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服务协议期限比劳动合同期限长,续签合同怎么处理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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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服务协议期限比劳动合同期限长,续签合同怎么

处理

篇一:如何合理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

如何合理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

主题描述

企业付费输送员工委外培训,往往都希望员工培训后在公司能服务久一些,提高投资回报率,降低费用风险,通常会采用跟员工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的方式来规避风险。那么,请问:1、你们公司有跟相关员工签订这种协议吗?a、有B、没有2、结合企业实际,就“如何更好地跟员工合理签订培训服期协议”,谈谈你的看法和理解。写学习总结

学到了什么?对今天的主题有何个人看法,写下来强化学习效果。

一、培训服务协议的范围是什么

由企业直接出资的专业培训(包括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并有支付费用相关凭证的才能跟员工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其他形式的培训,如企业内部的入职培训、岗前培训、轮调岗培训等则不能签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如何规避风险

1、试用期

法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确实需要出资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应先协商变更试用期的期限,缩短试用期,待通过考核转正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

2、稳定性

为了降低培训风险,对其忠诚度和离职倾向进行综合评估。

3、服务期期限

目前国际劳动法没有规定签订后的服...

今日主线:协议范围——规避风险——相关法律

一、培训服务协议的范围是什么

由企业直接出资的专业培训(包括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并有支付费用相关凭证的才能跟员工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其他形式的培训,如企业内部的入职培训、岗前培训、轮调岗培训等则不能签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如何规避风险

1、试用期

法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确实需要出资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应先协商变更试用期的期限,缩短试用期,待通过考核转正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

2、稳定性

为了降低培训风险,对其忠诚度和离职倾向进行综合评估。

3、服务期期限

目前国际劳动法没有规定签订后的服务期限,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约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限一般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在将来续签合同的时候占据主动,好处多多。

4、服务期开始时间

服务期的开始时间约定为“培训开始生效”,避免员工在培训过程解除劳动合同,自行中止培训等情况给企业造成损失。

5、费用凭证

法规:用人单位提供充分的原始出资证明才能证明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过出资培训。

不要漏:培训费用包括学杂费,培训费,差旅费,生活补贴的支出证明。

报销形式:员工支付后,到公司报销,保留员工支付时拿到的原始凭证和公司为员工报销的支出证明。

6、培训内容

在培训协议,费用凭证等有关培训内容的填写要明确,尽量详尽。

7、培训费用

培训产生的费用无法在培训前签订的协议就明确金额,所以一般写“培训费用范围”。

三、培训服务期协议相关法律

篇二:签订培训协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签订培训协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培训也因此受到了

企业的广泛推崇,与此同时,由于受到薪酬等一些因素的诱惑,受训后的员工跳槽率也比较高,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并减少由此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培训协议的签订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培训协议是协商约定条款,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法定条款之外,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规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培训协议是指约定培训的项目、时间,期间的工资待遇,培训费用的支付、培训结束后的服务期限及更详细的。

签订培训协议应注意哪些方面?我主要谈以下四个方面。

一、首先应分清楚: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的区别

所谓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约定的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气息。服务期限条款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是用人单位在招收或使用劳动者的过程中提供了特殊待遇后,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的一个附属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个体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有效时间,是《劳动法》第19条规定的必备条款之一。《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

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企业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企业不得强迫劳动者继续为企业服务,除非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另有约定。

因此,企业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关系争议时处于核心地位,签订培训协议时约定的服务期限如与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限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或在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限协议里作相应的文字说明,如:如果劳动合同服务到期,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合同服务期限的条款自动失效。

二、明确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联系与区别

1、区别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由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已满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劳动合同归于消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法律关系至此不再存在。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和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以前依双方协议或一方的意思表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执行,解除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联系

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终止,一类是因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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