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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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

新三路是高新区横贯东西的一条城市道路,设计路段为高十二路至高十三路段,现状为8m 宽沥青路面,旧路挖除不利用,新建道路。

新三路在高十三至高十四段设计实施时,已将该段道路由城市主干道调整为次干道,本次设计高十二路至高十三路段时,延续调整后的标准。

本次设计路段全长1.104Km,道路等级为Ⅱ级城市次干路,计算行车速度为40Km/h,道路结构设计年限为15年。

二、设计依据

1、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

2、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专项规划;

3、有关标准规范: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TT 37-90)

三、设计原则

1、遵循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应用技术指标,降低造价,减小工程实施难度。

2、设计时与开发区总体规划、道路专项规划相结合,合理设置道路标高,方便沿线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3、本项目按城市次干路,Ⅱ级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采用40Km/h。

四、设计要点

1、路线走向及平面设计

平面设计线为新三路主路面中心线。

新三路设计路段走向为自东向西,起点为高十三路(K0+773.51),路线向西跨越运粮专线铁路(K1+591),终点与高十二路(K1+877.312)相交,路线为直线,道路新建。

2、纵断面设计

纵断面设计高程为主路面中心高程。纵断面设计时,根据实际地形情况及规划部门的总体要求,合理采用纵向高程,最大限度的满足技术、经济等指标的要求。

自高十三路开始,设计标高接高十三路现状路面边缘高程,为10.06m;设计路段终点接高十二路现状路面边缘高程,为11.25m。

设计路段标高控制与规划高程对照后,基本与规划相符。

3、横断面设计

本项目设计道路横断面为一块板形式,绿线控制宽度42m,红线宽度21m,具体组成为主路宽度15m,两侧人行道2×3m,外侧绿化带2×10.5m;

道路行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横坡均为1.5%,人行道横坡为向内1.5%。

五、路面结构设计

1、主路路面结构

经现场踏勘及调查,并根据本道路等级,预测交通量等,本着因地制宜、合理选材、施工方便、便于养护的原则,本道路主路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面设计年限为15年,沥青混凝土路面方案的结构厚度根据《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4),采用专用设计程序(HPDS),按设计弯沉与容许拉应力指标控制进行验算;其计算结果见“路面结构组成一览表”。

路面结构组成一览表

竣工验收弯沉值如下:

各结构层及土基顶面竣工验收弯沉值 2、与现状城市道路交叉口转角路面结构采用与主路相同结构。

道路实施过程中,现状道路(非规划道路)如因短期交通需要与本项目进行顺接时,被交道路结构可采用3cm 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封层+20cm 石灰土进行实施,顺接长度宜控制在15m 以内,宽度以被交道路为准,工程量以实际发生计量。

3、人行道路面结构

人行道铺装采用6cm 荷兰砖+3cm M7.5水泥砂浆+20cm 砂砾垫层结构。 六、平交设计

根据开发区道路专项规划,结合目前开发区建设总体进度,本次分别对高十二路、高十三路交叉口进行交通渠化和竖向高程设计。 七、施工说明

施工中除严格遵照设计图纸和相关部颁标准、施工规范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路基

⑴ 清表及路基处理

本项目主要为零填或低填路基,加之该区域内地下水位较高,对路基的处理尤为关键,将直接影响道路建成后的整体质量。

旧路面进行挖除处理,新主路路面及人行道范围内的原地面进行路基清表,清表深度30cm ,清表土可作为绿化带填土使用。

原地面清表后的地面标高如在路床范围内,则需进行路基开挖回填以保证路床厚度要求,即设计路面结构底面以下80cm 路基范围内必须分层压实。

⑵ 路基填筑

① 土方路堤应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采用机械压实时分层最大松铺厚度应经试验确定。

② 路基填料必须经过试验并符合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有机土和含有腐殖质的土。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基填料;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应采取晾晒或掺加石灰、固化材料等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③ 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区域内路基土的CBR 值均达不到6%的要求,而且本项目多为低填路基,其上路床底部接近地下水位处,故对上路床部分路基采取石灰土改善处理,既提高了上路床路基土的CBR 值,同时减小了地下水对路基的影响。

④ 路基土的压实度、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以及其它指标应在路基填筑前,在取土地点取具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击实试验确定。击实试验操作方法按现行部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执行,每一种土至少应取一组土样试验。

路基填料和压实度标准

⑶路基用土数量

全线路基土方(压实方)共计5978方(填缺部分,含清表回填,不含底基层用土),旧路开挖后需换填的土方按实际发生的计取。

2、路面

沥青混凝土路面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按马歇尔试验法进行,其步骤及最终确定的混合料技术标准遵循《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规定;基层、底基层的配合比设计,一般根据重型击实标准试件,混合料7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确定。

⑴应特别注意基层、底基层表面的平整度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要求,其路拱应与面层一致;严格掌握基层、底基层厚度、高程。

⑵人行道用砂砾垫层材料通过0.075mm筛孔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且具备一定的级配组成。主路用石灰稳定土底基层压实度不得小于95%(重型击实标准),抗压强度≥0.7MPa(7d,20±3℃条件下湿养6d,浸水1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

⑶二灰碎石基层压实度不得小于97%(重型击实标准),抗压强度应≥0.8Mpa,若掺加水泥,则按≥1.0Mpa控制(7d,20±3℃条件下湿养6d,浸水1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

⑷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时必须严格控制混合料拌制、运输、摊铺和压实等各工序的施工温度;当施工气温低于10℃时,则不宜摊铺,必须摊铺时,应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⑸石油沥青:根据本工程所在地区气候分区及交通特点,面层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沥青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相关规定要求。

⑹基层所用石灰、粉煤灰、碎石及施工用水其具体质量均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有关规定。

⑺为使建成后的路面结构符合连续体系要求,施工中必须特别注意路面各层之间的连接,对连接起关键作用的黏层、透层的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和切实保证,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执行,另外各层施工时间之间的衔接应有序紧凑,以避免层间污染,从而保证各层之间的紧密结合。

⑻透层油宜紧接在基层碾压成型后表面稍变干燥,但尚未硬化的情况下喷洒,透层油的养生时间随气候条件由试验确定,确保乳化沥青渗透且水分蒸发,应通过钻芯取样检查透层油是否完全渗透入基层,确定完全渗透后则应尽早铺筑沥青面层,防止工程车辆损坏。

⑼在喷洒透层油后铺筑下封层,热沥青碎石同步封层应采用专用设备进行铺筑,沥青与集料用量,可根据铺筑试验段进行合理调整,封层应做到完全密水。

⑽面层间粘层油用量应通过试洒确定,其用量不少于1.0L/m2。喷洒时应均匀洒布,喷洒的粘层油必须成均匀雾状,在路面全宽度内均匀分布成一薄层。喷洒后,严禁运料车外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气温低于10℃时不得喷洒粘层油。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时间,使粘层油的破乳、水分蒸发在洒布当天完成,并紧跟着在当天铺筑沥青层,确保粘层不受污染。

3、施工过程若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4、开挖土方、沟槽时如遇其他管道、电缆、地下构筑物时,需予以保护,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5、本说明未涉及的部分均应严格遵照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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