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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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
工程名称:公寓楼
监督注册号:
建设单位:安徽凯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合肥上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安徽省阜阳市勘察设计院
施工单位:安徽细阳建筑有限公司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制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说明:1.本表综合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勘察单位意见应写明地质情况是否与勘查报告相符。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并签字;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加盖执业章。
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编号:
2.建设、施工(包括桩基分包单位)、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验收并签字;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加盖执业章。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验收并签字;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加盖执业章;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验收并签字;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加盖执业章;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编号:
2.建设、施工(包括节能分包单位)、设计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验收并签字;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加盖执业章;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验收并签字,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加盖执业章。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填写;2.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加盖执业章。3.对不符合分户验收要求,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住户,应经设计项目负责人复核确认。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观感质量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应作为本表附件。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施工方企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情况;工程分包情况;质量问题及事故处理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施工、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配合情况;设计功能、指标实现情况;工程档案整理情况等。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质量条款的规定提出明确意见。
实际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是否符合、勘察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价。
工程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竣工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
:
工程拟于年月日进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现将拟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程序、方案及有关验收条件情况上报,请派员监督。
一、验收组织
1、本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填报。验收组中的职责填写在验收负责人栏(组长、副组长、专业组长、专业副组长)。
2、验收组成员应为单数,不宜少于5人,也不宜过多。高层或大型公建、厂房及其他复杂工程验收组人数可适当增加。并应按照相应专业组进行验收,每个专业组人数宜为3人或5人。各参建责任主体方参加人数应相对均衡、合理,且验收组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总监、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质检员、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工程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检查情况
三、验收程序、方案
1、首先由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别汇报合同履行情况,在工程建设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分包情况,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监理旁站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配合情况,设计功能、指标实际情况,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情况。
2、审阅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工程档案资料。
3、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实地检验工程实体质量,主要内容包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文件要求,是否有影响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问题,并对观感质量进行评估等。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及各管理环节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签章)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质量监督机构签收人: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组验收记录
说明:1.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
验收意见。 2.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
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说明: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六)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八)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