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施工和工程施工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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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工程施工_和_工程结算_科目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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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公 司 收 到 租 金 时 , 借 : 银 行 存 款 80 000元 ; 贷 : 其 他 业 项 目 下 , 增 加“ 其 中 : 已 结 算
务 收 入80 000元 。同 时 摊 销 出 租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 借 : 其 他 业 务 尚未完工工程”项目, 反映施
表比较方便, 但笔者认为此处理方法欠妥。“出售”与“出租”是 “工程结算”科目实际上反映的是工程的完工进度以及施工企
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出售”即所有权已转移, 对于购买方来 业和业主之间已完工工程价款结算的情况, 根据工程的形象
说, 可以直接计入到资产里;“出租”其所有权与风险并没有转 进度或完工百 分 比 法 等 确 认 的 完 工 进 度 , 反 映 为“ 工 程 结 算 ”
司 资产。在编制抵销分录时, 笔者认为, 对于出售无形资产, 母子 款”项目, 反映施工企业在建
公司处理得比较恰当, 编制的抵销分录为: 借: 营业外收入; 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 钱
贷: 无形资 产 。而 对 于 出 租 无 形 资 产 , 虽 然 母 公 司 的 处 理 比 较 办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 笑
贷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32 000元, 无形资产48 000元。
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践, 笔者想谈谈对上述规定的理解
由此可知, 不管出售或出租, 子公司会计核算是一样的。 并提出一点建议。
虽 然 在“ 出 租 无 形 资 产 ”时 这 样 处 理 对 母 公 司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1. 从会计科目 的 性 质 和 核 算 的 内 容 上 看 ,“ 工 程 施 工 ”和

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如何在报表中反映

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如何在报表中反映

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如何在报表中反映?
(一)“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三)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设“其中:临时设施”项目,反映临时设施的摊余价值、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

本项目根据“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

(四)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这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报表填列中的一些提法现在看来不是很严谨的,比如存货跌价准备数额如果非常大,超过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的差额,怎么填列,没有更细的规定。

施工企业会计科目表。

工程施工是在存货

工程施工是在存货

工程施工是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列报的重要科目。

工程施工是指建筑安装企业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会涉及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等四个明细。

这些费用需要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进行归集和核算。

首先,工程施工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属于存货项目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它反映了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

根据会计准则,这部分价款需要作为流动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具体来说,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那么就反映了施工企业已经完成的合同部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这部分价款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来列示。

反之,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那么就反映了施工企业未完成的合同部分已经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这部分价款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作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来列示。

其次,工程施工科目在存货项目中的列报还可以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了解施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通过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数额,投资者和债权人可以了解到施工企业正在进行中的合同数量和规模,以及企业未来的收入和利润预期。

这对于判断企业的价值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根据2003年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3]27号),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还需要增加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

这一要求有助于企业更加准确地反映自身的财务状况,同时也为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提供了更全面的信息。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科目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列报是为了准确反映施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便于投资者和债权人了解企业的价值和未来的收入预期。

同时,这也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企业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建筑业的“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期末如何在报表中列示?

建筑业的“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期末如何在报表中列示?

建筑业的“⼯程施⼯”与“⼯程结算”科⽬期末如何在报表中列⽰?建筑施⼯企业的财务朋友都知道,建筑业根据其⾏业特点专门设置了“⼯程施⼯”与“⼯程结算”科⽬。

⼀、“⼯程施⼯”科⽬⽤于核算施⼯⽅各项⼯程施⼯合同发⽣的实际成本,下设“合同成本”、“合同⽑利”⼆级明细,企业可根据实际设置三级及以下明细科⽬并按⼯程项⽬设置项⽬辅助核算,如下表:⼆、“⼯程结算”科⽬核算建筑施⼯企业根据⼯程施⼯合同的完⼯进度向业主(建设⽅)开出⼯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并按⼯程项⽬进⾏项⽬辅助核算。

按项⽬进⾏辅助核算设置如下图:建筑施⼯企业向业主(建设⽅)开出⼯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额,借:应收账款——甲客户贷:⼯程结算——A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程施⼯合同完⼯后,将“⼯程结算”科⽬余额与相关⼯程施⼯合同的“⼯程施⼯”科⽬对冲,借:⼯程结算——A项⽬,贷:⼯程施⼯——合同成本——A项⽬借或贷:⼯程施⼯——合同⽑利——A项⽬“⼯程结算”科⽬期末贷⽅余额,反映的是尚未完⼯⼯程已开出⼯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那么,问题来了,在⼯程施⼯合同完⼯之前,“⼯程施⼯”与“⼯程结算”科⽬都会有余额,如果存在多个未完⼯⼯程项⽬,则会有多个项⽬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没有“⼯程施⼯”与“⼯程结算”这样的项⽬,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期末的建筑企业资产负债表如何编制,“⼯程施⼯”与“⼯程结算”科⽬的余额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呢?虽然“⼯程结算”与“⼯程施⼯”在资产负债表当中没有⼀模⼀样的列⽰项⽬,但它们可以分两种情况计⼊资产负债表的有关项⽬:(⼀)若“⼯程施⼯”科⽬余额⼤于“⼯程结算”科⽬余额,则该企业应该⽤“⼯程施⼯”科⽬余额减去“⼯程结算”科⽬余额的差额反映该建筑施⼯企业建造合同⼰完⼯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

它应该作为企业的⼀项流动资产,期末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中列⽰,企业应当在存货项⽬下⽅增设“其中:已完⼯尚未结算款”明细项⽬来列⽰该差额。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结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示?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结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示?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结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示?1、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筑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2、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帐务处理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预计合同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最后一会计年度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实际合同总成本-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1.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借:工程施工贷: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发生间接费用时: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贷:银行存款等间接费用风摊至合同成本:借:工程施工-××合同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2.本年度已结算的合同价款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3.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4.确认和计量当年的收入和费用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毛利】(工程完工年度,注销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贷:主营业务收入若本年度预计合同总成本大于合同收入,应预计损失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但最后一年无需预计损失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度预计合同总成本-合同收入)×(1-完工程度)】贷:存货跌价准备——预计损失准备5.工程完工年度,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对冲借:工程结算(完工年度反映尚未结算的工程价款)贷: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毛利(两者之和为工程总价款)说明:“工程施工”对于建筑、安装企业的,“生产成本”是对于飞机、船舶制造业的。

工程施工在报表反映

工程施工在报表反映

工程施工在报表中的反映工程施工是建筑企业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企业运营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工程施工的反映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状况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在财务报表中的反映方式、反映内容以及报表编制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工程施工在财务报表中的反映方式1. 资产负债表在资产负债表中,工程施工主要反映在“存货”项目中。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的余额将在“存货”项目下的“在建工程”科目中体现。

此外,工程结算的余额将在“预收款项”项目下的“预收工程款”科目中体现。

2. 利润表在利润表中,工程施工主要反映在“主营业务成本”项目中。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的成本将在“主营业务成本”项目下体现,而工程结算的收入将在“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下体现。

3. 现金流量表在现金流量表中,工程施工主要反映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中。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体现。

二、工程施工在财务报表中的反映内容1. 在建工程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反映的是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的成本。

这部分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和间接费用(如管理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等)。

在报表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核算,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2. 预收工程款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项目中,反映的是企业已收到的工程款。

这部分款项通常是企业根据工程合同约定,在工程尚未完工前收到的款项。

在报表编制过程中,应当将实际收到的款项计入预收工程款科目,同时对应增加工程施工的成本。

3. 主营业务成本在利润表的“主营业务成本”项目中,反映的是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项目的成本。

这部分成本主要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在报表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关费用进行核算,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4. 主营业务收入在利润表的“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中,反映的是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项目的收入。

工程施工在负债表

工程施工在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反映,其中工程施工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体现及其相关账务处理。

一、工程施工的定义工程施工,是指企业在建造、安装、维修、改造等工程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收入。

工程施工既包括合同成本,也包括合同毛利。

合同成本是指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合同毛利是指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之间的差额。

二、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体现1. 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在“存货”项目中。

具体体现在“工程施工”科目下,按照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和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2. 工程施工的账务处理(1)合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企业在合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费用,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2)间接费用企业在合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等间接费用,借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3)间接费用分配期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4)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确认合同收入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确认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

(5)合同完工合同完工时,应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三、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反映1. 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2. 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完工但尚未结算的工程款。

资产负债表工程施工结算

资产负债表工程施工结算

资产负债表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镜子”,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资产负债表中,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这两个科目的处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特有的财务处理方式,也是反映企业经营状态的重要指标。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在资产负债表中主要反映在“存货”和“预收账款”项目中。

工程施工科目反映了企业承担的尚未完工的工程合同的履约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工程结算科目则反映了企业已完成的工程合同的结算情况,包括已收到的工程款和已支付的工程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中,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余额大小决定了它们在“存货”和“预收账款”项目中的体现方式。

如果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说明企业承担的工程合同尚未完工,但已经发生了相应的成本。

这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去工程结算科目余额的金额,作为一项流动资产,在“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

这反映了企业已经完成的工程合同尚未结算的价款总额,是企业未来可以转化为收入的重要资产。

相反,如果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大于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说明企业已经完成的工程合同的结算金额超过了承担的成本。

这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将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去工程施工科目余额的金额,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在“预收账款”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

这反映了企业已经结算但尚未完成的工程合同的价款总额,是企业未来需要履行的合同义务。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这种特殊处理方式,反映了建筑施工企业特有的经营特点,即工程合同的履行周期长,成本发生和收入确认存在时间差。

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

总之,资产负债表中的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是建筑施工企业特有的财务处理方式,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态和未来收入、负债情况。

准确理解和处理这两个科目,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工程施工工程结算怎么填列

工程施工工程结算怎么填列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在填写报表时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讨论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在财务报表中的填列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含义。

工程施工是指建筑企业在承担建筑工程项目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费用,以及管理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等间接费用。

工程结算则是指根据建造合同的约定,建筑企业向业主办理的累计金额。

在填写报表时,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填列方法如下:1. 在资产负债表中,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余额应填列在“存货”和“预收账款”项目中。

当工程施工的借方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的贷方余额时,差额应填列在“存货”项目中。

反之,则应填列在“预收账款”项目中。

2. 在利润表中,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金额应填列在“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中。

根据合同成本和合同收入的差额,可以计算出合同毛利。

合同毛利是指建筑企业按照管理费确定的金额,而不是简单地倒减出来。

3. 在现金流量表中,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现金流量应填列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中。

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时,会产生大量的现金流入和流出。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填列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确保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金额准确无误。

此外,在填写报表时,建筑企业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金额应分别填写在借方和贷方,以反映建筑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2.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金额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管理,防止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等情况。

总之,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在填写报表时需要仔细核对,确保金额准确、科目填写正确。

通过合理填列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建筑企业可以真实反映其经营状况,为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工程施工及工程结算的列报

工程施工及工程结算的列报

工程施工及工程结算的列报
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利润的准确反映。

那么,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在财务报表中如何列报呢?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在财务报表中属于成本类科目,工程施工是成本类科目的主体,它反映了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工程结算则是工程施工的备抵类科目,反映了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当工程施工的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的科目余额时,这种情况表明企业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大于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在这种情况下,差额部分即为已经付出的施工成本,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流动资产(存货)。

这是因为,企业已经为合同付出了成本,但尚未与业主结算,因此这部分成本应当被视为企业的资产,待到与业主结算时再转为收入。

相反,当工程施工的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的科目余额时,这种情况表明企业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小于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在这种情况下,差额部分即为预收的合同价款,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流动负债(预收账款)。

这是因为,企业已经从业主处收到了合同价款,但尚未完成相应的施工工作,因此这部分价款应当被视为企业的负债,待到完成施工工作后转为收入。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科目余额的计算和列报需要遵循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的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或者合同负债。

总之,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列报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重要部分,它直接反映了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利润情况。

合理的列报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会计实操经验】资产负债表编制时易错易混的项目

【会计实操经验】资产负债表编制时易错易混的项目

【会计实操经验】资产负债表编制时易错易混的项目【导读】在资产负债表填列中,如果不小心的话,很容易计算错误。

下面列示了几项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反映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已完工部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列示;“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反映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在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项目列示。

(2)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可以增设“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之后。

(3)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预计能够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属为非流动负债。

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仍应归类为流动负债。

(4)资产一般按照流动性大小排列,负债一般按要求清偿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5)“工程物资”是单独的一个资产负债表科目,并不计入存货项目中。

(6)常见的备抵科目有: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科目的备抵科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备抵科目;存货跌价准备是存货的备抵科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是无形资产的备抵科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在建工程的备抵科目;未实现融资收益、坏账准备作为长期应收款的备抵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备抵科目等。

上述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填列时是以其账面价值填列的,也就是账面余额减去备抵科目之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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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默认分类2010-09-27 09:40:05 阅读24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财政部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财会(2003)27号《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规定如下:一、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在实务操作中,施工企业根据施工进度按月编制“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签证。

也就是说,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是以完成相应的工作量为前提的,如果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不存在串通舞弊的话,“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是不会出现的。

“已完工尚未结算”的情形,目前在建筑市场上普遍存在。

因为担心不能按时付款将会引起施工企业的催讨甚至诉讼,所以建设单位接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后往往滞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根据已付款金额对施工企业上报的结算账单笼统地打个折,有的干脆以决算代替中间结算,对结算账单一律不予签证。

处于劣势地位的施工企业只能忍气吞声,予以默认。

A公司2003年起开始执行《建造合同》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下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2003年、2004年是正数,2005年是0,2006年是负数。

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的列报(3篇)

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的列报(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的列报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在资产负债表中,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应按照以下原则列报:1.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表明企业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大于已结算的合同价款,差额即为已经付出的施工成本。

这部分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作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

2.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表明企业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小于已结算的合同价款,差额即为预收的合同价款。

这部分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作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项目中增设“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

3.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在工程未完工时,一直反映在账上。

只有当合同完工时,才将相关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冲平。

二、工程结算的列报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中,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应按照以下原则列报:1. 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大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表明企业已结算的合同价款大于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差额即为预收的合同价款。

这部分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作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项目中增设“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

2. 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小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表明企业已结算的合同价款小于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差额即为已发生的施工成本。

这部分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作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

3. 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相等:表明企业已结算的合同价款与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相当,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增设任何项目。

三、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列报注意事项1.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确保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准确无误。

2. 在列报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时,应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披露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的详细情况,包括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金额等。

工程施工计入报表什么科目

工程施工计入报表什么科目

工程施工计入报表的科目主要是“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两个科目。

其中,“工程施工”科目是成本性质的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工程结算”科目是反映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中,“工程施工”的借方余额,在“存货”项目中列示。

具体来说,在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中,左方列示资产项目,借方余额的“工程施工”科目在左方列示;在报告式资产负债表中,则可能在“存货”项目中列示。

而“工程结算”的贷方余额,则在“预收账款”项目中列示。

在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中,右方列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贷方余额的“工程结算”科目在右方列示;在报告式资产负债表中,则可能在“预收账款”项目中列示。

工程施工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包括: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

同时,还包括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

工程结算科目则主要核算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当合同完工时,应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

在报表中的列示方式,取决于报表的格式。

在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项目分别列示在左右两方,且合计数保持平衡。

在报告式资产负债表中,则可能将“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合并列示在“存货”或“预收账款”项目中。

总的来说,“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在报表中的列示,主要是根据会计准则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的。

这两个科目的正确使用和核算,对于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施工施工和工程施工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

工程施工施工和工程施工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财政部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财会(2003)27号《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规定如下:一、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在实务操作中,施工企业根据施工进度按月编制“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签证。

也就是说,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是以完成相应的工作量为前提的,如果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不存在串通舞弊的话,“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是不会出现的。

“已完工尚未结算”的情形,目前在建筑市场上普遍存在。

因为担心不能按时付款将会引起施工企业的催讨甚至诉讼,所以建设单位接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后往往滞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根据已付款金额对施工企业上报的结算账单笼统地打个折,有的干脆以决算代替中间结算,对结算账单一律不予签证。

处于劣势地位的施工企业只能忍气吞声,予以默认。

A公司2003年起开始执行《建造合同》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下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2003年、2004年是正数,2005年是0,2006年是负数。

部分股东对2006年的负数提出了异议,要求将其以正数改填到“预收账款”项目下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结算科目列报(3篇)

工程施工结算科目列报(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结算科目的定义工程施工结算科目是指企业为核算和反映施工项目成本、收入和结算情况而设置的会计科目。

它包括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已完工尚未结算款、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等明细科目。

二、工程施工结算科目的列报原则1. 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工程施工结算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应遵循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原则。

2. 工程施工结算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应与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相符,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三、工程施工结算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方法1. 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表明企业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大于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在这种情况下,差额应作为流动资产(存货)列报。

具体操作如下:(1)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下增设“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

(2)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2. 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表明企业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小于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在这种情况下,差额应作为流动负债列报。

具体操作如下:(1)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项目下增设“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

(2)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3. 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等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表明企业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与已结算的合同价款相等,无需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报。

四、工程施工结算科目列报的注意事项1. 在工程施工结算科目列报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避免出现错报、漏报现象。

2. 在列报工程施工结算科目时,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存货和预收款项的金额。

3. 在编制会计报表附注时,应披露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等信息,以便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总之,工程施工结算科目的列报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反映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施工算存货披露

工程施工算存货披露

工程施工算作存货披露是建筑安装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一种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工程施工是指建筑安装企业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会涉及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等成本的支出。

这些支出需要在会计核算中进行归集和核算,而工程施工科目就是用来归集核算这些工程成本的专用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中,工程施工科目被视为存货项目的一部分。

这是因为工程施工科目反映了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

当企业在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等成本,会被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而当企业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那么,为什么工程施工科目会归入存货项目呢?这是因为工程施工科目既包含了已发生的工程成本,也包含了尚未结算的工程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中,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时,反映的是施工企业已完成部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这部分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下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

反之,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反映的是施工企业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这部分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作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

在会计报表的披露中,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在工程未完工时,一直反映在账上。

只有当合同完工时,才将相关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冲平。

因此,在会计报表附注中,需要披露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等信息。

总之,工程施工算作存货披露是建筑安装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一种特殊会计处理方式。

这种处理方式能够更真实、更准确地反映企业在建施工合同的成本和收入情况,为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都是成本类科目,为什么跟存货列报在一起?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都是成本类科目,为什么跟存货列报在一起?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都是成本类科目,为什么跟存货列报在一起?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都是成本类科目,为什么跟存货列报在一起?会计报表列示中,“工程结算”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作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减科目。

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反映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已完成部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专案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专案列示;反之,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反映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作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专案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专案列示。

工程结算属于负债类科目还是成本类科目工程结算属于成本类科目工程结算科目和工程施工科目对比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都是成本类科目。

对于这两个科目来说,5401 工程施工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时,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二)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三)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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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
财政部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财会(2003)27号《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规定如下:
一、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在实务操作中,施工企业根据施工进度按月编制“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签证。

也就是说,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是以完成相应的工作量为前提的,如果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不存在串通舞弊的话,“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是不会出现的。

“已完工尚未结算”的情形,目前在建筑市场上普遍存在。

因为担心不能按时付款将会引起施工企业的催讨甚至诉讼,所以建设单位接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后往往滞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根据已付款金额对施工企业上报的结算账单笼统地打个折,有的干脆以决算代替中间结算,对结算账单一律不予签证。

处于劣势地位的施工企业只能忍气吞声,予以默认。

A公司2003年起开始执行《建造合同》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下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2003年、2004年是正数,2005年是0,2006年是负数。

部分股东对2006年的负数提出了异议,要求将其以正数改填到“预收账款”项目下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

本人认为A公司股东的要求值得商榷。

一、一般情况下,“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等于0。

建设单位及时签证“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施工企业及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科目期末余额是相等的。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企业(建筑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毛利。

合同毛利是由建造合同成本降低额、劳保基金、计划利润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组成的。

“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建筑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不仅包括建造合同预算成本,还包括劳保基金、计划利润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工程结算”科目的核算范围与合同收入的内容是一致的。

已完工部分办理工程结算的累计金额
=已完工部分建造合同预算成本+劳保基金+计划利润+营业税金及附加
=已完工部分建造合同成本+成本降低额+劳保基金+计划利润+营业税金及附加
=已完工部分建造合同成本+合同毛利
=已完工部分建造合同“工程施工”科目累计发生额
“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已完工部分办理工程结算的累计金额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已完工部分建造合同“工程施工”科目累计发生额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工程结算”科目余额=0
二、“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大于0,是当前建筑市场不规范下出现的特殊情况。

由于大量存在“已完工尚未结算”工程,目前施工企业“工程施工”科目累计发生额大于累计已办理结算价款的情形普遍存在,“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无可奈何地大于0了。

建设单位的不规范操作,还导致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地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因为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的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效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实际发
生的合同费用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施工企业无法预测建造合同成本能不能收回、能收回多少,也就无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了。

三、“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小于0,可能是施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出了问题。

“工程施工”科目累计发生额小于累计已办理结算价款,不是施工企业遇到了不干活就可以办结算的美事,可能是内部财务管理出了问题。

本人翻阅了“已完工尚未结算款” 小于0的多家施工企业的会计账册和其他核算资料,发现他们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以下问题:
1、生产工人工资计提不及时。

无论是否实际发放,生产工人工资都应该在施工期间根据考勤记录或工作量记录及时计算并列入工程施工成本,有的施工企业却以实际发放金额列支,资金短缺欠薪时少计了人工费成本。

2、已耗用材料未入帐。

材料已经验收入库而结算凭证未到、单价未定的,财务部门应先以暂估价入帐,有的施工企业对这部分材料验收入库时没有暂估入账,耗用后也未作会计处理,金额巨大,导致工程材料成本严重不实。

3、有的施工企业对分包业务监管不力,索取分包发票不及时,或者故意拖延不与分包单位办理分包业务的结算,导致分包业务成本无法准确入帐。

4、有的施工企业实行班组承包,却疏于管理,核算资料不健全。

5、有的施工企业重生产进度轻经济管理,项目部没有设置专职核算员、会计员,原始凭证的编制、收集、传递滞后,经常跨月、跨季。

个别人员业务水平有限、责任心不强,随意涂改、丢弃原始凭证。

以上问题均会导致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成本被严重低估。

如果施工企业不及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大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小于0,税务部门就会怀疑企业隐藏利润,引起不必要的税务纠纷。

施工企业如果按上述会计资料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期末余额也相等。

貌似正常,但合同毛利、利润总额冒估,所得税费用无端变大,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不及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也会导致“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大于或小于0。

如果施工企业瞒报当期收益,不及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累计已办理结算价款中的合同毛利部分在“工程施工”科目中得不到体现,“工程施工”科目的累计发生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不相等,从而导致“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大于或小于0。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下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披露,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等于0是正常的,大于0或小于0时企业就必须立即从外部环境和内部财务管理方面分别查找具体原因,以求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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