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屏管理规定及内容播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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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电子屏使用管理办法

电子显示屏是展示学校风采的重要窗口,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亮点,为有效发挥我校电子屏的宣传和服务功能,规范管理和使用,特拟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管理:学校办公室负责电子显示屏的内容审核及更新。

二、播放内容:电子显示屏平时正常播放分为校园宣传、通报公示。校园宣传主要公示学校近期需要宣传的重要事情,通报公示主要公示通报、通知、启事等文件资料,由相关部门把需宣传和公示内容电子版报学校办公室。

各部门对需发布的信息要严格审查,需要填写申请表格(下载附件)并有部门负责领导签字,并将电子版报送到以下地址:

bgs@

三、播放时间:

08:00-21:00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井冈山大学电子屏内容播放申请表

井冈山大学电子屏内容播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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