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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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风险的概念、特征2.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3.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4.风险处理方式5.可保风险的要件第二章1.保险的基本功能2.保险在微观、宏观经济中的作用3.保险商品交换的特点4.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社会保险、政策性保险)第三章1.保险合同的特性、主体2.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3.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4.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第四章全部是重点第五章1.了解相关概念2.保险业务的种类3.信用保证保险第六章1.财产损失保险业务运行程序2.火灾保险费率确定要考虑的因素3.运输保险的特征4.机动车辆保险5.农业保险的特征第七章1.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2.产品责任保险费率确定需要考虑的因素3.职业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第八章1.人身保险的特征2.人寿保险的特征3.普通型人寿保险4.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及三个必要条件、给付方式5.健康保险的概念、疾病的三个条件第九章1.了解相关概念2.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3.再保险的分类4.分保方式的计算(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5.险位超赔再保险、事故超赔再保险的概念第十章2.保险经营行为的特征3.保险经营的特殊原则4.保险公司为投保人的服务5.选择保险公司的标准6.保险人如何控制保险责任第十一章1.保险单设计的一般原则2.寿险商品的特征第十三章1.保险基金的特征2.保险基金的构成3.保险基金运用的原则第十四章1.保险经营效益的概念2.提高保险经营效益的途径3.保险经营效益技术指标4.保险企业利润的计算第十五章1.保险市场的特征2.影响保险市场供求的主要因素第十六章2.保险市场营销管理程序3.选择目标市场的依据4.险种策略5.保险市场营销渠道的利弊分析第十七章1.保险经营风险的特征2.保险经营风险的类型3.。

保险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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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重点⼀、保险学导论(⼀)保险的起源1.思想起源:古代巴⽐伦2.海上保险:最早的商业保险3.中国保险历史---------第⼀家保险机构:“谏当保安⾏”第⼀家华商保险公司: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中国⼈民保险公司:1949.10(⼆)保险的概念1.保险的定义①经济⾓度:对灾害事故的损失进⾏分摊的⼀种经济保障制度和⼿段。

②法律⾓度:合同⾏为2.保险的构成要素①特定风险(对象)②互助共济(基础)③对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补偿(⽬的)④合理的保险分担⾦。

3.保险与储蓄相同点:⼆者都是⽤现在的资⾦节余作将来的准备,⽽且都属于社会后备基⾦的组成部分。

区别:①从全部被保险⼈总体的⾓度,保险可以看成是储蓄。

从个体的⾓度,保户所交的保费与其所获得的赔款或给付并不对等储蓄⽆论是从总体还是个体的⾓度看,提款⾦额总是等于本⾦加利息②保户获得赔款或给付以保险事故的发⽣为前提储蓄提款不以灾害事故的发⽣为前提;③保险是⼀种互助⾏为储蓄是⼀种⾃助⾏为④保险分摊⾦的计算有特殊的数理依据储蓄⽆须特殊的数理计算⑤保险资⾦的运⽤被保险⼈⼀般⽆权⼲涉储蓄者可以⾃由⽀配储蓄的提取和使⽤4.保险的职能①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职能②防灾防损职能③融资职能5.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①保障社会再⽣产的正常进⾏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③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④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⑤保障社会稳定(三)风险:⼈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1.风险因素:风险条件(⾃然、道德和⼼理、社会)2.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3.损失:⾮故意、⾮计划和⾮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四)可保风险及其要件1.可保风险: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定要是纯粹风险。

2.可保风险的要件:①⼤量同质的风险存在(满⾜⼤数法则)②风险具有意外性与偶然性,⽽且不是投机性的。

③损失可以测定,⽤货币测量的。

④风险具有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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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1.风险:某一主体(个人或组织)遭受来自自然的、生理的、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引起的损失的不确定性。

2.风险的构成要素:(1)风险因素:有形风险因素、无形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3)损失:直接物质损失、经济收入的损失、赔偿责任的损失、额外费用的损失(4)风险载体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而风险载体则是风险事故的直接承受者。

3.风险的分类:(1)按性质分:纯粹风险、投机风险(2)按发生的原因分: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生理风险(3)按损害的对象分:财产风险、人生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4)按经济单位分:个人风险、家庭风险、企业风险(5)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基本风险、特定风险4.风险管理:是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对损害后果预测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风险处理方法,以最小的成本获取较大的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思想和方法。

5.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1)风险回避(2)风险控制(3)风险融资:风险自留、风险转移(直接转移、间接转移)(间接转移:出租、担保、股份制安排、保险)6.风险管理的主要程序:(1)明确目标(2)识别风险:现场调查分析法、财务报表分析法、保险事故分析法、流程分析法、风险调查列举法(3)估算风险(4)选择风险处理的方法(5)实施计划(6)检查与评估7.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首先,两者都是以风险作为研究和管理的对象的。

其次,两者研究方法的数理基础是一致的,都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数学和统计学原理作为其分析的基础和方法。

第三,保险是风险管理最重要最有效的制度性工具之一。

第四,在保险业务中,需要借助于其他风险管理的思想和技术,防灾减损,促进稳健经营。

当然,两者之间也存在一些区别。

最主要的区别表现在,风险管理所管理的风险范围要大于保险的范围,前者管理所有的纯粹风险以及某些投机风险,而后者只是对付纯粹风险中的可保风险。

8.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1)独立的、同分布的大量的风险载体(2)风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3)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4)损失可以并且容易被确定和计量(5)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小,但一旦发生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大(6)排除巨灾风险第二章保险概述1. 保险: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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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重点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3.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

4.损失: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5.场所责任保险:承保固定场所因存在着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6.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7.产品责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有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两者关系: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责任为保险风险,产品责任以各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

8.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9.意外伤害保险: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0.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11.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12.溢额再保险: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13.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14.保险经营效益:以尽可能少的保险经营成本,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保险保障服务,取得最大的有效成果。

15.市场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16.保险市场营销: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

17.已赚保费:亦称已到期保费,指非寿险业务中,某一年度中可以用于当年赔款支出的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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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esarSet.1.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风险发生,或者增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者扩大损失程度的原因及条件。

2.保险:广义的是指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侠义的仅指商业保险。

3.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

4.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5.财产保险:广义的是指以各种财产及相关利益、责任、信用为保险标的;侠义的仅指各种财产及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6.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7.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或责任向另一个保险人进行转嫁的行为。

8.保险市场:是市场的一种形式,是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

9.保险监管:是指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是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对保险人、保险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保险市场的规范运作和保险人的稳健经营,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整体过程。

Yourself1.保险作用:(一)微观: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主要是指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所产生的经济效应。

①.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地恢复生产。

②.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③.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④.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⑤.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

(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是保险职能的发挥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

①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②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

③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④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

⑤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

⑥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

2.保险利益的确立的三个条件:①.保险利益须为适法性利益,只有在法律上可以主张的合法利益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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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保险学是关于保险业和保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的研究。

作为一门应用型的学科,保险学研究的内容既有专业知识,也包括对保险市场和保险制度的分析和研究。

以下是保险学的重点知识汇总:一、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理1.保险的定义、性质和功能2.保险的特点和分类3.保险的基本原理和运作机制二、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1.保险合同的要素和形式2.保险条款的内容和解释3.保险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三、保险市场和保险产品1.保险市场的概念、组织和运行2.保险产品的分类和设计3.保险市场的竞争和监管四、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1.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2.保险业务的开展和管理3.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和金融运营五、保险责任和理赔处理1.保险责任的确定和承担2.保险理赔的程序和标准3.保险欺诈和反欺诈措施六、保险法律和监管政策1.保险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2.保险监管的目标和机构3.保险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七、保险经济和风险管理1.保险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2.风险管理的概念和实践3.保险市场风险和系统风险的评估八、保险伦理和社会责任1.保险伦理的原则和规范2.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3.保险行业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以上是保险学的重点知识汇总,涵盖了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保险市场和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保险责任和理赔处理、保险法律和监管政策、保险经济和风险管理以及保险伦理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知识对于从事保险业务和保险管理的人员来说是必备的,也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和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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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基本职能:经济补偿;派生职能:分配职能、融资职能、风险监督职能保险的分类:1.以实施方式为标准:自愿保险、强制保险2.以经营主体为标准:公营保险、私营保险3.以经营目的为标准:营利保险、非营利保险4.以标的为标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5.以承保方式为标准: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保险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害补偿原则、损害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1.保险信息不对称2.保险合同的射幸性3.保险的专业性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1.告知2.说明3.保证4.弃权与禁止反言对于投保人来说,必须告知的事项有:1.有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详细情况2.有关投保标的的风险情况及其变化状况3.以往损失赔付情况4.以往遭到其他保险人拒绝承保的事实5.风险事故发生时须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在索赔时申报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同时提供保险人所要求的各种真实证明对于投保人来说,无须告知的事项有:1.投保风险减低的任何情况2.保险人知道或推定应该知道的情况3.保险人表示不要知道的情况4.根据保险学明示保证条款,无须申报的事实5.保险人能够从投保人提供的情况中发现的事实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1.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若属于故意,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若因重大过失而违反告知,则应当退还保险费。

2.一般保险人可以此为由,宣告合同无效或解除保险合同。

对于保险人来说必须说明的事项有:1.保险条款及其事项2.保险学的具体内容3.保费率及保费交纳规定4.其他有关的与投保方利害相关的事实保证与告知的区别:告知强调的是诚实,对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如实申报;而保证则强调守信,恪守诺言,言行一致,承诺的事项与事实一致。

所以,保证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比告知更为严格。

此外,告知的目的在于使保险人能够正确估计其所承担的危险;而保证则在于控制危险,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

违反保证义务的法律后果:由于保险约定保证的事项均为重要事项,是订立保险合同的条件和基础,因而各国立法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遵守保证事项的要求极为严格,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其是否有过失,亦不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承担责任。

保险学详细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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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基础: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自然基础2、经济基础:剩余产品的存在为保险产生与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3、技术基础:不确定性向可测性转化的矛盾运动4、法律基础:保险的法律基础包括民法、经济法、合同法、保险法客观性、损害性、单一风险的不确定性、总体风险的可测定性、发展性2)道德性风险因素(3)心理性风险因素。

失三者(风险三要素)构成的统一体。

1.按风险的性质分类①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导致两种结果:无损失、有损失②投机风险:无损失、有损失、获利(保险保障的是纯粹风险)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风险识别(感知、分析)2.风险估测(损失概率、程度、风险损失的变异程度)3.风险评价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最重要)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控制型:避免、预防、抑制、分散①风险是保险的前提条件②保险不保全部风险③风险的变化是保险发展的条件④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⑤风险管理水平制约保险的经营效益1、必须是纯粹风险2、风险必须是偶然的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5、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成员进行赔付的行为。

(一)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同:分散风险,稳定社会不同:①实施方式不同②举办主体不同③保费来源不同④保险金额不同(二)商业保险与储蓄相同:以现有的剩余资金作将来的准备不同:①需求动机不同②权利主张不同③运行机制不同④行为后果不同海上保险先于陆上保险,财产保险先于人身保险。

(2)资金融通功能:资金的积聚、资金的运用(3)社会管理功能:政府运用立法、行政等特殊手段实施的活动。

广义:政府对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管理;狭义:只限于社会治安、环境人口的管理:参与社会风险管理、保障交易、启动消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三个功能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①保险合同是双务性合同(缴付保险义务;赔付保险金的义务)②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建立在事件可能发生/不发生的基础上)③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特定形式订立)④保险合同是条件性合同(只有在规定条件满足时履行义务)⑤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一方提出,另一方取舍,没有商量余地)⑥保险合同是属人性合同(财产保险中,所保障的事被保险人本人而非遭损财产)(条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必须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1、成立:(《保险法》)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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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1)“损失的事件”的存在(2)“事件”并非特指“不幸事件”。

(3)可能性指客观的存在,在概率上不可能等于0,也不可能等于1。

二、风险的特征:客观性。

这决定了保险经济的必要性。

损害性。

损害是风险发生的后果。

无风险则无保险。

不确定性。

1、空间上的不确定性2、时间上的不确定性3、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可测定性。

它奠定了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

发展性。

当代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使风险的发展性更为突出。

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之间的关系风险一般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部分构成。

(1)风险因素。

也称风险条件。

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者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通常分为三类:1、实质性风险因素2、道德风险因素3、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

也称风险事件。

是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

(3)损失。

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四、风险的分类(一)按风险的性质: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这种风险可能造成的结果只有两个,即1、没有损失;2、造成损失。

)、投机风险(二)安风险产生的原因:自然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五、风险管理:人们对风险的各种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六、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的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七、风险处理方式:(一)避免。

这是一种消极的处理方法,通常在两种情况下才使用。

1、某特定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相当高时。

2、在处理风险时其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时。

(二)自留是指企业自我承受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

采取自留方法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处理风险的成本大于承担风险的成本;2、估计某种风险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企业本身可以安全承担;3、不可能转移他人的风险;4、由于缺乏知识或由于判断失误所致。

(三)预防(四)抑制(五)转嫁八、可保风险的要件:(一)风险不是投机的(二)风险必须是偶然的(三)风险必须是意外的(四)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五)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保险一、保险: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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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2、控制法预指避免、消除风险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防风险风险抑制风险中和分散风险)财务法是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自留和转移)3、风险管理与保险可保风险第一,纯粹风险而不是投机风险。

第二,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

第三,发生是意外的。

第四,必须是大量标的物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五,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第六,风险发生概率具有数学上的可统计性4、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本质是指在参与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

5、对保险概念的理解1.从经济学角度,保险是投保人转嫁风险的一种财务安排2.从法律角度,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合同行为 3.从社会功能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社会稳定器6、保险的基本特征(1)互助性(2)法律性(3)经济性(4)商品性(5)科学性比较特征1.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2.保险与赌博3.保险与救济4.保险与储蓄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社会保险是指:是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全体公民或劳动者因遭受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等社会特定风险而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或中断劳动收入时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

商业保险指以风险的存在为前提,其计算费率的基础都是概率论和大数法则,同是以建立保险基金作为提供保障的物质基础。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标,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给予支持。

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标,进行独立经济核算。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

保险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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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的组成因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

风险因素: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

它分为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指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偶发事件。

风险损失:是由非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

2.可保风险1、纯粹风险2、偶然发生的风险3、大量、同质风险4、具较重大损失的风险5、非群灾巨灾损失重大风险6、可以用货币衡量的风险3.保险人告知的含义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

所谓重要事实一般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条件承保起影响作用的事实,它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投保和确定收取保险费的数额。

4.投保人告知的形式询问回答告知:询问告知是投保人仅就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凡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未询问的,投保人无需告知。

无限告知:无限告知是法律上不对告知的内容作具体规定,只要实际上与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有关的重要事实,投保人都有告知的义务。

5.保证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某种状态的存在与不存在作出许诺。

6.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是指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放弃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禁止反言,是指一方当事人放弃了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日后不得再重新主张这种权利。

7.物上代位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8.物上代位与代位求偿的区别1、代位求偿的保险标的损失是由第三者责任引起2、代位求偿取得的是代位权,而物上代位取得的是所有权。

保险人取得的是对保险标的的权益及义务。

9.定值保险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以此确定为保险金额的保险。

保险学重点(名词解释和简答)

保险学重点(名词解释和简答)

1.代位求偿2.重复保险3.静态风险4.动态风险5.禁止反言6.确认保证7.承诺保证8.偿付能力9.人寿险 10.产品责任 11.建筑工程保险 12.工程保险13.再保险 14.比例再保险 15.事故超赔再保险 16.险位超额再保险 17.保险公估人18.受益人 19.保险人 20.近因 21.近因原则1.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2.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3.委付成立的条件。

4.什么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5.原保险和再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6.风险管理技术:7.委付成立的条件8.可保利益构成的条件9.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及作用。

10.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区别和联系11.责任保险的特点?12.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13.人身保险的特点14.人身保险的主要条款15.核保的要素:16.保险投资的原则17.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18.保险投资基金的基本特征:19.保险市场的特征20.保险市场的模式21.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区别22.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有哪些?23.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名词解释1.代位求偿:是指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时,根据法律或合同,第三者需要对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在其已赔偿的金额限度内,有权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想该第三者索赔,即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2.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

3.静态风险: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民的过失行为导致的风险。

4.动态风险:指由社会经济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

5.禁止反言:指合同的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6.确认保证:又称事实保证,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

7.承诺保证: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某种状况不仅存在保险订立之时,而且将存续与整个保险期间,或者保证在保险期间履行某种行为或不做某种行为。

保险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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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一、金融与保险的关系(一)功能与作用(二)理论观点(三)市场体系(四)学科体系二、保险的含义保险(Insurance)——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三、保险经营的基础1、自然基础2、经济基础3、技术基础4、法律基础四、保险与社会经济环境衡量保险发展水平的两个重要指标:保险深度、保险密度。

(一)保险与经济发展水平1、商品经济愈发达,保险业也愈发达2、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采用何种方式解决灾害损失补偿问题,是由其经济体制决定的。

3、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和影响保险的供给与需求(二)保险发展与人口1、人口总量2、人口结构3、人口素质4、人的生命周期(三)保险发展与家庭家庭规模变小,家庭成员对社会的依赖逐渐增强(四)保险发展与社会文化环境1、家族观念2、价值观念3、宗教信仰五、保险学的研究对象——保险商品关系1、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保险当事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3、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4、国家对保险业实施监管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六、保险学任务的内容P5第一章风险与保险第一节风险及其特征一、风险的概念1、强调风险的不确定性(广义)2、强调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狭义)二、狭义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2、损害性3、单一风险的不确定性4、总体风险的可测定性5、发展性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1、风险因素指标:损失频率损失程度(1)实质风险因素(2)道德风险因素(3)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风险因素——损失的间接原因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3、损失(1)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2)经济价值减少直接损失、间接损失4、三者的关系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间接),风险事故导致损失(直接)第二节风险的分类一、按风险的性质分类1、纯粹风险——无损失、有损失2、投机风险——无损失、有损失、获利保险保障的是纯粹风险二、按风险的环境分类1、静态风险2、动态风险三、按风险的对象分类1、财产风险——财产保险2、人身风险——人身保险3、责任风险——责任保险4、信用风险——信用保险四、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第三节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的定义风险管理——经济主体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分析,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保险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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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风险: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致因其损失的结果。

3.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4.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5.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的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6.转嫁: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而有意识地将风险损失或与风险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

7.可保风险:是可以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8.保险深度:指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9.保险密度:指按照一个国家的全国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反映了一个国家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二.简答(一)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2.损害性3.不确定性(1)空间上的不确定性(2)时间上的不确定性(3)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4.可预测性5.发展性(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1.风险识别:即对企业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

2.风险估测:即估计和预测风险的发生频率和损失幅度,使风险定量化的过程。

3.风险评价:即通过定性、定量分析风险及比较风险处理费用,来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及支出的费用。

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即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选择最佳风险管理技术并实施的过程。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即对风险管理技术的适用性及其收益情况的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

(三)可保风险的要件1.风险不是投机的2.风险必须是偶然的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5.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一.名词解释1.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保险学重点——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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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一.风险的构成要素(概念、关系)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构成(一)风险因素(Hazard)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风险因素是就产生或增加损失频率(Loss frequency)与损失程度(Loss severity)的情况来说的。

一个楼房的建筑结构引发了...,楼房结构是风险因素还是风险事故?实质?道德?心理?(1)实质风险因素,即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物质性条件。

(2)道德风险因素,是指出于恶意行为或不良企图,故意制造风险事故,以致形成损失结果或扩大损失程度。

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3)心理风险因素,是指由于人们不注意、不关心、侥幸,或存在依赖保险心理,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机会和损失的严重性。

23是人为风险因素(二)风险事故(Peril)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

※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因为风险因素要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风险事故是损失的媒介物。

(三)损失(Loss)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两个重要的要素:一是“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二是“经济价值的减少”。

可以用货币来计算。

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构成损失。

(1)直接损失:是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损失,即实质损失。

(2)间接损失:是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发或带来的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

(四)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三间之间的关系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风险因素是引发风险事故的隐患,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而事故则使风险的可能性转化成了现实结果,由风险因素转化为风险事故需要一定的条件。

从逻辑上讲,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的因果关系。

二.风险的特征及对保险的意义三.风险分类(判断、多选)纯碎风险的后果有?损失?不损失?盈利?一、按风险的环境分类(一)静态风险静态风险是指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风险。

保险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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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一·风险的组成要素1.风险因素:有形风险因素(指导致损失发生物质方面的因素,如财产所在的地域、建筑结构和地形等)和无形风险因素(包括道德风险、行为风险)2.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即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3.损失(分为直接和间接损失,损失必须能够以一种便于计量的经济单位)二、风险管理的过程1、目标的建立2、风险的识别3、风险的估算4、选择对付风险的方式5、计划的实施6、检查和评估三、保险的本质1、保险是一种商品2、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3、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4、保险起到了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5从法律角度看,保险也是一种合同行为6、从社会功能角度看,是市场经济的安全阀四、保险的职能1.基本:分散风险、补偿损失2.派生职能:积蓄基金、监督风险五、保险合同的要素(一)主体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①保险人:一般要求保险人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定程序申请批准,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

②投保人: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保底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①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②保单持有人③受益人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

(1)受益人的构成要件a.受益人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b 受益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所指定的人(2)受益人与继承人的区别a 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是原始取得的,而继承人是继承取得的;b受益人不偿债,领取的保险金不缴税。

3、合同的中介人保险(1)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不从属保险公司;分为专业、兼业和个人(公司)(2)经纪人:与代理人的区别:代理人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经纪人代表客户的利益。

二者的共同点:都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

(3)公估人:保险公司的后援业务及核保和理赔。

(二)客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条件:1、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2、经济上可以衡量的利益3、可以确定的利益财产保险:产出与财产的不同关系,1、随物权的存在而产生的现有利益2、因财产的现有利益而存在,依法律或合同而产生的预期利益3、因民事责任而产生的责任利益4、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合同利益人身保险:基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各种利害关系(三)内容(1)载明事项1、保险人的名称与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收益人的名称和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6保险价值7、保险金额8、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9、保险金额赔偿或给付办法10、违约责任或争议处理11、订立合同年月日(2)投保单暂保单保费凭证保险单六、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1.保险合同订立的过程保险人(代理人)→要约邀请→要约→承诺承诺是指当事人另一方就要约方的提议而做出的意思表示。

保险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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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2危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当事人通过对危险进行识别和度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对危险加以处理,以尽量小的成本去争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行为。

3保险:是集合同类危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财务转移机制。

4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其作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中的约定与承诺。

5近因原则的含义:若造成保险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不负赔偿责任。

6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赔偿,用于弥补被保险人损失,但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7保险合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就有关保险事项订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规范保险双方行为的直接的法律依据。

8财产保险的概念: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9再保险:亦称分保,是承保人在原保险(直接保险)合同基础上,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将其承担的风险和责任,部分或全部转嫁给其他保险人的经营活动。

在国际上,亦称“保险人的保险”。

10保险市场:是市场的一种形式。

由于市场有广义的市场和狭义的市场之分,保险市场也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交换的场所;广义的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1、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1)告知(如实告知)狭义告知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或订立合同时,双方互相据实申报或陈述。

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中的告知是指广义的告知,即在保险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危险和与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人作口头或书面的申报;保险人也应将对投保人厉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知投保人。

保险学重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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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的种类自然危险与社会危险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基本危险与特殊危险财产危险,人身危险,责任危险,信用危险2.保险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3.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也称保险契约,是商业保险中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4.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直接参与建立保险合同法律关系即订立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5.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与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保险合同订立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6.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个人7.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其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用的企业和个人8.再保险定义:再保险也称分保,是对保险人所承担的危险赔偿责任的保险9.原保险:发生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业务活动,称为直接保险业务10.再保险形式包括:临时分保,合同分保,预约分保11.临时分保概念:临时分保是指原保险人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再保险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笔成交的再保险形式12.预约分保概念:预约分保是介于临时分保与合同分保之间的一种分保方法13.政策保险的概念:政策保险是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并在政府的干预下开展的一种保险业务,它是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国家为促进有关产业的发展,作用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等手段对该领域的危险保险给予保护或者扶持的一类特殊形态的保险业务。

14.社会保险原则强制性原则基本保障性原则公平原则互助互济原则社会性原则15.社会保险的功能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安定社会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为社会基层服务,方便群众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

保险具有互助性的特点,社会保险更能体现出互助合作、同舟共济的精神。

有利于保障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16.生命表生命表是一定时期某一国家或地区的特定人群的有关生存,死亡的统计资料,加以分析整理而形成的一种表格,它是人寿保险测定危险的工具,是寿险精算的数理基础,是厘定人寿保险纯费率的基本依据。

保险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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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的组成要素(1)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者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或者是在风险事故发生时,使损失扩大的条件。

有形风险因素(实质性风险因素)无形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心理风险(行为风险)(2)风险事故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或者财产受到损害的、偶然发生的事件(3)损失----经济价值的减少或费用的增加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损失(4)风险三要素的关系:风险因素增加或者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2.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指只有造成损害可能性的风险,它导致的结果有两种,损失或无损失投机风险:是指既有损失可能也有获得机会的风险,其导致的结果有三种,损失、无损失或盈利(2)按风险是否可保分类----可保风险、不可保风险①可保风险条件:风险的发生必须是偶然的风险必须是意外的风险不是投机性的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风险应有发生较大损失的可能风险所导致的损失必须是可以衡量的②不可保风险的原因:认识上的限制技术上的限制经济上的限制3、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在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各种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行为。

4、火灾保险的发展——英国私营火灾保险尼古拉斯·巴蓬:“现代保险之父”5、现代保险的发展1、信用和保证保险2、责任保险3、工程保险4、农业保险5、再保险6、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特点:强制性、非盈利性6、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概况在中国开办的第一家保险公司:1805年----谏当保险行第一家华商保险公司:1865年5月25日----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第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仁济和保险公司7、保险的分类(一)按照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1、财产保险(1)财产损失保险(2)责任保险(3)信用和保证保险(4)农业保险人身保险(1)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2)意外伤害保险: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因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3)健康保险: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分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8、保险合同概念: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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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
保险作为一门独特的金融学科,其涉及理论和实践的广泛领域,其中包括风险管理、精算学、保险产品设计、保险市场、保险监管等诸多方面。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分析保险学的重点,以便更好地理解保险学的深刻含义。

1、风险与不确定性
保险学的一个关键概念是风险,其定义为实现损失发生的概率。

在保险学中,我们研究如何评估和管理各种类型的风险,以便帮助个人和组织降低风险。

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确定的,因此对不确定性进行评估和管理也成为保险学的一个重要方面。

2、精算学
精算学是保险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它主要研究如何运用统计技术和数学建模来评估保险风险和亏损概率。

一些关键的精算学问题包括如何计算风险的期望损失,如何测量潜在风险的影响,以及如何设计和评估保险产品。

3、保险产品设计
保险产品设计是保险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如何设计和开发适合不同人群需求的保险产品,以便保障他们追求的生活和投资目标。

保险产品设计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如风险水平、获得适当的保证金、保险费用和理赔制度等。

4、保险市场
保险市场是保险学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它主要关注保险商是如何发现和满足客户需求的,以及保险产品是如何定价和销售的。

保险市场还包括保险周转、风险转移和保险监管制度等相关内容。

5、保险监管
保险监管是保险学中的一个核心领域,它主要对保险业进行规范和监督,以保障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

保险监管机构还负责审批保险产品并规定其销售和营销的规范方式。

健康的保险监管制度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的透明和公正,同时也保证了保险商的发展。

总的来说,上述五个方面是保险学研究的重点,这些方面是相互关联的,构成了保险学研究内容的宏观框架。

保险学是一门复杂、耗时且需要细致思考的学科。

通过深入了解保险学的重点内容,我们可以积累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为未来在金融领域的成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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