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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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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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的发票不盖发票专用章发票

经常有公司财务人员问:公司取得a市国税局出租车发票,但是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只有国税局发票专用章,这样的发票可以税前列支吗?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所以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收到的发票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开具发票可以,但是需要加“点数”

前天笔者陪朋友去商店购买些办公用品,就是些纸张和笔墨之类的东西,谈好价钱后,询问是否可以开具发票,商家回答可以提供发票,但是开发票的话税点额外加6个点税钱。相信读者都或多或少的有过这样的经历,通常意义上买价是应该含有发票税点的,但是让顾客为商家提供纳税费用,不免让人不爽,虽然没有多少钱,但是顾客真的有义务替纳税人尽义务吗?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为含税价格,该电子产品公司应当无条件按销售金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不得额外加收任何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所以,加“点数”开具发票是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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