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师进修的暂行规定
进修医师科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修医师规范化管理,提高进修医师的诊疗水平,确保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院进修的医师(以下简称进修医师)。
第三条进修医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制度化管理;2. 以提高进修医师的诊疗水平为目标;3. 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4. 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
第二章进修医师的选拔与录用第四条进修医师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五条进修医师的选拔条件:1. 具有医学专业学历,取得医师执业证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能够胜任进修工作,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4. 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第六条进修医师的录用程序:1. 提交进修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医师执业证书等;2. 科室根据进修医师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及科室需求进行初步筛选;3. 通过面试、笔试等考核方式,确定拟录用进修医师;4. 科室主任审批,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三章进修医师的职责与义务第七条进修医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本规定。
第八条进修医师的职责:1. 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关心患者,维护患者权益;2. 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提高诊疗水平;3. 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临床诊疗工作,协助处理病人;4. 认真执行医嘱,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5. 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各项科研活动,提高科研能力;6. 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九条进修医师的义务:1. 按时参加科室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完成学习任务;2. 积极参与临床诊疗工作,提高临床实践能力;3. 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4. 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高医疗质量;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医院进修学习规章制度
医院进修学习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进修学习工作,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进修学习是医疗人员在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需要,通过报名、培训等形式参与的专业进修活动。
第三条进修学习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院从事医疗工作的医师、护士等医务人员,所有医务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进修学习的管理机构第四条医院设立进修学习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进修学习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进修学习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担任主任,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担任委员,具体成员名单由医院领导确定。
第六条进修学习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进修学习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方案,落实进修学习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进修学习的计划与审核第七条医院每年根据本院专业发展需要和医务人员个人发展计划,制定年度进修学习计划。
第八条医务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需求,提出进修学习计划申请,经所在科室审核后报送进修学习管理委员会。
第九条进修学习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年度进修学习计划和个人申请情况,审核、调整并出具进修学习计划。
第四章进修学习的组织与实施第十条医院进修学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班、讲座、学术研讨会等形式,医务人员可按照计划自主选择参与。
第十一条进修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临床经验交流等,医务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学习内容。
第十二条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国家、地区组织的进修学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第五章进修学习的考核评定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学习活动后,应按照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四条进修学习结束后,医务人员应提交进修学习总结报告,由所在科室评定完成情况。
第十五条进修学习管理委员会根据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情况和总结报告,进行考核评定,对合格者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督促和指导。
第六章进修学习的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医院建立健全进修学习的监督评估体系,对进修学习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医院进修医生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进修医生管理规章制度一、为了规范进修医生的管理,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进修医生的资格1. 进修医生必须是具有医学本科学历的医师,持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
2. 进修医生必须经由医院规定的面试和考核程序,通过后方可进入医院进修阶段。
3. 进修医生必须遵守医院规定的培训计划和安排。
三、进修医生的权利1. 进修医生有权按照培训计划接受医院提供的培训和教育。
2. 进修医生有权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交流和讨论活动。
3. 进修医生有权享受医院规定的培训津贴和福利待遇。
四、进修医生的义务1. 进修医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2. 进修医生必须认真学习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水平。
3. 进修医生必须积极配合医院的各项工作安排,服从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五、进修医生的管理1. 进修医生需接受导师的指导和监督,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
2. 进修医生需定期参加导师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和学习计划。
3. 进修医生在培训期间需定期提交学习和工作报告,接受医院和导师的评审。
六、进修医生的培训计划1. 进修医生的培训计划由医院和导师共同制定,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
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科研训练等方面。
2. 进修医生需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学习和实践,定期对培训进度进行评估和反馈。
七、进修医生的考核与评估1. 进修医生需要定期参加医院和导师组织的考核和评估,包括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科研成果评审等项目。
2. 进修医生需要根据考核和评估结果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努力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
八、进修医生的奖惩制度1. 进修医生表现突出者将获得医院和导师的表彰和奖励。
2. 进修医生违反规章制度者将受到医院的批评和处罚。
九、进修医生的退出机制1. 进修医生在培训期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退出,需提前向医院和导师说明理由,并经双方同意。
2. 进修医生在培训期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者,将被要求提前退出培训。
医疗机构进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进修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进修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需求导向,服务临床实际需求;(二)注重质量,确保进修效果;(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四)规范管理,确保进修秩序。
第二章进修对象与条件第四条医疗机构进修对象为在职医务人员,包括:(一)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三)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推荐的优秀青年医务人员。
第五条申请进修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所在单位同意其进修。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进修:(一)在试用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四)患有严重疾病,不宜参加进修的人员。
第三章进修内容与方式第七条医疗机构进修内容主要包括:(一)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二)临床实践与临床研究;(三)医疗质量管理与医院管理;(四)其他与进修目的相关的培训内容。
第八条医疗机构进修方式包括:(一)短期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二)长期进修:一般不超过1年;(三)专项进修:根据进修目的,由医疗机构或进修单位确定进修时间。
第九条进修单位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以下条件:(一)必要的临床实践机会;(二)具有丰富经验的导师;(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四)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进修申请与审批第十条医疗机构进修申请程序:(一)进修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进修申请;(二)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进修单位;(三)进修单位审核同意后,与进修人员签订进修协议。
关于医师进修的暂行规定
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促进医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加速推动医院的专科建设和发展,根据医院实际,经研究对医师进修特作如下暂行规定:一、医师进修的的原则各科室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和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确有培养前途的医师到国内一流医院进修,根据本科室工作的实际情况统筹合理安排,不能因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而影响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师进修的条件1、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认真敬业,服务态度热情,主动承担教学任务,业务上有培养前途,且近二年无医疗事故、差错和投诉。
2、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及主治医师职称,或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考试合格、已经定专业的住院医师。
3、连续三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考核合格。
三、脱产进修的审批程序1、个人申请,科室推荐。
拟计划进修人员应提前到医务科领取进修人员申请表,各科室做出申请脱产进修医师的业务考核报告,科主任签署意见并提出进修目标,同时注明医师申请脱产进修后,科室临床工作能否正常进行。
2、医师脱产进修的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医务科,医院每半年审批一次。
四、对脱产进修医师的要求1、进修医师必须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所在医院的规章制度,受到劝退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制裁,除应受到处分外,本人还必须赔偿进修期间包括工资在内的全部学费。
2、未经医院同意,进修医师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停止或改变进修计划,否则以旷工论处,除应受到处分外,仍要赔偿包括工资在内的全部进修费用。
3、进修医师特殊原因需请假时,除向进修医院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之外,还必须向医务科、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对于学习期间没有请假手续擅离医院者以旷工论处。
4、进修医师经认真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学费、旅差费全额报销;若学习期间不能获得结业证书,个人应偿还学费的50% ,医院不报销其旅差费。
5、进修医师学成回院后,必须为医院服务五年以上。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巴彦淖尔市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医技医师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的必备条件(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或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四)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但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各级立项科研课题需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医院批准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五)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的进修学习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二、办理外出进修程序(一)符合进修条件要求下一年度长期(一般为6个月至1年)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必须在本年度填写《巴彦淖尔市医院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申请表》,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年底由医务科统一上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
(二)短期(一般为1至3个月)进修学习先由本人申请或凭会议通知,科主任签字同意并安排好科室工作,经医务科科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外出学习;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外出还须经院长同意。
(三)专题进修(通过有计划、有目标的短期学习掌握专业技术,有利于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修时间为1-3个月,进修人员在递交进修申请书时要写清拟开展的新技术项目和重点学习内容以及技术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进修归来,一年内开展相应工作。
三、相关规定(一)要求进修人员拟进修医院应为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或者是所进修学科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确因医院或科室工作需要等原因,须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医师进修管理规定
进修人员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进修医师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既达到为基层单位培养人才,又保证我院医疗安全的目的。
在总结以往对进修医师管理经验,借鉴其它医院经验并广泛征求我院临床专家、主任意见的基础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进修医师接收条件1、进修医师必须是选送单位的业务骨干,无医疗事故记录。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未参加任何反动组织。
2、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与进修专业一致。
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3、正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在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大专、中专毕业生需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专业实践经验;卫技人员进修,必须为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一线工作。
对患有传染病、慢性疾病、结婚、怀孕、哺乳期、照顾病人的医师以及在进修期间有晋升、调动、考试、上学等特殊情况者,拒绝当年来我院联系进修学习。
二、进修医师接收程序1、由选派单位推荐符合资质的人员,填写进修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同时将进修医师的最高学历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院医政办公室。
2、医政办公室负责审核进修资格后,由医政办和各科主任根据需要,初步拟定进修医师名单,医政办通知进修医师参加我院组织的进修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合格者来院进修。
3、进修医师凭我院发出的录取通知报到,超过时间未报到且无单位证明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临床科室进修期限:种植三个月;口内、口外、修复均半年;正畸一年。
5、对口支援或协作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或协议减免进修费。
三、进修医师的管理1、分管院长、医政办公室、科室统一管理进修医师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各科室由分管主任、带教老师专人负责。
2、进修生报到后应自觉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佩带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统一制作的胸牌上岗,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规范服务。
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办法(暂行)
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办法(暂行)1、进修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且获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有特殊要求的科室除外(如口腔、皮肤、美容、性病等)。
2、进修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来我院联系,在约定时间内来我院医务科报到,报到时应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由选送单位盖章的进修表及相关学历毕业证书。
如为我院协作单位,则须提供对外合作部出具的由分管院领导签字的进修通知。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由选送单位事先与医务科联系。
3、来我院进修人员需自带口罩、帽子、工作服、听诊器等生活学习用品。
4、进修期从报到之日算起,到期即办理离院手续。
无特殊或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延长进修时间。
若要申请延长进修时间,必须由其所在医院在进修结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我院。
5、进修期间,无探亲假及产假,考勤由进修科室负责。
不接待进修者家属来院。
事假:三天内由进修科室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三天以上由原单位证明,科主任签署意见后,医务科批准。
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假满未消者,按超假论。
病、事假累计一月以上者停止其进修。
因公请假,应出示选送单位院长批准的证明,经与医务科联系并同意后方可获准,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7、进修人员进修费用按医院规定缴纳(暂定为:120元/月,如为我院协作单位则按相关协议办理减免手续),务必于报到时一次付清。
如需在我院住宿则缴纳住宿费(暂定为:100元/月)。
因各种原因中途停止进修者,其进修费及住宿费一律不予退还。
8、按申请计划进修,进修临床科室时间最低为半年,医技科室为三个月至六个月,其中在各临床科室的轮转进修日程,须服从医务科的统一安排。
9、进修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爱护公物。
对犯有错误,屡教不改或违法乱纪、情节严重者停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
10、积极参加我院政治与业务学习,加强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严防差错事故。
进修医师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修医师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进行进修学习的医师,包括临床医师、口腔医师、中医医师等。
第三条进修医师工作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卫生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二)遵循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保障患者权益;(三)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医师临床技能和综合素质;(四)强化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进修医师的选拔与接收第四条进修医师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本单位进修医师选拔规定执行。
第五条进修医师的接收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三)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实践经验;(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进修工作。
第六条进修医师的接收程序:(一)进修医师提交进修申请;(二)单位审核进修申请,确定进修医师名单;(三)进修医师与单位签订进修协议;(四)进修医师按照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
第三章进修医师的管理第七条进修医师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规范;(二)服从单位安排,完成进修任务;(三)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和学术活动;(四)爱护医院设施,节约医疗资源;(五)积极参与临床工作,提高自身临床技能;(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八条进修医师的考核与评价:(一)单位对进修医师进行定期考核,包括临床技能考核、医德医风考核等;(二)考核结果作为进修医师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三)考核不合格的进修医师,单位有权终止其进修。
第九条进修医师的权益保障:(一)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享有与本院医师同等的待遇;(二)进修医师享有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和学术活动;(三)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医疗事故,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进修医师的培训与教育第十条进修医师的培训与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提高临床技能为主,注重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二)注重培养进修医师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根据进修医师的专业特点,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
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来院进修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来院进修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进修人员管理,保证进修质量,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进修教育的组织管理(一)在医院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医务部负责医师及医技人员的进修教育及组织管理工作,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进修教育及组织管理工作。
各业务科室负责本科室进修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
进修人员的日常业务工作由带教老师具体负责。
(二)进修人员的招收工作由医务部和护理部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三)进修期限依照各学科专业特点和培训目标规定如下:临床、护理、医技科室等专业6个月至一年,参观学习时限视选送单位的实际需求而定。
(四)进修教育的方式:通过临床带教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形式,提高进修人员本专业理论水平、临床实践以及临床科研能力,使其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
医务部、护理部组织全院性的讲座,以提高进修人员的医学基本理论知识以及科研创新能力。
进修人员的带教老师由具有丰富理论基础和临床经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带教老师全面负责进修人员培训计划的实施,思想品德教育以及对进修人员的考核、评议等工作,督促进修人员按期完成进修学习任务。
(五)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全院进修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各科室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拟定本专业的进修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由带教老师具体负责落实。
(六)医务部、护理部对各科室进修教育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进修教育计划的执行,协助各专业科室解决进修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后勤科、总务科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伙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八)财务科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
(九)进修人员来院和离院需经医务部或护理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医务部或护理部同意,任何人均不得随意改变进修人员的学习科目和时间。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
(十)进修人员入科后,由科室负责进修人员的工作安排、业务学习、考勤、科室鉴定、结业考试等,科室须安排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玉林市中医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玉林市中医医院临床、医技、护理等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进修科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修生管理条例一、进修学员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无重大医疗事故,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2.临床科室进修医师: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进修期限为三个月以上。
3.医技科室进修医师(技师):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技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进修期限为三个月以上。
4.护理进修学员:要求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应具备有护士执照,进修期限为三个月以上。
5.进修学员的选送单位为各基层单位,我院审核后将根据科室容量、报名情况等择优录取。
二、进修学员招收程序1、填写进修申请表(填写要求:①必须实事求是,认真仔细,字迹工整,清晰易辨,字迹潦草不清者概不受理。
②选送单位应对申请表上所填写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③进修科室、进修起止时间必须填写明确,要求详细、具体。
)2、将进修申请表、执业证及毕业证、身份证扫描成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院教务科或护理部,电子邮箱: (教务科)ylszyyyjwk@,(护理部)hl3131099@。
3.根据进修学员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科室容量、报名情况等择优录取。
4.按月份招收进修,学员需在进修前一月向我院递交电子版资料,经我院审核合格,会向录取学员所在单位发放录取通知,请在规定通知时间内前来我院报到,逾期则取消本次进修申请资格。
不明之处致电0775-*******(教务科)、0775-*******(护理部)。
西京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进修医师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进修医师的学术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医师的选拔与录取1. 进修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进修专业与实际工作从事的专业相同;(2)临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下;(3)政治合格、身心健康,适应我院日常工作和管理;(4)具有申请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执业证》的在职医师;(5)医技类技术人员进修,应有相应技术职称证。
2. 申请手续:(1)填写《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修申请表》;(2)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3)最高学历、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进修医师的管理1. 进修医师必须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积极参与科室工作。
2. 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应完成以下任务:(1)完成科室规定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2)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病例讨论等活动;(3)完成进修计划,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进修医师的考核:(1)定期进行理论知识和技能考核;(2)参加科室组织的病例讨论、手术观摩等活动;(3)完成进修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进修医师的待遇1. 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享受我院规定的进修医师待遇。
2. 进修医师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进修医师的解约与退学1. 进修医师因个人原因需要解约或退学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科室提出书面申请。
2. 科室接到申请后,经医院审批同意,方可办理解约或退学手续。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西京医院进修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进修医师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修医师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医学人才的培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单位进修的医师,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康复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等临床科室的进修医师。
第三条进修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医学专业学历,持有医师资格证书;2. 具有较强的临床工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临床工作。
二、进修医师的招收与管理第四条进修医师的招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 由各科室提出进修医师的招收计划,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批准;2. 发布进修医师招收信息,明确招收条件、专业要求、进修期限等;3. 符合条件的医师提交申请,医院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4. 组织面试,考察医师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5. 确定进修医师名单,并签订进修协议。
第五条进修医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进修医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科室规定,服从科室安排;2. 进修医师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进修医师应定期参加科室查房、病例讨论等活动,提高临床实践能力;4. 进修医师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5. 进修医师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三、进修医师的培养与考核第六条进修医师的培养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临床实践为主,结合理论学习和科研活动;2. 注重培养医师的临床思维、诊断能力、治疗技能和科研创新能力;3. 鼓励进修医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视野。
第七条进修医师的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 医疗质量:包括病例书写、诊断准确率、治疗合理性和医疗安全等;2. 业务水平:包括理论知识、临床技能和科研能力等;3. 职业道德:包括敬业精神、团队合作和医患沟通等。
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进修学习管理制度(修订2024年1月)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加快我院人才培养和人才兴院步伐,合理、有序安排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所指外出进修学习是指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
六个月以下短期学习不在本办法规定之中。
2、本办法所指医务人员是指取得合法的上岗资格(医师资格和执业证、护士上岗证),并且执业地点在我院的正式职工。
二、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必备条件1、热爱医院和自身专业,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院和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各项管理制度,能积极配合医院和科室工作。
2、申请人工作(本院)年限: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至少三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包括硕士和博士)从事本专业至少两年以上。
3、申请人五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和过失,申请当年无医院通报批评情况,无丙级病历和严重违反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情况。
4、按照规定参加院内学术讲座,参加率大于85,当年继续教育学分达标,三基培训考试考核合格。
5、进修学习内容必须为科室业务和科研工作需要。
三、外出进修申请、审批程序1、科室拟派出进修学习人员,到医务科领取《XX医院外出进修申请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包括进修专业、目的、时间和工作计划等,由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
2、医务科收到科室人员进修申请后,对照申请必备条件完成初审,并报分管院长审批。
3、科室根据医院进修计划,由进修本人和科室联系进修医院相关事项。
科室有困难时医院协助联系。
4、确定进修医院和时间后,与医院签署进修协议,并将具体行程报医务科和人事科备案。
四、相关规定1、进修人员必须按照医院批准的进修计划进修,不得私自调整专业和延长进修时间。
2、进修费和住宿费由医院按规定报销,原则上由进修医院统一安排住宿,个人自行联系住宿者医院不予报销。
3、进修期间医院报销往返车票一次。
4、进修期间由于违反进修医院管理制度和诊疗规范。
造成重大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者,进修费由个人全部承担。
医院来院进修医师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来院进修医师管理暂行规定一、招生管理医师来院进修由临床教学部负责管理,所有来院进修医师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入院学习,各科室不得自行接受。
二、招生和进修时间进修医师招生每年两次,分别为6月和12月,其他时间原则上不招生;进修医师来院进修时间一般为6—12个月。
如有特殊需要,经批准可办理短期培训,培训时间至少3个月。
三、招生条件(一)思想作风好,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二)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应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三)应有单位申请或推荐人。
四、招生办法(一)申请联系者须提前填写《XX医院进修医师申请表》,经工作单位签字盖章同意、申请进修科室签字盖章同意后,报送临床教学部;(二)临床教学部对进修申请表进行筛选,确定录取名单,通知申请人员统一时间来院;(三)进修医师按照每月150元标准缴纳进修费用(医联体单位来院进修,由院医联体办公室集中汇总,经批准后可免进修费)。
五、进修报到进修医师按照指定时间到临床教学部报到,报到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书、进修费、2寸照片2张、《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岗前培训进修医师来院后,由医院安排一周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医疗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制度、病历书写规范、门急诊工作要求等,完成培训、通过考试者方可入科学习。
七、入科培训(一)进修医师持入科通知单进岗,进修期间应遵照医院和科室规定及要求,不得擅自调换科室或更改时间;(二)进修科室应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和每月讲座计划,临床教学部定期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三)进修医师在合理安排科室工作同时,应积极主动参加医院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更新自身专业知识;(四)进修医师学习期间应配徽上岗,服从医院和科室管理,遵守各项相关制度,恪守进修生工作职责。
八、科室职责(一)进修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进修带教管理,保证各项培训计划落实;(二)进修科室应指定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三)进修科室应加强对进修医师管理,对不服从安排或因缺乏责任心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进修医师,应及时报告临床教学部,医院将终止其进修资格,进修费不予退还,产生一切不良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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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师进修的暂行规定
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促进医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加速推动医院的专科建设和发展,根据医院实际,经研究对医师进修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医师进修的的原则
各科室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和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确有培养前途的医师到国内一流医院进修,根据本科室工作的实际情况统筹合理安排,不能因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而影响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师进修的条件
1、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认真敬业,服务态度热情,主动承担教学任务,业务上有培养前途,且近二年无医疗事故、差错和投诉。
2、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及主治医师职称,或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考试合格、已经定专业的住院医师。
3、连续三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考核合格。
三、脱产进修的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科室推荐。
拟计划进修人员应提前到医务科领取进修人员申请表,各科室做出申请脱产进修医师的业务考核报告,科主任签署意见并提出进修目标,同时注明医师申请脱产进修后,科室临床工作能否正常进行。
2、医师脱产进修的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医务科,医院每半年审批一次。
四、对脱产进修医师的要求
1、进修医师必须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所在医院的规章制度,受到劝退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制裁,除应受到处分外,本人还必须赔偿进修期间包括工资在内的全部学费。
2、未经医院同意,进修医师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停止或改变进修计划,否则以旷工论处,除应受到处分外,仍要赔偿包括工资在内的全部进修费用。
3、进修医师特殊原因需请假时,除向进修医院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之外,还必须向医务科、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对于学习期间没有请假手续擅离医院者以旷工论处。
4、进修医师经认真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学费、旅差费全额报销;若学习期间不能获得结业证书,个人应偿还学费的50% ,医院不报销其旅差费。
5、进修医师学成回院后,必须为医院服务五年以上。
如未满五年提出调离或辞职,对进修期间医院提供的进修、学习费用及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医院为其所交纳的“三金”),按服务年限每年递减20% 退还医院。
6、外出进修的医师结业后,及时将进修鉴定表格、进修体会及今后工作设想交医务科存入本人技术档案。
7、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六、进修费用的报销:
1)报销往返火车票一次。
2)进修费不超过4000元的全部报销;超过部分报销20%,个人承担80%。
3)宿费标准按所在进修医院的招待所或进修实习生住宿收费标准,原则上一般地区每人每天不超过10元,特殊地区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
4)凡外出进修人员按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生活补助费4元。
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行文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