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工程
天津市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和管理规定
天津市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和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12.13•【字号】津体群〔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天津市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我市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以下简称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发挥体育彩票的公益作用,推动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民健身工程是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在我市兴建旨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地和健身设施。
第三条市体育局负责编制全市全民健身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组织对工程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工程建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和处罚。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计划,接受市体育局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
全民健身工程兴建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园或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等其他单位,是全民健身工程的受赠单位,拥有受赠资金或受赠资金购置的体育器材、设施等的产权,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公益性。
第二章资金第四条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支持资金由国家体育总局和市体育局按一定比例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投入,各区财政资金要给予积极支持。
鼓励和提倡受赠单位结合实际,筹集和吸引其他资金共同投入。
第五条市体育局编制年度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支持资金预算,协调市级财政部门纳入市级年度预算计划。
各区体育部门每年要向市体育局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各区的审计和监察部门应对全民健身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三章申请与建设第六条全民健身工程的选址应是已建立基层体育组织,群众赞同支持,体育活动较普及,适于体育设施建设安装,便于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的居民小区、行政村、公园、街心公园、广场等室内、户外场所,防止扰民。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1.08.09•【文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以下简称《全民健身计划》)已于2021年7月18日由国务院印发实施。
这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节点有关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重要顶层设计,是“十四五”时期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南,也是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的重要部署。
为切实做好新周期全民健身工作,现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全民健身计划》学习宣传工作《全民健身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明确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行动纲领。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各协会要认真学习《全民健身计划》,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通过会议、培训、宣讲、学习手册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讨论,读懂吃透各项内容,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二、做好各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研制工作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的要求开展《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研制工作,省级体育部门要在认真研制本级《实施计划》的同时,指导各地市、县区研制好《实施计划》。
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全民健身工程是国家体育总局发起的一项重要工程,旨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和发展,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确保全民健身工程的目标和任务得到顺利完成。
具体目标包括:1. 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的覆盖率和参与率,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全民健身带来的益处。
2. 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4. 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具体措施1. 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全民健身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人们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加强与各界合作,组织丰富多样的健身活动,吸引更多人参与。
2.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机构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下,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督导和指导,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的场地建设为了方便人们进行全民健身活动,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的建设力度。
要建设多样化的场地,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包括公园、健身房、运动场等。
4. 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的专业指导为了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的质量,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专业指导。
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同时,鼓励各类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指导和推广。
5. 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为了确保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全民健身
是否设立“全民健身日”的讨论由来已久,近年“两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提出全民健身 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比如设立法定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节日,倡导健康、文明、快乐的生活方式。“全民健身 日”的设立,是国家**民生、顺应民意的重大举措。
为宣传推广全民健身日标志,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国集邮总公司联合制作发行的全民健身日标志纪念邮册同时 发布。在即将到来的首个全民健身日期间,全国各地的体育部门将在各自开展的全民健身日群众活动中,广泛使 用全民健身日活动标志和主题口号,引导更多公众天天健身,天天快乐。
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
为继承和发扬北京奥运会的宝贵遗产,进一步夯实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基础,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 的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2009年8月4日,首个“全民健身日”新闻发布会在国家体育总局召开,就全国“全 民健身日”启动仪式及北京主会场活动、全国各地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2009年5月29日征集截稿。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征集办公室收到全国32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及中国香 港、澳大利亚等地的1315件标志和9320份口号。应征者包括20多个民族,大多数的行业和阶层,突出的应征者还 有8岁的幼儿园学童、备战高考的农村考生、人民大学79岁高龄的教授等。
全民健身之后,作者和专家在对作品进行了几轮修改。在此期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充分认同全 民健身日标志和主题口号对全国人民的重要意义,热情配合商标查询和备案保护工作。
节日分量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剑表示,200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设立节日、纪念日和活动日的通知。 “全民健身日”与“植树节”并行排列,属于国家政府立法规定,国务院批准的活动日,以后会制度化。
体育彩票工程管理
体育彩票工程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发挥体育彩票的公益作用,推动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以下简称"全民健身工程")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作为启动资金,捐赠给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受赠单位,由受赠单位兴建,旨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
第三条全民健身工程兴建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园、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等,是全民健身工程的具体受赠单位,拥有受赠资金或受赠资金购置的体育器材、设施等的产权,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公益性。
第四条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全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规划和宏观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为全民健身工程捐赠执行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和使用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地(市)、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与规划、城建、园林等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分级负责本地区全民健身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五条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要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服务群众、保证质量、建管并举的原则,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二章资金第六条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启动资金由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按一定比例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投入。
鼓励和提倡受赠单位从本地实际出发,筹集和吸引其他资金共同投入。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必须保证体育彩票公益金实际投入额度。
第七条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度要向国家体育总局报告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工程情况,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体育行政部门的审计和监察部门应对全民健身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三章建设与配置第八条全民健身工程应在居民小区、公园、街心花园、广场等便于群众健身并且安全的场所兴建。
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规划
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规划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全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体育产业的发展,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规划正式启动。
这一规划旨在提升我国体育产业的水平,促进全民健康,加强我国在国际体育领域的竞争力,并实现中国体育强国的目标。
一、强化全民健身意识
在全民健身方面,国家体育总局将继续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大力发展体育旅游,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身体素质。
二、提高体育竞技实力
在竞技体育方面,国家体育总局将重点发展备战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的工作。
同时,对于篮球、足球、排球等大众运动项目,将会进一步加强培养和选拔工作,让更多的优秀运动员涌现出来,以提高我国在体育竞技领域的竞争力。
三、推进体育产业发展
在体育产业方面,国家体育总局将加强对体育产业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以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加强体育品牌建设,提升我国在国际体育领域的影响力。
四、加强体育文化建设
在体育文化方面,国家体育总局将加强对体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推广中国传统体育项目,增强中华体育文化的影响力。
同时,也将加强对于群众体育文化、青少年体育文化的建设和推广。
五、加强组织管理
在组织管理方面,国家体育总局将加强对于领导干部、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加强职业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为运动员提供更好的训练和比赛环境。
同时,也将进一步强化学校体育和社区体育的管理和服务,提升我国的基层体育水平。
总之,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规划的启动,意味着我国体育产业进
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通过多方面的加强和改进,可以实现更为健康、有活力、更具竞争力的中国体育强国的目标。
精品文档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2001~20
【发布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文号】体群字[2001]102号【发布日期】2001-08-14【生效日期】2001-08-1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2001~2010年)规划》的通知(体群字[2001]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总政宣传部,各行业体协,各直属单位:为确保《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顺利、有序地实施,我总局制定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2001~2010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二00一年八月十四日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2001~2010年)规划《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2001~2010年)规划经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一期工程预期目标已经达到,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
根据未来十年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和《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的要求,对《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一)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作为根本任务。
(二)继续坚持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体育事业的格局,走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的道路。
(三)深刻汲取法轮功的教训,增强阵地意识、政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逐步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保障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抓住国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积极扶持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同时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断完善居民开展健身活动的条件。
(五)继续抓好建身边场地、抓身边组织、办身边活动的"三边"工程,切实把全民健身事业的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放到重要位置,全面部署,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推动普及。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06.03.01•【文号】体发[2006]13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2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2日)废止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的通知(体发[2006]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快新时期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决定“十一五”期间在全国组织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体育总局制定了《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部署落实。
国家体育总局二○○六年三月一日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在“十一五”期间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进一步加快新时期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重要意义(一)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农民体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建设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政策引导、竞赛推动和激励表彰机制,我国农村体育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特别是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农村体育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但是,农村体育仍然是我国体育事业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由于基础薄弱,欠账过多,投入较少,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
体育总局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国民身体素质
体育总局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国民身体素质国家体育总局致力于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国民身体素质。
全面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
体育总局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有关健身工作的重要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广全民健身运动,为全体国民提供更多的健康保障。
首先,体育总局加强了全民健身运动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将全民健身运动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和政策,明确了全民健身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指导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通过加强组织与指导工作,确保全民健身运动的有效开展,提高国民身体素质。
其次,体育总局注重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缺乏适宜的体育设施,给全民健身活动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为此,体育总局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和投入资金,加强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体育设施建设。
修建篮球场、足球场、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使广大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居民都能参与到全民健身运动中来。
另外,体育总局鼓励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
通过举办运动会、比赛、马拉松等各类活动,提高人们对全民健身运动的参与度,激发广大民众的运动热情。
同时,体育总局还倡导将全民健身融入到日常生活中,通过推广健身操、广播体操等简单易行的运动方式,鼓励人们在家庭、工作和休闲时间中都能积极参与健身运动。
此外,在全民健身运动中,体育总局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通过与企业、社会团体、学校等合作,共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这样的合作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源和平台,吸引更多的参与者,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与发展。
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体育总局有效推动了全民健身运动,提升了国民的身体素质。
全民健身不仅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更体现了国家的发展方向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
体育总局将继续以全民健身为基础,推动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
总之,体育总局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是提升国民身体素质的重要举措。
全民健身路径是什么意思
全民健身路径是什么意思
全民健身路径指的是户外健身器材,或者叫室外健身器材,就是大家常在体育广场里,公园里,小区广场里看见的那种用于活动身体的健身器材。
之所以带上了全民健身器材是因为全国在大范围普及这类器材,旨在提高全民健身素质。
“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欧美经济发达国家,多设在环境较好的公园、绿地、河边等处,每隔一段距离安装一种运动器械,各种器械之间有小路相连,是通往健康的道路。
因为其适合广大群众锻炼身体,故称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国家体育总局为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城乡居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在全国许多社区、公园内建设了大量的"全民室外健身器材"。
有数据显示,至2010年5月底,国家体育总局已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6.4亿多元,资助、带动、引导各地建设"全民室外健身器材"超过了15万条,这些室外健身器材的普及和推广为老百姓健身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10.20•【文号】•【施行日期】2009.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全国老龄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局)、民(宗)委(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农业厅(局)、文化厅(局)、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电局、旅游局、老龄委办公室、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8月30日公布,并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人民群众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健身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促进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对全民健身管理机制、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制定并施行《条例》,是我国全民健身事业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加快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促进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条例》突出了政府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着力于解决影响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充分反映了党和政府关注民意、改善民生、对提高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全民健身工程管理办法
河南省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推动我省群众体育事业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民健身工程是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地方财政及其他配套资金,在城市社区、乡镇、村、学校和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兴建的、旨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以下简称:“工程”)。
第三条工程建设和管理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服务群众、保证质量、建管并举”的原则,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工程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四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是工程的主管(捐赠)部门。
在国家体育总局的宏观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工程的规划、指导、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向受赠单位移交工程所具有的国有资产产权。
工程建设地的人民政府及符合相关受赠条件的单位,是工程的受赠单位。
对受赠的体育健身器材设施具有产权,负有对工程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等职责,承担工程的公益性和安全性义务,还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工程进行管理、登记、建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受赠单位一般应具备:有开展体育工作的整体规划;群众体育活动较普及;已建立基层体育组织;有符合工程建设的场地条件;愿意提供足够的工程建设配套经费;有保证工程公益性、安全性条件,能承担工程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更新的费用。
愿意接受捐赠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审定,报上级体育行政部门核批。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与受赠单位签订捐赠协议,对工程的配套资金、配件项目、建设使用、产权管理、维修更新等条款作出约第六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与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国土资源、园林等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分级负责本地区工程的建设实施、登记建档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印发《全民健身
文/应渊为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有关任务要求,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体育总局群体司组织编制了《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试行)》),用于指导规范各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构建国家、省、地(市)三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
该《指南(试行)》从全民健身服务、群众体育管理、公共支撑、安全保障、平台对接等方面就平台建设提出技术层面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组织实施要求。
《指南(试行)》明确,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体系由三级平台构成,即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和地市级平台,建设方式分为统分模式和统建模式两种。
《指南(试行)》包括“总则”“总体架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4部分内容。
《指南(试行)》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4项建设原则:1.坚持统筹集约。
推进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各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服务支撑,实现全国全民健身服务资源整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2.坚持规范发展。
各省平台按照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统一技术框架,建设省级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实现平台对接、应用对接、数据对接,确保省、市全民健身服务应用规范建设、无缝接入……3.坚持开放共享。
引导各级体育部门、各级单项体育协会、社会组织、企业等多方参与建设,创新融合服务,共同打造整合上下游资源、多元参与的健身休闲新生态。
共享数据和应用,推动各种健身资源信息、数据服务上下共享,全网推广,共享建设成果。
4.坚持创新驱动。
积极探索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在健身服务活动中的应用,推行新技术与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融合,综合考虑技术成熟程度、行业资源优势等因素,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推行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推行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正文:----------------------------------------------------------------------------------------------------------------------------------------------------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推行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国家体育总局部分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颁布了运动项目的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这一举措,对于激发广大群众参加健身的热情,吸引更多的群众参加健身活动,加快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的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已印发的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目录》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实际做好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推行工作。
在全国健身活动中推行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是群众体育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一个积极的步骤。
各地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应重视和加强对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宣传工作,并将其纳入到全民健身的宣传工作中,客观地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推行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目的、参与达标的意义以及运行过程,以利于普遍施行;要发挥体育场馆在开展群体活动中推行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作用,指定具备条件的场馆先行试点,作为达标场馆,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铺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青少年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达标活动,利用寒暑假,举办达标赛,为青少年达标活动创造条件;要充分利用健身俱乐部,开展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达标活动,推动此项活动走进群众的日常生活。
望各地在开展此项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及时反馈,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发展。
附件:已印发的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目录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一日附件:已印发的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目录一、田径关于下发全国田径业余锻炼等级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1998年3月26日原国家体委[体田字(98)070号]印发)二、游泳1.关于印发《推行全民健身游泳锻炼标准办法》通知(1998年7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体游字(98)182号]印发)2.关于推进全民健身游泳锻炼标准实施的通知(1999年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体游字(99)013号]印发)三、网球1.关于实施《全国业余网球晋级赛试行办法》的通知(1998年10月30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体网运字(98)198号]印发)2.关于印发《全国业余网球晋级赛管理细则》等的通知(1998年11月2日中国网球协会[体阂运字(98)199号]印发)3.关于在全国开展短式网球小球星晋级赛活动的通知(1998年7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体网运字(98)115号]印发)四、武术1.关于下发《中国武术段位制》的通知(1997年12月30日原国家体委办公厅[体武字(97)231号]印发)2.关于做好《中国武术段位制》实施工作的通知(1998年4月2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体武字(98)050印发])五、围棋1.关于下发《中国围棋业余段位制》和《中国围棋业余段位制实施细则》的通知(1992年8月6日原国家体委办公厅[体棋字(92)35号]印发)2.关于颁发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1998年9月8日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体棋字(98)100号]印发)六、乒乓球关于下发中国乒乓球业余运动员等级制(试行)的通知(1999年3月31日中国乒乓球协会印发)七、羽毛球关于下发中国羽毛球业余运动员等级制(试行)的通知(1999年3月31日中国羽毛球协会印发)——结束——。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2周年全民健身主题活动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2周年全民健身主题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4.05.11•【文号】•【施行日期】2024.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2周年全民健身主题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今年是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2周年。
为有效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发挥好体育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定于2024年6月10日前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2周年全民健身主题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因地制宜、安全有序地组织开展贴近群众、方便参与、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培养积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的新期待、新要求。
二、活动主题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三、活动时间2024年6月10日前后四、活动内容(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各地方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安全有序组织开展贴近群众、参与性强、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主题活动。
根据全国主会场申报情况,群体司将选择部分地方共同主办,使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2周年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全国主会场”名称,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可与端午节等节庆活动结合,进一步丰富节假日群众赛事活动供给。
积极引导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农民、残疾人等不同人群参与活动并为其提供便利。
我国全民健身工程产生的历史背景
1997-2003年我国全民健身路径的基本情况人口数量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分为四个层次:
居民小区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街道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市辖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城市级的全民健身广场和体育主题公园
表2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情况
我国全民健身工程产生的历史背景
关键词: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全民健身工程 全民健身路径 雪炭工程
我国全民健身工程的四种基本模 式
全民健身工程
健身路径工程
全民健身活动 中心
雪炭工程
全民健身活 动基地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1995年6月20日由国务院发布实施,其主 要内容是:分析了我国全民健身的形势, 提出了2010年的工作目标,指出了工作的 对象和重点,制定了客观、可行的对策、 措施与具体实施步骤。
全民健身工程发展的特征
投资的规模增大,资金来源的模式不断创新
东、中、西部地区发展投资和配置模式呈现多元趋
势
国家对西部的关注度越来越大
全民健身工程快步向农村拓展成为新的发展走向
表4 我国不同地区投资金额和建设情况(万元)
(注:此数据统计到2003年底)
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全民健身路径的三种模式:
城市社区和农村 乡镇配建项目
全民健身路 径模式
健身广场配建项目
公园配建项目
“雪炭工程”
国家体育总局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分期、
分批在“老、少、边、穷”等经济欠发达 地区援建经济实用的小型公共体育设施的 行动,取雪中送炭之意。
雪炭工程
革命老区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贫困地区和资源枯竭 下岗职工较多的地区
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状况
体育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体育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正文:----------------------------------------------------------------------------------------------------------------------------------------------------体育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改社会〔2021〕433号)有关要求,加快解决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健身权益,更好地发挥健身器材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体育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体育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2月28日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以下简称器材)指在公共场所配建的可免费使用的室外健身器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器材配建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对免费提供器材作出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特别是《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体群字〔2017〕61号,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各地器材配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器材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意见》《标准》,加快解决有关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健身权益,更好地发挥器材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意见》、《标准》,现就器材配建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全民健身导论复习资料
全民健身导论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全民健身:指全体人民为了增强体质,采取不同的手段、方法,达到健身的目的。
2.全民健身法制:是指法律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存在的状态,是区别于经济、政治、文化的法律制度,是以民主政治为内容的法治制度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规范调整,是民主的法制化制度化。
3.全民健身法治:是指国家权力依照既定的法律规范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运作形态。
4.法律救济: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健身活动中的纠纷,从而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5.全民健身工程:是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
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作为启动资金。
捐赠给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受赠单位。
由受赠单位兴建。
旨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
6.弱势群体:那些处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能力无法保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水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或阶层。
7.国民体质测定:是运用有关理论和专门手段,选取受测者身体形态、机能、素质和运动能力的若干指标,按规范要求进行测定,然后根据相应的数学模型对其体质状况加以综合定量评价。
8.竞技体育:是在进行体育活动的主体之间采用公平的,共同认可的方式和规范,以相互之间身体运动能力。
二、选择填空1.四个重点: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军队体育以连队为重点。
2.全民健身的特征:全民性和公益性多元性和灵活性健身性和娱乐性3.我国全民健身法治建设的特点:政府推进立法层次低不平衡4.体育法审议通过的时间:1995年8月29日全民纲要1995年6月20日5.2003年6月28日公布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12月31日公布了《反兴奋剂条例》2007年8月29日公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1999年10月11日公布《大型运动会档案管理办法》1990年3月20日公布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8年9月1日公布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2月4日公布了《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2002年制定了《全国“体育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6.健身法律救济的途径:司法救济渠道、行政救济渠道、其他救济渠道(调解、仲裁)。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第十一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第十一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07.08.02•【文号】体群字[2007]115号•【施行日期】2007.08.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第十一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的通知(体群字[2007]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充分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作用,为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继续在2007年建设第十一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以下简称“路径工程”)。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省(区、市)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在认真总结路径工程实施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定具体实施方案,选择受赠单位,于2008年1月1日前将第十一批路径工程建设情况备案表(附件1)报总局群体司。
二、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按照《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体群字[2000]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于全民健身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体群字[2004]106号)的有关要求做好工程实施的监管工作。
三、要按照《2007年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方案》(附件2)的要求,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匹配资金建设路径工程,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档次。
四、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地做好所配路径工程器材的招标和采购工作。
五、在工程建设前要与受赠单位签订捐赠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切实将捐赠资产落到受赠单位产权管理范围,使受赠单位切实承担起维护、管理的职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第十一批路径工程建设完工后,各省(区、市)要自行组织质量、安全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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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工程乡镇体育健身工程体育设施建设指导手册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场地设施处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二〇〇九年四月目录前言一、建设原则二、选址要求三、体育设施基本方案内容四、体育设施建造要求五、质量和安全要求前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行政村为主要实施对象的“十一五”规划任务完成后,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重点转向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
借鉴“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设比村级体育健身工程规模更大、功能更多的体育健身设施,努力改善乡镇公共体育设施不足的状况,缩小城乡差别。
随着全民健身工程的展开,乡镇群众健身需求的日益增长,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健身工程,使乡镇体育健身工程能够更好地适合群众健身活动,符合全民健身的特点,结合我国乡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手册。
一、建设原则1.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体育设施建设要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规模和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体育设施适当超前,但要量力而行。
2. 整合资源,有效利用。
在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要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尽可能与当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发挥更大的综合效益。
3. 科学规划,保质保量。
在建设中,利用原有规划用地实施,尽量不占耕地。
控制好建设质量,保证建设进度,让群众早受益。
4. 居民自愿,民主决策。
项目建设必须尊重居民意愿,广泛听取当地群众意见,把政府支持与农民自觉自愿结合起来。
5. 责任到人,多方参与。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主要责任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政府给予指导和适当支持,鼓励企业、团体等社会力量和个人共同参与建设。
6.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实施“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必须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进行。
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组织实施作用,完善乡镇体育指导员制度。
7. 加强宣传,广泛活动。
与新闻媒体合作大力宣传全民建身工程,广泛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
8. 及时总结,指导监督。
加强对“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切实发挥体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选址要求1. 选址原则符合当地乡镇总体规划要求,一般靠近乡镇居住相对集中地区设置,考虑体育场地设施的服务对象和半径。
1.2应综合考虑当地交通和体育设施布局,以方便群众。
1.3应与所在乡镇区域群众健身需求、习惯、情趣相适应。
1.4 合理选址、不占耕地、不强拆民房、不摊派,依法征地、划清场地界址,明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 选址应注意事项2.1体育场地设施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顺畅,管理维修方便,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指标。
2.2室外活动场地建设应根据所选运动项目特点,合理安排,满足各运动项目的朝向、光线、风向、风速、安全、防护等要求。
2.3注重环境设计,充分保护和利用自然地形和天然资源(如水面、林木等),考虑地形和地质情况,减少建设投资。
2.4场地选址应避开地质环境复杂的地区(如岩溶发育地区、填涂层较厚地区、膨胀土地区以及地下水含氟实行地区等。
2.5 要与污染源、高压线路和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之间的距离达到有关防护规定。
三、体育设施基本方案内容1. 体育设施基本方案内容1.1带台阶的灯光篮球场地1.2乒乓球活动场地1.3健身路径场地1.4门球活动场地乡镇体育设施示意图2. 体育设施占地面积2.1 一片带台阶的灯光篮球场地:占地面积约为1240 ㎡(长约40m,宽约31m)。
2.2四片乒乓球场地:占地面积约为126 ㎡(长约14m,宽约9m)2.3室外健身器材:占地面积约为108 ㎡(长约12m,宽约9m)2.4一片门球活动场地:占地面积约为374㎡(长约22m,宽约17m)3. 上述为基本体育设施方案,各地可根据自身当地全民健身活动特点适当增加喜闻乐见的场地设施和提高建设档次以更好地满足全民健身的需求。
四、体育设施建造要求1. 活动场地建造要求1.1场地基本条件1.1.1合理安排场地占地面积,活动区域上空无障碍区至少高7m。
可根据当地经济和地质等条件,适当扩大场地面积,增大观看区。
1.1.2场地土质应无淤泥、垃圾土或松软土等,没有积水、暗沟等情况。
整块场地建成后高于周围地面2cm以上,能够采用自然排水,不需另做排水工程。
1.1.3若地质条件不能达到以上要求,则应对地层基础进行相应处理。
1.2场地建设要求场地坡度:横向>0.8%,纵向> 0.6%,宜采用横向找坡。
1.3场地构造1.3.1室外篮球场面层采用丙烯酸,有条件的提倡采用塑胶,面积不低于608㎡(长32m,宽19m)。
为保证质量,混凝土内需增加单层Φ6@150 钢筋网。
详见篮球场构造图。
1.5mm以上丙烯酸面层150mm厚C25钢筋混凝土(收浆压光)100mm厚碎石垫层素土夯实篮球场构造图1.3.2乒乓球场地和室外路径器材场地采用混凝土地面(详见构造图)。
室外路径器材场地也可以铺地砖。
150mmC20混凝土(收浆压光)100mm厚碎石层素土夯实乒乓球和路径器材场地构造图1.3.3门球场采用沙土面层,有条件的提倡使用人造草皮面层,标准面积为300㎡(长20m,宽15m)场地四周围有不低于高300mm、宽240mm的护墙。
1.4 篮球场画线标准1.4.1球场说明: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区和无障碍区,其形状为对称的长方形。
比赛区长为28m,宽为15m,四周至少有2m宽的无障碍区。
比赛区上空无障碍区至少高7m。
1.4.2场地线条的要求:线条宽度为0.05m。
1.4.3界线:球场界线距观众、广告牌或任何其它障碍物至少2m。
球场长边的界线叫边线,短边的界线叫端线。
1.4.4中线:从边线的中点画一平行于端线的线叫中线;中线要向两侧边线外各延长0.15m。
1.4.5罚球线、限制区和罚球区1.4.5.1罚球线要与端线平行,它的外沿距离端线内沿5.80m;这条线长为3.60m。
它的中点必须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假想线上。
1.4.5.2从罚球线两端画两条线至距离端线中点各3m的地方(均从外沿量起)所构成的地面区域叫限制区。
如果在限制区内部着色,它的颜色必须与中圈内部的着色相同。
1.4.5.3罚球区是限制区加上以罚球线中点为圆心,以1.80m为半径,向限制区外所画出的半圆区域。
在限制区内的半圆要画成虚线。
1.4.5.4 罚球区两旁的位置区供队员在罚球时使用。
画法如下:a. 第一条线距离端线内沿1.75m,沿罚球区两侧边线丈量;b. 第一位置区的宽度为0.85m,并且与中立区域的始端相接;c. 中立区域的宽度为0.40m,并且用和其它线条相同的颜色涂实;d. 第二位置区与中立区域相邻,宽度为0.85m;e. 第三位置区与第二位置区相邻,宽度也是0.85m;f. 所有用来画这些位置区的线条,其长度为0.10m,并垂直于罚球区边线的外侧。
1.4.6中圈:中圈要画在球场的中央,半径为1.80m,从圆周的外沿丈量。
如果在中圈内部着色,它的颜色必须与限制区内部的着色相同。
1.4.7三分投篮区a. 分别距边线1.25m,从端线引出两条平行线;b. 半径为6.25m(量至圆弧外沿)的圆弧(半圆)与两平行线相交;c. 该圆弧的圆心要在对方球篮的中心垂直线与地面的交点上。
圆心距端线内沿中点的距离为1.575m。
附:篮球场地平面图篮球场地画线定位及设施尺寸图篮球场地画线定位及设施尺寸图乒乓球场地画线定位及设施尺寸图单块乒乓球场地示意图1.5看台(台阶)1.5.1看台设计应使观众有良好的视觉条件和安全方便的疏散条件。
1.5.2看台可作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或成品移动看台。
1.5.3看台尺寸建议:看台台阶宽度600~800mm为宜,看台台阶高度300mm为宜。
(如图所示,备注:有条件可以安装成品座椅)2.体育器材2.1篮球架2.1.1当地可以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安装篮球架,篮球架可采用移动式篮球架或固定式篮球架(有机玻璃面板)。
2.1.2若篮球架采用预埋件来安装,施工单位在进行场地施工时,应根据图纸要求,在场地两端各预留一个800mm×800 mm×800 mm 安装预埋件的基坑。
待场地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配合篮架供应商进行预埋件的安装,预埋件由钢板、螺栓和钢桶组成,安装时篮盘上顶面要和地面保持水平,并且低于地面8mm。
最后由篮架供应商完成篮架的整体安装。
2.2 乒乓球台2.2.1乒乓球台可采用整张台面组成的或两个半张台面组成的乒乓球台。
乒乓球台最好选用固定型的。
2.2.2台面的选材应选择适合室外气候的材料。
2.3室外健身器材2.3.1健身器材应在15件以上,可以在双杠、组合单杠、双位太空漫步机、上肢牵引器、天梯、腰背按摩器、蹬力器、儿童滑梯、跷跷板、转体训练器、综合训练器、三位扭腰器、太极柔推器、滚轮式跑步机、呼啦圈、健骑机、肋木架、左右侧摆器、摇摆马、告示牌等常用路径器材中选择,其中告示牌为必选器材。
2.3.2器材埋入地下的立柱,应可靠地固接横向支承或支承盘;安装器材各支承立柱混凝土地基坑的水平尺寸,应不小于400mm×400mm ,且不应将混凝土地基处置为上大下小的形状;浇注器材地基所使用的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C20。
2.3.3器材不应使用膨胀螺栓进行地面固定。
具有框架式底座的器材,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时,应采取防松和防护措施。
2.3.4安装器材的场地及周围环境,应注意以下要求:器材距架空高低压电线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8m;器材距地下管道、地下线路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距各类办公楼房、居民住宅及各类楼堂馆所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m;器材应远离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场地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各项安全方面的规定。
2.3.5器材的设计与安装,应确保稳固、可靠和垂直,不应有基础部件和支承部件的松动和晃动现场。
器材的装配应完整、不缺件,各零部件不应产生折断、裂纹、影响使用性能的变形等现象。
2.3.6具有转动、滑动、摆动等活动性能的零部件,应保证运转灵活和到位,不应有无法转(滑、摆)动、卡滞、干涉、松动、异常碰撞以及异常响声等现象。
器材上使用的轴承、丝母、变速器等部位,应进行润滑处理。
2.4 其他2.4.1所有体育器材需经过国家体育器材认证方可安装、使用。
为保证器材质量和售后服务,推荐选用总局2006年全民健身器材评标结果前十名企业的器材(体群字【2007】81号),即青岛英派斯、山西澳瑞特、深圳好家庭、宁波奇胜、北京体之杰、福建舒华、山东泰山、天津春合、沈阳群鑫、北京体科健。
2.4.2所有器材都应有制造厂商名称、商标、产品名称、型号、制造日期或产品批(编)号。
2.4.3产品包装上(内)应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安装、维修、保养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