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及缴费原则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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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文(2篇)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文(2篇)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改善工作环境,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国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工伤保险制度的目标是:预防工伤事故、减少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承担能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原则为:依法参保、合理参保、公平参保、风险共担、综合管理。

第五条工伤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比例合理分担,保险费的征收和使用由国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六条工伤保险实施机构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条件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二)个体经营者、农民工和其他具备劳动能力的自由职业者;(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

第八条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十六周岁;(二)能够从事劳动。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非法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工伤保险。

第十条劳动者个人工伤保险参保登记采取自愿和自动参保相结合的方式,劳动者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也可由工伤保险实施机构自动参加。

第三章工伤认定和待遇标准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工死亡抚恤金等,具体标准由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就医,接受工伤认定和评估。

第十三条工伤认定应当根据下列标准进行:(一)工伤是因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或者工作任务引起的;(二)工伤是由于突发事件所引起的,与工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三)工伤是有法医学、临床医学、劳动技术等相关证据证明的;(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一、工伤保险管理目的: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二、工伤保险管理范围:本工伤保险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三、工伤保险管理内容:1. 工伤保险基金的筹资: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按职工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基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

2. 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交通费、残疾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报销比例为医疗费80%,护理费80%,住院伙食补助费85%,住院交通费100%,残疾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确定。

3. 工伤保险理赔流程:(1) 职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企业将报告的工伤情况及时上报给保险公司,并接受保险公司的调查和核实。

(3) 保险公司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工伤认定,并通知企业和职工。

(4) 若工伤认定获批准,企业将职工的治疗费用报销申请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后予以报销。

(5) 企业和职工应配合保险公司的工伤调查和核实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四、工伤保险管理责任:1. 企业的责任:(1) 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将职工的工伤情况上报给保险公司。

(2) 组织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风险。

(3) 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工伤调查和核实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2. 职工的责任:(1) 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备,维护个人安全。

(2) 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工伤调查和核实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五、工伤保险管理监督:1.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接受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职工及时向企业、保险公司、工伤保险管理部门反映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工伤保险缴纳方案

工伤保险缴纳方案
3.本方案如有修改,应重新公布并告知全体员工。
(完)
第2篇
工伤保险缴纳方案
一、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获得相应补偿,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现制定本工伤保险缴纳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员工。
2.医疗待遇: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诊疗费、药品费、住院费等。
3.康复待遇:工伤员工在康复期间,享受工伤康复治疗费用。
4.伤残待遇:工伤员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等。
5.工亡待遇:工伤员工因工死亡,其遗属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2.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确保本方案的贯彻执行。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纳、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十、附则
1.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方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3.本方案如有修改,应重新公布并告知全体员工。
2.用人单位应将工伤保险费纳入企业成本,不得挪作他用。
3.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工伤保险争议处理
1.工伤保险争议双方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3.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方案的实施与监督
1.本方案经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用人单位应按照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费率标准,根据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一、总则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我公司特制定本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所有内容适用于全体员工,并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工伤保险的范围和标准1. 参保范围:我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无论员工的工作性质如何,只要是在职期间发生的工伤,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

2. 工伤认定标准:工伤的认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主要标准包括: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害或疾病的,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发生的,属于工伤;在工作岗位上或者因工作受到职业性病危害的,属于工伤。

三、工伤保险的报案和申请1. 工伤事故报案: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报案,并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受伤部位和严重程度等信息。

2. 工伤保险金申请:员工在治疗完毕后,应向公司提交工伤保险金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工伤医疗费用清单、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发票等相关文件。

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四、工伤保险的赔偿方式和标准1. 医疗费用的报销:员工符合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要求的,应及时向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费用的报销。

2. 残疾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员工因工伤致残的,可以享受残疾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根据残疾程度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司将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相应的津贴和费用。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员工因工伤致残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补助金的数额将根据残疾程度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定。

五、工伤保险金的发放1. 工伤保险金的支付:公司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工伤保险金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支付方式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

2. 工伤保险金的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工伤保险金属于个人应纳税收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六、违约和纠纷处理1. 员工虚报工伤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员工对公司的工伤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

工伤保险条倒全文内容

工伤保险条倒全文内容

工伤保险条倒全文内容一、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呢。

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只要是这些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了符合规定的伤害情况,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保险基金1. 工伤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的。

用人单位得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来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风险程度,像那些比较危险的行业,缴费费率就会高一些,而相对安全的行业缴费费率就低一些。

比如说建筑行业,因为有很多高空作业、使用大型机械等危险操作,它的缴费费率往往比一些办公室为主的行业要高。

三、工伤认定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就很直白啦,比如你在工厂的车间里操作机器,机器突然故障把你弄伤了,这就是典型的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就像你在上班前准备工作设备,或者下班后收拾工作场地的时候受伤,也算工伤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要是你在工作的时候,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和别人起了冲突,被别人打了,这也是工伤哦。

患职业病的。

如果因为长期从事某种工作,得了和这个工作相关的病,像在粉尘环境下工作久了得了尘肺病,那就是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比如说你因为公司的业务要去外地出差,在路上或者在外地工作的时候受伤了,或者突然找不到人了,这都算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某建设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3篇)

某建设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3篇)

某建设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提供适当的工伤保险保障,并规范公司工伤保险的申领和理赔程序,确保员工在发生工伤时能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工和合同工。

二、基本原则2.1 公平原则本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工伤保险管理,不因性别、年龄、职务、工龄等因素对员工进行歧视,保证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2.2 安全原则本公司将重视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2.3 及时原则本公司将及时对员工的工伤申请进行审核和受理,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发放工伤保险金,确保员工在工伤发生后能够及时得到帮助。

2.4 全面原则本公司将全面推行工伤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员工,并通过定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伤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2.5 依法原则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工伤保险事宜,并定期进行自查和内部审计,确保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三、工伤保险申领和理赔流程3.1 工伤保险申领流程(1)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寻求必要的医疗救治。

(2)所在部门应及时了解事故原因,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

(3)员工携带医疗证明和相关证据材料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工伤保险。

(4)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请后,将立即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2 工伤保险理赔流程(1)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符合条件的工伤申请,将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2)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将进行核实和勘验,并对赔偿金额进行评估。

(3)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及时进行赔偿支付。

(4)人力资源部将协助员工和保险公司解决理赔中的问题,并监督保险公司的赔付进度。

3.3 工伤保险异议处理(1)如员工对工伤认定或赔偿金额存在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时的权益。

为了更好地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以规范和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1.1 工伤保险适用对象:工伤保险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以及实习生等。

1.2 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工伤保险适用于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健康问题。

1.3 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工伤保险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赔偿金、丧葬补助金等多个方面的保障内容。

二、工伤认定标准2.1 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医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最终由专业机构做出认定结论。

2.2 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事故发生地点、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3 工伤认定结果:工伤认定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向受伤员工及其家属进行通知,确保其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3.1 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保险应当按照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3.2 康复费用支持:工伤保险应当提供康复治疗、康复设备等支持,帮助受伤员工尽快恢复健康。

3.3 伤残赔偿金发放:对于因工伤造成永久伤残的员工,应当按照一定标准发放伤残赔偿金,以补偿其劳动能力的损失。

四、工伤保险管理机制4.1 保险基金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建立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2 风险评估和监测: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4.3 法律法规遵从: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工伤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五、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5.1 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应当不断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5.2 制度宣传和培训:工伤保险制度应当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和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和了解。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本(3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本(3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发生工作相关伤害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补助的社会保险制度,依法实行。

第二条工伤保险实施的目标是保障职工享受合理的医疗服务,提供适当的生活补助,促进职工的康复和就业。

第三条工伤保险的经费由雇主和职工共同缴纳,具体缴费比例和范围由国家规定。

第四条工伤保险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第五条工伤保险的管理和执行由国家负责,相关部门承担具体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参保和缴费第六条所有用人单位和自雇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未按规定参保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七条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和范围由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和自雇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第八条工伤保险的缴费方式可以是按月缴纳,也可以是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缴纳,具体方式由国家规定。

第九条工伤保险费用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补助。

第三章工伤认定和待遇第十条职工发生工作相关伤害,经医院诊断并经工伤保险认定,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生活补助和康复费用等,具体标准由国家规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应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或延迟。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期限根据伤残程度和康复情况确定,具体期限由国家规定。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第十四条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由国家负责,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第十五条工伤保险的基金管理应遵循稳健、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第十六条工伤保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进行定期的审查和监督,确保工伤保险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违反工伤保险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和政策由国家规定。

第十九条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自规定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本(2)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的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例(五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例(五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例为妥善做好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六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六人社〔____〕____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保缴费(一)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企业,应当依照《办法》规定在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以____年____月____日后工程剩余总造价为基数参加工伤保险。

1、已在我市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以下简称社保征缴机构)办理过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建筑企业,向登记所在地社保征缴机构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2、未在我市各级社保征缴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建筑企业,向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社保征缴机构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3、在我市既无社保登记也无工商登记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地点在六安城区范围内的,向市社保征缴机构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施工地点在六安城区范围以外的向项目所在地社保征缴机构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二)参保登记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需携带以下材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含有参保建设项目名称、工程总造价、工程地点、工期等内容的中标通知书等相关页码原件及复印件;在建项目申报时还需携带工程财务报表等能证明工程完成进度的材料;3、填写《六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及《六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申报表及花名册可到社保征缴机构拷贝也可登陆六安市人社局网站下载;4、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社保征缴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依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

(三)缴费参保企业或项目部应持《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及时前往参保地地税部门办理银行转账或刷卡缴费手续,一次性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出具参保证明参保企业或项目部在足额缴费后,将地税部门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税收完税证明》交社保征缴机构,由社保征缴机构开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持该证明到住建部门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或竣工备案手续。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本(6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本(6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根据____《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所有职工都有依照《条例》、《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____《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市及各县市(含夷陵区,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本市财政、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事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同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第五条本市城区工伤保险直接实施市级统筹,各县市分块统筹,分级管理,分级储备。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部省属用人单位,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工伤保险。

第六条市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按下列规定执行:(一)一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二)二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三)三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县市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行业类别、行业费率的规定和本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需要调整时,由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七条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行业类别的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行业类别,并根据市、县市工伤保险分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工伤保险保障制度范文(3篇)

工伤保险保障制度范文(3篇)

工伤保险保障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工伤保险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重要举措。

因此,本文旨在提出一个工伤保险保障制度的范本,以期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实施工伤保险保障制度时提供参考。

二、工伤保险保障制度的目的工伤保险保障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或职业病时的权益,提供必要的医疗、康复和赔偿等服务,以促进劳动者的康复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工伤保险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保障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劳动职业的人员,包括雇员、劳务工、农民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事非全日制劳动的人员。

四、工伤保险保障制度的保障内容1. 医疗服务工伤保险保障制度应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对工伤和职业病的治疗和康复。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待遇,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用、康复治疗等。

2. 经济赔偿工伤保险保障制度应为工伤劳动者提供经济赔偿,包括工伤津贴、残疾赔偿金、丧失劳动能力补偿金等。

根据工伤的程度和影响,给予不同程度的赔偿,以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经济发展需求。

3. 康复服务工伤保险保障制度应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包括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职业技能培训、劳动能力评估等。

通过康复服务,帮助工伤劳动者恢复劳动能力,重新参与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

五、工伤保险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1. 政府资金支持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金和康复服务费用。

政府还应投入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2. 企业和个人缴费所有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工伤保险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也应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工伤保险保障制度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方式1. 管理机构工伤保险保障制度的管理机构包括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背景与目的工伤保险是一项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所造成的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风险的社会保险制度。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同时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并完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监督工伤保险的申领、审核、赔付等程序,保证职工能够按照法定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提高工伤保险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可能存在的滥用、浪费和腐败问题。

二、制度内容1. 工伤保险申报管理(1)申请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职职工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2)申报材料:职工申报工伤待遇需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事故报告、医院诊断证明、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明等。

(3)申报程序: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后,应该尽快向所在企业提出申报,企业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然后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工伤鉴定管理(1)工伤鉴定条件:职工申报工伤待遇的,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事故或病因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法规定的工伤范畴。

工伤鉴定由职工所在企业负责组织,并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

(2)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程序包括医疗鉴定和工伤鉴定两个环节。

职工在医疗处理后,应向所在企业提供病历、医院诊断证明等医疗证据材料,企业根据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判断,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鉴定。

医疗鉴定结果作为工伤鉴定的依据,企业根据医疗鉴定结果进行工伤鉴定的申请,并向相关部门提交鉴定材料。

3. 工伤待遇支付管理(1)待遇标准:工伤保险金的支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住院补助、丧葬补助等。

(2)待遇支付程序:职工的工伤待遇支付由所在企业负责处理,企业根据职工提交的工伤保险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相关部门递交审批申请。

待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企业按照所核定的金额和支付日期及时支付给职工。

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范本

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范本

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意外事故时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生活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在编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三条:工伤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的由保险公司提供的工伤意外保险,用于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伤或遭遇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所支付的赔偿费用。

第四条:本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并对员工的工伤意外事故进行赔偿。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五条:员工在下列情形下发生工伤意外事故时,可享受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2. 在工作时间内以执行公务或任务为目的离开工作场所行动时发生的事故;3. 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4. 其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认定为工伤的。

第六条:员工因工伤或遭遇意外事故导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保险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七条:保险公司在对员工的工伤意外事故进行赔偿时,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章保险保障范围第八条:本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以及在工作时间内以执行公务或任务为目的离开工作场所行动时发生的事故。

第九条:本保险保障范围还包括员工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十条:本保险保障范围还包括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事故,认定为工伤的。

第四章保险赔偿标准第十一条:员工因工伤或遭遇意外事故导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保险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伤或遭遇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将支付死亡赔偿金。

第十三条:具体的保险赔偿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工伤意外事故程度和伤残程度等因素进行细化,由保险公司制定并与企业协商确定。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例文(五篇)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例文(五篇)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例文对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所雇用的劳动者,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情况,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负的工伤保险责任。

一、关于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立即在事故发生后的指定时间内(具体时间未明确,需依据相关法规填写),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社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同时,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法定天数内(具体天数未明确,需依据相关法规填写),向当地人社行政部门正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作为申请人,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费用,应由该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对于工伤职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应依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我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由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一负责。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按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各级人社行政部门应严格遵循《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断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确保工伤认定与鉴定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自受理之日起的法定天数内(具体天数未明确,需依据相关法规填写)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已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其职工在参保登记次日起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相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但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应继续保障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

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该职工将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部分,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职工意愿选择一次性支付。

人社部工伤保险规定

人社部工伤保险规定

人社部工伤保险规定人社部工伤保险规定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的损害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

下面将对人社部工伤保险的规定进行介绍。

一、适用范围:人社部工伤保险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外企和私营企业等。

二、保险责任:1. 工伤保险责任:保险机构要承担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医疗救治费用、工伤津贴和伤残津贴、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

2. 生活补助责任: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并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况下,保险机构可以给予丧失劳动能力津贴和生活护理补助。

三、缴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工伤风险程度和历史事故率综合考虑确定的。

四、申报和认定: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及时向人社部门申报工伤,并经过人社部门的认定程序。

人社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来判断是否为工伤,并确认工伤等级和赔偿金额。

五、医疗救治:工伤保险规定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享受医疗救治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伤事故发生地点、劳动者姓名、受伤情况等信息告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救治工伤者,并按照规定办理工伤报销手续。

六、伤残评定和赔偿:人社部门根据工伤的程度对劳动者进行伤残评定,并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进行赔偿。

劳动者在伤残评定后,可以按照伤残等级领取伤残津贴。

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社部门规定,除了工伤保险外,用人单位还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为劳动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并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付给受伤劳动者或其家属。

综上所述,人社部工伤保险规定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保险责任、缴费、申报和认定、医疗救治、伤残评定和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救济和医疗救治,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1. 引言工伤保险是国家法律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所引起的伤残、死亡的一项社会保险。

为了保障职工的自身权益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制定了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来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工伤保险缴费基本原则工伤保险缴费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工资或劳动报酬为依据;•缴费比例根据地区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3.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的确定3.1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比例主要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确定。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

具体缴费比例参考下表:地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A地区15%2%B地区10% 1.5%C地区12% 2.5%3.2 缴费基数确定缴费基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用作计算工伤保险费的金额。

缴费基数一般以职工个人工资或劳动报酬作为依据。

具体缴费基数的确定参考以下原则:•职工个人工资或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工资水平;•职工个人工资或劳动报酬不得高于当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上限。

3.3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的变动,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也需要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应符合以下原则:•调整力度适度,不能过高或过低;•充分考虑职工经济承受能力和用人单位发展情况;•统筹考虑税费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的综合承担。

4. 工伤保险补缴和欠缴处理对于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缴和欠缴处理。

具体处理办法参考以下原则:•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一定的补缴比例和罚款比例进行处理;•职工未按时缴纳个人工伤保险费的,按照一定的补缴比例和罚款比例进行处理。

5. 结论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各级政府应制定合理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例文(三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例文(三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例文一、总则1.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条件,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伤保险实施。

二、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1.适用对象包括在用职工、借调职工、实习生等。

2.职工涵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

三、工伤认定和赔偿1.工伤认定(1)工伤认定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严格按照工伤保险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认定。

(2)工伤认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协商确定认定结果。

(3)工伤认定结果应及时通知职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工伤赔偿(1)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工伤赔偿金。

(2)工伤赔偿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3)工伤赔偿应当及时支付到位,不得拖延或以各种理由拖欠。

四、工伤保险费征收和管理1.工伤保险费征收(1)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工伤保险费。

(2)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如实申报相关信息。

(3)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2.工伤保险费管理(1)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2)工伤保险费的划拨、使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工伤待遇的支付。

(3)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应当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五、工伤预防1.加强工伤预防宣传(1)用人单位应当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工伤保险机构应当加强工伤预防知识的普及,帮助用人单位提升工伤预防能力。

2.改善劳动条件(1)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2)工伤保险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工伤保险基金管理1.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1)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投资收益。

(2)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伤赔偿和工伤预防。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例(4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例(4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例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确保劳动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

下面是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模版,详细介绍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保险费收费标准、责任分担等相关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伤保险适用于下列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 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从业人员;2.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的工人;3. 其他与本市居民自然人长度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提供劳务、从事劳动的人员。

第三条工伤保险实施按照统一责任、个人账户、统一管理和封闭运行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分别承担。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工伤保险适用于下列工伤事故: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伤亡事故;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职业病发生的伤亡事故;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意外事故发生的伤亡事故;4. 在工作期间,因公务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1. 因工作岗位上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因公致残、死亡;2. 因工作岗位上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轻伤(不包括一级伤残)。

第三章保险费的收费标准第七条工伤保险费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由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的工伤保险费由个体工商户自行承担,具体费率按照每月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

第四章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第十条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医疗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工伤程度和所在地区确定费用承担比例。

第十二条伤残津贴按照工伤程度确定,支付期限由相关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参考(三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参考(三篇)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参考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参保主体:确定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一般包括所有雇佣劳动者和独立工作者。

2. 参保范围:确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

3. 缴费标准:确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一般根据工资、收入等确定。

4. 保险责任:明确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即在工伤发生时,给予被保险人一定的经济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丧失劳动能力补偿等。

5. 报案和理赔程序:规定受伤员工应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理赔程序应简化并保证及时支付。

6. 工伤认定标准:确定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工伤的定义、工伤的认定条件和程序等。

7. 监管和督促措施:明确工伤保险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职责,加强对参保单位和保险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8. 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工伤保险争议解决机制,确保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以上是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参考内容,具体实施细则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

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的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可能会有差异。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参考(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保险的实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伤保险适用于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关等法人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单位。

第三条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劳动者工伤认定、工伤待遇享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者工伤认定第四条劳动者工伤认定是指对发生在劳动者从事劳动过程中的因工伤导致的身体损害或者职业病进行鉴定和确认的过程。

第五条劳动者工伤认定由工伤鉴定委员会负责。

工伤鉴定委员会由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组成,其中包括医疗专家、法医专家、计生专家等。

第六条劳动者须向所在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

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制度范本

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制度范本

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务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和临时职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等。

二、工伤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当及时报告公司。

公司应当在知道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公司应当妥善保存职工的工资发放记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记录、事故伤害认定证明等有关证据,以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使用。

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公司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依法支付相应的伤残待遇。

第八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与公司的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相关待遇。

第九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保留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可以继续从事原工作或者由公司安排其他工作。

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相关待遇。

第十条职工因工死亡,公司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其他相关待遇。

三、保险待遇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保留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继续从事原工作或者由公司安排其他工作的,公司应当根据职工的实际收入情况,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三条职工因工死亡,公司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四、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工伤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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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及缴费原则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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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适用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强制性地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所谓“境内的各类企业”,就是说不管企业上哪一种所有制类型,包括外资、合资、国有、私营、个体经济组织都必须为企业的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劳动者没有包括在内,仍旧执行人事部门原有的规定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我国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
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这里提到的“职工”,是指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

只要该劳动者已经在事实上成为企业的成员,为企业提供了有偿劳动,就被视为该企业的职工,也就应该参加工伤保险。

也就是所,无论长期职工、短期工、外来工还是农民工,也不论是否与企业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只要能证明自己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能够得到来自社会和企业的保障。

缴费原则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行差别费率,此差别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确定,各个地方存在差异,但总的来说工伤保险的费率一般确定为职工总工资的0.3%--3%之间。

工伤保险采取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的原则,即工伤保险费用完全由企业或雇主承担。

工伤保
险费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缴。

用人单位应当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且每个月向其申报并缴纳本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也可以由该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按规定代为扣缴。

操作提示
建议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缴费原则的问题上注意以下几点:
★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都必须强制性地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并且没个月按照职工总工资的一定比例向该机构申报并缴纳本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
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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