上下模板、模退外观表面涂规定颜色的油漆(绿色),上下限位柱为黄色,限位柱垫块为红色;模具上模板正面用黄色油漆标明部件部件名称、工序名称、工序号/总工序,字体采用正楷字体;
2.6 模具结构图纸在设计完成后应提交甲方确认,尤其涉及外观质量的设计,以及镶拼方法、结构运动等重要问题,必须在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在模具加工过程中发现结构出现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新的结构必须在得到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3.模具结构要求:
3.1 模具结构基本要求:
3.1.1模具结构合理,性能稳定可靠,适应批量生产的要求;
3.1.2模具定位准确可靠,操作使用安全方便,生产产品必须合格,达到产品质量要求;
3.1.3模具导向良好、润滑良好,各部位活动应保证位置准确,动作可靠,不得有歪斜和卡涩
现象。
3.1.4模具坚固耐用,使用寿命达到30~50万次;
3.1.5 模具结构制造工艺合理,便于维修;
3.2 模架结构具体要求:
3.2.1全部采用标准框架式结构,模具结构要求按照《钣金模具结构设计要求》执行
3.2.2小型模具选用模柄结构,中大型模具上模必须能用压板固定;
3.2.3上、下模板根据设备留有压板位置或固定螺栓开槽位置;(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开)
3.2.4向下漏料结构,下模板要考虑排出废料的可行性,根据需要在立板之间放置废料盒或废料漏斗;
3.2.5模板及模架上下表面一般平行度允差为0.03:300, 粗糙度为Ra1.6,非安装表面Ra6.3;
3.2.6 所有模具均选用带下立板和压模板的模架,底板要求为封闭结构(见模具结构要求中图样),模板宽度大于300MM 时必须选用四个标准滚珠导柱导套, 2~4 个限位柱,特殊要求时可
选用滑动导柱导套;一般小型模具导柱选择直径31MM,中型模具选用直径为38MM,大型选用直径为50MM或45MM的导柱;导柱导套固定必须有稳钉固定(稳钉要求拆卸方便),不能仅用螺栓固定;
3.2.7模具应有限位装置,确保合模不工作后,弹簧不是处于压缩状态,工作时起到保护模具的作用。限位柱硬度在HRC45以上;
3.2.8落冲模除要求有外导柱导套,还要求使用内导柱导套结构,尤其不锈钢冲裁模具必须有内导柱结构,以保证冲裁精度;
3.3工作部分零件要求:
3.3.1凸凹模及冲头材料要求使用锻打Cr12MoV,以保证材质性能,拉深成型模压边圈必须进行热处理;
3.3.2 不锈钢冲裁模工作部分材质选用SKD11,特殊情况按要求执行;冲裁模具要求采用慢走丝线切割加工,以保证冲裁质量;不锈钢拉伸模具为减少拉痕一般采用铜合金材料;
3.3.3 小型冲头(10*10mm)以下考虑维修方便性,应采用快换结构;
3.3.4方型、异型冲头应加防转结构;拉伸冲头应设计通气孔;
3.3.5 小型冲头、凹模固定板与模板接触面应加垫板,热处理HRC42~46;
3.3.6要求尽量选用标准冲头和凹模,各类模具凸、凹等工作部件材料Cr12MoV,热处理淬火HRC58~62;
3.4定位零件要求:
3.4.1 所有模具的生产定位装置必须牢固可靠,禁止用手拿件,即必须有可靠支撑。
3.4.2模具要求定位准确,在工序定位中,所有工序尽量采用同一定位基准,一般采用已切料的边和孔定位,以保证尺寸的准确性;
3.4.3卸料、压料弹簧选用标准件,两端不能打磨、割断,弹簧安装孔底面必须为平底,安装孔直径比弹簧大2-3mm。一般情况下,选用矩形截面兰色模具弹簧(轻负荷),重负荷可用红色弹簧。弹簧应有预压缩量,预压缩量一般为弹簧总长的10%-15%;
3.4.4卸料螺栓、固定螺栓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内六角螺栓,销钉选用带内螺纹的,销钉孔应为通孔,以便拆卸。特殊结构使用拔销器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3.5模具与设备匹配要求:
3.5.1模具的设计必须完全适合选定的设备参数,同一个部件几个工序适用相同设备时,闭合高度统一;
3.5.2模具冲裁力符合冲床的压力范围;
3.5.3为便于甲方的安装,压模板厚度应采用标准系列30、35、40、45、50等。上下模板厚度必须在50mm 以上(在小冲床使用的模具40mm 以上),模板与设备连接固定根据需要确定模板开槽尺寸,以符合设备安装参数。
3.5.4 拉深模使用设备下顶出装置的,必须在下模板和设备之间使用45#钢过渡转接板(厚度应大于60mm),热处理硬度达到HRC45以上,且传力杆分布均匀,长短一致,确保模具在不同设备上的通用性。
4.试模材料的约定:
4.1 在乙方试模所需的材料一般由乙方负责解决,如需甲方提供试模材料双方应有书面约定
4.2在乙方试模如甲方提供材料数量限额为简单模具20张、复杂模具30张。
5.模具长途运输包装要求
模具运输必须装上限位,成型部位涂敷防锈油,使用防水塑料薄膜和木制包装箱,包装应坚
固,满足长途运输要求。
6.模具维修保养要求
乙方对模具进行保修,期限为模具交付后一年内.
7. 模具出厂检验要求:
7.1乙方不得在为甲方加工的模具上放置铭牌,但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铭牌孔位置在模架上指定位置加工铭牌孔。
7.2模具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按本技术协议和合同要求对模具冲制的样件、模具外观、模具结构、进行检验,达到标准后模具合格方可出厂交付;
8.模具交付要求:
8.1模具交付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装订成册模具图纸或电子2D、3D 图纸(电子版及图纸与
模具实物相符),向使用用户提供装订成册的模具主要零部件及备件图纸和使用说明书、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