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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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法律纠纷案例(3篇)

旅行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23年7月,张某与某旅行社签订了为期7天的泰国曼谷、普吉岛双岛五日游的旅游合同。

合同约定,旅行社负责张某的行程安排、住宿、餐饮、交通等,行程费用为每人人民币10,000元。

合同中还明确了行程安排、景点游览、餐饮标准等内容。

在旅行过程中,张某发现旅行社存在多项违约行为,包括:1. 行程变更:旅行社未提前通知,擅自将原定的普吉岛行程改为芭提雅行程。

2. 住宿标准下降:实际住宿的酒店与合同约定的四星级酒店标准不符,实际为三星级酒店。

3. 餐饮质量下降:实际提供的餐饮质量与合同约定的标准不符,存在卫生问题。

张某认为旅行社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其旅行体验,遂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赔偿精神损失费等。

二、案件经过1. 协商解决:张某首先尝试与旅行社进行协商,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旅行社认为其行为并未构成违约,拒绝赔偿。

2. 调解无效:张某随后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但调解结果未能达成一致。

3. 提起诉讼:协商和调解均未果后,张某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赔偿精神损失费等。

三、法院审理1. 法庭调查: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

- 张某提供了旅游合同、行程安排、住宿证明、餐饮照片等证据,证明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

- 旅行社则提供了相关文件,辩称其变更行程和降低住宿标准是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2.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旅行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照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存在违约行为。

- 旅行社提供的住宿和餐饮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 旅行社未提前通知张某行程变更,导致张某的旅行体验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法院判决:- 旅行社退还张某旅游费用人民币10,000元。

- 旅行社赔偿张某精神损失费人民币5,000元。

四、案例分析1. 旅游合同违约责任:本案中,旅行社在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照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存在违约行为。

2022年旅游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2022年旅游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2022年旅游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案例一:行程变更引发的纠纷。

1. 案例详情。

小李和一家旅行社签订了去云南旅游的合同。

合同里明确规定了要去大理、丽江和香格里拉这几个地方,每个地方停留的天数也都写得清清楚楚。

可是等小李他们到了云南之后,旅行社突然说因为当地交通管制,去香格里拉的路不好走,要把香格里拉的行程取消,换成去石林。

小李他们就不乐意了,他们是冲着香格里拉的美景才报这个团的呢。

2. 分析。

从合同的角度来看,旅行社这种做法属于擅自变更行程。

虽然有交通管制这个客观原因,但是旅行社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有应对这种情况的预案。

比如说,在交通管制是可预见的情况下(比如提前几天就通知管制了),旅行社可以提前调整行程,跟游客重新协商,而不是到了当地才说改就改。

对于游客小李他们来说,他们是按照合同里的行程规划来期待这次旅行的,香格里拉可能是他们心中的一个重要旅游目的地。

旅行社变更行程,损害了他们的预期利益。

这种情况下,小李他们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履行,如果不能,就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比如退还香格里拉行程相关的费用,并且对游客因为行程变更遭受的损失(比如精神上的失望等)给予一定的补偿。

3. 解决结果。

小李他们和旅行社进行了协商。

一开始旅行社只愿意退还香格里拉行程的部分费用,但是小李他们坚持要求更多赔偿,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旅行体验被严重破坏了。

在旅游管理部门的调解下,旅行社除了退还香格里拉行程的全部费用外,还给予了小李他们这个小团队一定金额的旅游消费券,用于下次在该旅行社的旅行消费。

二、案例二:酒店住宿与合同不符。

1. 案例详情。

张女士参加了一个出国游的旅行团,合同里注明在国外某城市入住的酒店是四星级酒店,还附了酒店的照片和一些基本设施介绍。

可是等张女士到了那个城市,发现入住的酒店根本就不是合同里说的那家,而且这个酒店看起来顶多算是三星级的,房间很小,设施也比较陈旧。

2. 分析。

这明显是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旅行社旅游法律案例分享(3篇)

旅行社旅游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法律问题日益凸显。

旅行社作为旅游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其法律风险也不容忽视。

本文将分享一个旅行社旅游法律案例,旨在为旅行社从业人员提供法律风险防范的借鉴。

案例背景某旅行社(以下简称“原告”)与某旅游者(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一次国内五日游服务。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旅游行程、费用、行程安排等内容。

在旅游过程中,被告因个人原因提前离团,导致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

随后,原告与被告就退费问题产生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应承担提前离团的责任?2. 原告是否应退还被告未发生的旅游费用?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关于被告提前离团的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中自主安排活动。

被告因个人原因提前离团,属于其自主行为,原告无权要求被告承担提前离团的责任。

2. 关于原告是否应退还被告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原告应退还被告未发生的旅游费用。

案例分析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的纠纷主要源于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

以下是对本案的法律分析:1. 旅游者权利保障: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中自主安排活动。

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旅游者权利的保障,旅行社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旅游者的自主权。

2. 违约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退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旅游法律关系方面案例(3篇)

旅游法律关系方面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选择。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因旅行社、导游或其他旅游服务提供者的不当行为,导致旅游者权益受损的事件时有发生。

本案即是一起因旅行社责任险引发的旅游法律关系纠纷。

二、案情简介2018年暑假,某旅行社组织了一次为期7天的云南旅游团。

该团共有50名游客,包括张先生一家四口。

在旅游过程中,张先生的女儿在游览过程中不幸从景区的台阶上摔下,导致腿部骨折。

事发后,张先生立即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则认为,事故是由于张先生的女儿自身疏忽造成的,且旅行社已为游客购买了旅游意外险,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 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旅行社责任险的理赔范围及理赔责任。

四、案例分析1. 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时,有义务确保旅游者的安全。

然而,在此次旅游活动中,旅行社未能提供安全的旅游环境,导致张先生的女儿受伤。

因此,旅行社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旅行社责任险的理赔范围及理赔责任旅行社责任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因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旅行社已为游客购买了旅游意外险,但该险种并不涵盖因旅行社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

因此,旅行社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不包括此次事故。

综上所述,旅行社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由于旅行社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不包括此次事故,因此旅行社无需通过责任险进行赔偿。

旅游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旅游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日益凸显,旅游纠纷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本案例以旅行社服务质量纠纷为背景,通过分析案例,探讨旅游法律问题,以期为旅游行业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案例描述甲旅行社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乙公司组织20名员工于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五日游。

合同约定,旅游费用为每人5000元,包括住宿、交通、门票、导游服务、保险等费用。

合同签订后,甲旅行社按照约定为乙公司安排了旅游行程。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甲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以下服务:1. 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住宿环境较差;2. 导游服务质量不高,未能按照行程安排提供优质服务;3. 交通工具不符合合同约定,实际乘坐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乙公司认为甲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遂要求甲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甲旅行社则认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游服务质量下降,不应承担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关系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1. 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旅游合同关系;2. 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3. 游客与旅游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案例分析1. 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旅游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行程、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事项。

本案中,甲旅行社与乙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明确了旅游行程、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事项,双方形成了旅游合同关系。

2. 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甲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住宿、导游、交通工具等服务,构成违约行为。

3. 游客与旅游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常见旅游法律纠纷案例(3篇)

常见旅游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繁荣。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服务质量不高等原因,旅游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文通过对常见旅游法律纠纷案例进行分析,旨在提高旅游从业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二、常见旅游法律纠纷案例1.旅游合同纠纷案例:王某与某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参加某地五日游。

然而,在旅行过程中,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王某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旅游服务质量纠纷案例:李某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在游览过程中,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导致李某未能参观原定的景点。

李某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旅游费用。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遵守旅游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更改行程。

在本案中,导游擅自更改行程,违反了旅游合同约定,旅行社应当退还李某部分旅游费用。

3.旅游安全事故纠纷案例:张某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户外徒步活动,在活动中不幸发生意外,导致张某受伤。

张某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在本案中,旅行社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张某受伤,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旅游服务消费纠纷案例:赵某在某旅游购物店购买了一款旅游纪念品,回家后发现该纪念品存在质量问题。

赵某要求购物店承担退换货责任。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退换货。

在本案中,赵某购买的旅游纪念品存在质量问题,购物店应当承担退换货责任。

5.旅游保险纠纷案例:孙某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在旅行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孙某受伤。

旅游纠纷案件及法律分析(3篇)

旅游纠纷案件及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业的繁荣背后,旅游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旅游纠纷案件涉及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等各方利益,涉及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对旅游纠纷案件进行法律分析,以期对旅游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某年某月,李某通过某旅行社预订了某旅游线路。

在旅行过程中,李某发现行程与宣传不符,景点游览时间缩短,住宿条件降低,导游强制消费等。

李某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但遭到拒绝。

随后,李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协会介入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李某遂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三、法律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属于旅游合同纠纷。

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就旅游活动内容、费用、服务标准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本案中,旅行社与李某之间形成了旅游合同关系。

2.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未按约定提供旅游服务,缩短游览时间、降低住宿条件,构成违约。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本案中,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游览时间、住宿条件等,侵犯了李某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 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强制消费,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和自主选择权,构成侵权。

5. 法律适用本案涉及《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适用法律。

旅游的法律案例(3篇)

旅游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30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旅行社,住所地:某市某区某路某号。

原告李某于2020年10月通过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7天的海南三亚五日游。

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李某支付旅行社旅游费用共计8000元,旅行社负责安排行程、住宿、餐饮、交通等。

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变更或取消,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旅游过程中,李某发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住宿条件低于合同约定。

同时,李某还发现旅行社在行程中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安排部分景点游览,导致李某的旅游体验大打折扣。

李某多次与旅行社协商,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或赔偿损失,但旅行社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

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旅游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旅行社是否构成违约?2. 旅行社是否应退还部分旅游费用?3. 旅行社是否应赔偿李某的精神损失?三、法院判决1. 旅行社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安排部分景点游览,且住宿条件低于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2. 旅行社应退还部分旅游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旅游费用。

”由于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李某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旅游费用。

3. 旅行社应赔偿李某的精神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李某的旅游体验大打折扣,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因此,旅行社应赔偿李某的精神损失。

四、案例分析1. 旅游合同的性质。

旅游业法律案例分享(3篇)

旅游业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旅游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发展迅速。

然而,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扩大,旅游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分享几个典型的旅游业法律案例,以期为广大旅游从业者和消费者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一: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引发的纠纷【案情简介】2019年,张先生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五日游。

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擅自将行程中的游览景点从原定的丽江古城改为大理古城,并未提前告知游客。

张先生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旅行社的行为侵犯了其知情权和选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在未告知游客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侵犯了游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旅行社退还张先生旅游费用,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案例分析】本案中,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应当事先向旅游者说明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

旅行社的行为侵犯了游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二:旅游意外伤害引发的纠纷【案情简介】2020年,李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七日游。

在游览过程中,李女士不慎从景区观光车上摔下,导致腿部骨折。

事后,李女士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但旅行社以游客自身原因导致事故为由拒绝赔偿。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时,有义务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旅行社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李女士受伤是自身原因导致,因此判决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旅行社未能尽到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导致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在旅游活动中提供必要的救助。

旅行社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案例三:旅游产品虚假宣传引发的纠纷【案情简介】2021年,王先生在某旅行社的官方网站上看到一条关于“云南九日游”的宣传广告,广告中称该行程包括游览云南所有著名景点。

旅游中法律问题案例分享(3篇)

旅游中法律问题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游客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旅游纠纷频发。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分析旅游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为游客提供法律维权指南。

二、案例一: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案例简介:某游客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之旅,合同约定行程为8天7晚。

然而,在旅行过程中,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将原定的景点改为其他景点,导致游客行程被迫缩短。

游客认为旅行社违约,要求退还部分费用。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旅游活动。

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属于违约行为。

游客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

维权建议:游客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二:旅游产品虚假宣传案例简介:某游客在旅游网站预订了一款“五星级豪华游”产品,实际旅游过程中发现住宿条件与宣传不符,仅为三星级酒店。

游客认为旅游产品虚假宣传,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其作出的承诺。

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虚假宣传,属于欺诈行为。

游客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责任。

维权建议:游客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要求退还差价或赔偿损失。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案例三:旅游意外伤害赔偿案例简介:某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因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发生事故,导致游客受伤。

游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造成游客人身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发生事故,导致游客受伤,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建议:游客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纠纷案例结合法律(3篇)

旅游纠纷案例结合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7月,王先生一家三口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五日游。

在旅行过程中,由于旅行社安排的行程与宣传不符,住宿条件差,导游服务态度恶劣,导致王先生一家对此次旅行极为不满,遂向旅行社提出退团并要求赔偿。

然而,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双方陷入纠纷。

二、纠纷内容1. 旅行社宣传的行程与实际行程不符:旅行社在宣传材料中承诺将游览云南著名的景点,但实际上,部分景点并未安排游览,导致王先生一家在旅行中感到非常失望。

2. 住宿条件差:旅行社安排的住宿条件与宣传不符,房间内设施不齐全,卫生状况堪忧,给王先生一家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3. 导游服务态度恶劣:导游在旅行过程中对游客态度冷漠,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不予理睬,甚至对游客进行辱骂,严重影响了王先生一家的旅行体验。

4. 退团赔偿问题:王先生一家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团费并给予赔偿,但旅行社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赔偿。

三、法律分析1.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旅游服务,构成违约。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旅行社在宣传过程中未如实告知游客旅游服务的真实情况,侵犯了游客的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侵犯了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王先生一家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3. 退团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要求旅行社履行旅游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旅游法律案例(3篇)

旅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女,35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某区某路某号。

案由:旅游合同纠纷2019年7月,原告张某某通过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预订了从某市出发前往云南旅游的行程。

双方签订了旅游合同,约定旅游行程为8天7晚,包括景点门票、住宿、餐饮、交通等费用。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8000元。

合同约定,旅游服务提供者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如因旅游服务提供者原因导致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2019年8月,原告张某某按照约定的时间参加了旅游行程。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原告发现以下问题:1. 部分景点门票价格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门票价格高于合同价格。

2. 部分景点导游服务质量不高,讲解不详细,未能满足原告的旅游需求。

3. 餐饮服务中,部分菜品质量不佳,与合同约定不符。

4. 交通服务中,部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超载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了协商,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退还部分费用。

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违约?2. 被告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部分景点门票价格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门票价格高于合同价格;(2)部分景点导游服务质量不高,未能满足原告的旅游需求;(3)餐饮服务中,部分菜品质量不佳,与合同约定不符;(4)交通服务中,部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超载现象。

2.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违约行为给原告张某某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张某某门票费用差额人民币XXX元;2.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张某某餐饮费用差额人民币XXX元;3.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张某某交通费用差额人民币XXX元;4.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张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X元。

关于旅游法律案例的例子(3篇)

关于旅游法律案例的例子(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女,30岁,北京市民。

2019年6月,张某通过某在线旅游平台预订了某旅行社推出的“海南五日游”套餐。

该套餐包含往返机票、住宿、导游服务、门票等。

在支付了旅游费用后,张某收到了旅行社发送的旅游行程安排。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张某发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宣传不符,导游服务质量低下,且行程安排与承诺存在较大出入。

具体如下:1. 宣传材料中显示的酒店为五星级酒店,实际入住的酒店为三星级;2. 导游在行程中多次擅自更改行程,导致张某未能按照原计划游览景点;3. 导游在游览过程中态度恶劣,对游客的询问和需求不予理睬;4. 行程安排中承诺的景点游览时间不足,导致张某未能充分游览。

张某认为旅行社存在欺诈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要围绕以下争议焦点展开:1. 旅行社是否构成欺诈?2. 旅行社是否应当退还旅游费用?3. 旅行社是否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判决:1. 旅行社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其承诺的质量、性能、用途、安全标准等要求。

”旅行社在宣传材料中明确承诺提供五星级酒店住宿,实际却提供三星级酒店,构成欺诈。

2. 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应当退还旅游费用。

3. 旅行社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消费者精神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导游态度恶劣,对游客的询问和需求不予理睬,给张某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旅行社退还张某旅游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案例分析:本案中,旅行社在宣传材料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

旅游景点法律纠纷案例(3篇)

旅游景点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海滨旅游度假区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我国著名的旅游胜地。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该度假区的游客数量逐年攀升。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旅游安全事故和法律纠纷。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游客在旅游度假区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的法律纠纷进行探讨。

二、案情简介2019年7月,某旅游团一行50人前往该海滨旅游度假区度假。

7月15日,旅游团在度假区的沙滩上开展水上娱乐活动。

在游玩过程中,一名游客(以下简称游客甲)不慎从摩托艇上跌落,导致腿部骨折。

事发后,游客甲立即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经诊断,游客甲的伤势为轻微骨折,需住院治疗。

游客甲及其家属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度假区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所致,要求度假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度假区则认为,游客甲自身存在过错,在游玩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度假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2. 游客甲是否违反了游玩规定?3. 度假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案例分析1. 度假区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度假区的沙滩摩托艇项目属于高空、高速、高风险的旅游项目,游客在游玩前应充分了解项目风险,并遵守相关规定。

然而,度假区在游客甲游玩过程中,并未对其提供充分的安全指导和保护措施,存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

2. 游客甲是否违反游玩规定游客甲在游玩过程中,应当遵守度假区制定的相关规定,如穿戴救生衣、保持安全距离等。

然而,事发时,游客甲并未穿戴救生衣,也未遵守安全距离规定,存在一定过错。

3. 度假区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度假区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导致游客甲发生安全事故,度假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旅行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旅行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法律纠纷也逐渐增多。

本案例涉及一起因旅游服务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

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情况。

二、案情简介原告张某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约定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国内五日游。

合同约定行程包括景点游览、住宿、餐饮、交通等。

在旅游过程中,张某发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且导游在行程安排上存在多处违规行为。

张某认为旅行社违约,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损失。

三、案件争议焦点1. 旅行社是否构成违约?2. 旅行社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四、案件分析(一)旅行社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旅行社在以下方面存在违约行为:1. 住宿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

合同中明确约定住宿为三星级酒店,但旅行社实际安排的住宿为二星级酒店,违反了合同约定。

2. 导游在行程安排上存在违规行为。

导游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游览景点,增加购物环节,违反了合同约定。

综上所述,旅行社在住宿条件和行程安排上均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旅行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退还旅游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旅游经营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者有权要求退还旅游费用。

”旅行社应退还张某旅游费用。

2. 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旅行社应赔偿张某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3. 赔偿精神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旅行社在行程安排上的违规行为,使张某在精神上受到损害,旅行社应赔偿张某精神损害。

旅游法律法规案例(3篇)

旅游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合同纠纷案件逐年上升。

本案例以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分析旅游法律法规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案情简介2018年7月,张某通过某旅游公司报名参加了一次五日游的旅游团。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张某与旅游公司约定了行程、费用、住宿、交通、景点门票等事项。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张某发现旅游公司提供的住宿条件、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等均与合同约定不符。

张某多次与旅游公司协商解决,但旅游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旅游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张某的损失如何计算?3. 法院应如何判决?二、法律法规分析(一)旅游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3.《旅行社条例》4.《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二)旅游公司违约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旅游公司提供的住宿条件、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等均与合同约定不符,构成违约。

(三)张某损失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旅行社未按照约定提供旅游服务,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因旅游公司违约遭受了住宿、景点门票等方面的损失,旅游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院判决根据上述分析,法院应判决如下:1. 旅游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旅游公司赔偿张某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住宿费、景点门票费等。

3. 旅游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案例启示(一)加强旅游合同管理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明确约定各项服务内容,避免因表述不清导致纠纷。

(二)提高服务质量旅行社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导游、服务人员素质,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三)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旅行社应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对旅游合同纠纷及时处理,避免纠纷扩大化。

旅游法律纠纷的处理案例(3篇)

旅游法律纠纷的处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7月,某市居民张先生通过某知名旅行社(以下简称“XX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7天的海南五日游。

在旅行过程中,张先生因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与旅行社发生了纠纷。

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张先生将XX旅行社诉至法院。

二、案情简介张先生在报名参加海南五日游时,与XX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旅游行程、景点安排、住宿标准、交通方式、餐饮标准、导游服务等内容。

根据合同约定,张先生应享受以下服务:1. 行程安排:游览三亚、海口、兴隆等知名景点。

2. 住宿标准:全程入住三星级酒店。

3. 交通方式:旅游大巴车。

4. 餐饮标准:含早餐,正餐自理。

5. 导游服务:提供全程导游讲解服务。

然而,在旅行过程中,张先生发现以下问题:1. 部分景点游览时间缩短,导致行程安排不合理。

2. 住宿酒店未达到三星级标准,与合同约定不符。

3. 餐饮服务不到位,部分餐食质量较差。

4. 导游服务存在瑕疵,讲解内容不全面。

张先生认为,XX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为此,张先生要求XX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法院审理XX旅行社在接到法院传票后,辩称:1. 旅行社在行程安排上已尽力保证游客的游览时间,但部分景点因天气、交通等原因无法按计划游览,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2. 住宿酒店虽未达到三星级标准,但已达到合同约定的“同类酒店”标准,且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告知游客。

3. 餐饮服务方面,旅行社已安排游客在景区附近就餐,但游客个人口味不同,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4. 导游服务方面,旅行社已尽到义务,游客对导游讲解内容不满意属于个人主观感受。

法院审理后认为,XX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行程安排不合理,部分景点游览时间缩短,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2. 住宿酒店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侵犯了游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 餐饮服务不到位,影响了游客的用餐体验。

旅游纠纷案例

旅游纠纷案例
旅游纠纷案例
-
1
案例一:导游服务质量问题
2 案例二:旅游行程安排不合理
3
案例三:旅游安全问题
4
案例四:旅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同纠纷
旅游纠纷案例
案例一:导游服务质量问题
某旅行社组织了一次五日游,导游小李负责带领游客游览景点并解答问题。然而,在 行程中,游客发现导游小李对景点的介绍并不准确,经常出现错误,同时对待游客的 态度也不够耐心。这让游客感到非常不满,认为旅行社未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导游问题是 解决过程
旅行社方面承认了疏忽行为:并积极与受伤游客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旅游纠纷案例
旅行社为受伤游客提供了医疗费用和赔 偿金:并承诺加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 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旅行社方面公开道歉:并向其他游客提 供了一定程度的赔偿或退团补偿措施
旅游纠纷案例
案例四:旅游合同纠纷
某游客在报名参加旅游团时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然而在行程中,发现合同中存在模 糊条款和不合理条款。例如,合同中未明确注明住宿条件、餐饮标准等细节信息。游客认 为旅行社方面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
旅游纠纷案例
旅行社方面与导游小李 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导 游由于疏忽没有充分准 备景点介绍资料,导致 介绍不准确
旅行社对导游进行了批 评教育:并要求导游在 后续行程中加强准备, 提高服务质量
旅行社向游客道歉:并 提供了相应的补偿措施 ,如免费提供一次景点 门票或升级住宿条件等
旅游纠纷案例
案例二:旅游行程安排不合理
-
THANK YOU
旅行社向游客提供了退款 或更换旅游产品的解决方 案:同时,重新调整了行 程安排,确保景点游览顺 序更加合理
旅游纠纷案例
案例三:旅游安全问题

旅游方面的法律案例(3篇)

旅游方面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7月,某旅行社接到一批游客的报名电话,该批游客共计30人,计划参加旅行社组织的云南7日游。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游客们对行程安排、住宿标准、景点门票等进行了详细询问,旅行社工作人员均给予了明确答复。

随后,双方签订了旅游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旅游费用。

2019年8月,游客们按照约定时间抵达云南,开始旅游行程。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游客们发现实际情况与旅行社承诺的内容存在较大差距。

具体表现为:1. 行程安排不合理:实际行程与合同约定不符,部分景点被替换为其他景点,游览时间也被缩短。

2. 住宿标准不达标:实际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房间设施简陋,卫生条件较差。

3. 景点门票价格虚高:旅行社收取的景点门票价格高于实际票价。

游客们对此表示不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责任。

旅行社则认为,旅游合同已签订,游客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更改行程。

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游客遂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二、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事实进行了陈述,并对证据进行了质证。

以下是法院审理过程中的关键证据:1. 旅游合同: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2. 行程安排表:证明旅行社提供的实际行程与合同约定不符。

3. 住宿证明:证明实际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

4. 景点门票购买凭证:证明旅行社收取的景点门票价格高于实际票价。

5. 游客证言:证明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的问题。

法院审理后认为,旅行社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行程安排不合理,违反了合同约定。

2. 住宿标准不达标,违反了合同约定。

3. 景点门票价格虚高,违反了合同约定。

鉴于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法院判决旅行社退还游客旅游费用,并赔偿游客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三、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旅游纠纷案件,涉及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合同纠纷。

以下是本案引发的一些思考:1. 旅行社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提供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为游客提供优质、合理的旅游服务。

2017年旅游合同纠纷案例

2017年旅游合同纠纷案例

2017年旅游合同纠纷案例一、合同双方。

甲方(旅游者):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家庭住址:______乙方(旅行社):公司名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公司地址:______二、旅游行程安排。

1. 旅游目的地。

我们这次要去的地方可是超美的哦,是______(具体旅游目的地)。

那里有迷人的风景,像______(列举一些当地的著名景点或者特色景观),保证让您大饱眼福。

2. 行程时间。

这次的旅行从______(出发日期)开始,到______(返回日期)结束。

在这期间呢,每一天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又轻松有趣。

3. 交通安排。

去的时候呀,我们会乘坐______(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等),您就安心坐在上面,享受旅途就好啦。

到达目的地后的交通呢,也是非常方便的,会有______(当地交通安排,如旅游大巴等)接送您到各个景点。

三、费用及支付。

1. 旅游费用。

整个旅游行程的费用是______元哦。

这个费用包括了好多东西呢,像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景点门票还有部分餐饮费用哦。

您看,是不是超级划算呀。

2. 费用支付方式。

您可以选择______(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来支付费用。

如果您选择转账的话,我们的账号是______,户名是______。

您要在______(规定的支付时间)之前把费用支付给我们哦,这样我们就能更好地为您安排旅行啦。

四、住宿安排。

我们给您安排的住宿可都是精心挑选的呢。

住宿地点在______(具体住宿地点),那里的环境很舒适,房间也很干净整洁。

您可以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放松,而且周围的配套设施也很齐全,买个小零食或者纪念品什么的都很方便哦。

五、餐饮安排。

旅行中的餐饮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呢。

我们会给您安排______(大致的餐饮安排,如每天几餐,有没有特色餐等)。

其中呀,还会有当地的特色美食哦,像______(列举一些当地美食),那味道,真的是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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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金华凯悦中学,住所地金华市金东区艾青路1199号。

法定代表人王力,校长。

被告:镇江博祥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镇江丹阳市开发区迎春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张强,经理。

原告依据以下事实:
2013年8月15日,原、被告签订了协议书一份,由被告为原告31位学生办理赴美国进行短期英语培训游学夏令营有关手续。

协议对双方的职责、引用的支付与结算等作了约定。

协议约定后,原告于2013年5月10日通过职工李小雨个人账户向被告法定代表人张强的个人账户支付了首期百分之三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316200万元。

美国旧金山当地时间2013年7月6日,因被告提供服务的游学团发生“韩亚航空旧金山失事事件”,原被告双方确认协议终止,并协商退费事宜。

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斤至今未予退回。

原告提交以下证据:
原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份。

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一份。

原告付款凭证一份。

被告依据以下事实或主张:
1、原、被告签订服务合同后,被告积极履行了合同义务,包括向原告师生介绍国外接待院校的情况、签证手续等出国培训全过程的培训服务,并负责对外联络工作;为原告师生制定赴美国为期15天的接待计划,包括英语培训、课外活动、参观浏览以及在美国境风的所有活动和住宿安排;负责与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联系,为一名学生和老师办理签证手续;负责与原告一起做好学生的行前教育,并于2013年5月10日、6月18日向美方交流学校卡耐基教育汇付了本次游学夏令营的学费共计24530美元;6月30日、7月13日服务公司张强、毛小春先后赴美国安排原告师生的夏令营活动,并与美方协调、确定了具体的教学、活动和生活等内容。

2、2013年7月6日(旧金山时间),江淮中学英语文化夏令营师生乘坐的韩亚航空公司214次航班级在旧金山机场降落时拾滑出跑道,机身走火,造成江淮中学三名学生死亡。

虽然该英语文化夏令营是江淮中学与被告合作组织的,但这是航空公司意外事件,被告没有任何过错,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空难事件发生后,被告经营并未停止,2013年7月20日,还组织了另一游学夏令营的美国交流活动。

3、韩亚航空失事后,原告曾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要求解除协议,但是因其拒绝承担解除合同给被告造成的损失,而未得到被告的同意。

故双方并没有确认协议终止。

4、原告单方终止合同履行,给被告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20292.79元,加上间接损失和期待利益损失,其金额已远超过了原告的首期付款316200元。

被告提交以下证据:
1.协议书一份。

其中第3条第4款约定原告应于出发前两周支付所有费用的百分之五十。

2.自2013年7月6日韩亚航空事件后,被告经营正常,并于2013年7月20日是组织承办了另一游学夏令营出行美国的行程单一份
3.被告为了履行合同,实际产生的费用333947.41元的履约费用清单(附凭证)注意事项:
1.本案管辖法院: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2.原被告根据给定证据(用于庭审出示时,视繁简程度自行准备,不影响庭审即可)进行诉讼,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

3.遵守案件基本事实,不得提出与案情无关且与案件事实有抵触的情况和证据。

4.质证意见只要不与基本案情抵触即可。

5.案件中未确定个人信息的角色请自行设计个人信息(原被告性别视双方出庭人员实际情况而定)。

6.原被告出庭人数、角色分配应严格按照案情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安排。

7.原被告根据案件情况及庭审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同意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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