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保密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一、保密制度概述保密制度是机关单位为保护国家机密、保障国家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机关单位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的制订、执行和检查,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关单位的决策和管理工作符合国家安全利益和群众利益。
二、保密制度内容机关单位保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保密管理责任制度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一套保密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保密管理责任,并进行明确分工。
机关单位负责保密管理的机构应当对机关单位负责人、保密管理人员和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管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保密素质及保密管理能力。
2.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机关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发扬保密创新精神,加强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能力。
3.保密审查制度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可能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和资料进行保密审查,尤其在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科研项目、海外合作等工作中,必须先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实施。
4.保密工作规范制度机关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开制定保密工作规范,并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理解、认同、遵守,形成保密工作的文化氛围。
5.保密措施和防范措施制度机关单位必须根据保密需求,以及本单位涉及的行业特点、工作实际情况和人力、财力、物力条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防范措施,保证各项数据和资料的安全,确保国家秘密不泄露、不丢失、不被窃取。
6.泄密处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机关单位应当制定科学规范的泄密处理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有效、及时地处理泄密事件,防止泄密事件扩大和影响积极应对。
三、保密管理实践机关单位在执行保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操作。
具体措施包括:1.严格的保密流程控制在资料的收集、加工、发布、利用及管理等环节中,必须建立严格的保密流程控制。
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职、兼职、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二)责任到人原则:明确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三)预防为主原则: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四)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保密工作。
第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订保密工作制度;(二)组织保密宣传教育;(三)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四)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应指定保密员,负责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保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宣传教育;(二)监督检查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三)处理本部门、科室的保密事件。
第三章保密宣传教育第八条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第九条保密宣传教育内容包括:(一)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二)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三)保密技术防范知识;(四)保密工作典型案例。
第四章保密工作制度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确保国家秘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信息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保密等级;(二)涉密载体实行编号、登记、备案、回收制度;(三)严禁将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带出工作场所。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采取技术防护措施;(二)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物理安全防护;(三)定期对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公开信息前,必须进行保密审查;(二)严禁泄露国家秘密。
机关保密规章制度5篇
机关保密规章制度5篇机关保密规章制度精选篇1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
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
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
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
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
复印件按原件保管。
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
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
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
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
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
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
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
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
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
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机关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保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原则(一)党管保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将保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二)依法管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开展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职责。
(三)防范为主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风险防控,预防保密事故的发生。
(四)技术与管理并重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保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加强管理措施。
第三条保密组织与管理(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明确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密工作。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明确保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落实保密工作措施。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保密范围与密级(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保密范围,明确保密事项。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密事项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制定保密目录,明确保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五条保密期限与解密(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密事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保密期限。
(二)保密期限届满或者解密条件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解密。
(三)机关事业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六条保密措施(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职责和义务。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实行载体编号、签收、登记、销毁制度。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要害部门和部位的管理,实行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保密检查与考核(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
是指机关单位建立和实施的一套保密规定和措施,旨在保护国家秘密和机关单位涉密信息的安全,确保机关单位的正常运作和信息安全。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1. 保密责任制度:明确机关单位内部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并规定保密责任的追究和处罚措施。
2. 保密管理制度:建立机关单位的保密管理机构,明确保密工作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制度和标准,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
3. 保密审查制度:对机关单位内部涉密事项的审查和批准,确保涉密信息的发布、存储和传输符合保密要求,避免泄露。
4. 保密控制措施:对机关单位内部涉密信息的存储、传输、处理和使用采取严格的技术和物理控制措施,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5. 保密外部联系制度:明确机关单位与外部机构或个人的涉密信息交流、合作和对外披露的原则和规定,以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通过机关单位保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提高机关单位对涉密信息的保护意识和能力,防范和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安全和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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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保密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
1. 国家秘密: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2. 工作秘密:机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不宜公开的事项,包括内部文件、会议内容、决策过程等。
3. 商业秘密:涉及单位商业合作、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敏感信息。
二、保密措施
1. 人员管理
-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保密培训,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 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 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考核,提高保密意识。
2. 信息管理
- 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级别的保密要求。
- 采用加密技术对涉密信息进行保护,确保信息传输和存储的安全。
- 严格控制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实行审批制度。
3. 设备管理
- 对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等进行严格管理,实行专人
专用。
- 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防止病毒和黑客攻击。
- 定期对涉密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4. 场所管理
- 对涉密场所进行严格管控,设置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
-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 涉密场所内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三、保密监督
1. 建立保密监督机制,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接受上级保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6篇)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____市的保密____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____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____市____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____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____和内部工作____的领导。
(二)____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____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____人员的____、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____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____。
(七)____对保密要害部位、____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____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____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____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____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____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二)负责____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____工作(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保密工作制度机关保密工作制度为增强机关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搞好机关保密工作,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1.机关综合科(党政网)、人事科电脑确定为涉密计算机。
综合科、人事科负责人为涉密计算机管理责任人。
2.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那么,做到定机定人定号,做好登录口令设置,并登记备案;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对本机关涉密计算机及其系统进展定期检查和维护。
3.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应立即停顿使用,及时向保密部门报告,抓紧维修去除故障,确保正常工作。
4.制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坚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外出时,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使用人为第一责任人,返回后要进展保密检查。
5.严格制止从互联网将数据拷入涉密计算机。
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装备、安装和使用摄像头、无线设备等。
涉密计算机在使用外来数据盘,必须进展检测、去除病毒,在确保平安保密前方可使用。
6.涉密计算机进展维护维修时,应到保密部门指定的维护维修单位进展,并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要在现场监视维护维修;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展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前方可施行。
7.严禁私自改变涉密计算机的用处。
拟报废或更换涉密计算机,要严格按照《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要求,由单位统一送保密部门进展消磁处理和物理损毁。
8.发现涉密计算机泄密后,应迅速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保密部门报告。
9.凡不遵守以上条款,造成涉密信息或内部工作信息泄密的,将按照保密法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1.非涉密计算机不得保存、传输、打印涉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做到定机定人定号,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那么,并造册登记备案;单位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非涉密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进展定期检查和维护。
保密机关工作制度
保密机关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机关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保密工作要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保密工作要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保密职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泄露、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保密工作部门是负责全国保密工作的主管部门,设有多层次的保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设立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保密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监督、检查保密工作的实施,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设立保密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日常保密工作。
第三章保密管理第八条保密工作要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国家秘密的等级和保密期限,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制作国家秘密载体,要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安全。
第十条收发国家秘密载体,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密级、数量、编号、发送单位、收件单位等信息,确保国家秘密载体的传递安全。
第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要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场所保存,实行专人管理,建立查阅、使用制度,确保国家秘密载体的存储安全。
第十二条销毁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取物理或化学方法彻底消除信息,确保国家秘密载体不再具有可恢复性。
第四章保密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保密教育是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定期开展保密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第十四条对新入职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培训,使其了解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掌握保密技能。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在职工作人员参加保密培训,更新保密知识,提高保密工作能力。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五篇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五篇一、保密原则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若干规定》,增强保密法制观念和做好保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同各种失、泄密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二、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普通邮件中传达秘密事项和寄发秘密文件。
10、不携带秘密以上材料参观、游览、探亲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保密细则(一)文件保密保密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的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保密法》为依据,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1)保密工作人员在接收有关文件后,要进行认真的清点、登记,并履行签收手续。
登记的内容包括收发时间、发文字号、标题、密级及份数等。
(2)保密工作人员分发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均应严格履行签收手续,确实掌握每份秘密以上文件的收发情况和去向。
发给各专委会的文件,由各专委会兼职保密员负责签收,组织传阅、保管和清退。
密码电报原则上随送随阅随收,坚持按《密码电报管理制度》执行。
保密工作人员传阅秘密文件,要严格按照拟办意见传送阅文人。
未经制发机关或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传达范围。
确因工作需要,需有关人员阅办时,应由主管领导批示。
送阅的机要文件不横传,当天送阅,当天收回。
机要文件、收文登记本、分发记录本应放入专门文件柜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拍照、复印、抄传、借阅保密文件。
借阅文件要严格履行手续,用后及时送还。
复制绝密级文件,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文件,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机关保密制度》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
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 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三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五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芜湖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网保密管理制度规定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办审查批准。
四、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取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己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五、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保护机关单位的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制定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要点。
一、保密责任所有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有保密责任。
每位员工都必须清楚了解保密法律法规,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
任何泄露机密信息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保密守则1. 机关单位内部的机密文件和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外泄或私自复制。
2. 机关单位的计算机系统必须设有密码保护,并严禁将密码泄露给他人。
在使用计算机时,员工必须定期更改密码,保持系统的安全性。
3. 机关单位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通讯设备进行工作。
所有的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都必须经过机关单位的授权使用,并严格按照相应的保密标准进行操作。
4. 在处理机关单位的保密事务时,员工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的要求进行工作。
5. 外出时,员工必须妥善保管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设备和重要文件。
在处理机关单位的机密信息时,不得在公共场所或不安全的环境下操作。
三、保密培训机关单位应定期组织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保密法律法规、信息安全管理、保密工作操作等。
同时,员工还需签署保密承诺书,确保对保密工作的深入理解。
四、安全审计机关单位必须定期进行保密安全审计,检测和评估相关系统和措施的可靠性,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
五、违纪处理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机关单位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纪律处分和法律追责等。
六、保密奖励机制机关单位将设立保密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保密工作。
对于提供重要情报或有效建议的人员,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监督机制机关单位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保密制度的执行和监察。
任何人都可以举报泄密行为,机关单位将对举报行为进行调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
机关保密制度文件范本格式
机关保密制度文件范本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
第三条本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四条本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保密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等级第五条本机关保密范围包括:(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政策、决策、规划、方案等;(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音像制品、电子文档等;(三)机关内部工作秘密,包括人事、财务、案件、技术、装备等方面的信息;(四)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本机关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具体等级划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七条本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的收集、传递、存储、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一)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标明密级标志;(二)按照国家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三)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进行编号管理,建立索引目录;(四)实行国家秘密的审批、传递、使用、销毁等手续制度;(五)对国家秘密计算机系统和网络进行安全防护,实行权限管理;(六)其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八条本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秘密事项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二)不得擅自复制、打印、复印、传输、销毁国家秘密;(三)不得在非保密场所处理国家秘密;(四)不得使用非保密设备处理国家秘密;(五)不得将国家秘密带入私人住所或者公共场所;(六)其他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章保密责任第九条本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密职责,对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第十条本机关负责人对本机关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保密工作。
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范本(7篇范文)
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范本(7篇范文)第1篇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范本为认真贯彻落实中保委关于“保密工作科学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特制订本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从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出发,局机关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并落实一名兼职保密人员从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并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表》,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十条保密守则,履行七项保密工作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参加“保密法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组织机关涉密人员除进行在岗保密教育外,还要参与保密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保密纪律等专题教育培训;并把保密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
四、搞好文档管理。
切实加强对文件制作、收发、传递、阅办、存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落实对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传递签名登记和回收制度,并按《盐城市涉密载体回收销毁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置。
同时,搞好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对机关的所有文件按有关规定区分和确定永久、长期及短期等类别,并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
五、规范信息发布。
严格管理互联网上传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与敏感信息不违规上传到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并做到上网时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密技术检查软件和防范设备。
六、加强工作秘密管理。
对于非国家秘密,但属于局机关内部事项、敏感信息等工作秘密,在保密期内划清界限,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组织检查整改。
定期开展机关保密工作检查活动,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保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八、搞好上传下达工作。
加强与保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互相交流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积极完成保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机关保密制度
机关保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素质,严格遵守“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扩散的不扩散”,维护单位利益和形象,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2、不准携带密级文件外出,阅办后及时退交文秘人员,严禁丢失和转借。
3、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等,要及时交文秘人员登记处理,需要时及时办理借阅手续。
4、不准把秘密文件、内部资料和有关科技刊物等文字材料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
5、机密文件不能通过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递,不得在通信中、公共场所、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6、文秘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向外泄露,保密纪律面前—律平等。
7、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对责任者要追究政治的、经济的、直至法律责任。
8、对标密的文件要严档遵照级别传阅,签名和注明时间,严禁超越传阅范围。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是指机关单位在保护国家秘密和机关单位自身信息安全的基础上,规范和管理保密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内容:
1. 保密责任制度:明确机关单位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落实保密责任到位。
2. 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单位全体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意识。
3. 保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构,明确保密管理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保密工作落实到位。
4. 保密审查制度:对机关单位的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和机关单位自身信息。
5. 保密标志和标识制度:规定机关单位对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进行标志和标识,以便识别和管理。
6. 保密通信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保密通信和信息管理网络,采取加密措施,确保通信和信息的保密安全。
7. 保密考核和奖惩制度: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保密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泄密行为进行追究和惩处。
8. 保密事件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保密事件进行及时处理,深入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9. 保密制度守则:制定并普及保密制度守则,明确保密工作的纪律规定和行为规范。
以上是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一些内容,针对具体机关单位的特点和需要,还可以进行相应的补充和调整。
保密工作是机关单位重要的职责之一,合理有效的保密工作制度对于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机关保密制度
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采取一切可靠措施,确保机密安全。
六、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带出办公室,不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将机密文件给任何人阅读。
七、外出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秘密文件时,应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严防文件失密。
八、外来查阅本机关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在本办公室查看。
第六章 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二、如因工作需要复印秘密文件时,必须请示办公室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对复印件按原件要求进行管理。
三、传阅秘密文件应由机要人员统一传送。
对秘密文件的传阅范围,非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不得横向互相传阅。
四、秘密文件不准通过普通邮政邮寄,不准在普通传真机上传送。
邮寄或传真秘密文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领导要管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 保密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机构,建立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领导主持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定或者成立承担日常保密管理工作的机构,明确负责日常保密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八条 党政机关保密组织应当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健全保密规章制度。
建设局机关保密制度
建设局机关保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局机关的保密工作,保障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保密范围(一)国家秘密1、上级机关下发的标明密级的文件、资料。
2、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秘密事项。
(二)工作秘密1、未正式公布的建设局工作规划、计划、方案。
2、尚未公开的重大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等事项。
3、内部掌握的统计数据、财务数据、人事档案等。
三、保密措施(一)文件管理1、对各类文件、资料进行严格的分类管理,明确密级标识。
2、密级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归档等环节,要履行登记手续,专人负责。
(二)计算机与网络安全1、加强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涉密计算机不得接入互联网。
(三)会议保密1、召开涉密会议,要明确会议内容的保密要求,对参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会议期间使用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会后及时收回。
(四)人员管理1、对新入职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
2、对离岗离职人员进行保密审查,清退涉密载体。
四、保密责任(一)领导责任局领导对全局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
(三)个人责任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泄密的,要追究个人责任。
五、监督检查(一)定期检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保密检查,确保保密工作落实到位。
(三)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保密隐患。
六、泄密处理(一)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当事人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保密工作制度机关保密工作制度为保守国家和机关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保密工作制度(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
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
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
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
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
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
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
是指机关单位为了保护国家秘密和机关内部信息安全,建立的一系列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
这些制度和措施旨在确保机关单位内部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可控性,防止泄密和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和利用。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保密责任制度:明确机关各级领导、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要求其对掌握的涉密信息保密,防止泄漏。
2. 保密标志和密级制度:设立涉密文件、资料的密级标志,按照涉密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等不同级别,对不同级别的涉密信息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 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编制、传递和存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保密要求,防止泄密风险。
4. 保密培训和考核制度:对机关各级领导、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技能,定期进行保密考核,检验保密工作的效果。
5.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机关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备份和恢复、访问控制等,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6. 泄密和违规行为处理制度:规定对泄漏涉密信息和违反保密规定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等。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保护国家安全和机关内部信息的安全,并为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同时,也需要与其他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形成相互支持、协同作用的综合保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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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
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 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三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五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芜湖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网保密管理制度规定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办审查批准。
四、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取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己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五、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地保密工作部门。
六、用户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对其管理的邮件服务器的用户,应当明确保密要求,完善管理制度。
七、互联单位和接入单位,应当把保密教育作为国际联网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
互联单位与接入单位、接入单位与用户所签定的协议和用户守则中,应当明确规定遵守国家保密法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信息的条款。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编办保密办负责我办计算机网络的统一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科室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信息系统专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党政信息专网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我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各科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 小时内向通江县国家保密局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市编办综合科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科室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 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综合科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科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办财政专网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保密办长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办财政专网内使用。
第五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六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办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市国家保密局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市国家保密局统一销毁,各科室不得擅自销毁。
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保密组织工作职责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制定本单位的保密规章制度。
二、确定本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
三、对本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大型活动和重要项目,要同步制定专项保密措施;负责对外开放合作、交流和宣传等方面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负责对拟携运出境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进行保密审查,对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可负责出具证明,批准携运出境;对属国家秘密的则提出拟办意见,送县保密办审批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
四、督促本单位保密员加强对密件密品的管理,抓好对涉密要害部位及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涉密通信设备,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五、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的教育,使涉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有关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六、监督和检查本单位保密工作的落实,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保密法规制度,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严格执行泄密事件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泄密事件。
七、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努力解决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
计算机管理员职责一、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的管理,负有具体做好管理工作的责任。
二、必须严格执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的各项规定,并协助制订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及协助办理涉密信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的有关手续。
三、上网信息前,计算机管理员一定要对上网信息作认真细致的审查,并报本单位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业务的领导批准,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公众网)。
四、在操作中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设施有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故障问题,保证保密设施的正常运作。
五、做好涉密计算机信息软盘、资料的管理工作。
电子计算机存贮、传输、处理国家秘密信息规定一、对涉密的电子计算机,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
二、使用进口的电子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时,须事先经安全保密技术检查。
三、涉密的电子计算机信息在存贮、传输、处理时,应当采取保密技术措施。
四、对涉密的电子计算机信息载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视同秘密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五、对涉密的电子计算机,应当针对电磁波辐射的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防辐射措施。
六、对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的安装、调试、检修等,凡我技术人员能够解决的,不应让境外技术人员介入;确需请境外技术人员解决的,须在解决后经安全保密技术检查才可使用。
七、对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管理、操作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条件选调,明确保密责任,严格保密纪律。
秘密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制度一、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指定专(兼)职保密员管理,任用保密员要经单位保密组织和县保密局审查批准。
二、印刷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应在封面或首页左上角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并在末页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和印刷份数,不准复制翻印,需要收回的,应作出明确规定。
只准国家保密部门批准的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定点印刷单位印刷。
三、单位收发密件由保密员负责。
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检举揭发材料以及银行密押、通信密码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
领导同志亲启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或资料,拆封后应当交给保密员保管。
收发密件、资料,应逐件、逐页清点,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四、传递密件不准用普通邮政。
绝密件传递,应单独密封,并附《发文回执》,交由机要交通或由两人以上护送;秘密件传递,须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并应使用安全可靠交通工具。
在传递途中不得办理无关事宜。
五、阅读密件时,应按制发机关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不得擅自扩大阅读面。
阅读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组织传阅由保密员负责。
六、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须按以下规定办理:1、绝密件,制发机关规定不准翻印的机密、秘密件以及中央负责同志的涉密讲话记录等,不得自行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制发机关负责人批准。
2、中央、国务院及其办公厅的机密、秘密件,不得自行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需经有翻印权的单位负责人批准。
3、省委、省政府及两办公厅的机密、秘密件和省委、省府负责同志的涉密讲话记录,需要复印时,需经有翻印权的单位负责人批准。
4、其他机密、秘密件,需要复印时,可由该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负责人批准。
5、复印密件时应使用机关、单位内部的复印设备;严禁拿到社会上营业性的非定点复印场所复印。
6、复印密件时,应严格审批、登记手续。
复印件须标明复印单位、份数和日期,并同原件一样管理。
七、因工作需要暂时使用密件的,须按阅读范围借用,经保密员办理借用手续。
借件须在办公室使用,并妥善保管;用完后,及时退回。
绝密件和密码电报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人批准才予使用,并在当天退回。
八、外出时,不得擅自携带密件。
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绝密件原则上不准携带,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两人同行,共同负责;对于携带外出的密件,须装在公文包(箱)内,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