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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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编号:SM-ZD-73706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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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爆炸和火灾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和火灾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区-------GB50058-92部分内容解读在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的第二章中,对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做出了规定,其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分区。

在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中,对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做出了规定。

爆炸危险环境包括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

爆炸性气体环境指含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是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在全范围内传播。

爆炸性粉尘环境指含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混合物是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易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在全范围内传播。

火灾危险环境:存在火灾危险物质以致有火灾危险的区域。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2.2.1条: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1: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在对具体建筑物进行判断、划分的过程中,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步骤一:采取排除法,首先根据非爆炸危险区域的各项条件,判断现场是否属于非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2.2.2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一、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二、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易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四、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易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144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示范文本)编订: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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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 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划分

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划分

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划分1 .火灾与爆炸的基本知识电气火灾与爆炸事故在所有火灾与爆炸事故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根据资料统计约占14%〜20%),引起火灾的电气原因是仅次于一般明火的第二位原因。

线路、开关、保险、插座、灯具、电动机、电炉等的事故均可能引起火灾,尤其是当线路、电气设备或用电器具与可燃物接触或接近时,火灾危险性更大。

在高压设备中,变压器和油开关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且还有爆炸性。

电气火灾与爆炸性事故除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外,还会造成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的停电,给国家财产带来极大损失。

各种电气设备的绝缘大多属于易燃物质,运行中导体通过电流要发热,开关切断电流时会产生电弧,由于短路、接地或设备损坏等可能产生电弧及火花,将周围易燃物引燃,发生火灾或爆炸。

又因燃烧中的带电体对消防人员有触电危险,且火灾后的设备难以修复,故还不能用一般办法抢救。

为此必须了解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并在火灾发生后能采用正确抢救方法,以防人身触电及引发爆炸。

火灾与爆炸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灾害,实践中它们又伴随在一起发生。

引发火灾与爆炸的条件虽然不同,但其触发因素几乎一样,即它们大都由高温或电弧火花而引起。

a、火灾凡是使被氧化物质失去电子的反应都属于氧化反应,伴随有热和光同时发生的强烈氧化反应便称为燃烧。

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燃烧是最普遍的燃烧现象,凡超出有效范围形成危害的燃烧即称为火灾。

燃烧的必要条件是具有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又称氧化剂),同时存在火源。

助燃物质多数是空气中的氧,某些情况下氯和硫的蒸汽等到也可助燃。

火源则是指具有一定温度和热量的能源,如火源、电火花、电弧和灼热的物体等。

b、爆炸物质发生剧烈的物理或化学变化,且在瞬间释放大量能量,产生高温高压气体,使周围空气猛烈震荡而造成巨大声响的现象称为爆炸。

发生爆炸的必要条件是具有可燃易爆物质或爆炸性混合物,同时存在火源。

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性化学性爆炸两类,物理性爆炸过程中不生产新的物质,如蒸汽锅炉由于超压力而引起的爆炸。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在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领域,存在着大量的危险环境,其中爆炸和火灾风险是常见的危险因素。

这些危险场所可以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定义爆炸和火灾场所是指存在爆炸、燃烧、自燃、化学反应、液体泄漏等与火灾有关的危险环境。

这些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油库、炼油厂、化纤厂、气体储罐、油气管道、矿山、码头等。

爆炸和火灾危险等级爆炸和火灾危险等级是针对不同危险场所的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分区图规定》(GB 50016-2014),将危险场所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危险场所一级危险场所是指气体、蒸汽或粉尘等易引发爆炸的环境。

比如,酒精、氢气、甲烷等易燃气体的仓库及运输场所;干燥的木屑、煤尘等易燃粉尘的制造、仓储场所。

一级危险场所的特点是爆炸危险性大、爆炸压力高、容易形成爆炸波及传播。

在这种场所中,任何火源、静电电荷、电火花都可能引发爆炸火灾。

二级危险场所二级危险场所是指液体、气体等易引发火灾或爆炸的环境。

比如,酒精、溶剂、轻油等易燃液体的仓库及运输场所;丙烯、氩气、二氧化碳等易燃气体的生产与存储场所。

二级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比一级场所低,但仍然存在着火灾、爆炸的风险。

因此,在这种场所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三级危险场所三级危险场所是指粉尘、纤维等易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物的环境,一旦遇到火源容易引发爆炸。

比如,造纸厂、面粉厂、塑料加工厂等。

三级危险场所的危险性低于一、二级场所,但仍然需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四级危险场所四级危险场所是指不易引起火灾或爆炸,但存在毒害、腐蚀、爆炸后果等其他危险性的环境。

比如,化肥厂、冶炼工厂等。

四级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在进行生产或操作时,必须正确使用相关设备、工具,保证操作安全。

结论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是保障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基础。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详细版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764(安全管理范本系列)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详细版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详细版提示语:本安全管理文件适合使用于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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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版)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版)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爆炸与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与分级

爆炸与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与分级

爆炸与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与分级(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①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1级区域(简称1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火灾危险场所只有一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和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险程度的区。

21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分为下列四种:1.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2.可燃粉尘;如铅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3.固体状可燃物质:如煤、焦炭、木等。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一)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一)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一)随着现代化的进步,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因此,在工业、建筑等各种行业中,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危险区域定义爆炸和火灾是非常危险的事故,人们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有很明确的定义。

危险区域是指存在火灾或爆炸风险的区域,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危险品、环境、设备等方面。

二、划分危险区域的目的划分危险区域的目的是确保人们在进行工作、活动时,不会受到火灾或爆炸事故的伤害。

在各个行业中,人们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对危险区域进行划分,以便能够针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有关。

但一般来说,以下五种标准可以作为划分危险区域的基础:1.危险品种类:根据危险品的种类和危险性将危险区域划分为多种类型。

2.设备安全等级:根据设备的安全等级,对区域进行划分。

3.气体爆炸和火灾等级:根据气体爆炸和火灾等级,对区域进行划分。

4.火灾和爆炸赔偿金额:根据火灾和爆炸赔偿金额等级,对区域进行划分。

5.火灾和爆炸风险等级:根据火灾和爆炸的风险等级,对区域进行划分。

四、划分危险区域的方法1.综合分析法该方法是根据危险性分析、火灾和爆炸场景、设备安全等级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方法。

2.事故历史记录法该方法是通过分析过去发生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对危险区域进行划分。

3.安全评估法该方法是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对危险区域进行划分。

安全评估是通过现场勘查、数据收集和安全分析等方法对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五、危险区域划分的注意事项在划分危险区域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充分考虑各种情况。

2.需要对危险区域的边界进行清晰严谨地标识。

3.对区域划分需要进行定期复查和更新,以保证有效性。

4.需要根据不同场景、不同情况,灵活选择划分的方法和标准。

六、结论对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是存在一定困难的。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最新版)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最新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最新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最新版)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①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仓库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等级划分

仓库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等级划分

仓库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等级划分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在易燃、易爆物的生产、使用、储存、输送过程中,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能够侵入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火灾危险场所指在生产、使用、储存或输送可燃物质过程中,能够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由于实际生活中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是有所差别的。

例如有的危险场所可燃混合气体始终存在,而有的只是暂时性存在;有的危险场所的可燃混合气体正常状态下不存在,而当有故障时才存在。

即使是始终存在易燃易爆混合气体的场所,也会因场所内混合气浓度不同,致使导致爆炸或火灾事故的危险程度不同。

为了科学合理地加强对危险场所的管理,以便能经济有效地防止危险场所的爆炸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危险场所区域等级进行合理的划分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
火灾危险场所按其发生火灾的危险程度分为三级区域,具体参见表3—1。

表3—1 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
二、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划分
(一)油库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划分
油库储存的轻质燃料是易挥发物质,当场所内轻质燃料与空气组成的可燃气体混合浓度达到一定比例时则易引发爆炸或火灾事故。

油库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划分标准见表3—2,油库内各场所危险等级划分见表3—3。

表3—2 油库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划分标准
表3—3 油库内务场所危险等级划分
与爆炸危险场所相邻,用有门的墙隔开的场所,此场所虽无爆炸危险物质,但由于爆炸性气体物可能侵入而有爆炸危险,其等级应见表3—4。

表3—4
(二)弹药库各场所危险等级划分
弹药库危险场所等级划分参见表3—5,由高到低分为?级、?级和?级三个危险等级。

表3—5 弹药库危险场所等级划分。

爆炸和火灾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和火灾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和火灾环境危险区域划分随着社会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工业设施和生产环境中的火灾与爆炸事件也屡屡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因此,对于爆炸和火灾环境的风险评估和危险区域划分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将介绍爆炸和火灾环境的评估方法、划分标准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环境评估方法对于爆炸和火灾环境的危险区域划分,首先需要进行环境评估。

环境评估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确定作业场所类型首先需要确定作业场所的类型,包括工业企业、商业单位、文化休闲区、公共服务区、住宅区等,不同的作业场所类型具有不同的危险系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步骤二:评估场所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对于不同的作业场所类型,需要根据特定的行业标准或者实际情况进行火灾与爆炸危险系数的评估。

对于火灾危险评估,主要考虑场所的火源、燃烧物、热辐射、烟雾、爆炸危险系数等。

对于爆炸危险评估,主要考虑场所内可燃气体、粉尘和易燃液体等物质的浓度、泄漏情况、火源等因素。

步骤三:评估场所的风险等级根据评估结果,可以将场所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

等级越高,场所的火灾与爆炸环境越危险,措施也需要越加严格。

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需要将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危险区域,划分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方面一:根据可燃物资料和可燃气体的危险程度划分危险区域根据可燃物资料和可燃气体的危险等级,危险区可以划分为爆炸危险区、易燃危险区和可燃危险区。

爆炸危险区:指可燃气体、蒸汽或混合物在常温、常压下会产生爆炸危险的区域。

易燃危险区:指可燃气体、蒸汽或混合物在一定条件下会产生爆炸危险的区域。

可燃危险区:指可燃物料泄漏后,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就会着火的区域。

方面二:根据火源的危险等级划分危险区域根据火源的危险等级,可以将危险场所划分为火种危险区、烟火危险区和高温危险区。

火种危险区:指有明火或其他高温物质的危险区域。

烟火危险区:指存在明火,但温度较低,不会着火的区域。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依照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显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刻按以下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持续显现或长期显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显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显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便显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依照爆炸性粉尘混合物显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刻按以下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持续显现或长期显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显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依照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和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以下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发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发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发火灾危险的环境表3.1.1 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份确信。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份确信: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份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份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方法;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纳封锁喷漆工艺,封锁喷漆空间内维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表3.4.1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份外缘算起;2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0m。

爆炸和火灾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和火灾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区-------GB50058-92部分内容解读在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的第二章中,对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做出了规定,其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分区。

在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中,对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做出了规定。

爆炸危险环境包括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

爆炸性气体环境指含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是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在全范围内传播。

爆炸性粉尘环境指含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混合物是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易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在全范围内传播。

火灾危险环境:存在火灾危险物质以致有火灾危险的区域。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2.2.1条: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1: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在对具体建筑物进行判断、划分的过程中,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步骤一:采取排除法,首先根据非爆炸危险区域的各项条件,判断现场是否属于非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2.2.2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一、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二、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易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四、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易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

电气火灾爆炸及危险区域的划分(通用版)

电气火灾爆炸及危险区域的划分(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电气火灾爆炸及危险区域的划分(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电气火灾爆炸及危险区域的划分(通用版)(一)电气火灾爆炸由于电气方面的原因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称为电气火灾爆炸。

发生电气火灾和爆炸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易燃易爆物质和环境,二是要有引燃条件。

1.易燃易爆物质和环境在生产和生活场所,广泛存在着易燃易爆易挥发物质,其中煤炭、石油、化工和军工等生产部门尤为突出。

煤矿中产生的瓦斯气体,军工企业中的火药,石油企业中的石油、天然气,化工企业中的原料、产品,纺织、食品企业生产场所的可燃气体、粉尘或纤维等均为易燃易爆易挥发物质,并容易在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在一些生活场所,乱堆乱放的杂物,木结构房屋明设的电气线路等,都形成了易燃易爆环境。

2.引燃条件生产场所的动力、照明、控制、保护、测量等系统和生活场所的各种气设备和线路,在正常工作事故中常常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的高温,这就具备了引燃或引爆的条件。

(1)有些电气设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就能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高温。

如电气开关的分合,运行中发电机和直流电机电刷和整流子间,交流绕线电机电刷与滑环间总有或大或小的火花、电弧产生,弧焊机就是靠电弧工作的;电灯和电炉直接利用电流发光划,工作温度相当高,1OOW白炽灯泡表面温度170~216℃,1OOW荧光灯管表面温度也在100~200℃,而碘钨灯管温度高达500~700℃。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表3.1.1 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表3.4.1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2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0m。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 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 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 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① 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 11级区域(简称1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火灾危险场所只有一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和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险程度的区。

21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表3.1.1 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表3.4.1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2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0m。

爆炸和火灾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和火灾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区-------GB50058-92部分内容解读在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的第二章中,对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做出了规定,其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分区。

在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中,对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做出了规定。

爆炸危险环境包括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

爆炸性气体环境指含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是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在全范围内传播。

爆炸性粉尘环境指含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混合物是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易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在全范围内传播。

火灾危险环境:存在火灾危险物质以致有火灾危险的区域。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2.2.1条: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1: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在对具体建筑物进行判断、划分的过程中,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步骤一:采取排除法,首先根据非爆炸危险区域的各项条件,判断现场是否属于非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2.2.2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一、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二、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易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四、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易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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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

Orga nize en terprise safety man ageme nt pla nning, guida nee, in spect ion and decisi on-mak ing,
en 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 n objec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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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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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
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
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1.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2.11级区域(简称1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
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火灾危险场所只有一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和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险程度的区。

21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分为下列四种:
1•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可燃粉尘;如铅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固体状可燃物质:如煤、焦炭、木等。

4•可燃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
合成纤维等。

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与确定
爆炸危险区域范围,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危险浓度可能形成的区域范围,而不是指事故波及的范围。

在这个区域范围内,应安装相应的防爆炸电气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外,可以安装非防爆炸型的电气设备。

但是不能以这个范围作业能不能使用明火或其他火源为依据,因为电气设备与其他着火源还是有区别的。

如果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动用明火,显然是不安全的,所以爆炸危险区域及其附近动用明火及其他火源,必须按动火制度执行。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应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易燃易爆物质的性质、通风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非开敞建筑物
在建筑物内部,一般以室为单位,但当室内空间很大时,可以根据通风情况,释放源的位置,爆炸性气体释放量的大小和扩
散范围酌情将室内空间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并确定其级别。

如在厂房门、窗外规定空间范围内,由于通风良好,则可划低一级。

但当室内具有比空气重的气体或蒸气,或者有比空气轻的气体或蒸气时,也可以不按室为单位划分。

因为比空气重时,在低于释放源的地方,可能造成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积聚的凹坑或死角;比空气轻时,也可能在高于释放源的地方及顶部,形成死角。

开敞或局部开敞建筑物
对开敞或局部开敞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区域范围的划分
对易燃液体、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
体注送站,其开敞面外缘向外水平延伸15m以内、向上垂
直延伸3m以内的空间应划为危险区域。

对可燃气体、易燃液体、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封闭工艺装置,开敞面外缘3m(垂直或水平) 以内的空间应划为2区。

露天装置
对装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封闭工艺装置,一般在离设备外壳3m(垂直
和水平)以内的空间应划为危险区域。

当设置安全阀、呼吸阀、放空阀时,一般是以阀口以外3m(垂直和水平)以内的空间作为危险区域。

装有易燃液体、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贮罐,以罐体外壳外的水平或垂直距离3m以内的空间应
划为危险区域。

当设有防护堤时,应包括防护堤高度以内的空间。

若为注送站,则以注送口外水平15m,垂直7.5m 以内的空间作为危险区域。

使用明火设备的附近区域
在使用明火设备的一些危险区域,例如燃油、燃气锅炉
房的燃烧室附近或表面温度已超过该区域爆炸性混合物的自燃温度的炽热部件(如高压蒸气管道等)附近,可采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

在这种情况下防火防爆主要采取密闭、防渗漏等措施来解决,因为在这些区域内已有明火或超过爆炸性混合物自燃温度的高温物体,电气设备防爆已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

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邻的区域
关于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邻的区域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它们之
间的相对间隔、门窗开设方向和位置、通风状况、实体墙的燃烧性能等因素确定。

具体实施时,必须作好调查研究。

以释放源划分举例
释放源指的是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可能释放出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所在的位置和处所。

当释放源确定后,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就是以释放源为中心划定的一个规定空间区域。

(二)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应根据粉尘量、释放率、浓度和物理特性,以及同类企业相似厂房的运行经验确定。

在建筑物内部宜以室为单位,当室内空间很大,而爆炸性粉尘量很少时,也可不以室为单位。

只要以释放源为中心,按规定距离划分范围等级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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