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4年编制)地通知
WORD格式关于转发《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4年编制)的通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了要“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的任务要求。
为了更好地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保护发包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应对勘察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准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已于2014年5月初步拟定了《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4年编制)征求大家的意见。
由于该《收费标准》今后将作为行业收费指导的重要文件,与大家息息相关,现将该《收费标准》转发给各位领导,望大家高度重视,仔细阅读,并于7月11日18时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比如收费标准的操作可行性、有无缺项漏项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生产经营部汇总。
生产经营管理部2014年7月8日WORD格式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4年编制(试行)(5月8日定稿)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一总则1设计收费原则1.1为了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保护发包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收费标准。
1.2本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收费。
1.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收费标准,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1.4建筑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收费标准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或显著提高了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设计,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5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1.5设计人承接建筑设计时,发包人有权利了解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工期、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
1.6建筑设计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1)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合同额的20% 作为定金;(2)实施方案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10%;(3)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20%;(4)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40%;(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10%;注:如果发包人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留有尾款,其比例不应超过合同额的5%。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16] 89号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建筑设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组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进行了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
本次设计服务成本调查工作,对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主要收集了建筑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收入、成本构成、直接人工成本及其占总成本的权重比例、服务项目人力资源要素配置、对应建筑工程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等大量生产要素数据信息,采集的数据在建筑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建筑设计分会组织行业专家对采集的大量数据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与归纳,并组织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建筑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
现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予以通报,供建筑设计市场各相关方参考。
由于建筑设计市场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持续开展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的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相关信息通报,以反映建筑设计市场的成本现状,为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供信息支持。
附件: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表二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表表三建筑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16年12月26日附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直接人工成本技术人员等级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元/人工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建筑)师2679 2.75高级工程(建筑)师2083 2.45工程(建筑)师1765 2.15初级技术人员1176 2.00注:1.“直接人工成本”是指建筑设计服务过程中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支出。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 《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
我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近年来,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建筑设计服务的质量和计费标准也成为行业关注的热点话题。
为了规范和指导建筑设计服务的计费工作,我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推出了《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为建筑设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我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以便更全面地理解这一重要指导文件对建筑设计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的意义和影响。
1. 背景与意义《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是在建筑设计服务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制定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建筑设计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建筑设计行业作为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质量和计费标准的规范化对于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的推出,将有助于规范建筑设计服务的市场秩序,提升设计质量,保障设计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内容《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内容丰富,主要包括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基本原则、计费程序、计费依据、计费方式及计费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在这些规定中,不仅明确了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还对计费依据和方式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还对建筑设计服务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计费标准指导,为建筑设计服务的计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建筑设计行业来说,规范的服务计费指导是非常重要的。
它不仅可以保障设计师的权益,提升服务质量,还可以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建筑设计服务公司来说,遵循《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不仅可以规避风险,还可以提升公司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而对于建筑设计服务的需求方来说,规范的计费标准可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更好地选择合适的设计服务公司,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总结与回顾通过对我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的全面评估,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指导文件的发布对于建筑设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二OO二年一月七日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勘察设计费计算参考(367)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 号
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分支组织,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建筑设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组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年至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进行了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
本次设计服务成本调查工作,对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主要收集了建筑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收入、成本构成、直接人工成本及其占总成本的权重比例、服务项目人力资源要素配置、对应建筑工程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等大量生产要素数据信息,采集的数据在建筑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建筑设计分会组织行业专家对采集的大量数据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与归纳,并组织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建筑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
现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予以通报,供建筑设计市场各相关方参考。
由于建筑设计市场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持续开展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的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相关信息通报,以反映建筑设计市场的成本现状,为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供信息支持。
附件:
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
表二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表
表三建筑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年月日。
91485_新版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于2002年1月7日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合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于2002年6月11~12日在北京组织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师资培训研讨会。
通过培训和学习,我们提高了对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理解,现就有关内容谈一点认识。
1 1992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1)1992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采用的政府定价方式既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也不能体现优质优价。
勘察设计市场主要表现为买方市场,供给严重大于需求,勘察设计队伍人员众多,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为了扶持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勘察设计单位,促进优胜劣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必须整顿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调整收费标准。
(2)收费标准偏低。
随着工资、成本的上涨以及新增住房、保险费用,1992年版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考虑到勘察设计企业成本、利润、税金和社会承受能力,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可以兼顾买卖双方的利益,获得较好的市场认可度。
(3)收费标准本身存在重复、双轨等矛盾,收费规则不健全。
国内各地区、各地域市场统一和国际国内市场统一的发展趋势,要求收费标准必须统一。
从国内情况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状况的改善,过去人为制定的价格体系已基本上被市场价格体系所取代;从国际情况来看,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趋于统一,因而收费标准必须统一。
(4)收费标准透明度差,非专业人士解读困难。
2 新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主要区别(1)新标准由“政府定价”改成“政府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改革了定价机制,加大了市场调节的力度。
主要体现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可以上下浮动40%。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勘察设计协会文件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16] 89号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建筑设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组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进行了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
本次设计服务成本调查工作,对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主要收集了建筑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收入、成本构成、直接人工成本及其占总成本的权重比例、服务项目人力资源要素配置、对应建筑工程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等大量生产要素数据信息,采集的数据在建筑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建筑设计分会组织行业专家对采集的大量数据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与归纳,并组织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建筑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
现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予以通报,供建筑设计市场各相关方参考。
由于建筑设计市场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持续开展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的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相关信息通报,以反映建筑设计市场的成本现状,为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供信息支持。
附件: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表二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表表三建筑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16年12月26日附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技术人员等级直接人工成本(元/人工日)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建筑)师2679 2.75高级工程(建筑)师2083 2.45工程(建筑)师1765 2.15初级技术人员1176 2.00注:1.“直接人工成本”是指建筑设计服务过程中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支出。
《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
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4 年编制(试行)(5 月8 日定稿)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一总则1设计收费原则1.1为了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保护发包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收费标准。
1.2本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收费。
1.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收费标准,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1.4建筑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收费标准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或显著提高了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设计,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50% 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3)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20% ;(4)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40%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10% ;注:如果发包人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留有尾款,其比例不应超过合同额的5% 。
该尾款应在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时结清。
如因发包人原因工程停工,应在停工1 年内将尾款支付给设计人。
预留和支付尾款应在合同中注明。
1.7 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深度规定,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服务等要求。
建筑设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设计人应当返工。
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建筑设计费。
由于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筑设计工作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向设计人额外支付相应的建筑设计费。
2设计服务内容本收费标准设计服务内容分为基本设计服务、附加设计服务、专项设计服务及其他设计服务2.1基本设计服务指在建筑设计中提供建筑、结构、设备、电气专业的建筑设计文件及服务,涵盖的设计阶段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性质有实施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三个阶段,也有实施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并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卓顶精文2019《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
关于转发《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9年编制)的通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了要“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的任务要求。
为了更好地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保护发包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应对勘察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准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已于2019年5月初步拟定了《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9年编制)征求大家的意见。
由于该《收费标准》今后将作为行业收费指导的重要文件,与大家息息相关,现将该《收费标准》转发给各位领导,望大家高度重视,仔细阅读,并于7月11日18时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比如收费标准的操作可行性、有无缺项漏项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生产经营部汇总。
生产经营管理部2019年7月8日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9年编制(试行)(5月8日定稿)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一总则1设计收费原则1.1为了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保护发包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收费标准。
1.2本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收费。
1.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收费标准,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1.4建筑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收费标准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或显著提高了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设计,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5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1.5设计人承接建筑设计时,发包人有权利了解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工期、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
1.6建筑设计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1)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合同额的20%作为定金;(2)实施方案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10%;(3)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20%;(4)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40%;(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10%;注:如果发包人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留有尾款,其比例不应超过合同额的5%。
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2005-3-8 12:06:05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与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就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宏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工程勘察费与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自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勘察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与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设计收费参考标准(中设协字[2016] 89号)
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设计收费有参考标准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16] 89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16] 89号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建筑设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组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进行了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
本次设计服务成本调查工作,对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主要收集了建筑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收入、成本构成、直接人工成本及其占总成本的权重比例、服务项目人力资源要素配置、对应建筑工程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等大量生产要素数据信息,采集的数据在建筑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建筑设计分会组织行业专家对采集的大量数据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与归纳,并组织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建筑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
现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予以通报,供建筑设计市场各相关方参考。
由于建筑设计市场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持续开展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的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相关信息通报,以反映建筑设计市场的成本现状,为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供信息支持。
附件: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表二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表表三建筑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16年12月26日。
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工程设计费即勘察设计费。
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
还有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一般按工程总造价的2%-5% 提取。
一、工程设计费计算方式1、景观设计面积= 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 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2、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3、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 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4、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 2.0% ~ 2.5% 收取监造费。
5、、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 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6、园林设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调整系数0.85 ,较复杂(Ⅱ级)调整系数1.0 ,复杂(Ⅲ级)调整系数1.15 三个等级进行调、相关规定1、《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 〕1283 号),已废止。
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已废止。
3、《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环境保护部/计价格[2002]125 号),已废止。
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已废止。
5、《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19]670 号),已废止。
6、2019 年7 月1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1573 号),规定: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 4 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二OO二年一月七日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二OO二年一月七日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勘察设计费计算参考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16] 89号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建筑设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组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进行了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
本次设计服务成本调查工作,对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主要收集了建筑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收入、成本构成、直接人工成本及其占总成本的权重比例、服务项目人力资源要素配置、对应建筑工程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等大量生产要素数据信息,采集的数据在建筑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建筑设计分会组织行业专家对采集的大量数据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与归纳,并组织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建筑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
现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予以通报,供建筑设计市场各相关方参考。
由于建筑设计市场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持续开展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的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相关信息通报,以反映建筑设计市场的成本现状,为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供信息支持。
附件: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表二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表表三建筑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16年12月26日。
设计收费标准
2015新版《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核心提示: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
作者: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编制组.目录第一章综述 (1)1、总则 (1)2、建筑设计服务内容 (2)3、建筑设计服务计费 (2)4、其他说明 (3)第二章设计基本服务计费 (3)1、投资费率计费方式 (3)2、单位建筑面积计费方式 (3)3、工日定额计费方式 (3)第三章设计其他服务计费 (4)第四章附表 (4)附表一设计各阶段工作量分配参考比例表(%) (4)附表二计费基价表(单位:万元) (4)附表三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表 (5)附表四部分项目单位建筑面积计费表(元/平方米) (5)附表五工程咨询服务工日费用表 (6)附表六设计其他服务计费表(Ⅰ) (6)附表七设计其他服务计费表(Ⅱ) (7)附表八设计其他服务计费表(Ⅲ) (7)第一章综述1、总则1。
1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
1。
2 发包人和设计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1.3 建筑设计服务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计费指导》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可以在本《计费指导》基础上适当上浮计费额。
1.4 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6)工程结构封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7)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或投入使用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宏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自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
全国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标准2014年编制(试行)(5月8日定稿)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一总则1设计收费原则1.1为了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保护发包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收费标准。
1.2本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收费。
1.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收费标准,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1.4建筑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收费标准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或显著提高了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设计,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5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1.5设计人承接建筑设计时,发包人有权利了解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工期、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
1.6建筑设计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1)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合同额的20%作为定金;(2)实施方案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10%;(3)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20%;(4)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40%;(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再支付合同额的10%;注:如果发包人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留有尾款,其比例不应超过合同额的5%。
该尾款应在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时结清。
如因发包人原因工程停工,应在停工1年内将尾款支付给设计人。
预留和支付尾款应在合同中注明。
1.7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深度规定,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服务等要求。
建筑设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设计人应当返工。
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建筑设计费。
由于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筑设计工作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向设计人额外支付相应的建筑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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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16] 89号
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建筑设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组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进行了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
本次设计服务成本调查工作,对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主要收集了建筑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收入、成本构成、直接人工成本及其占总成本的权重比例、服务项目人力资源要素配置、对应建筑工程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等大量生产要素数据信息,采集的数据在建筑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建筑设计分会组织行业专家对采集的大量数据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与归纳,并组织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建筑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
现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予以通报,供建筑设计市场各相关方参考。
由于建筑设计市场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持续开展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的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相关信息通报,以反映建筑设计市场的成本现状,为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供信息支持。
附件:
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
表二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表
表三建筑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6年12月26日附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
直接人工成本
技术人员等级
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
(元/人工日)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建筑)师2679
高级工程(建筑)师2083
工程(建筑)师1765
初级技术人员1176
注:
1.“直接人工成本”是指建筑设计服务过程中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支出。
2.“人工日”是参照《全国建筑设计劳动(工日)定额》(2014年修编版)的劳动管理指标与相关规定而定。
14400000
15600000
16800000
注:
1.“设计基本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服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2.“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基数”(含税金),是设计单位实际发生的成本(含税金)的采样分析数据。
3.“工程复杂程度影响系数”是不同工程复杂程度对设计单位基本服务成本基数影响程度的调整系数的分析数据。
4.“工程复杂程度”详见《全国建筑设计劳动(工日)定额》(2014年修编版)。
附表三建筑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注: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附表三中所列的服务时,设计服务成本相应增加,“服务成本附加系数”反映了所增加成本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基数的比例关系,有区间值的系对不同服务内容、不同深度与复杂程度采集、分析的结果。
2.“总体设计”指初步设计之前,一些项目需要分步建设,发包人要求编制的总体设计(总体规划设计)。
一般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布置或总图设计不属于总体设计范畴。
3.“设计总包服务”指设计人承担全部(含分包)设计管理责任,“主体设计协调”指建设项目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时,发包人确定其中一个设计人承担主体设计协调服务,对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
来源:中建设协。
延伸:各类建筑的收费参考标准,仅供参考!
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
1、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为8000~1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
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2、公共中心地区详细规划收费为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3、城市设计收费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4、景观规划收费为15000~18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5、交通枢纽地区详细规划收费8000~10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6、新区详细规划收费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
7、历史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收费为20000~2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8、公园与绿地详细规划收费为6000~8000元/公顷,基价为6万元。
专类公园乘系数~。
绿地设计收费为工程总造价的4%~7%
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
一、住宅类收费
1、按费率收费,为概算投资造价~%收取。
2、按面积收费则分类如下:(上限为采暖地区)
3、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方案:3元/~5元/M2扩初:7~12元/M2施工图:16~25元/M2
4、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方案:元/~8元/M2扩初:10~16元/M2施工图:22~32元/M2
5、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方案:6元/M25~10元/M2扩初:14~19元/M2施工图:30~38元/M2
6、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方案:8元/M2起扩初:17元/M2起施工图:38元/M2起
7、别墅方案:12元/M28~20元/M2扩初:20~40元/M2施工图:40~80元/M2
说明:
1.上述取费中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取费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
3.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5万M2,系数为;5万M2<总建筑面积<20万M2,系数为;总建筑面积>20万M2,系数为。
4.单栋或数栋别墅的收费单独另定。
5.上述费用未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
6.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按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执行。
7.上述费用未包含总图费用。
8.室外总体造价通常为建安总造价的5%~10%,9.总图费用通常取室外总体造价的2%~3%。
10.地下室及人防,普通地下室设计取费按35元/M2,人防地下室设计取费按45元/M211.独立地下车库,设计取费35~45元/M2。
二、教育类建筑(上限为采暖地区)
1、中小学建筑
1)教学楼及行政楼:方案:8元/M27~9元/M2扩初:16~22元/M2施工图:35~45元/M2
2)综合实验楼:
方案:10元/M29~12元/M2扩初:22~32元/M2施工图:45~65元/M2
3)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按概算造价2%~%:方案:12元/M210~14元/M2扩初:24~35元/M2施工图:50~70元/M2
4)锅炉房、食堂、浴室、大门等配套按概预算投资造价%起。
2高等院校建筑:
5)教师及学生公寓:方案:5元/M24~6元/M2扩初:10~15元/M2施工图:20~30元/M2
6)教学楼及行政楼:
方案:11元/M210~12元/M2扩初:24~30元/M2施工图:50~60元/M2;
7)综合实验楼:
方案:12元/M211~15元/M2扩初:26~36元/M2施工图:55~75元/M2;
8)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按概算造价2%~%:或者方案:13元/M212~16元/M2扩初:28~40元/M2施工图:60~80元/M2;
9)锅炉房、食堂、浴室、大门等配套按概预算投资造价%起。
三、商办与商住:(以有无空调系统或复杂程度取上下限)
1,多层:按概算投资造价%起,方案:10元/M28~12元/M2扩初:18~30元/M2施工图:40~60元/M2;
2,高层:按概算投资造价%起,方案:15元/M212~20元/M2扩初:25~45元/M2施工图:55~85元/M2;
四、办公楼:(以有无空调系统或复杂程度取上下限)
按概算投资造价%起,方案:15元/M212~30元/M2扩初:25~55元/M2施工图:60~110元/M2;
五、宾馆:(以有无空调系统或复杂程度取上下限)
按概算投资造价%起,方案:18元/M212~35元/M2扩初:28~70元/M2施工图:60~140元/M2;
六、大型商场、物流中心(根据设计要求难易程度取确定)
按概算投资造价%起,方案:15元/M210~18元/M2扩初:24~40元/M2施工图:50~80元/M2;
七、大型公共建筑(会展中心、歌剧院、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馆等)
按概算投资造价%起,(根据设计要求难易程度取确定)方案:16元/M214~20元/M2扩初:35~45元/M2施工图:70~90元/M2;
八、医院:(根据设计要求难易程度取确定)
按概算投资造价%起,方案:15元/M214~18元/M2扩初:35~45元/M2施工图:70~90元/M2;
九、厂房:(根据设计要求难易程度取确定)
按概算投资造价2%起
方案:3元/~5元/M2扩初:6~12元/M2施工图:12~25元/M2;
说明:
1,上述取费中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费用未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按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执行。
上述费用未包含总图费用,室外总体造价通常为建安总造价的5%~10%,总图费用通常取室外总体造价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