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的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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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和火灾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和火灾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区-------GB50058-92部分内容解读在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的第二章中,对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做出了规定,其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分区。

在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中,对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做出了规定。

爆炸危险环境包括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

爆炸性气体环境指含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是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在全范围内传播。

爆炸性粉尘环境指含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混合物是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易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在全范围内传播。

火灾危险环境:存在火灾危险物质以致有火灾危险的区域。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2.2.1条: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1: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在对具体建筑物进行判断、划分的过程中,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步骤一:采取排除法,首先根据非爆炸危险区域的各项条件,判断现场是否属于非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2.2.2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一、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二、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易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四、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易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144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示范文本)编订: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 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注: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2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0m。

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0m。

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图表分类详解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图表分类详解

防爆类型标志
d:隔爆型 e:增安型 ia,ib:本质安全型 p:正压型 o:充油型 q:充砂型 n:无火花型 s:特殊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Ⅲ类:爆炸性粉尘和纤维
引燃温度分组(℃)
电气设备最高允许表面温度(℃)
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危险区域划分
1区 2区
分级
Ⅱ类:爆炸性气体和蒸气 Ⅰ类:矿井分组(℃)
危险区域划分
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 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T11:270<t T12:200<t≤270 T13:150<t≤200 T11:无过负荷的设备215℃,有过负荷的设备195℃ T12:无过负荷的设备160℃,有过负荷的设备145℃ T13:无过负荷的设备120℃,有过负荷的设备110℃
0区
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在正常运行时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按其重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可分为A、B和C三级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为各种易燃物质按照它们最小点燃电流值与实验室的甲烷的最小电流之比。 ⅡA级 重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0.9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0.8 重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0.5<MESG<0.9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0.45<MICR≤0.8 重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0.5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0.45 T1:450<t T2:300<t≤450 T3:200<t≤300 T4:135<t≤200 T5:100<t≤135 T6: 85<t≤100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一)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一)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一)随着现代化的进步,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因此,在工业、建筑等各种行业中,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危险区域定义爆炸和火灾是非常危险的事故,人们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有很明确的定义。

危险区域是指存在火灾或爆炸风险的区域,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危险品、环境、设备等方面。

二、划分危险区域的目的划分危险区域的目的是确保人们在进行工作、活动时,不会受到火灾或爆炸事故的伤害。

在各个行业中,人们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对危险区域进行划分,以便能够针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有关。

但一般来说,以下五种标准可以作为划分危险区域的基础:1.危险品种类:根据危险品的种类和危险性将危险区域划分为多种类型。

2.设备安全等级:根据设备的安全等级,对区域进行划分。

3.气体爆炸和火灾等级:根据气体爆炸和火灾等级,对区域进行划分。

4.火灾和爆炸赔偿金额:根据火灾和爆炸赔偿金额等级,对区域进行划分。

5.火灾和爆炸风险等级:根据火灾和爆炸的风险等级,对区域进行划分。

四、划分危险区域的方法1.综合分析法该方法是根据危险性分析、火灾和爆炸场景、设备安全等级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方法。

2.事故历史记录法该方法是通过分析过去发生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对危险区域进行划分。

3.安全评估法该方法是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对危险区域进行划分。

安全评估是通过现场勘查、数据收集和安全分析等方法对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五、危险区域划分的注意事项在划分危险区域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充分考虑各种情况。

2.需要对危险区域的边界进行清晰严谨地标识。

3.对区域划分需要进行定期复查和更新,以保证有效性。

4.需要根据不同场景、不同情况,灵活选择划分的方法和标准。

六、结论对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是存在一定困难的。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设计(一) 危险区域划分ppt课件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设计(一)  危险区域划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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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三)划分步骤
2、鉴别释放源和确定释放源的等级。
➢ 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 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 ➢ 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LPE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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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2、鉴别释放源和确定释放源的等级。
2.GB3836.1~20 爆炸危险环境 (IEC 60079)
3.GB50074-2014 石油库设计规范
4.GB50251-2015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5.GB50156-2012(2014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6.SY/T6671-2006 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安装区域一级、0区、1
区和2区区域划分推荐做法(API RP 505)
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LPE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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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1、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 油系统的加药间、化药间需进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 污水站中一次、二次污水沉降罐及罐间阀室、回收水 池(罐)、回收水泵房、气浮间、污油罐(池)及阀室 等场所需进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 用非燃烧体实体墙隔开的仪表控制间、配电室与爆炸 危险区域相邻时,门窗孔洞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时划为2 区,门窗孔洞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外时划为非危险区。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由懂得生产工艺加工介质性 能、 设备和工艺性能的专业人员和安全、电气等工程技 术人员共同商议完成。(GB50058 1.0.4,GB3536.14 5.1)
.LPE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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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二)术语和定义
爆炸危险区域: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或预期可能出现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1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意义可燃性粉尘在具备一定浓度(超过爆炸下限)和足够引燃能量的条件下会发生爆炸。

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形成了一个潜在的爆炸环境,这些区域的危险性有高低之分,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区域进行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将可燃性粉尘出现爆炸浓度的可能性,或任意点燃源出现的可能性,以及使二者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尽可能减小,将粉尘爆炸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安全验收评价守则》中明确规定,对于粉尘爆炸的危险环境,有无科学准确的区域划分是验收检验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同时,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对于节约项目投资也有着重要意义。

粉尘防爆设备的价格是普通产品的2—3倍,只有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才能合理地选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浪费。

2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原则我国很早就制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GBJ58—83)、《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2000)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5—92),(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爆炸安全规程)(GB 17440—1998)等都有详细说明。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美国电气规程(NEC)以及德、日等国对区域划分原则均有规定。

但随时间的推移和国情不同,划分原则不尽一致。

目前国内流行的是“二区”(爆炸危险区域和非爆炸危险区域)、“二级”(10区和11区),GB50085—92和GB17441)—1998均按此划分。

此划分方法正在被IEC1241—3和—2000“二区”(分级区域和非分级区域)、"3级”(20区、21区、22区)所代替,但两者均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见表1。

建筑爆炸图怎么做

建筑爆炸图怎么做

建筑爆炸图怎么做建筑爆炸图,是指通过图表形式展示出建筑物爆炸后的情况。

它是建筑设计、施工以及安全等领域中重要的工具,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建筑结构以及建筑爆炸事故的影响。

下面将介绍建筑爆炸图的制作方法和一些注意事项。

一、建筑爆炸图的制作方法1. 收集相关信息:在开始之前,需要收集一些与建筑物爆炸相关的信息。

包括建筑物的平面图、立面图以及结构设计图等。

这些信息对于制作准确的建筑爆炸图非常重要。

2. 设计爆炸区域:在图表上确定爆炸发生的区域,并将其标示出来。

可以使用不同颜色或纹理来表示爆炸区域。

3. 确定爆炸范围:根据事故情况以及爆炸威力,确定爆炸所及范围。

可以使用不同颜色或线条粗细来表示不同距离的爆炸作用范围。

4. 标注破坏程度:在建筑爆炸图上标注不同部位的破坏程度,可以使用文字或符号来表示。

例如,使用“*”表示完全破坏,使用“+”表示部分损坏,使用“-”表示轻微受损等。

5. 表示人员伤亡:如果建筑爆炸导致人员伤亡,也可以在图表中标注出来。

可以使用不同符号或图形来表示不同的伤亡情况。

6. 添加说明文字:为了更好地解释建筑爆炸图的内容,可以在图表周围添加适当的说明文字。

例如,解释图中各种符号的含义,分析破坏原因等。

二、建筑爆炸图的注意事项1. 准确性:制作建筑爆炸图的时候需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因此,必须对建筑物的结构特点、材料强度等进行充分了解,以获得准确的数据。

2. 清晰度:建筑爆炸图的图表需要保持清晰,以便观察者能够清楚地理解图中的信息。

因此,需要选择适当的比例和字体大小,确保图表的清晰可读。

3. 细节表达:建筑爆炸图需要细致地表达爆炸后的建筑状况,包括破坏的范围、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

因此,在标注破坏程度和伤亡情况时,需要做到精准和具体。

4. 注重安全:在制作建筑爆炸图时,需要注重安全问题。

选择恰当的图形和符号来表示破坏和伤亡情况,不要过于残酷或冒犯。

5. 配色搭配:选择合适的配色方案,可以帮助观察者更好地理解和分析建筑爆炸图。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电气设备的选型-Gaominghong(1)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电气设备的选型-Gaominghong(1)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电气设备的选型-Gaominghong(1)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电气设备的选型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关乎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在本文中,我将探讨如何对爆炸危险区域进行划分,以及如何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是指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蒸汽、液体或粉尘等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区域。

根据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IEC)的规定,将爆炸危险区域分为以下两个区域:1. Zone 0:指可燃性气体、蒸汽、液体或粉尘形成的混合物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以及故障情况下都能持续存在的区域。

2. Zone 1:指可燃性气体、蒸汽、液体或粉尘形成的混合物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不太可能存在,但是在故障情况下可能会存在的区域。

对于不同的爆炸危险区域,需要选择不同的电气设备,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产生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二、电气设备的选型1. Zone 0区域的电气设备选型在Zone 0区域中,需要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防爆型电气设备具有防止火花和闪弧形成的功能,从而保证安全。

常见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包括防爆开关、防爆灯具、防爆电机等。

2. Zone 1区域的电气设备选型在Zone 1区域中,需要选用“隙气型”电气设备。

隙气型电气设备是一种对爆炸危险区域进行了特殊设计的设备。

通过减小设备内部的电介质的厚度,从而降低了闪弧的可能性,增强了设备的防爆性能。

常见的隙气型电气设备包括开关、插座、插头、电缆等。

总的来说,选择电气设备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爆炸危险性,根据不同的爆炸危险区域选择不同类型的电气设备。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总之,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电气设备的选型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可以帮助我们识别潜在的危险,并采取措施来降低危险性。

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设计(一) 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设计(一)  危险区域划分

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四)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典型图
在工程实践中,应根据行业特点,介质特性,采用 与行业对应的国标, 对照规范的典型示例图,结合具体 情况及实践经验开展设计。
天然气介质 建议参照GB50251-2015 附录J 原油介质 建议参照 GB50074-2014 附录B 加油站加气站 参照 GB50156-2012(2014年版) 轻烃、丙烷、液化石油气、丙烯等高挥发介质 建议参照GB50058 附录B 以上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SY/6671-2006
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二)术语和定义
引燃温度:可燃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 在规定条件下被热表面引燃的最低温度。
介质的引燃温度决定了防爆设备的组别T1~T6 介质的引燃温度见见GB50058 附录C 可燃性气体或蒸汽 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
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二)术语和定义
爆炸极限 1 爆炸下限:可燃气体、蒸气或薄雾在空气中形成爆炸
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举例:比空气轻
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举例:比空气重
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4.2 工作压力
工作温度和压力值不同,危险区域划分范围不同。 温度和压力大,划分范围大。
(对炼油装置、石油化工厂,在加工过程中,化工设 备连续处理高速、高温、高压的液体或蒸气。则以释放 源起15m划分范围。SY/T6671 9章)
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三)划分步骤
2、鉴别释放源和确定释放源的等级。
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 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2、鉴别释放源和确定释放源的等级。

(整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整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主要内容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附录B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附录B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附录B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1.必须在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影响区域登记和范围的各项因素及生产条件(易燃物质的释放量、释放速度、沸点、温度、闪点、相对密度、爆炸下限、障碍等条件),运用实践经验加以分析判断前提下,才能使用以下是历来确定范围(图中释放源除注明外均为第二级释放源)。

2.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的确定参考示例图见图1~40。

3.对于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通风良好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置区,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图1及图2):一、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1区;二、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m,地坪上的高度为7.5m及半径为7.5m,顶部与释放源的距离为7.5m的范围内划为2区;图1释放源接近地坪时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通风良好的生产装置区图2释放源在地坪以上时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通风良好的生产装置区三、以释放源为中心,总半径为30m,地坪上的高度为0.6m,且在2区以外的范围内划为附加2区。

4.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释放源在封闭建筑物内,通风不良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置区,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图3):一、封闭建筑物内和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1区;二、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m,高度为7.5m的范围内划为2区,但封闭建筑物的外墙和顶部距2区的界限不得小于3m,如为无孔洞实体墙,则墙外为非危险区;三、以释放源为中心,总半径为30m,地坪上的高度为0.6m,且在2区以外的范围内划为附加2区。

图3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释放源在封闭建筑物内通风不良的生产装置区5.对于易燃物质重于空气的贮罐,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图4及图5):一、固定式贮罐,在罐体内部未充隋性气体的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划为0区,浮顶式贮罐在浮顶移动范围内的空间划为1区;二、以放空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1区;三、距离贮罐的外壁和顶部3m的范围内划为2区;四、当贮罐周围设围堤时,贮罐外壁至围堤,其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划为2区。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最新整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最新整理)
3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 4.0m。 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 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 表的规定减少 25%;
4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 不低于 1.00h, 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 本规范第 7.5.3 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0m; 丙、 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4.0m;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一、0 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二、1 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三、2 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 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一、21 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 险的环境
二、22 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 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三、23 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 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 10 区、11 区。现有标准 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 电气设备》等同 IEC61241 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 20 区、21 区、22 区,10 区 与 20 区对应,11 区与 21 区、22 区对应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总8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浅谈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一、概述众所周知,易燃气体或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遇到火花、电弧或危险高温就会被点燃,会形成燃烧或爆炸。

石化和化工企业经济要加工和处理易燃性液体或气体,石化工业的原料中有相当多的品种是易燃性的,如常用的原料中的石油、天然气、氢气是易燃性物质;半成品中的烷类、烃灯化合物多数是易燃性物质;成品中的汽油、柴油等也是易燃性物质。

这些易燃性物质在被加工、贮存的工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从管道、反应器、贮罐中逸出或漏出,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当时现场有点燃源,就会形成爆炸。

爆炸产生高温和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由于上述特点,石化企业的防爆安全就成为企业的头等大事。

为了防范这种工程爆炸,需在工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程上采用的防爆安全措施一般分两类,第一类称为一次防爆措施,如建筑物的防爆设计,通风设施等。

第二类称为二次防爆措施,如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等。

这些措施都需要增加工程的投资,其设备费用、安装费用都高于普通电气产品,且平时的运行和维护都比普通电气设备难度大。

如何在设计中正确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合理地按级选用防爆电气设备,事关企业的安全和工程投资的合理。

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如果对于一个炼油厂或其中的一个装置,由于它的原料、产品有易燃性物质,就把整个厂区或装置都认定为爆炸危险场所,是极不经济的,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易燃性物质的出现形成了一个潜在的爆炸性环境。

所谓潜在的,就意味着它们并不是时刻出现的,有的出现频率高,有的出现频率低。

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危险性小的场所。

因此,就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场所进行的“场所分类”。

分类的目的就在于运用统计学的原理,按照场所中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存在的时间的长短,将场所的危险程度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类型采用不同的防爆措施。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之欧阳音创编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之欧阳音创编

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①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1级区域(简称1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火灾危险场所只有一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和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险程度的区。

21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电气爆炸区域划分

电气爆炸区域划分

附录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例图及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条件表5 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5.1危险区域划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2.2.1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2.2.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一、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二、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易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四、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易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

2.2.3释放源应按易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连续级释放源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

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1.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盖贮罐中的易燃液体的表面;.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间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2.3.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气的自由排气孔和其他孔口。

二、第一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第一级释放源:1.在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2.在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贮有易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系统;3.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点。

三、第二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运行下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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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专业、电气专业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的编制内容、格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

2 输入
编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应输入的主要项目文件包括:
工艺专业:工艺流程图
管道布置:设备布置图
总图运输专业:总平面布置图
3 工具和技术
编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需采用下列工具和技术:
-计算机绘图软件AutoCAD
-标准规范、设计手册、设计规定
4 编制要求
4.1 编制内容和格式
4.1.1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包括平面图和立面图。

4.1.2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应示出:
(1)释放源、主要介质名称和成分、特性。

(2)可燃气体或粉尘的级别、组别。

(3)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4.2 编制方法
4.2.1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以装置为单位进行编制。

4.2.2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由工艺专业和电气专业在管道布置专业设备布置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的基础上绘制。

4.2.3 编制的基本方法
(1)工艺专业在设备布置图上确定释放源位置以及主要介质名称和成分、特性,并在图
上标识出来。

(2)电气专业确定:
根据工艺专业确定的释放源位置以及主要介质名称和成分、特性,确定:
a)爆炸性气体:释放源的级别、爆炸性气体的分级分组。

b)爆炸性粉尘:粉尘的类型及其温度组别。

(3)电气专业确定区域范围。

(4)电气专业根据标准规范绘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室内外塔罐区或释放源布置在多
层平面时需绘制立面图。

0 区、1 区、2 区以及附加2 区的范围应详细标注尺寸,并
进行图例说明。

(5)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提交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评审会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4.2.4 编制基本规定
图幅:与设备布置图相同。

绘图比例:与设备布置图绘图比例相同。

线型:危险区域的轮廓线采用0.7mm 粗实线;
释放源采用0.4mm 中粗实线;
尺寸线、指示线、注字线、建筑物轮廓线等采用0.2mm 细实线。

字体:汉字采用LNCD字体,高宽比为0.7,字高为4mm。

西文、数字采用LNCD 字体,高宽比为0.7,字高宜4mm。

5 输出
5.1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应以本标准规定的图幅输出。

5.2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在输出时,应:
(1)按《项目文件校审规定》进行校审。

(2)按《项目文件会签规定》进行会签。

5.3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作为电气专业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的成品。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工艺、电气专业提出、起草,由工艺、电气专业负责解释。

本标准有1个附录:
附录A: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示例,共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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