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与“契约精神”——中西方和谐社会理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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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与“契约精神”——中西方和谐

社会理念比较

第30卷第3期

2008年5月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NingxiaUniversity(Humanities&SocialSciencesEdition)

V o1.30No.3

May2008

“和而不同”与”契约精神”

——

中西方和谐社会理念比较

吴世彩,刘家俊

(宁夏大学党委办公室,宁夏银川750021,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02)

摘要:和谐社会是人类永恒的理想和追求,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和谐理念指导.”和而不同”和”契约精神”作为中

西方的和谐社会理念,在求和的深层意义上有内在的契合点,即具有共同的哲学基础:承认差异,统筹兼顾和系统

优化.但它们属于两种异质文化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不同社会的和谐理念,在众多层面上又存在着差异.比较分析

中西方和谐理念,目的是观同察异并期于会通,实现两种和谐理念的融会契合,丰富和完善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思

想资源.中西方和谐社会理念对立,对话下的契合是将它们的优势结合起来,即我们在实践中应该坚持和平和竞

争的辩证统一,群体和个体的共同发展,自律和他律的充分结合.

关键词:”和而不同”;”契约精神”;中西方和谐社会理念

中图分类号:B01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5744(2008)03—0001—07

人类以群体为生存和实现的条件,为了维护社

会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的永续发展,协

调与和谐就成为任何社会共同的理想和追求.我们

知道行为模式是受制于价值理念的,那么,构建和谐

社会,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有和谐理念作为指

导.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古代还是现代,无数仁人

志士都在孜孜不倦地探索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资

源.中西方在不同的文化积淀,具体历史环境中形

成了相异相通,各有千秋的和谐社会理念,即”和而

不同”和”契约精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今天,我们通过对中西方和谐理念的具体分析,目的

是观同察异,期于会通,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提供积极的理论启发和思考.

中西方和谐社会理念的”契合”

“和而不同”是孔子对君子品性和为人原则的

高度理论概括,它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

“同”思想的演化;而契约精神是指在西方社会蕴涵

于契约关系和社会契约论中的平等,自由,权利等的

规则和意识所凝聚而成的精神.在对这两种和谐社

会理念分析之前,我们先对它们的形成和历史渊源

进行简单的介绍.

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和”是指不同性质,

不同方面的事物通过相互补充而同时共存达致统

一;而”同”是指相同事物的堆积,本质上排斥了不

同和差异的存在,反映的是无差别的同一或抽象简

单的同一.早在西周末年,郑国太史史伯就提出:

“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

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这里,史

伯把”和”与”同”区别开来,认为”和”是”以他平

他”,是不同的事物相互配合相互作用的均衡状态.

而”以同裨同”,则是把相同的事物简单叠加,这只

有量的增加,而无法产生新质即新事物.春秋时期,

齐国的晏婴进一步论述了”和”与”同”的区别,强调

了和的互补,共济与对立面的相反相成作用.他说:

“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烊之以薪.宰

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

以平其心……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

,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L2J.晏婴认为,

“和”好比做汤,只有将油酱醋盐梅各种作料与鱼肉

放在一起,加上适量的水,用适当的火候去烧,这样

才能做出美味的汤来.即”和”是多种不同甚至相

互对立的因素”相济”,”相成”做到”济其不及,以泄

其过”,实现各种因素相互补充转化.”同”好比是

锅水再加水,还是一锅水,做不出汤来,没有人会

喜欢喝.所谓”若以水济之”,”琴瑟专一”,就是简

单因素重复的”同”.晏婴还将”和同之辩”运用于

君臣关系,强调”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

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L3].

指正确的认识是不同意见的相互争论和补充而形成

收稿日期:2008一O1—11

作者简介:吴世彩(1966一),山东高密人,宁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哲学研究.

的综合平衡,认为只有善于听取各方意见的君主,才能造就和谐的局面.

孑L子继承了上述思想,日:”君子和而不同,小

人同而不和”.意思是指,有德行的人其外在表

现未必都一样,但他们善于协调,能与人和睦相处, 内心所见保持略同.而小人为人处世是一味苟同,

盲从附和,实而”不和”.这里的”和”是指保持矛盾

对立面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君子所具有的品德; “同”则是否认这种对立面的差异和斗争,取同一性而舍斗争性,采取无原则斗争的迁就态度,是小人的特征.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孑L子所说的”和而不同”是内在的和谐统一,而不是表象上的相同和一致.

人与人之间固然有矛盾意见,但能够在一定的原则之下而达到统一与和谐,不是那种没有差别的雷同, 无视矛盾的苟同.

西方的契约理念最早源于古希腊哲学和罗马

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属于经济关系的范畴.随着

商品经济的发展,16至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家又将契约观念由经济观念阐发为一种社会和政治的观念.契约的思想和逻辑远远超出经济关系的范畴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促成了整个社会生活的转变,西方社会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变化.理解社会契约思想是把握契约精神内涵和实质的关键,社会契约思想首先由古希腊的伊壁鸠鲁提出,而后经霍布斯,洛克发展,由卢梭在《社会

契约论》一书中推向顶峰,最后罗尔斯提出的公平正义论丰富和发展了社会契约思想.社会契约论者认为,在国家建立以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中, 每个人都有着自由而平等的天赋的自然权利,可以追求和维护自己的利益.但这种自然状态缺乏法律的约束和公共权威的管理,人们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时,难免会发生冲突和争斗.这样,人们通过缔结契

约将自己全部或部分自然权利让渡出去,交给一个公共机构,形成公共权力,并且服从于它,于是国家

就诞生了.但是,如果公共权力不能保护或侵害了

人们的权力,人们有权终止契约,重新缔结新的契约.那么,契约精神就是指蕴涵在契约关系和这种

社会契约论中的反映平等,权利等等的一系列规则, 这种规则最大限度地反映了人们的自由意志和利益需要,符合人们的精神追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契约

精神逐渐内化成为西方人的一种行为模式和价值取向,指导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政治和其他活动.

“和而不同”是旨在实现人际和谐与社会和谐

的道德原则,尊崇和谐,和睦,和平,坚持矛盾对立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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