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校验有关的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
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
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以下简称设备)上主要的安全附件。安全阀的校难两种。目前在校验装置上进行安全阀校验存在不少问题。为了统一在校验装置上进行安全阀校验工作的要求,保证校验质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应范围
适用于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二、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
1.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一般应是按劳动部分颁发的《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的要求,经过资格认可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其校验工作应由检验员负责进行。对具备条件的校验单位,可由从事设备定期检验的检验员委托,进行安全阀的校验工和。
2.校验单位应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的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3.校验人员应具有安全阀的基本知识,熟悉并能执行安全阀校验方面的有关规程、标准、能熟练地使用常用的校验装置、仪器、工具,掌握安全阀的实际校验技能。
4.校验单位及校验人员应保证校验质量,校验时应有详细记录,校验合格后应进行铅封和出具校验报告书。
5.校验单位和校验人员的校验工作,应接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
1.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应根据相应规程、标准的要求,或由检验员根据设备的检验情况而定。
2.安全阀的校验项目,一般以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试验为主。
3.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根据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书中所给定的最高工作压力,按规程、标准的要求而定。
4.安全阀的密封性能试验压力,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5.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试验压力,应考虑到背压的影响和校验时的介质,温度与设备运行状况的差异,给予必要的修正。
6.新安全阀和检修后的安全阀,应按其产品合格证明、铭牌、标准或使用条件,进行最大和最小开启压力的试验,整定压力应在其范围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足密封性能;
(2)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以下简称弹簧式安全阀),在整定压力时,弹簧的压缩量加上安全阀设计开启高度,应不大于弹簧并紧时变形量的80%。
四、校验装置、场地
1.校验装置由校验台、气源和管路等组成(见附录1),基本要求如下:
(1)有足够的校验介质。安全阀的校验介质,一般使用空气或氮气,对于工作介质为液体的也可用水进行
供气装置可配备压缩机,也可采用若干气瓶并联或其它形式。贮气罐的容积应不小于,如缺陷源压力高于贮气罐的量大工作压力,应有可靠的减压装置。水源一般可用压力泵,并配有一家容积的气体稳压罐。
(2)压力表应符合要求。校验台上,每个校验系统应装两块相同的压力表,其精确度等级不应低于1级,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安全阀校验压力的~3倍,最好为2倍,压力表应按计量部门的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并保持灵敏、可靠;
(3)配有一定容积的缓冲罐;
(4)为避免校验的杂质对安全阀的密封面造成损伤,应加装过滤装置;
(5)校验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应与安全阀需校验的压力相适应,并以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倍,定期作液压试验;
(6)校验装置应保持密封,定期进行密封试验;
(7)校验台上应加装校验用温度、压力、信移测量记录仪表及计时装置,以便对校验值等进行记载。
2.校验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压机、气瓶应有单独的存放间;
(2)除放置校验台外,还应有进行安全空拆卸的工作台,以及存放安全阀的场地;
(3)校验场地的各种装置及附属工具应有利于操作。其管道、电气线路应符合安全要求。
五、校验程序、方法和处理
1.校验人员应根据检验员委托单(见附录2)上的要求进行校验。校验单位要做好安全阀的接收和发放工作。校验前,校验人员要对安全阀进行宏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零部件完好,无裂纹、严重锈蚀和机械损伤;
(2)规格、型号和性能要符合设备设计时的选用条件和实际使用状况;
(3)按有关规定要求,安全阀已进行解体、清洗、检修或耐压试验并合格。
2.经宏观检查,符合要求的安全阀应牢固地安装在校验装置上,连接处应密封良好。贮气罐内的压力应保持为整定压力的~倍;
3.对于有调节圈的安全阀,在进行整定压力校验和密封性能试验时,应保证下调节圈不与阀瓣或反冲盘接触,防止出现虚假密封,以保证整定压力的准确。
4.整定压力校验和密封性能试验
(1)整定压力校验
缓慢升高安全阀的进口压力,当达到整定压力的90%时,减缓升压速度,使之每分钟不超过001Mpa。对于带有提升手把的弹簧式安全阀或杠杆式安全阀,当进口压力达到整定压力的75%时,可以适当进行手动试验,以检查安全阀动作的灵敏性。
继续升高安全阀的进口压力,直至安全阀开启(当进口压力达到整定压力,安全阀还未开启时,不必再升压)。如开启压力不符合整定压力,应停止升压,拆卸有关附件装置,进行调整。对于弹簧式安全阀,在旋转调整螺杆时,必须使用校验介质的压力低于整定压力的90%,避免阀瓣随着旋转而损伤密封面;
整定压力调整好后,降低并调整安全阀的进口压力,使其在密封试验压力状态下保持一定的时间,进行密封性能试验。
(2)密封性能试验
以气体为试验介质时,对于封闭安全阀,可用泄漏气泡数来表示其泄漏率。这种试验的装置、方法可按照GB12242《安全阀性能试验方法》的要求,其合格标准可见GB12243《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或其它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对于非封闭式安全阀,可根据封闭式安全阀泄漏气泡数和压力表压力下降值的关系,以相对应的压力下降值来判断。
不能利用气泡数和压力下降值来进行判断时,可用目视或耳听来判断。对于试验介质为蒸汽的,如在一定时间内,未发现泄漏现象,则认为密封性能试验合格;对于试验介质为液体的,如在一定时间内,未发现阀瓣与阀座的密封面有流淌的液珠,则认为密封性能试验合格。
(3)连续反复进行整定压力校验和密封性能试验,一般不可少于两次。对于充装易燃的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中度的介质等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设备,其安全阀密封性能试验不可少于三次。每次校验值都应符合要求。
5.不合格安全阀的处理
(1)弹簧式安全阀在公称压力范围内,如所能调整的开启压力范围,不符合整定压力的要求,可以更换符合相应工作压力级别的弹簧,再进行校验,以满足使用要求。
(2)对于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必须保证整定压力在其公称压力范围内,否则应给予更换。
(3)对于阀体渗漏、阀瓣和阀座密封面泄漏、零部件损坏而无法修复的安全阀,应给予判废。
(4)需要更换、判废时,校验单位应出具意见通知书(见附录3)。提出意见和要求。
六、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
1.校验过程中,校验人员应及时做好记录(见附录4)。
2.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在安装好有关附件装置后应进行铅封,以防止随便改变已调整好的状态。
3.铅封处应挂标牌,标牌上应有校验单位名称、校验编号、所装设备登记号、整定压力和下次校验日期。
4.根据校验记录出具报告书(见附录5),并按校验单位质保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签章。检验员应按规程、标准的要求,对报告书进行认定,对安全阀进行检查。
5.校验单位应及时将安全阀的校验情况,包括新安全阀的不合格情况和在用安全阀的判废情况,进行统计,定期上报。
6.规程、标准规定,或检验员认为,需要进行排放压力、回座压力、开启高度等有关项目的校验时,必须保证校验介质有足够的流量,校验装置上有流量测量仪表,并按GB12242《安全阀性能试验方法》的有关要求进行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