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验厂-利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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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此制度简明于锋利工具的发放,使用回收的控制方法,以确保无锋利工具混入到成品内。
二、范围
适用于一切使用尖锐、锋利工具进行生产、包装。
三、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工具记录的复查,以及监督利器使用执行情况。
3.2 生产车间各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利器的发放回收记录。
四、定义
利器:在此指为刀片、剪刀、剪钳、断针、针、摄子等尖锐锋利的器具。
五、程序
5.1利器管理:
5.1利器的数量控制
5.1.1应存有《利器发放回收总记录》,记录利器的进出、除额数量等,以及每条生产线
的利器存销情况,以便能跟进利器的发出与回收数量。
5.1.2每条生产线的组长在每天开工时,把利器工具发到工位操作时,需登记使用利器的
人工号及姓名,并记录发出利器的名称、数量、日期、编号等,每天下班时必须回
收相等数量及相同种类的利器,QC确认。
5.1.3 当天未投入使用的利器由部门锁入储物柜中保存。
5.1.4 品管部验货刀片由品管部组长或主管进行存锁、收发管制并做记录。
5.2 利器的选用及使用说明
5.2.1用于生产式检查的利器,需选用不易断的种类,多段界刀片之类的易折刀片不可使用,
无手柄的利器不可使用。
5.2.2利器使用时,使用都需用小绳子绑住利器的手柄,另一头扎在工作台的台脚上以防止利
器遗失。
5.3 利器遗失、损坏后的措施
5.3.1一旦发现有利器遗失或损坏时,须及时报告给组长和主管。
5.3.2 立即搜索失去的利器(或利器被折断的部分),受涉及的产品应予以隔离,直到找到为止,
如无法找回,则涉及的产品及物品需作100%的检查.。
5.3.3丢失损坏的利器,应记录在《利器收发总记录》中。
5.3.4 品管部应监督装配部按规定及要求使用、管制利器,且把使用不良的情况记录于巡
查记录表上。
六.特别利器管制
6.1.1所须几把刀片需开单去仓库领取,然后要作发放回收记录。
6.1.2如须要更换需开退料单,退旧的要品管部签名后用效,退回的时候要完整或断了可接
在一起及密合的。
6.1.3如不用的要放储存柜内锁好保存
七、记录保存
《利器控制收发总记录》保存二年。
利器领用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