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教育督导权威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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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实施的问题以及改进路径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实施的问题以及改进路径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实施的问题以及改进路径【摘要】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监管不到位、评估标准不清晰等。

为此,本文提出了一些改进路径建议,包括加强教育督导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的教育督导机制等。

强调了教育督导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性。

在展望未来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提高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也应该加强对教育督导的关注和支持,为构建一个更加公正、质量更高的教育体系做出更大的努力。

通过对我国教育督导体制现状的分析和改进路径的建议,可为教育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教育督导体制、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改进路径、重要性、机制建设、引言、背景介绍、研究意义、正文、结论、总结回顾、展望未来.1. 引言1.1 背景介绍教育督导是教育系统运行中的核心环节,是保障和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方式之一。

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教育督导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和改进。

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研究和探讨。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行使教育管理职能的有效手段。

教育督导旨在促进教育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建立健全的教育督导体制,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背景下,对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实施的问题以及改进路径进行深入探讨,对于积极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研究意义教育督导体制的实施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教育督导是教育质量的保障和改进的重要手段,关系到教育的公平、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评估和改进,可以有效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教育督导体制实施的问题和改进路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通过对我国教育督导体制现状进行分析,可以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为提出改进路径和措施打下基础。

浅谈我国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建议

浅谈我国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建议

浅谈我国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建议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我国对教育事业的全面管理,保障教育方针和政策的执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教育督导的职能包括监督、指导、评估和反馈,是一个职能部门。

在我国的现代教育管理中,教育督导制度逐渐恢复建设,并在实践中摸索发展。

教育督导的内容主要是对教育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对学校的教学设备、财政、领导和管理、教师和宿舍、办学政策和精神等进行监督。

教育督导的性质是行政方面的监督,主要责任是对地区内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以保障教育法规、政策等的执行和所确定目标的实现。

教育督导的手段是监督,以导为基础和前提。

二、我国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我国现行的教育督导制度包括“督政”和“督学”两种形式。

多年来的教育实践表明,我国现行的教育督导制度还存在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督导的发力方向不明确。

教育督导是县以上行政单位为保证相关教育法规的执行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对本地区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上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教育督导的行政单位是教育部门内设立的专门部门,负责对学校等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然而,某些地区的教育督导实质上只是教育部门内部的一个机构,受到领导的控制,导致缺乏独立性。

此外,大部分教育机构实为事业单位,也影响了教育督导的发挥作用。

为了规范教育督导制度,需要加强对其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教育督导工作。

同时,要规范教育督导机构的性质和职能,重点加强学校的教育督导制度,确保其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最终目标是常态化教育督导工作,使其成为教育工作的常规程序。

[我国,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其他论文文档]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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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对策建议”[论文关键词]教育督导教育督导制度教育督导机构教育督导队伍教育督导方式[论文摘要]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恢复重建,有效地推进了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但总体而言,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依然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

只有组建权威高效的教育督导机构,确立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导主客体地位,建设内行专业的教育督导队伍,实施科学合理的教育督导方式,才能有效地发挥教育督导的积极作用,贯彻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推动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育督导是在长期的教育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的一种基本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善,有效地推进了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但总体而言,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依然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合理、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教育督导主客体地位不平等、教育督导方式不科学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督导功能的充分发挥。

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有效贯彻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推动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使其与我国的教育决策、执行相协调,以适应教育督导实践的需要。

一、组建权威高效的教育督导机构1.建立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教育督导机构衡量一个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的标准之一,就是考察该机构的层级关系是否清楚,是否符合统一领导与统一指挥的原则,避免多头领导与多头指挥。

我国的教育督导机构虽然在形式上是由人民政府设立的,实际上却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代管,其初衷是在“督政”时由人民政府指挥,在“督学”时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指挥,兼顾“督政”与“督学”两方面工作。

但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常使教育督导机构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很难处理,导致教育督导机构难以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教育论文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教育论文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教育论文第一篇: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教育论文摘要:教育督导是在长期的教育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的一种基本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督导作为教育行政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经常地、系统地进行教育督导活动,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改进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教育督导队伍制度当前,教育督导在国际上已作为一种普遍通行的强制的手段,被广泛运用于现代教育的科学管理之中,而且已经愈来愈成为一些发达国家现代教育制度日臻完备的重要标志。

我国的教育督导制度才正式恢复重建,在实践中探索发展。

一、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主要成绩:自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主要表现在:第一,各级领导提高认识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二,各地根据自己情况,建立了教育督导机构;第三,拓宽和深化教育督导内容,初步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的新路子;第四,制订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一些法规与制度;第五,开展了多方面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第六,注重实践经验,使督导与科研相结合。

2、存在问题:二十多年来,我国教育督导工作虽然不断地得到加强和改善,但只是初步打开了局面,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依然是传统教育督导指导下的教育督导,偏重于行政视察和监督,具体表现为:注重督导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忽视督导政府对教育的统筹规划、政策导向、信息服务和育人环境创设;督学队伍良莠不齐,少数督学的政治理论素养、科研能力、分析能力和文字能力难以适应现代化督导工作的需要……随着我国教育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和教育督导地位的提高,这种传统的教育督导观已难以适应现代教育督导的需要,必须确立政府与学校主体责任。

“督政”与“督学”兼顾、督导主体与督导对象平等合作,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等现代教育督导观。

学校教育督导机制

学校教育督导机制

学校教育督导机制学校教育督导机制在现代教育系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它具有监督学校教育质量、促进教学改革和提升学生学习效果的功能。

下面将从教育督导的定义、督导机制的构建、督导内容和形式以及督导的意义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教育督导的定义教育督导是指对学校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的一种机制。

它通过对学校教学管理、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习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学校教育的质量和学生的发展。

二、督导机制的构建为了有效实施教育督导,需要建立完善的督导机制。

首先,应该明确督导的目标与职责,确保督导的方向和内容与教育政策相符。

其次,督导机制应具有科学的评价体系,包括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和评估人员的选择等。

还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督导报告及时传达给学校和相关人员。

三、督导内容教育督导的内容包括学校教学管理、教师专业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成果等方面。

在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督导应关注学校的管理规范、教学组织和环境等情况。

对于教师,督导应该评估其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以及课堂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同时,督导也需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成果和学习能力等。

四、督导形式教育督导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开展教学观摩、组织专家评估等。

这些形式可以有效发现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且给予及时的改进和提升建议。

五、督导的意义教育督导对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促进教学改革有着重要作用。

第一,督导可以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改进的建议。

第二,督导可以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自身的发展。

第三,督导可以帮助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学校改进教学环境和管理规范。

第四,督导可以监督学校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教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六、挑战与对策教育督导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如督导内容的全面性、督导结果的客观性和督导效果的持续性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加强督导标准的制定,确保督导内容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同时,督导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确保督导结果的客观性。

建立独立的国家教育督导体系

建立独立的国家教育督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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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独立的国家教育督导体系
作者:彭志敏
来源:《教育与职业·综合版》2011年第07期
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其他教育评估制度”,从而确立了教育督导的法律地位。

然而,由于我国现行教育体制的问题,使得教育系统中专司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督导机构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纵观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的教育体制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把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作为加强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因此,笔者认为尽快建立独立的国家教育督导体系并逐步完善现行教育督导制度,应成为当前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建议:
1.将教育督导真正从教育行政部门中分离出来。

应建立独立的国家教育督导体系,必要时可将现有的各级教育督导团升格为“教育督导局”或“教育督导委员会”。

有效强化督导部门的职责,改变督导“督学”不“督政”的现象。

2.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督导条例》,以确保教育督导工作得以依法开展。

根据新时期教育工作的要求,对教育督导的基本职责、权限、机构的设置等一些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全面落实执行督导的职责。

3.建立一支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定期培训及考核,不断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按照若干所学校设立一位专职教育督学的国际惯例,建立一支以“专职督学为主、兼职督学为补充”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

4.建立教育督导报告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教育监督。

督导结果在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立监督热线,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彭志敏全国政协委员,武汉音乐学院院长。

教育督导制度的完善与实施

教育督导制度的完善与实施

教育督导制度的完善与实施教育督导制度是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

然而,当前我国教育督导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督导机构设置不健全、督导内容单一、督导方式简单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教育督导制度的完善与实施。

一、完善督导机构设置首先,要建立健全督导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确保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督导机构应该由具有丰富教育管理经验和专业素养的人员组成,具备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督导评价的能力。

同时,应该加强与其他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督导工作的合力。

其次,要加强对督导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督导人员应该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能够运用科学的督导方法和技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等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同时,应该加强对督导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其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二、丰富督导内容除了传统的教育教学评估外,还应该加强对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学生发展等方面的督导。

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学校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师资队伍的评估和建设,关注教师职业发展、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同时,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对学校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的督导,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三、创新督导方式传统的督导方式过于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因此,应该创新督导方式,采用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如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等。

同时,应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网络督导平台,实现远程督导和实时反馈,提高督导的效率和效果。

四、强化结果运用教育督导结果应该成为学校改进工作和教师评价的重要依据。

首先,应该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和教师,帮助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其次,应该将督导结果纳入学校和教师的评价体系,作为奖惩、聘任、晋级的重要依据。

新时代教育督导职能定位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容建构探讨

新时代教育督导职能定位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容建构探讨

新时代教育督导职能定位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容建构探讨摘要:近年来,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在教育领域,教育督导作用日益突出。

对于教育督导的改革逐渐提出日程。

现阶段,我国教育督导还存在诸多问题,职能定位不够明确,在体制建设、机构设置也存在缺陷,必须加强教育督导的专业化建设。

本文立足新时代背景,分析教育督导职能定位的基本原则,探讨内容建构策略。

关键词:新时代;教育督导;职能定位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教育督导有利于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现阶段,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机制,基本已覆盖中小学校。

然而,在教育督导中,还存在成效不足问题,督导效能有待提升。

笔者根据自身多年的教育督导经验,立足新时代背景,分析教育督导职能定位的基本原则,探讨内容建构策略。

一.新时代背景下教育督导专业化必要性首先,内在要求。

①督导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在课程建设、师德建设、学生管理与评估等多个层面上,要求督导教师具备教育学、教育管理、课程与教学等多个领域的专门知识。

②教育督导工作的对象是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其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要求教育督导工作要专业化。

这不仅可以提高教学质量,而且可以提高教学监督工作的权威。

其次,“督政”向“督学”转变的要求。

教育督导从过去的自我监管,到如今的“管办评”分开;过去,教育督导主要是由“督政”主导,如今更需要以督学为主,由分阶段向常态、深度转变,以“辅导”和“服务”的督导模式为主。

这对于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督导在教学改革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也更加突出,比如教师在教学改革中如何引导学校建立课程体系,如何在课改后开展学科核心素养的督导,这些都要求督导人员更加专业。

第三,提高督导实效的要求。

从长远来看,具有说服力、认可和对学生有利的指导,是由导师的专长和专业技能所产生的专业权威。

然而,目前我国的教育督导机构在某种程度上还没有得到被督导单位的信任与认同,被学校老师视为“门外汉”。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体系现状及对策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体系现状及对策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体系现状及对策姓名随着中小学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我国的基础教育评估应运而生,并在实践和摸索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基本建立了我国基础教育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形成了我国基础教育评估的实践模式和基本框架。

但是,我国目前的基础教育评估还未能拥有独立的组织体系与制度体系,而是与国家教育督导制度捆绑在一起,称为督导评估。

多年来的教育督导实践表明,基于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不健全而呈现的各种因素相互交织,直接制约着我国教育督导职能的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我国现行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统一,独立性不足。

目前,我国的教育督导机构体系基本形成,其设置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督导机构是教育行政部门内设的一个职能部门,权力来源于教育行政部门;二是教育督导机构设立在教育行政部门内,但级别比其他职能部门略高;三是督导机构在级别上与教育行政部门平行,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兼任。

无论是哪一种类型,本质上都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出现。

这种设置决定了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没有足够的独立性,在人、财、物、职责分工、考核、奖惩等方面都依附教育行政部门,难以独立开展工作,其督导职能难以展现。

有些地方教育督导机构表面上由人民政府设立,挂人民政府的牌子,实质上仍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首长的领导。

另外,从理论上讲,教育督导机构应为行政机构。

但绝大部分地区的教育督导机构为事业单位性质,致使教育督导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二)我国现行教育督导政策体系不完善,操作性不强。

教育督导制度作为我国教育基本制度之一,立法相对迟缓。

1991年以主任令形式颁发的部门规章《教育督导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与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地位不相适应。

随着教育督导形势、对象及任务的改变,《暂行规定》作为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基本法规,已经严重滞后于教育督导的实践和教育法制建设的进程,除了存在定位偏低、权威性不足的根本问题之外,其本身也存在诸如督导范围日趋不适、应明确的基本关系不甚清晰等多种问题。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教育督导制度是促进我国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教育质量提高的有效方法,是政府对教育单位的宏观调控的重要方法,也是科教兴国战略的主要内容,教育督导制度在我国的教育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教育督导制度还存在这不足,要对督导进行改革。

一、教育督导的基本内容教育督导部门是我国政府对教育工作监督、指导、检查的部门,在现在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保障了我国关于教育方面的政策和方针的落实,督导着教育单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了地方教育的质量和教学水平,培养了一代代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人才。

二、教育督导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的教育督导制度早在清朝末年的时候就有了,那时有着健全的管理制度,但自从建国后我国的教育监督制度中存在着不够完善的立法工作,加强在教育立法方面的工作是当前重要的一件事。

从国外的教育保障工作中可以看到,拥有一套健全的完善的教育督导制度的立法是保障督导工作进行的有效武器,对国家的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也应该建立一套针对教育监督制度的法律,使在教育中的监督工作具有权威性,让人依法办事,做到一切有法可依,做到违法必究。

而不是在督导过程中模糊的监督范围,在以后的督导工作中可以有效快速的进行。

在教育督导管理工作中的管理不科学。

督导管理制度是对教育单位的检查和督导,是为了保障我国的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进行,但在一些地方教育单位的检查工作由地方的教育部门监管,这是不科学的,使得教育督导制度失去了意义,这样的管理制度根本无法发挥教育督导管理制度的监督作用。

比如,中国的银监会为什么在督导工作中有着很大的作用,就是因为银监会是独立的附属于中央管理的,其他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本无法监督银监会,就是因为银监会的监督管理部门的定位明确,才会好管理。

而在教育督导制度方面却没有明确的定位,在工作中上级部门督导下次单位使,都是一次性的,没有足够的重视,更多的都只是在做表面工作,没有彻底的实施到监督,不利于教育单位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教育督导系统建设与优化

教育督导系统建设与优化

教育督导系统建设与优化近年来,教育督导系统的建设和优化已经成为教育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

教育督导系统是一个全面监控和评估教育质量的工具,它可以帮助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者了解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本文将从教育督导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关键要素以及优化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教育督导系统的建设是极其必要的。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育质量的提高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学校管理者的共同任务。

教育督导系统可以通过对教育过程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促进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

其次,教育督导系统的建设有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信息化建设。

教育督导系统需要整合各个教育环节的数据,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教师的教学评价、学校的管理情况等,以便全面了解教育实践中的问题。

其次是监督机制的建立。

教育督导系统应该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教育过程和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向决策者提供相关信息。

最后是专业团队的建设。

教育督导系统需要从事专业的督导工作人员,他们应具备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评估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教育督导系统的优化可以从多个方向入手。

首先是提高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督导工作应该依据科学的评估标准进行,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其次是加强督导机构的能力建设。

督导机构应该培养更多的优秀督导人才,加强对其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评估和指导能力。

另外,督导机构还应加强与学校和教师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探讨教育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最后是强化督导结果的应用。

督导结果应该及时向学校和教育部门传达,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然而,教育督导系统的建设和优化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资源问题。

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包括督导人员的培养和培训、督导设备的购置和更新以及督导工作的经费保障等。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学术权威缺失及其构建研究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学术权威缺失及其构建研究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学术权威缺失及其构建研究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受到传统管理理念和政治经济体制的影响,实行集权式的行政管理模式,行政权威往往强势于学术权威,从而导致教育督导学术权威严重缺失,进而影响学术权威效用的发挥,这是因为我国传统管理理念重在划分科层等级管理,行政权威代替学术权威,使得学术权威缺乏管理地位。

在我国教育督导的发展中,应当正确处理学术权威和行政权威的关系,提升学术权威在管理中的地位,深入理解教育督导中学术权威的威信和感召力。

本文通过分析教育督导学术权威的重要意义和特点,探究导致学术权威现状的原因,进而提出教育督导学术权威的构建方案。

引言:当今世界各国的教育督导发展形势普遍较好,多半的国家实现了督导转向督学、行政权威转向学术权威的目标,尤其以美英法德为主的四国注重提高督学,其督导人员一般是教育实践专家,在他们看来,督导的作用往往是实现由督政向督学,这是发达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教育发展的必要。

而促进督学的发展同时也是帮助行政权威向学术权威的转变,可见国外重视对以学术权威为主导的发展方向。

我国在基本实现“双基”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将教育督导的重心移向督学,从而提高学术权威在管理中的地位,目前对我国教育督导学术权威的缺失及构建的研究十分重要。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通过对我国教育督导中学术权威和行政权威的失衡研究,进一步检验韦伯的权威理论和丹尼斯·朗的权利理论,以丰富国内的相关理论。

在实践意义上,有助于改变我国教育督导学术权威缺失的现状,革新教育督导理念,改变传统管理理念,进而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者的学术修养,增强学术贡献,既维护了学术权威的地位,又有利于我国教育督导的发展。

二、教育督导学术权威现状及原因分析(一)国内教育督导学术权威的整体情况我国目前的教育督导学术权威相比较十年前有了一定的提升,教育督导工作取得了更为有效的进展,督导工作人员具有了一定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学术贡献度比以往有了较高的提升。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随着新课改的深入推进,教育督导机制的建设也愈加重要,目前我国对于教育督导机制的关注度和研究力度也在不断提升。

教育督导机制是指在教育管理中,由特定机构或人员对教学进行监测、评估和指导,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新课改下,教育督导机制的建设首要任务就是实现全面、全时、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估,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发展新理念、新思路、新模式,推进高质量教育的落地,让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

一、建立分类指导体系在新课改的大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也需要更新,建立起符合新课改的教育督导分类指导体系。

分类指导体系是指对教育的不同方面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监督,其中包含“第三方评估”、“教师评估”、“学生水平评估”等多个方面。

第三方评估主要是由相关机构对学校、课程、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采用专业的手段来进行评估。

教师评估则是督导机构针对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推动教师进行专业发展。

学生水平评估就是督导机构对学生实际水平进行评估,以更好地理解教学效果。

通过建立分类指导体系,能够更好地定位针对性的监督和指导。

二、推行定期评估针对不同的教育阶段,针对不同的学校类型,制定不同的评估方案,从而推行定期评估。

定期评估可从多个方面来考察学校和教育教学水平,如设备设施、教师队伍、教育教学方式、学生毕业素质等多个方面。

通过定期评估,能够更好地评估学校和教学质量,让学校和教育方面进行改进和进步。

三、建立教育督导数据平台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展示等方面也受到了更多的重视。

在新课改背景下,建立教育督导数据平台是非常有必要的。

通过数据平台,能够更好掌握全国教育教学质量分布情况,了解学校升学率、毕业生就业率、学生教育教学满意度等多个方面的信息。

教育督导数据平台的建立,能够更好地为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数据支撑,推动高质量教育的发展。

四、推进网络督导网络督导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学校、教师进行监督指导的方式。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随着新课改的深入推进,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变得尤为重要。

教育督导作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对于新课改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新课改的背景、教育督导的概念及作用、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新课改的背景新课改作为我国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是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需要而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

新课改旨在推动教育观念的转变,推动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教育方式方法的改革,推动教育内容的改革,推动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的改革,以及推动教育资源配置的改革。

在新课改的大背景下,教育变革的迫切需要和重要性凸显无疑。

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成为新课改实施的一个关键环节,因为教育督导在推动教育改革和保障教育质量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教育督导的概念及作用教育督导是指教育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学校、教育机构和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活动。

教育督导的目的在于促进教育改革发展,保障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水平,维护教育公平,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和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服务教育发展和改革。

教育督导是对教育本身的一种监管和服务,是对教育过程的全程跟踪和保障,是对教育事业的一种支撑和保障。

教育督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教育改革发展。

教育督导能够及时发现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够为教育改革提供有力的监督、支持和促进。

3. 维护教育公平。

教育督导能够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使用,保障教育公平。

4. 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教育督导能够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推动教师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教学内容的更新。

三、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是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

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更新,新课程改革成为了当前中国教育领域的热门话题。

新课程改革的推进,旨在通过改革教育内容、教学方法、评价体系等方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在这一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是新课程改革的有力保障,更是教育质量的重要监督把关。

本文将探讨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与发展,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一、新课程改革的背景及意义新课程改革是指以素质教育、终身学习为理念,以学生为中心,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改革举措。

新课程改革的核心是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合作和批判性思维为目标,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新课程改革的目标是培养素质教育的时代人才,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和个体的终身发展需求。

新课程改革将教育课程作为重要改革内容之一,通过调整课程结构、优化教学内容、改革评价方式等,实现以学生为主体,发展全面素质的教育目标。

这一改革不仅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教育督导的深度和广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组织落实教育政策、保障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发展的有力手段。

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更需要督导机制的创新和改革,以适应新的教育形势和教育内容。

构建新的教育督导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二、新课程改革下教育督导机制的问题在新课程改革的过程中,教育督导机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督导内容与新课程改革不相适应。

传统的教育督导机制以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为主要内容,难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求和要求。

新课程改革提倡素质教育、综合素质评价,需要教育督导更多地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的整体质量。

2. 教育督导方式和方法相对滞后。

传统的教育督导方式和方法主要以课堂观察、听课评课、书面检查等为主,忽视了对学生发展情况、教师专业发展的关注。

而新课程改革推崇以学生为中心,需要更多地关注学生的成长和教师的专业发展。

教师督导与评估体系建设

教师督导与评估体系建设

教师督导与评估体系建设一、背景说明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教育事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建立完善的教师督导与评估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二、教师督导的重要性教师督导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对于教师的绩效评估和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对教师教学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教师督导的目标教师督导的目标是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通过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以及专业能力,能够使教师得到更多的激励和指导,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

四、教师评估的重要性教师评估是对教师教学效果和专业能力的评价,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评估结果,可以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

五、教师评估的内容教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效果、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不仅要评估教师的学科知识掌握情况,还要考察其教育教学理论修养、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六、教师评估的方式教师评估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包括课堂观察、学生评价、同事评价以及教学记录等。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教师自评和专业发展计划等方式,对教师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

七、教师评估的标准教师评估的标准应当科学、合理、公正,并且能够真实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学校情况和教师个人特点等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

八、教师督导与评估体系建设的挑战教师督导与评估体系建设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制定适合本地区的评估标准、评估方法与资源,建立公正的评估机制等问题。

同时,还需要解决教师对评估过程的抵触情绪和评估结果的应用问题。

九、教师督导与评估体系建设的路径为了有效推进教师督导与评估体系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政策,培养专业的督导人员,建立多元化的评估机制,加强督导与评估的结果应用等。

十、教师督导与评估体系建设的意义教师督导与评估体系建设对于教育改革和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

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改革已经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热门话题。

作为支撑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教育督导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我国新课程改革不断深入,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也成为了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将就新课改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进行深入探讨。

一、新课改对教育督导的要求新课程改革的推动,对教育督导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课程改革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要求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过程是一个提升学生成长的过程。

这就要求教育督导要从过去简单的检查评估转变为更加全面的指导和服务,以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新课程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倡综合素质评价。

这就要求教育督导要能够充分理解、认同并贯彻新课程改革理念,推动学校将新教学理念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中,实现教学观念的变革和评价观念的转变。

新课程改革强调以课程为核心,注重课程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这就要求教育督导要加强对课程建设与实施的监督和引导,推动学校建立健全的课程管理机制,保障课程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为了满足新课程改革对教育督导的新要求,需要构建全新的教育督导机制。

要加强教育督导的顶层设计,完善教育督导的法律法规,明确教育督导的职责和权力。

要推动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加大对教育督导机构的投入,提高教育督导机构和人员的整体素质。

要推进教育督导方式创新,引入先进的教育督导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要建立健全的督导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教育督导绩效评价机制,规范督导行为,确保教育督导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三、实施路径四、困难与挑战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育督导机制的构建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由于教育改革的各种要求和政策规定频繁变化,教育督导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时刻与时俱进,需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战略针对性。

教育督导人员在教育理念、管理经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需要对教育督导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和提升。

关于构建我国教育督导政策体系的思考_杨润勇

关于构建我国教育督导政策体系的思考_杨润勇

2007年第8期(总第331期)EDUCATIONAL RES EARC HN o.8,2007 Ge nera l,No.331关于构建我国教育督导政策体系的思考杨润勇 [摘 要] 教育督导制度是我国基本教育制度之一。

构建完善的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是教育督导制度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

当前,我国教育督导政策体系还存在着结构不完整、数量不充足、内容不完善等问题,有关部门急需明晰构建思路,在制定相关政策、扩展体系涵盖范围的同时,还要对现有的教育督导政策实施必要的调整,才能最终形成科学的、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政策体系和督导制度。

[关键词] 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教育督导制度[作者简介] 杨润勇,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督导与评估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教育学博士 (北京 100088) 教育督导制度在教育管理体系、教育法制体系中均占有重要地位,是我国现行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①教育督导政策是教育督导工作的行为准则和依据,只有构建完善的督导政策体系,才能准确把握具体督导政策的层次,正确估量其时效性,从而协调好不同单项督导政策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督导政策体系“增值增益”的作用,有效落实教育督导制度。

一、我国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构建的主要历程在教育督导制度恢复的二十多年时间里,不同时期标志性的政策文件构成了我国当前教育督导政策体系的主框架。

邓小平关于建立国家教育督导制度的设想为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构建奠定了基础。

教育督导建设是邓小平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1977年,邓小平在关于《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问题》的谈话中,就提出了关于建立国家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的构想与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形成教育督导制度、建立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提出了要求。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在国务院办公厅于同年转发的《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国家和地方逐步建立基础教育的督学(视导)机构,对全国和本地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实施进行全面的视察、督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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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教育督导权威体系的构建
当前,我国教育督导的功能和作用之所以远远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究其原因,根本部分就在于教育督导权威的缺失。

那么,如何构建我国教育督导权威体系呢?笔者认为,构建教育督导权威体系应从强化教育督导的行政权威、法律权威和学术权威这三方面着手努力。

一、教育督导权威的涵义
“权威是指得到普遍承认的组织、集团或者个人对一定的社会生活领域所起的影响。

这种影响所产生的后果是,其他人在自己的生活和观点中服从或依赖于这个组织、集团或者个人”。

从这种意义上说,权威是一种社会关系。

这种关系保障人们的活动服从于社会确立的目标、规范和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发挥作用。

而所谓的教育督导权威,即在教育领域当中,督导者对被督导者所产生的感召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引申开来,教育督导权威这一概念就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第一,权威代表的是一种社会关系,即权威者与权威对象之间影响与被影响、支配与服从的关系。

第二,教育督导权威的存在,一方面可以对教育活动发挥控制、管理和协调等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为教师提供并维持一种有秩序、和平和公正的工作环境。

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教育督导不仅是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无管理,即教育管理的管理。

换言之,教育督导的目的,并不在于督导本身,而是要通过对教育管理的管理,提高教育管理的水平,提高管理的效率,更好地利用资源、培育人才。

可以说,没有教育督导的教育管理,是不科学的教育管理。

因此,督导者的权威是教育权威的重要体现,能否构建正确合理的教育督导权威体制,对教育的顺利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二、构建我国教育督导权威体系
(一)建构教育督导的行政权威
行政权威是指合法化行政权力科学运行所产生的力量、威望和影响。

行政权威赖以存在的基础是行政权力公共性的真正实现。

探讨教育督导行政权威,首先必须先明确教育督导是否是一种行政权力。

但事实是我国教育督导行政权力是有其名无其实,行政权威无从谈起,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教育督导行政权力来源及
隶属关系不明确和职、责、权模糊不清而导致权威的缺失。

在现阶段,重构行政权威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实现教育督导行政权力明确化、教育督导行为规范化、教育督导工作科学化的过程。

第一,督导权力明确化。

明确教育督导权是明确其来源及隶属关系的关键。

就我国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能而言,既要“督学”又要“督政”,特别是“督政”。

“督政”是教育督导部门代表同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在教育方面依法进行综合性的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从而保证政府教育行为的到位。

“督政”更多的依赖于行政权力,带有一定的强制色彩。

这就要求教育督导机构应单独设立。

单独设置的教育督导机构应是与教育行政部门平行的直属政府领导的独立职能部门,由政府直接授权。

督导机构的领导和成员由专门人员组成,不挂靠其他部,特别是不挂靠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督导行为规范化。

要真正发挥督导工作在教育中的作用,就要求教育督导部门之间及内部分工明确、事权清晰、各司其职,必须给督导人员授以职、责、权,使其师出有名、名正言顺,各负其责。

要通过建立督导法规、使督导人员责权相称,使教育督导行为规范化,从而使教育督导的功能发挥最大效用。

第三,督导工作科学化。

教育督导不是一般的检查监督,而是一项行政管理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活动。

督导工作要逐步走向科学化,所谓科学化就是要有量和质的客观标准,要有科学的督导方法,不是凭督学的主观意愿来开展工作。

这就需要与教育评估制度结合起来。

在督导检查特别是评估验收过程中,要有一套严密而科学的工作程序,在预设的方案中各项指标及其权重的确定,都必须合乎教育规律和教育法规的要求,反映政府的教育意志。

以保证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的严肃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建构教育督导的法律权威
所谓法律权威是指法律本身具有的根据人们普遍接受的规则使人们在经过内化后自愿相信并服从的内在规定性。

教育督导只有纳入法制规范的轨道,其工作的开展才可能稳定、有序、有效。

应看到,我国教育督导法规建设虽发展但步伐缓慢,问题不少,目前教育督导法律权威处于缺失状态。

笔者认为,教育督导权威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育督导法规不完善。

第一,强化教育督导法律的内在权威。

首先,完善督导法规。

要尽快制定和出台《教育督导条例》或《教育督导法规》等有关教育督导方面的法规体系,作为国家教育督导制度的基本法规基础,对教育督导工作起总纲作用,也作为其他教育督导法规的立法依据。

它不仅要规范教育督导自身行为,而且要调整教育督导的外部关系,如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关系。

此外,还要分别制定地方省、市、县各级《督导规程》及实施细则,使教育督导有法可依。

其次,还要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

特别是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职能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正确理解与处理权力和法律关系,要谨防把个人权
力置于法律权威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行政权力干扰司法工作。

第二,强化教育督导法律的外在权威。

法律要具有崇高威信,还在于它依赖国家权威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保护守法者的合法权益,形成社会警戒模式。

树立法的外在权威,其关键是必须严格执法、严格守法,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督导机构或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被督导单位无正当理由加以拒绝执行,教育督导机构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勒令其执行,必要时,督导机构可以对其进行复查。

对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中存在的严重问题,督导部门有权要求相关主管机关给予相应处分和处罚。

(三)建构教育督导的学术权威
学术权威就其一般意义而言,是指学者在其专长的学科领域中,由其学术水平、学术资历和学术贡献所决定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学术声望和在相应学术组织承担的角色。

教育督导工作的重心在教育系统,而教育系统的特征决定了学术权威在此系统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督导教育的学术权威在教育系统中具有权力下移的特点,在基层往往是强有力的,在对学校管理、教师科研、学生学习等领域有很强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影响。

正视督导学术权威的现实性,把它作为开展督导工作的重要资源之一,同时也要重视为学术权威的树立创建必要的条件。

第一,将学术权威寓于所展示的渊博学识和才能中。

督学要树立学术权威,需要怀有对知识的渴望动力,不断地追求新知,需要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即要学有所长,具有相当深厚的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学识渊博,能学以致用。

第二,以督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展现学术权威。

一个优秀的督学,必是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实事求是,勤政廉治,不以权谋私;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堪为楷模。

第三,在民主氛围环境中重塑学术权威。

督导者在教育督导工作中要协调好与被督导者的关系,要真心实意地与被督导对象共同研究探讨并鼓励其自我改进,用合作意识和民主参与代替强制命令,用热情的关怀激励和内行的指导取代消极的教育督导,用科学的方法和客观的令人信服的评估取代经验式的判断,在民主的环境中开展督导工作。

总之,构建合理有序的教育督导权威体系,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我们教育督导从业者在教育行政、法律、权威方面不断进行努力,需要我们长期不懈地摸索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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