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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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政府办公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政府办公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广东省实施细则2008年8月前言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能源管理水平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据统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年耗电量为普通居民住宅的5~15倍,占全国城镇总耗电量的22%,与此同时,广东省现有城市建筑总面积约17亿m2,位于全国之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数量较多,因此做好广东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与节能改造工作,对实现“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能源审计是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以尽可能减少能源浪费,使用能水平合理化,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

本导则依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并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内外建筑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从而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广东省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

本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及内容、审计报告和附录等六部分组成。

本导则是广东省建筑能源审计的通用技术原则,重点对其共性问题和原则问题加以阐述和统一;本导则整体上突出可操作性和引导性,为广东省各地区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提供指南。

本细则主要参编单位和起草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广东省实施细则目录1 总则 (4)2 术语 (5)3 基本规定 (6)4 审计程序 (8)5 审计内容及方法 (10)6 审计报告 (13)附录A 基本信息及能耗信息表格 (16)附录B 业主提供的材料清单情况表 (35)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广东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附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九年二月前言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在总结吸收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省级、市级数据中心(或数据中转站的业务需求,并综合考虑建立起全国联网的能耗监测系统需求,研究制定了本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

本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包括综述、软件系统框架、数据传输需求和系统安全需求等内容,以及针对省市级数据中心规范关键数据的数据库结构和数据上传xml格式等两个附录。

本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编制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编制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和天津大学建筑节能中心。

联系人:杨柳忠电话:010-******** 传真:010-********目录1综述 (12软件系统框架 (32.1 系统功能框架图 (32.2 应用层软件功能描述 (4 2.2.1数据采集软件子系统 (4 2.2.2数据处理子系统 (42.2.3数据上报子系统 (62.2.4数据接收子系统 (62.2.5消息管理子系统 (62.2.6数据分析展示子系统 (7 2.2.7建筑业主服务子系统 (7 2.2.8公众服务子系统 (82.2.9信息维护子系统 (82.2.10系统监测子系统 (9 2.3 分项能耗计算规则 (9 2.4 平台数据库结构 (102.5 平台开放性和扩展性 (10 3数据传输需求 (113数据传输需求 (113.1 数据上传 (113.2 数据接收 (123.3 数据上传的XML接口要求 (144系统安全需求 (154.1 访问控制功能 (154.2 数据安全控制 (164.3 网络安全控制 (161综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资源压力越来越大,节能减排形势严峻。

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

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

附件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六月前言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总结吸收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包括总则、术语、数据传输系统的一般规定、系统连接方式、数据采集器功能要求、数据传输过程和通信协议、应用层数据包格式等部分。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联系人:李一力电话:010-62796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人:xxxx电话:本导则参编单位:xx建筑科学研究院xx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大学建筑节能中心目录1总则.................................................................. 12术语.................................................................. 13数据传输系统的一般规定................................................ 24系统连接方式.......................................................... 35数据采集器功能要求.................................................... 46数据传输过程和通信协议................................................ 67应用层数据包格式...................................................... 7附录1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和电磁兼容性要求................................ 9附录2数据采集器身份认证过程和数据加密................................. 11附录3数据采集器和数据中心通信过程..................................... 12附录4数据传输的XML数据格式. (13)1总则1.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中能耗计量装置、数据采集器和各级数据中心之间的能耗数据传输。

用电分项计量导则

用电分项计量导则

附件3: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六月前言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总结吸收国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分为电能分项计量及冷热量计量两部分,包括总则、术语、分类、设计、计量装置性能参数、安装、验收等部分。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联系人:王虹: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人:柳忠:0本导则参编单位: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大学建筑节能中心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电能分项计量部分)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分类 (3)4 设计规定 (3)5 计量装置性能参数 (7)6 安装要求 (8)7 校验和比对 (9)8 其它 (10)9 验收 (11)附录1 电能计量装置常用典型接线图 (12)附录2 分项用电计量表计设置的加法和减法原则 (13)1总则1.1为了实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采集,统一楼宇分项计量方法,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本技术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系统,不适用于任何用于贸易结算和计费的电能计量系统。

【条文说明】明确本导则的制定依据、适用围。

1.3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除应符合本导则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

【条文说明】相关规主要有《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645-1997,《多功能电能表》DL/T614-1997,《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7-2001,《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DL/T 825-2002,《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CJ/T 188-2004,《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093-2002,《低压配电设计规》GB50054-9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电能计量柜基本试验方法》DL/T549-1994、《电能计量柜》GB/T16934-199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GB 50168-2006、《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 GB 50303-2002)2术语2.1能耗监测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是指通过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重点建筑能耗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方案详细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方案详细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方案目录第一章综述.................................................................................................... - 1 -1.1 大型公共建筑概述及能耗...................................................................... - 1 -1.2 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意义...................................................... - 1 -1.3 本方案遵循的标准或规范...................................................................... - 2 - 第二章系统设计方案与相关技术 ....................................................................... - 4 - 1.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方案设计................................................................ - 4 -1.1软件总体架构...................................................................................... - 9 -1.2技术先进性 ......................................................................................... - 9 -1.3分项计量系统设计.............................................................................. - 10 -1.3.1 分项计量设计.......................................................................... - 10 -1.3.2电能计量 ................................................................................. - 11 -1.3.3远传水表计量........................................................................... - 12 -1.3.4远传热表计量........................................................................... - 13 -1.4应用软件设计.................................................................................... - 14 -1.4.1 实时数据分析.......................................................................... - 15 -1.4.2 分项能耗分析.......................................................................... - 16 -1.4.3 楼宇分项对比.......................................................................... - 22 -1.4.4阶段分项分析........................................................................... - 26 -1.4.5 计量点数据分析....................................................................... - 27 -1.4.6 历史数据分析.......................................................................... - 29 -1.4.7 基础数据维护.......................................................................... - 29 -1.4.8用户管理 ................................................................................. - 30 -2.智能配电电力监控系统................................................................................. - 31 -2.1系统概述.................................................................................... - 31 -2.2系统构架.................................................................................... - 32 -2.3系统功能.................................................................................... - 33 -2.4实施效果.................................................................................... - 38 - 第三章主要设备技术说明............................................................................... - 39 -3.1 计量仪表.......................................................................................... - 39 -3.2 数据采集器 ...................................................................................... - 43 -3.2.1 功能简介 ................................................................................ - 43 -3.2.2设备特点 ................................................................................. - 44 -3.2.3 主要技术指标.......................................................................... - 45 -3.2.3 产品认证 ................................................................................ - 46 - 第四章项目组织及施工方案............................................................................ - 47 -4.1设计原则 .......................................................................................... - 47 -4.1.1分项计量设计原则..................................................................... - 47 -4.1.2设计图纸的成套性..................................................................... - 47 -4.2施工方案 .......................................................................................... - 48 -4.2.1工程组织 ................................................................................. - 48 -4.2.2施工制度 ................................................................................. - 48 -4.2.3安全措施 ................................................................................. - 49 -4.2.4施工准备 ................................................................................. - 50 -4.2.5电能表施工方案........................................................................ - 51 -4.2.6远传水表施工方案..................................................................... - 51 -4.3.技术培训.......................................................................................... - 52 -4.3.1客户培训体系........................................................................... - 53 -4.3.2培训目标 ................................................................................. - 53 -4.3.3培训课程设计........................................................................... - 54 -4.3.4现场培训 ................................................................................. - 55 -4.3.5培训记录 ................................................................................. - 55 - 第五章应用案例 ........................................................................................... - 56 -5.1某建设大厦................................................................................. - 56 -5.2 某建筑大学节能型校园................................................................. - 57 -5.3 某省大型公建能耗监测系统50栋.................................................. - 58 -5.4 其它行业应用............................................................................. - 59 -第一章综述1.1 大型公共建筑概述及能耗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其建筑面积一般在2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

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校字[2013]66号签发人:袁聚祥河北联合大学关于规范校内绩效工资标准及相关补贴的意见各单位:经河北省相关部门审批,河北省高校绩效工资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关于规范校内绩效工资标准及相关补贴的意见》已报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研究批准,现通知如下:一、依据(一)冀政办[2010]3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意见(暂行)的通知》。

2、河北省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结果的通知(会议)。

(二)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组成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构成。

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是保证工作人员基本生活水平的工资待遇;绩效工资是高校自己制定的,要求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主要与学校内部的考核挂钩;工资组成规范后,只有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或岗位才能发放津贴补贴,仍按原规定发放。

三、校内绩效工资标准规范意见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岗位确定,每月按河北省规定的标准发放。

省直事业单位原来按规定发放的保留补贴、燃料补贴、职务津贴、误餐费、预发工资性补贴等和单位自行建立的属于合法合规的津贴补贴、奖金,一律纳入基础性绩效工资管理,不再另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可设立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统称校内津贴)和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等项目。

1、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由个人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决定。

2、业绩津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津贴共分11级(含特级),由个人前三年的教学和科研业绩决定,打破职务界限;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采取固定业绩津贴标准。

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按照每年12个月发放,各类人员每月津贴标准见下表。

建筑能耗系统国家规范和政策性文件

建筑能耗系统国家规范和政策性文件

建筑能耗系统国家规范和政策性文件建筑能耗系统国家规范和政策性文件建筑能耗系统国家规范和政策性文件2007年,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10月,财政部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支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资金。

建立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补助的'申请与审核流程,开启财政补贴能耗监管系统的建设。

2008年,住建部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国家机关办公第一文库网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数据中心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管理规范》。

5月,住建部联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与技术导则》,开启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序幕。

2009年,住建部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指导做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规范和指导各级数据中心。

住建部联合教育部,再次印发《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

2011年,住建部组建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突出抓实抓好建筑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为“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取得新进展。

住建部为推动我国中小学校和医院的建筑节能工作,印发开展《公共建筑(中小学校和医院)节能项目试点城市》的通知。

2012年,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印发文件,关于《组织2012年度公共建筑节能相关示范工作的通知》,提供专项资金申请,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

并印发《“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高度重视能源管控、节能改造的贯彻执行工作。

2013年,在全国第一批有141所医院入选节能示范建设单位,启动了节约型医院试点建设工作。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

附件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六月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总结吸收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包括总则、术语、数据传输系统的一般规定、系统连接方式、数据采集器功能要求、数据传输过程和通信协议、应用层数据包格式等部分。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联系人:李一力: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人:杨柳忠:0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大学建筑节能中心1 总则 (1)2 术语 (1)3 数据传输系统的一般规定 (2)4 系统连接方式 (3)5 数据采集器功能要求 (4)6 数据传输过程和通信协议 (6)7 应用层数据包格式 (7)附录1 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和电磁兼容性要求 (9)附录2 数据采集器身份认证过程和数据加密 (11)附录3 数据采集器和数据中心通信过程 (12)附录4 数据传输的XML数据格式 (14)1总则1.1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中能耗计量装置、数据采集器和各级数据中心之间的能耗数据传输。

本导则规定了数据传输系统的网络结构,系统设备的功能,以及数据传输的过程和数据格式。

本导则不限制系统扩展的内容,但在扩展内容时不得与本导则中所使用或保留的系统结构、设备功能、传输过程和数据格式相冲突。

根据通信技术的发展,本导则将适时修订。

1.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导则中被引用即构成本导则的条文,与本导则同效。

DL/T645—1997 多功能电表通信规约CJ/T188—2004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GB/T19582-2008 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GB 925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168-1998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626-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2术语2.1 能耗监测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是指通过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重点建筑能耗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附件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六月前言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总结吸收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包括总则、适用范围、术语、采集对象与指标、能耗数据采集方法、能耗数据采集系统、能耗数据处理方法、能耗数据展示、能耗数据编码规则、数据质量控制等部分。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天津大学建筑节能中心目录1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2适用范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3术语...................................................................................................... 错误!未指定书签。

4采集对象与指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5能耗数据采集方法..............................................................................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办法-2018-2023

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办法-2018-2023

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以下简称“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保障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稳定、持续、高效运行,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市级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市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分平台(以下简称“市级机关分平台”)、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区级分平台(以下简称“区级分平台”)及本市已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并实现联网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已联网的建筑”)。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具体职责:(一)负责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及制度完善等各项功能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工作。

(二)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各级平台和已联网的建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布建筑能耗监测相关管理文件、技术标准和年度情况报告。

(三)负责对各级平台和已联网的建筑运行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组织开展重点建筑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

第四条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分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并负责已联网的市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运行管理工作。

落实具体部门、人员和运维机构,落实市级机关分平台和市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运行和维护工作经费,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第五条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一)具体执行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及功能完善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工作。

(二)具体执行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相关管理文件、技术标准等要求,具体开展重点建筑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和业务培训。

(三)编制并上报市级平台运行和维护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落实市级平台运行和维护工作费用。

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附件1: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六月前言为指导各地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总结吸收国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包括总则、适用围、术语、采集对象与指标、能耗数据采集方法、能耗数据采集系统、能耗数据处理方法、能耗数据展示、能耗数据编码规则、数据质量控制等部分。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编单位: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那威:-8831205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人:柳忠:-58935970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天津大学建筑节能中心目录1总则 (1)2适用围 (1)3术语 (1)4采集对象与指标 (2)5能耗数据采集方法 (5)6能耗监测系统 (6)7能耗数据处理方法 (7)8能耗数据展示 (9)9能耗数据编码规则 (11)10数据质量控制 (16)附录1 建筑基本情况数据表 (17)附录2 主要省市行政区划代码 (20)附录3 数据编码规则示例 (27)附录4 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理论折算值 (29)1总则1.1为科学、规地建设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统一能耗数据的分类、分项方法及编码规则,实现分项能耗数据的实时采集、准确传输、科学处理、有效储存,为确定建筑用能定额和制定建筑用能超定额加价制度提供数据支持,指导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制订本技术导则。

1.2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应符合本技术导则,并应符合现行的相关标准规的规定。

2适用围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各级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

3术语3.1能耗监测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是指通过对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重点建筑能耗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附件1: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八年六月前言为指导各地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总结吸收国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包括总则、适用围、术语、采集对象与指标、能耗数据采集方法、能耗数据采集系统、能耗数据处理方法、能耗数据展示、能耗数据编码规则、数据质量控制等部分。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编单位: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那威: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人:柳忠:0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天津大学建筑节能中心1 总则 (1)2 适用围 (1)3 术语 (1)4 采集对象与指标 (2)5 能耗数据采集方法 (5)6 能耗监测系统 (6)7能耗数据处理方法 (7)8 能耗数据展示 (9)9 能耗数据编码规则 (11)10数据质量控制 (16)附录1建筑基本情况数据表 (17)附录2主要省市行政区划代码 (20)附录3数据编码规则示例 (27)附录4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理论折算值 (29)1总则1.1为科学、规地建设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统一能耗数据的分类、分项方法及编码规则,实现分项能耗数据的实时采集、准确传输、科学处理、有效储存,为确定建筑用能定额和制定建筑用能超定额加价制度提供数据支持,指导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制订本技术导则。

1.2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应符合本技术导贝叭并应符合现行的相关标准规的规定。

2适用围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各级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

3术语3.1能耗监测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是指通过对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重点建筑能耗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备技术要求一、能源管理工作站技术要求1、数据采集支持带数字接口的电表、水表、蒸汽表、天然气表、热量表、油表等的数据采集。

支持MODBUS、DL/T645、CJ/T 188等设备及终端的标准及规约。

规约具备易扩展性,采用规约库方式,接入新的规约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通道支持串口、拨号、GPRS、CDMA、以太网等通讯通道。

支持实时采集、自动周期采集(定时采集),自动抄表方案可配置(1分钟~24小时)。

支持数据传输正确性检验,异常数据自动标识。

系统需支持断点续传功能。

能自动保存最后一包有效数据所对应的日期时间,如果出现故障,恢复后(或下一次自动采集时)能自动从上次传输的断点处开始续传数据,保证数据传输的高效性并且不会丢失任何数据。

支持并行处理,能同时对多个设备进行数据采集。

能实现采集任务在多台前置机间的自动分配、实时均衡,也可以实现手动分配。

采集数据、重要参数数据、运行状态参数等需采用内存共享机制,以提高运行效率。

2、数据处理原始数据校验采集的报文数据经过解析后,得到原始数据,原始数据先做合法性及完备性检验,如计量装置负数表码、计量装置表码倒走、瞬时量码值超阈值、满码的情况。

针对以上几种情况,系统要求能给出报警,并进行相应处理。

数据综合统计、分析能耗数据的综合统计、分析需要实现以下功能:各建筑分类能耗数据小时、日、月、年等时间段内的统计、计算。

各建筑分项能耗数据小时、日、月、年等时间段内的统计、计算。

各建筑分层能耗数据小时、日、月、年等时间段内的统计、计算。

各建筑单位面积平均能耗计算。

各部门、各科室的能耗计算。

各建筑人均能耗计算。

不同建筑类型的能耗指标最大、最小、平均值计算。

各建筑能耗标煤转换计算和统计。

3、数据查询与展示要求能方便实现客户端查询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动态WEB查询,查询界面能适应各级管理人员的要求能够支持灵活的条件组合查询和对比分析,各类统计分析的数据可灵活采用棒图、饼图、折线图、曲线图等多种图表方式直观的展示,展示信息均可下载、EXCEL输出及手工、定时打印功能。

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新版)

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新版)
3.3 分项能耗
指根据科研院所建筑消耗的各类能源主要用途划分进行采集和 整理的能耗数据,如: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插座用电、大型实 验设备仪器用能、供暖空调用热、生活热水用热等。
3.4 计量装置
指用于计量电、水、燃料、热(冷)量、蒸汽量、流体流量、流 体物性参数等建筑能耗、水耗及相关物理参数的仪表及辅助设备的总 称,计量装置应具备数据通信功能,并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和通信协议。
2
1 总则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科研院所建筑能耗监管系统的建设内容 及技术要求,指导科研院所监测平台的搭建,通过实时数据采集,实 行科研院所建筑用能的分类、分项计量,实现科研院所建筑用能的在 线监测、统计分析和核算单元计量,提高能源管理水平,为科研院所 建筑诊断、节能改造、降低科研成本、提高用能效率等提供科学依据, 为科研院所率先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建立良好的示范基础。
科研院所建筑能耗监管系统由计量装置、数据网关、数据传输网
4
络、数据中转站、数据服务器、管理软件等组成。
科研院所可根据管理职能分工设置科研院所能耗监管中心,并预
留接口至上一级数据中心。架构示意图详见附图1。
系统应基于互联网技术,应具备能耗数据实时采集和通讯、远程
传输、自动分类统计、数据分析、指标比对、图表显示、报表管理、
UPS电源 打印机 能耗监管软件
科研院所能耗监管中心

根据系统规模 数据中转站层次可以省略
附图1
5
6. 科研院所能耗数据采集及编码
6.1 科研院所建筑基本情况数据采集
科研院所基本情况数据采集指标,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 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规定。
基本项 (1)科研院所总体基本信息。 科研院所所在气候分区、总建筑面积、科研院所占地面积、科研 院所等级、科研院所主管部门(中科院直属、部委、省、直辖市直属)、 科研院所人数、年总收入。 (2)科研院所各单体建筑基本信息。 基本项为建筑规模和建筑功能等基本情况的数据,包括建筑名称、 建筑地点、建设年代、建筑层数、建筑功能、总建筑面积(含地上、 地下面积)、各功能分区面积(行政办公、科研办公、实验室、教学、 学生宿舍(公寓)、宾馆、后勤保障等)、空调面积、采暖面积、建 筑空调系统形式、建筑采暖系统形式、建筑体型系数、建筑结构形式、 建筑外墙材料形式、建筑外墙保温形式、建筑外窗类型、建筑玻璃类 型、窗框材料类型、经济指标(电价、水价、气价、热价)、填表日 期、能耗监测工程验收日期。

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指引

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指引

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指引前言本指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相关规定,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的技术要求,认真总结了东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的工程实施经验,参考国内有关标准,结合东莞实际编制本指引。本指引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现场施工、调试与检测;4.项目验收与运行维护;5能耗数据处理方法与质量控制。本指引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负责管理,由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深圳市紫衡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东莞市南城区新基社区城市风景街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邮政编码:523076)。本指引编制单位: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深圳市紫衡技术有限公司。本指引主要起草人:李辉、张桂标、李俊、欧阳前武、李卫国、陈宇震。1 总则 (1)2 术语 (2)3 现场施工、调试与检测 (3)3.1一般规定 (3)3.2计量装置的安装 (4)3.3系统调试 (6)4项目验收与运行维护 (9)4.1一般规定 (9)4.2工作流程 (9)4.3运行维护 (10)5能耗数据处理方法与质量控制 (11)5.1一般规定 (11)5.2分项能耗数据计算 (11)5.3数据质量控制 (11)附录A 现场校验记录表格 (13)附录B 数据编码规则 (23)附录C 建筑基本信息数据表 (27)附录D 建筑能耗拆分方法 (29)1.0.1 为顺利建设东莞市建筑能耗监测云平台中心,提高设计、施工和调试的质量,实现分项能耗数据的实时采集、准确传输、科学处理、有效存储,指导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特制定本指引。1.0.2 本指引作为东莞市建筑能耗监测云平台中心系统建设和数据上传指导手册,是在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基础上,结合以往项目建设经验,对系统建设和数据上传中的一般要求和常用做法进行了必要的明确、补充和完善后编制而成。1.0.3 本指引适用于东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的建设及采集数据的上传。大型公共建筑可分为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文化教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体育建筑、综合建筑和其它建筑(指除上述7种建筑类型外的公共建筑)。1.0.4 用电分项计量系统的数据编码格式与通信协议应符合住建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的要求;用电分项计量系统应与东莞市建筑能耗监测云平台连接,用电监测数据应上传至东莞市建筑能耗监测云平台。1.0.5 在进行用电分项计量系统的设计时,除遵守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下列相关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中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所列标准均以最新有效日期为准。GB/T 16934 《电能计量柜》GB/T19582 《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GB/T22264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J/T188 《户用计量登记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DL/T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614 《多功能电表》DL/T645 《多功能电表通信规约》2 术语2.0.1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的办公建筑,包括国家机关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办公建筑。本指引中涉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单体建筑面积应大于3000平方米。2.0.2 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2.0.3 分项能耗是指根据建筑消耗的各类能源的主要用途划分进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数据,如照明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电和特殊用电等。2.0.4 能耗子项建筑中各同类设备的能耗总和。2.0.5 直接计量通过一个仪表的测量值或多个仪表测量值的加减得到能耗数据。2.0.6 间接测量根据运行规律、能耗拆分方法等非仪表测量方式计算得到的能耗数据。2.0.7 能耗拆分能耗拆分是将直接计量得到的支路用电量(多类设备的能耗之和),分摊到每类设备的一种间接计量方法。2.0.8 数据采集器在一个区域内进行能耗数据采集的设备。它通过信道对其管辖的各类计量装置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存储,并通过远程信道与数据中心交换数据。2.0.9 能耗监测系统是指通过对建筑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重点建筑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3 现场施工、调试与检测3.1一般规定3.1.1 施工单位应具有机电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拥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1.2施工前应做好如下技术准备:(1) 应组织相关人员接收、熟悉系统设计图纸、资料,勘查施工现场,明了本系统施工范围和特点,明确施工过程与被监测供能系统的关联。(2) 应落实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的专用工具和检测仪器。(3) 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准入证件,根据作业指导书对其进行培训,并应将培训记录作为安全施工要求报监理和业主备案。3.1.3 系统中使用的计量装置除检查产品外观和装箱清单、合格证书、技术说明书外,还应查看相关技术检测报告和证书,核对生产厂家,应与系统设计要求核对无误。3.1.4 计量装置的安装和调试应执行系统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被检测供能系统的技术规范。3.1.5 系统安装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做到:(1) 各工序应按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应在上道工序完成并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下道工序,并按规定登记和记录。(2) 隐蔽工程应检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被覆。(3) 系统调试阶段应逐点核对计量装置地址无误,逐项核对分类、分项能耗与现场计量装置读数,达到设计规定的精度和标准。(4) 工程调试完成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投入系统试运行。应保存系统试运全部记录。3.1.6 施工组织实施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标准、规范、法规的规定,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3.1.7 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工程改造宜停电施工,并应规范下列行为:(1) 获取表具输入电压信号时应停电施工。从开关出线端引出电压,接入带有保险丝的端子排上。(2) 获取表具输入电流信号时,若互感器二次出线侧有可供短路的端子排,可在不停电状况下,通过端子排短接互感器二次侧后,获取输入电流。(3) 维护或更换计量装置时,可不停电施工,但必须在配电室当值人员监督下断开输入电压的保险丝,短接互感器二次侧的端子排,核对表具输入线路后实施。3.1.8 系统检测范围包括对设备安装、施工质量检查,系统功能、性能测试以及系统安全性检查。3.1.9 系统检测前,应完成在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期间发现的所有不合格项的整改。3.1.10 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主要技术文件和资料:(1) 系统设计全套文件(包括设计变更)。(2) 设备材料清单及进场检验表单,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文件。(3) 隐蔽工程和有关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记录。(4) 系统调试、自检记录。(5) 系统试运行报告。3.1.11 检测单位应在检测完成后出具检测报告。3.2计量装置的安装3.2.1 计量装置安装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产品文件的要求。3.2.2 电压、电流回路U、V、W各相导线应分别采用黄、绿、红色单股绝缘铜质线,中性线应采用淡蓝色单股绝缘铜质线,并在导线上加装与图纸相符的端子编号,导线相序排列应按自左向右(面对引下线)或自上向下排列(上下布置)。3.2.3 互感器(1) 同一组的电流互感器应采用制造厂、型号、额定电流变比、准确度等级、二次容量均相同的互感器。(2) 电流互感器进线端的极性符号应一致。(3)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应安装接线端子,变压器低压出线回路宜安装接线盒。(4) 电流互感器从输出端直接接至接线盒或接线端子,中间不宜有任何辅助接点。(5)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导线截面按下式进行选择,不宜小于2.5mm2。A≥0.9L/(S2N-25Z m)(mm2)L——二次回路导线单根长度,mS2N——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负荷,V AZm——计算相二次接入电能表电流线圈总阻抗,Ω3.2.4 电能表(1) 在原配电柜(箱)中加装时,电能表下端应加有回路名称的标签,二只三相电能表相距的最小距离应大于80mm,单相电能表相距的最小距离应为30mm,电能表与屏边最小距离应大于40mm。(2) 单独配置的表箱在室内安装时宜安装在0.8m~1.8m的高度(安全距离内可清楚观察电量参数)。(3) 电能表安装必须垂直牢固,表中心线向各方向的倾斜不大于1°。(4) 采用电流互感器接入的低压三相四线电能表,其电压引入线应单独接自该支路开关下口的母线上,并另行引出,禁止在母线和电缆连接螺丝处引出。零线不得断开,采用叉接方式接入零线端子。3.2.5 数据采集器(1) 数据采集器施工安装应符合《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中的规定。(2) 数据采集器应安装在不受震动和机械损伤,便于安装和检修工作的场所(推荐安装在楼宇电能表箱旁),安装位置附近不应有强磁场或电厂;(3) 数据采集器箱体安装位置应与热力管线保持0.5米以上的距离,底部距地面高度宜在1.2米至1.6米之间。(4) 数据采集器箱体安装应安全、平稳、牢固、美观、固定螺栓应加垫。7.2.4冷(热)量表(1) 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和校验。计量表具的精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方式应符合现场使用条件。(2) 流量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流量计安装应避免对管道产生附加压力,必要时设置支架或基座。2)流量计安装位置及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与产品安装要求,且便于拆卸更换。流量计安装后应不影响系统热(冷)系统正常进行和流量。(3) 温度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温度传感器与管路的连接,应采用标准螺纹密封螺栓。2)传感器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能反映被测介质的平均温度。3)传感器和传热(冷)介质间应具备充分良好的换热条件。在管道中插装的传感器应具有足够插入深度。适宜的插入深度为管道内径的1/2~2/3。传感器宜迎着介质流动方向安装,传感器朝向与介质流向的夹角不应小于90°。4)应尽量减少传感器与周围物体和空间环境间的热交换。5)传感器安装位置和方式应便于检查和维修。3.3系统调试3.3.1 调试前应备齐和阅读如下文件:(1) 系统全部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资料的修正和变更;(2) 能耗计量装置及系统产品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资料。(3) 编拟系统调试大纲,包括调试程序、测试项目、测试方法、与被计量用能系统协调方案、相关技术标准和指标等。(4) 备齐调试需要的专用工具和检测仪器、仪表。(5) 现场查对计量装置、传输系统中间设备安装部位和数量,确定与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安装记录无误,安装外观、工艺应符合规范。(6) 在计量管理系统中设定信息采集点、计量装置的编码地址,楼宇能耗分类、分项,申请楼宇节能监测系统在数据发送通信网络中地址和编码,并核对无误。(7) 检查系统内所有有源设备供电电源和接地,应准确无误。(8) 查看被计量用能系统,应具备计量数据采集条件。3.3.2 计量装置单点调试。使用装有节能监测管理系统的笔记本电脑,逐一连接能耗计量装置数据输出接口,按如下步聚核对信息采集数据与计量装置盘面数值:(1) 设定初始值。对于具有计量数据积累的信息采集设备,应设定计量初始值与计量装置盘面数据一致。(2) 按供能系统规范和操作堆积开启能耗负载,检查信息采集数据和计量装置盘面数据,应正常显示,两者误差符合设计规定。(3) 调试完毕复原能耗计量装置与传输系统的连接。3.3.3 分类分项调试。按能耗分类方法,分别对各类能耗计量系统进行系统调试。其步骤及方法如下:(1) 全部开启监测系统信息传输和监测管理系统,显示被调试分类能耗的数据显示界面和数据列表;(2) 按供能系统的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启同类用能负载,观察数据变化。管理服务器分类、分项能耗统计数据应随能耗过程显示增量和总量。逐一核对能耗计量装置、数据采集点地地址编码应正确无误,各计量装置能耗盘面值与管理服务器界面各类、各项数据统计值,其误差不超过设计规定。(3) 分类、分项调试可根据工程实际和用能分类、分项实际,分步、分次进行,也可集中一次性完成。但一次调试过程中计量系统连续运行应不少于1小时,对每个计量装置能耗数据连续采集不少于4次。(4) 在分类、分项调试过程中,应同时检查系统在线监测功能和报警功能,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3.3.4 对于在调试中难以启用的能耗负载,宜在数据采集输入端加装模拟负载或计量器具,实现整个节能监测系统自始端数据采集至末端信息处理全过程运行。核对模拟计量器具发送数据与管理服务器统计数据,其误差应符合设计指标。3.3.5 数据发送功能调试(1) 系统数据发送调试应事先申报,经上级数据中心和相关管理部门同意,按照上级数据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的安排进行。(2) 检查与上级数据中心和物业管理部门通信网络,应顺畅无误。(3) 检查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传输,应准确、有效,符合设计要求。(4) 核查系统自动发送能耗计量数据的内容、发送速度和精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 项目验收与运行维护4.1一般规定4.1.1 项目验收包括现场工程验收与数据质量核验两个环节。现场施工调试后,应由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现场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对上传数据质量进行校验。项目验收表格如附录A所示。4.1.2 施工工艺质量应符合本导则及《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的要求。4.1.3 系统传输线缆的敷设,应规范整齐,接线正确牢固,标识明晰,穿线管管口防护、封堵规范,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规定。4.1.5 所有验收应做好记录,签署文件,立卷归档。4.2工作流程4.2.1 项目验收流程如下图所示。图 4.2.1 项目验收流程图4.2.2 监测数据稳定上传1个月后,可申请项目监测数据质量核查。数据质量核查主要对数值大小及其变化的合理性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如下:(1) 变压器监测能耗与供电局表计能耗误差应在10%以内。(2) 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在工频状况下的运行功率与其额定功率误差应在20%以内,不在20%以内的应通过计量的电力表计进行校对。4.2.3 现场核查不合格或数据质量核查不合格应发出整改通知。施工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期限予以整改,整改后应组织复验,直至合格。4.3运行维护4.3.1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履行保质期内系统维护保养(电表、冷量表、互感器、采集器、网络设备等),并提供维护保养所需要的备品备件。4.3.2 系统故障应及时修复。因故障而造成系统停止或非正常运行的时间应不超过48小时,并确保能耗累计数据不丢失。4.3.3 系统保质期满,使用管理单位应及时落实系统维护保养单位,并签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4.3.4 维护保养单位每年至少应对所安装智能电表进行1次现场维护,维护内容包含:(1) 智能电表表箱安装牢固、标识清晰,电表数量准确。(2) 各智能电表无故障显示、无缺相和反相、接线牢固、接线方式正确。(3) 智能电表计量误差应小于10%。5 能耗数据处理方法与质量控制5.1一般规定5.1.1 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能耗数据应按附录B的编码规则对建筑物及各数据采集点进行分类编码,编码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的要求。5.1.2 建筑用电分项系统采集的用电能耗监测信息由建筑基本信息和用电能耗数据两部分组成,应按附录C收集建筑基本信息。5.1.3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所采集各类数据应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5.2分项能耗数据计算5.2.1 各分项能耗增量应根据各计量装置的原始数据增量进行数学计算,同时计算得出分项能耗日结数据,分项能耗日结数据是某一分项能耗在一天内的增量和当天采集间隔时间内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根据分项能耗的日结数据,进而计算出逐月、逐年分项能耗数据及其最大值、最小值与平均值。5.2.2 当电表有功电能的出现满刻度跳转时,必须在采集数上增加电表的最大输出数,保证计算处理结果的正确性。5.2.3 当无法直接获得能耗子项耗电量时,应采用本指引中附录D中的方法进行间接计量。安装分表的配电支路断路器开关额定电流之和不应低于所有配电支路断路器开关额定电流之和的80%。5.3数据质量控制5.3.1 计量装置采集数据一般性验证方法:根据计量装置量程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进行验证,凡小于最小值或者大于最大值的采集读数属于无效数据。5.3.2 电表有功电能验证方法:除了需要进行一般性验证外还要进行二次验证,其方法是:两次连续数据采读数据增量和时间差计算出功率,判断功率不能大于本支路耗能设备的最大功率的1.2倍。5.3.3 应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所采集各类数据数据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估。能耗监测系统建成验收时和建成验收后每隔3个月定期均应进行数据的大数审核,发现较大误差或错误应采取及时必要的更正措施。大数审核内容主要包括:(1) 人工方式。通过人工方式采集的建筑基本情况的基本项数据必须齐全,按照附录B中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2) 自动方式。通过自动方式采集的建筑分项能耗数据和分类能耗数据应能真实反映建筑能耗动态变化的状态,保障采集数据的实时性、正确性和合理性。各项数据应符合相应精度的要求,其增减、高低变化应在合理范围之中并符合逻辑性。附录A 验收记录表格A.1项目验收记录表A1.1既有建筑能耗监测项目竣工验收表A1.2新建建筑能耗监测项目竣工验收表A.2项目验收记录表现场核验记录表一现场核验记录表二建筑名称: 校核人员: 校核日期:采集器放置地点: IP地址: 是否损坏:现场电工签名(联系方式):注:现场调研前,需填写除现场核实的三列及备注列的其他列内容。备注中填写本配电支路的设备名称、数量及功率,电表及互感器安装是否正确、互感器损坏情况。能耗监测系统数据测试表建筑名称:建筑编号:检测日期:表 A.4.1 配电支路电表测试表表 A.4.2 冷量表读数测试表备注:是否处于正常范围判断依据:①6℃<供水温度A<10℃,且0℃<回水温度B-供水温度A<5℃;②未安装变频冷冻水泵:瞬时流量C/(冷冻水泵额定流量D ×冷冻水泵开启台数E)=0.7~1.2;③变频冷冻水泵:瞬时流量C/(冷冻水泵额定流量D×冷冻水泵开启台数E)=0.3~1.2。测试人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附录B 数据编码规则B.1范围为保证能耗数据可进行计算机或人工识别和处理,保证数据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支持高效率的查询服务,实现数据组织、存储及交换的一致性,制定本编码规则。B.2能耗数据编码方法能耗数据编码规则为细则层次代码结构,主要按7类细则进行编码,包括:行政区划代码编码、建筑类别编码、建筑识别编码、分类能耗指编码、分项能耗编码、分项能耗一级子项编码、分项能耗二级子项编码。编码后能耗数据由15位符号组成。若某一项目无须使用某编码时,则用相应位数的“0”代替。B.2.1 行政区划代码编码第1~6位数编码为建筑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执行,东莞市行政区划代码为441900。B.2.2 建筑类别编码第7位数编码为建筑类别编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如A,B,C,…,F。编码编排见表B.2.2。表 B.2.2 建筑类别代码B.2.3 建筑识别编码第8~10位数编码为建筑识别编码,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01,002,…,999。根据建筑基本情况数据采集指标,建筑识别编码应由东莞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统一规定。建筑识别编码结合行政区划代码编码后,应保证市内任意建筑识别编码的唯一性。B.2.4 分类能耗编码第11、12位数编码为分类能耗编码,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分别用01、04、05、13表示用电能耗、集中供热量、集中供冷量和可再生能源。B.2.5 分项用电编码第13位数编码为分项能耗编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如A,B,C,…。按表B.2.5编码安排。表 B.2.5 分项用电代码B.2.6 分项能耗一级子项编码第14位数编码为分项能耗一级子项编码,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3,…。按表A.2.6编码编排。表 B.2.6 分项用电一级子项代码B.2.7分项能耗二级子项编码第15位数编码为分项能耗二级子项编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如A,B,C,…。按表B.2.6编码编排。B.3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方法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规则为细则层次代码结构,主要按5类细则进行编码,包括:行政区划代码编码、建筑类别编码、建筑识别编码、数据采集器识别编码和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由16位符号组成。若某一项目无须使用某编码时,则用相应位数的“0”代替。B.3.1 行政区划代码编码、建筑类别编码、建筑识别编码行政区划代码编码(第1~6位)、建筑类别编码(第7位)、建筑识别编码(第8~10位)按照D.2.1、D.2.2、D.2.3 规定方法编码。B.3.2 数据采集器识别编码第11、12位数编码为数据采集器识别编码,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1,02,03,…,99。根据单一建筑内的数据采集器布置数量,顺序编号。数据采集器识别编码应由东莞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统一规定。B.3.3 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第13~16位数编码为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001,0002,0003,…,9999,根据单一建筑内数据采集点的数量顺序编号。B.4数据编码规则示例B.4.1 建筑代码示例,见表B.4.1表 B.4.1 建筑代码示例B.4.2 分项用电数据编码示例,见表B.4.2表 B.4.2 分项用电数据编码示例B.4.3 分项用电数据采集端识别编码示例,见表B.4.3表 B.4.3 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示例。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07年10月前言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建筑能源审计是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并进一步在公共建筑领域推广能源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机制。

本导则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委托,同济大学(主编)、清华大学、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外建筑能源审计及国内工业企业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导则。

本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和附录。

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审计报告的编写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本导则是建筑能源审计的通用技术原则,重点对其共性问题和原则问题加以阐述和统一;本导则整体上突出可操作性和引导性,为各地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提供指南。

本导则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龙惟定、白玮、马素贞(同济大学)魏庆芃、王鑫(清华大学)刘俊跃(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4)4 审计程序 (6)5 审计内容 (9)6 审计方法 (13)7 审计报告 (16)1 总则1.1 为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水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特制定本导则。

大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大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大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大连市建筑节能管理处2009年11月目录一、基本情况介绍 (3)1.1 大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情况 (3)1.1.1建筑概况 (3)1.1.2能耗情况 (3)1.2 已开展的前期工作 (3)1.2.1建筑基本信息调查工作 (3)1.2.2建筑能耗统计工作 (3)1.2.3建筑能耗审计工作 (4)1.2.4建筑能效公示工作 (4)1.2.5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4)二、监测平台建设示范内容 (4)2.1 建筑分项计量装置安装方案 (4)2.1.1目标建筑及确定原则 (4)2.1.2建筑分项计量装置安装技术方案 (5)2.2 大连市建筑能耗监测中心建设方案 (8)2.2.1建设目标 (8)2.2.2设计依据 (9)2.2.3系统结构 (10)2.2.4软、硬件配置 (16)2.3 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行管理方案 (18)2.4 配套能力建设方案 (19)2.4.1组织模式 (19)2.4.2技术支撑 (20)2.4.3制度建设 (23)三、监测平台建设资金预算 (23)3.1 资金预算 (23)3.2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计划 (25)四、监测平台建设计划 (26)4.1 2009年工作计划 (26)4.2 2010年工作计划 (26)4.3 2011年工作计划 (26)4.4 2012年工作计划 (26)4.5 2013年工作计划 (27)五、监测平台建设示范效益分析 (27)5.1节能预测分析 (27)5.2经济效益分析 (27)5.3环境影响分析 (27)一、基本情况介绍1.1 大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情况1.1.1建筑概况据初步调查,目前大连市市内四区机关办公建筑共289栋,其中市直机关办公建筑约130栋,建筑面积77.65万平方米;全部或部分市财力投资的机关办公建筑约72栋,面积23.83万平方米;其他机关办公建筑约87栋,面积44.8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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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字[2013]66号签发人:袁聚祥
河北联合大学
关于规范校内绩效工资标准及相关补贴的
意见
各单位:
经河北省相关部门审批,河北省高校绩效工资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关于规范校内绩效工资标准及相关补贴的意见》已报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研究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依据
(一)冀政办[2010]3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意见(暂行)的通知》。

2、河北省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结果的通知(会议)。

(二)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组成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构成。

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是保证工作人员基本生活水平的工资待遇;绩效工资是高校自己制定的,要求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主要与学校内部的考核挂钩;工资组成规范后,只有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或岗位才能发放津贴补贴,仍按原规定发放。

三、校内绩效工资标准规范意见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岗位确定,每月按河北省规定的标准发放。

省直事业单位原来按规定发放的保留补贴、燃料补贴、职务津贴、误餐费、预发工资性补贴等和单位自行建立的属于合法合规的津贴补贴、奖金,一律纳入基础性绩效工资管理,不再另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可设立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统称校内津贴)和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等项目。

1、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由个人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决定。

2、业绩津贴
我校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津贴共分11级(含特级),由个人前三年的教学和科研业绩决定,打破职务界限;管理人员和工
勤人员采取固定业绩津贴标准。

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按照每年12个月发放,各类人员每月津贴标准见下表。

(1)管理人员单位:元/月
(2)专业技术人员
注:博士研究生晋升到副高职前3年内按副高发放岗位津贴,3年后按实际所聘职务对待;硕士研究生晋升到中级前按助理级发放。

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津贴标准
业绩津贴标准的核定仍按学校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标准》、《成果认定办法》、《教学、科研成果分值核算标准》及《艺术类专业教师业绩考核办法》执行(见附件)。

(3)工勤人员
3、有关规定
(1)个人岗位津贴部分和业绩津贴部分必须在同一类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标准内对应执行,不能跨类享受校内津贴。

(2)学校“双肩挑”中层(含)以上干部,原则上应执行管理人员校内津贴标准,但考虑到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津贴标准享受校内津贴。

(3)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经本人申请、任课单位同意,可参照专业技术人员校内津贴标准享受校内津贴。

(4)管理人员所聘专业技术职务与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相符的,可自主决定是否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标准享受校内津贴。

(5)有下列情况者,停发或减发校内津贴
①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人员,其校内津贴同时停发。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者,停发半年校内津贴;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
告及以上处分者,停发一年校内津贴;受开除留用察看者,在察看期间停发校内津贴。

③受刑事处罚人员,在处罚期间停发校内津贴。

④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停发一年校内津贴;考核为告诫者,在告诫期间停发岗位津贴。

⑤经学校批准脱产学习、进修人员,在离岗期间停发校内津贴,按学校其他相关规定予以补助。

⑥根据考勤,每月旷工1天,扣发当月校内津贴;每月旷工2~3天,扣发半年校内津贴;每月旷工4天及以上,扣发全年校内津贴。

每月事假累计7天及以上或病假累计15天及以上或病、事假累计15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校内津贴。

⑦学校未聘、缓聘及待聘人员的校内津贴规定,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校内其它相关补贴规范意见
(一)校内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学校为离退休人员发放“校内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按在职职工同级别岗位津贴标准的10%发放。

(二)博导补贴
按河北省有关规定发放博导补贴。

(三)博士补贴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并参照相关文件规定,仍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博士补贴。

(四)取消的补贴项目:硕士补贴,硕士研究生导师补贴
(折算为工作量)、防暑降温费和过节费(改为发放通讯费)等。

五、学校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参照在职人员标准发放。

六、自收自支单位参照执行,所需经费由部门自行担负。

七、本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1月起执行,学校其它规定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主。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标准
2、成果认定办法
3、教学、科研成果分值核算标准
4、艺术类专业教师业绩考核办法
河北联合大学
二O一三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绩效工资补贴意见
河北联合大学办公室制发印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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