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docx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课、艺术类、技能类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收费标准和退费流程,确保收费透明、合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四条收费标准根据课程性质、课时数量、师资力量等因素制定,具体标准如下:1. 文化课:根据年级、科目、课时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2. 艺术类:根据艺术种类、课时、师资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3. 技能类:根据技能类型、课时、师资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第五条收费标准应定期调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收费标准。
第六条收费标准应在招生简章、宣传资料、报名登记表等处予以公示。
第三章收费流程第七条学生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供有效证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相应费用。
第八条学校在收取费用时,应向学生或家长出具正规发票。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收费台账,详细记录收费项目、金额、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退费流程第十条学生因故要求退费,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核实学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退费标准如下:1. 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申请,扣除10%的手续费后,全额退还学费。
2. 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申请,根据已上课时数按比例退还学费,扣除10%的手续费。
3. 课程开始后,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上课,经学校同意,可退还剩余学费,扣除10%的手续费。
第十三条退费金额应以实际收取的学费为准,不得包含任何额外费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收费制度的落实。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校将努力做到收费合理、透明,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为我校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的退费行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培训课程及项目的退费管理。
第二章退费原则第三条退费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退费应以学生及家长的实际需求为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章退费范围第五条学生因以下原因提出退费申请的,学校应予以受理:1. 学生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2. 学生因家庭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3. 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4. 学生因学校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学习的,如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质量不达标等。
第六条学生未按照课程规定完成学习,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校应予以部分退费:1. 学生因特殊情况提前终止学习,且提前终止学习时间未超过课程总学时的30%;2. 学生因特殊情况提前终止学习,但学校未能提供相应教学服务的。
第四章退费流程第七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时,应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1. 退费申请表;2.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3. 学生与学校签订的培训协议;4. 退费原因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
第九条审核通过后,学校应向学生出具退费凭证,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退费款项退还给学生。
第五章退费标准第十条退费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出退费申请的,退费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退费金额 = 已缴学费× (1 - 已完成学时÷ 课程总学时)2.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提前终止学习,退费金额按照已缴学费的相应比例计算。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培训学校的退费工作规范化、透明化,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营秩序。
培训学校内部退费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内部退费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籍学生及家长。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退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退费范围第四条学生因以下原因,可申请退费:1. 因故不能继续学习,提出退学申请的;2. 因学校原因导致教学质量不达标,经核实后,学生提出退学的;3. 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申请部分或全部退费;4. 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申请部分或全部退费;5. 学生在入学前已缴纳的学费,因故未入学,可申请全额退费。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退费:1. 学生因个人原因,如时间安排、学习兴趣等,提出退学的;2. 学生因家庭原因,如搬家、转学等,提出退学的;3.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如旷课、迟到等)导致无法继续学习的;4. 学生已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考试等,因个人原因退出,不再参与学校活动的。
第三章退费程序第六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需填写《培训学校退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相关部门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审核结果。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学校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第九条退费款项在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学生指定的账户或现金支付。
第四章退费标准第十条退费标准根据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课时费、教材费等费用,结合以下因素确定:1. 学生入学时间;2. 学生已上课时数;3. 学生申请退费的原因。
第十一条退费金额计算方法:1. 已缴纳学费的,按以下公式计算:退费金额 = 已缴纳学费× (1 - 已上课时数 / 总课时数)2. 已缴纳课时费的,按以下公式计算:退费金额 = 已缴纳课时费× (1 - 已上课时数 / 总课时数)3. 已缴纳教材费的,按以下公式计算:退费金额 = 已缴纳教材费× (1 - 已使用教材数量 / 总教材数量)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培训学校学生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培训学校收费和退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学校所有学生及家长。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退费范围、退费程序、退费标准,确保退费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退费范围第四条学生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退费:1. 因疾病、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参加培训的;2. 因学校原因,导致课程安排不符合合同约定的;3. 学生因故要求退学的;4. 学校因故停办或合并的;5. 学生对课程内容不满意,经学校核实后同意退费的;6. 其他经学校认定符合退费条件的。
第五条退费范围不包括以下情况:1. 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培训的;2. 学生在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的;3. 学生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退学的;4. 学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培训课程的。
第三章退费程序第六条学生申请退费,需提交以下材料:1. 退费申请表;2. 退费理由证明材料;3.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 合同原件。
第七条学生提交退费申请后,学校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通知学生审核结果。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手续,将退费款项退还给学生。
第四章退费标准第九条退费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申请,全额退还学费;2. 学生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申请,按照以下比例退还学费:(1)课程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退费,退还80%学费;(2)课程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退费,退还60%学费;(3)课程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退费,退还40%学费;(4)课程开始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退费,退还20%学费;(5)课程开始后20个工作日后提出退费,不予退还学费。
第十条退费款项应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如教材费、资料费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培训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外培训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行为,维护培训机构与学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校外培训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机构报名参加校外培训的学员,以及与我机构签订培训合同的校外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退费条件、流程、标准和责任,确保退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退费条件第四条学员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可申请退费:1. 因培训机构原因导致培训课程无法正常进行;2. 学员因特殊原因(如健康原因、家庭原因等)无法继续参加培训;3. 学员与我机构签订的培训合同中约定的退费条款。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退费:1. 学员未按约定时间上课,擅自缺课;2. 学员因个人原因,如迟到、早退、中途退出等;3. 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机构规章制度,被暂停或终止培训。
第三章退费流程第六条学员申请退费,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学员向培训机构提交书面退费申请;2. 培训机构审核退费申请,确认是否符合退费条件;3. 双方协商退费金额及方式;4. 培训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将退费金额退还给学员。
第七条退费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员身份证复印件;2. 培训合同;3. 学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退费协议;4. 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章退费标准第八条退费标准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 按照学员已缴纳的培训费用比例计算退费金额;2. 退费金额不得低于学员已缴纳培训费用的80%;3. 培训机构可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手续费不得超过已缴纳培训费用的5%。
第五章责任与义务第九条培训机构有责任:1. 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退费工作;2. 及时办理退费手续,确保学员权益;3. 对退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学员沟通,妥善解决。
第十条学员有义务:1. 按时缴纳培训费用;2. 遵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3. 如实提供退费所需材料。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培训学校收费及退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学校的所有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课程、培训班、辅导班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退费原则第四条退费应遵循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退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培训学校的收费规定。
三、退费条件第六条学生因以下原因提出退费申请,学校应予以受理:(一)因故无法继续参加培训,经学校确认无法提供合适替代服务的;(二)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的;(三)家长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将学生转学至其他培训机构的;(四)学校因故停办相关培训课程,导致学生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七条学生在以下情况下,学校不予退费:(一)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未提出退费申请,或在课程开始后未满规定期限提出退费的;(二)学生因个人原因(如:旷课、迟到等)导致的退费;(三)学生未按学校规定完成学习任务,要求退费的;(四)学生因自身原因导致学习效果不佳,要求退费的。
四、退费流程第八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书面退费申请;(二)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工作调动证明等);(三)身份证复印件。
第九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第十条学校审核通过后,与学生协商确定退费金额及退费方式。
第十一条退费金额计算:(一)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全额退还学费;(二)学生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根据剩余课程比例退还学费;(三)学生未满规定期限提出退费,退还部分学费。
第十二条学校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手续,并将退费金额退还给学生。
五、其他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退费档案,妥善保管退费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培训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培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民办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收费和退费行为,维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实验费、辅导费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退费条件、退费流程、退费比例和退费时间等,确保退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退费条件第四条学生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退费:1. 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核实后,可申请退费;2. 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学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学生因个人原因退学,并提供书面申请;4. 学生因学校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学业,如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质量不达标等;5. 学生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继续学习。
第五条学生在以下情况下不予退费:1. 学生未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学业,但未申请退学;2. 学生未按照学校规定参加考试、考核,但未申请退学;3. 学生因个人原因擅自离校,未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退费流程第六条学生申请退费,需提交以下材料:1. 书面退费申请;2. 身份证明;3. 退费原因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告知学生审核结果。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学校财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手续,并将退费金额退还至学生原支付账户。
第四章退费比例第九条退费比例根据以下情况确定:1. 学生未参加任何课程,全额退费;2. 学生已参加部分课程,退费比例为已参加课程总费用的50%;3. 学生已参加全部课程,不予退费。
第五章退费时间第十条学生申请退费,应在学期开始前或学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
第十一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教育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教育培训学校的退费行为,保障教育培训学校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教育培训学校的退费管理。
第三条退费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退费流程透明、合理。
第二章退费范围第四条学生因以下原因提出退费申请的,教育培训学校应予以受理:(一)因教育培训学校原因导致学生无法正常上课的;(二)学生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教育培训学校同意暂停或终止学习的;(三)学生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退学的;(四)教育培训学校与家长协商一致,同意退费的。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退费:(一)学生未按约定时间上课,自行放弃课程;(二)学生未提前告知教育培训学校,擅自离校;(三)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课程学习,但未提前与教育培训学校沟通;(四)教育培训学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课程无法正常进行,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
第三章退费流程第六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三)退费申请表;(四)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证明、工作调动证明等)。
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收到退费申请后,应进行以下流程:(一)核实学生身份及退费原因;(二)确认学生所欠费用;(三)与学生协商退费比例及方式;(四)办理退费手续。
第八条退费比例及方式:(一)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申请的,可全额退费;(二)学生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申请的,退费比例根据以下标准执行:1. 开课前7天(含)以上,退费比例为100%;2. 开课前3天(含)至7天,退费比例为50%;3. 开课前1天至3天,退费比例为30%;4. 开课后,不予退费。
第九条退费方式:(一)现金退费;(二)转账退费;(三)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教育培训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教育培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培训学校收费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的收费和退费行为,保障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技能培训、兴趣班、成人教育等。
第二章收费管理第三条收费标准1. 学费:根据课程内容、课时、师资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 材料费:教材、资料等费用单独核算,根据实际消耗收取。
3. 其他费用:如考试费、场地租赁费等,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第四条收费方式1. 学生报名后,由教务处出具缴费单,学生按照缴费单要求缴纳费用。
2. 缴费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微信支付等,具体方式由学校规定。
第三章退费管理第五条退费条件1. 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且在课程开始前提出,可全额退还学费。
2. 学生因特殊原因(如健康原因、家庭变故等)无法继续学习,需提供相关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退还剩余学费。
3. 课程中途因学校原因取消或调整,学校应退还相应学费。
第六条退费流程1. 学生提出退费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教务处审核退费申请,确认退费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3. 学校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将退费金额退还至学生原缴费账户。
第七条退费时间1. 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
2. 学生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收费和退费工作,确保收费合理、退费及时。
第九条学校设立收费退费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培训学校收费退费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培训学校收费退费管理制度(通用15篇)培训学校收费退费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湖南省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对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实施乱收费行为的,除由物价、财政、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处理之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本制度实行追究。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管理权限,加强监督检查,对乱收费行为可以调整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的;(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三)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收取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六)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乱收费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的;(七)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八)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九)收费时不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的;(十)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执行的;(十一)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把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或者挥霍浪费的;(二)学生代办费违反规定开支,侵占学生利益的;(三)在有关部门调查乱收费过程中,拒不提供情况的,或出具虚假资料,或不按规定时限进行自查自纠造成后果的;(四)当年同一部门或班级发生两起以上较典型的教育乱收费行为;(五)因乱收费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群众反响强烈的;(六)其他因乱收费造成恶劣后果的。
教育培训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退费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维护培训机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退费条件第四条学员在以下情况下,有权申请退费:1. 培训机构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的;2. 学员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培训的;3. 学员在培训期间对培训内容不满意,经培训机构核实后,可申请退费;4. 培训机构因自身原因暂停、终止培训服务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退费情形。
第五条学员申请退费,需提供以下材料:1. 退费申请书;2. 身份证件复印件;3. 合同或协议书;4. 与退费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章退费流程第六条学员提出退费申请后,培训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第七条经审核,符合退费条件的,培训机构应在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流程办理退费:1. 与学员协商确定退费金额;2. 学员签署退费确认书;3. 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学员已缴纳的费用。
第八条经审核,不符合退费条件的,培训机构应向学员说明理由,并告知学员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章退费时间第九条学员申请退费,培训机构应在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还学员已缴纳的费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培训机构违反本制度规定,未按期退还学员费用的,学员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培训机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在退费过程中,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教育培训退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培训机构退费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维护培训机构正常运营秩序,促进教育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
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退费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退费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学校所有学员的退费事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退费流程规范、透明。
第二章退费条件第四条学员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退费:1. 学员因故无法继续参加培训,并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退费申请;2. 学员因病、事等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或停学的;3. 学员因学校原因导致教学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4. 学员因个人原因退学的;5. 学校因政策调整、经营困难等原因终止培训服务的。
第五条学员在以下情况下不得申请退费:1. 学员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培训课程,且无正当理由的;2. 学员因个人原因中断培训,且无正当理由的;3. 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伤害的;4. 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学校开除的;5. 学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培训,且未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的。
第三章退费流程第六条学员申请退费,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1. 退费申请表;2. 身份证明;3. 培训合同;4. 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收到学员退费申请后,进行以下工作:1. 对学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2. 确认退费条件是否满足;3. 与学员沟通退费事宜,明确退费金额和方式。
第八条学员退费金额计算:1. 学员已缴纳的学费减去已培训课时所产生的费用;2. 已缴纳的学费减去已享受的优惠、减免等费用;3. 退费金额以实际到账为准。
第九条退费方式:1. 银行转账;2. 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3. 学校提供的其他退费方式。
第四章退费时限第十条学员申请退费,学校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答复。
第十一条学员退费款项应在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学员指定账户。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培训收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收退费行为,维护培训机构与学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培训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培训、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等。
第三条本机构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收取和退还培训费用。
第二章收费标准与方式第四条培训收费标准根据培训项目、课程内容、师资力量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将在课程简章中明确。
第五条培训费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取:1. 银行转账;2. 现金支付;3. 支付宝、微信等在线支付;4. 其他合法支付方式。
第六条学员报名参加培训时,应按照规定缴纳全部或部分培训费用。
第三章退费规定第七条学员因以下原因要求退费,可根据本制度规定办理退费手续:1. 学员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培训;2. 培训机构因故取消或调整培训课程;3.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退费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退费标准如下:1. 学员在开课前退费,扣除报名费后,剩余费用全额退还;2. 学员在开课后退费,根据课程进度和剩余课时,按照以下比例退还:- 开课前一周内退费,退还80%的培训费用;- 开课后一周内退费,退还50%的培训费用;- 开课后两周内退费,退还30%的培训费用;- 开课后两周后,不予退费。
第九条退费手续办理:1. 学员提出退费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培训机构审核退费申请,确认退费理由;3. 培训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将退费金额退还至学员原支付账户。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通过以上制度,本机构旨在规范培训收退费行为,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提高培训服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培训学校收费退费管理制度三
培训学校收费退费管理制度篇7(1)、课后转班指学员在所报课程试听期结束后至课程开课后俩周内办理转班。
开课俩周后,概不办理课后转班。
(注:开课俩周是以该班正常进行教学事件为准不以学员本人是否上过俩周课程为准。
)(2)、办理课后转班须在停课当日,提前电话或本人通知,并在一周内由本人或她人将听课证交回,而且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手续费20元;按办理时间计算剩下课时,已结束课程不能补办课后转班手续。
(3)、办理课后转班手续仅限一次,使用期六个月(以原班级开课日期计算),学员必需在要求时间内上完课后转班课程,不然过期作废。
(4)、课后转班不退还差价,不得转让她人,不得退班,名额已满班级不得转入。
(5)、课后转班只能确保转入课时,但不能确保课程内容衔接。
(6)、转班学员必需到报名校区办理转让手续,过期或未办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剩下课程。
(7)、听课证丢失概不办理课后转班手续,持补办听课证学员不能办理课后转班。
二.相关学员请假及补课要求:(1)、学员在所报课程第一次开课后至最终一次课程结束前,许可因个人原因请假三次,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出15个课时。
同时学校为学员提供三次补课机会。
(2)、学员请假须在每次课程开始前3小时以电话形式通知老师,如事前未通知老师且学员本人未到校上课,则视为该学员请假一次。
(3)、如学员请假次数超出三次或请假时间超出15个课时,则学校不再为学员提供补课机会。
(4)、请假学员如需办理课后转班,则参见本须知第七条相关制度办理。
(5)、补课一次指安排学员到其它同类课程班级中听课一次,补课只确保补齐相同课时,不确保课程内容,讲课老师,上课校区等其它情况相同。
退班退费制度一.报名后试听期内均可办理退费,在所报课程开课前,学员可全额退费;在试听期内课程,学员退费时,我校扣除20元试听费后,其它所交费全部退回学员。
试听期后,概不退费。
二.办理退班学员须携带学费收据,听课证等才能办理退费手续。
培训学校退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退款管理,保障学员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所有学员的退款申请及处理流程。
第三条退款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退款流程透明,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退款范围第四条学员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退款:1.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培训的;2. 培训课程与宣传内容不符,严重影响学员学习的;3. 学校因故取消课程,导致学员无法参加的;4. 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经核实需退款的;5. 学员因故提出退学,并经学校批准的;6. 其他经学校认定为合理退款的情形。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退款:1. 学员未按约定时间提出退款申请的;2. 学员未按课程规定完成学习,但未提前告知学校的;3. 学员因个人原因(如疾病、工作变动等)无法继续参加培训的;4. 学员因自身原因(如迟到、早退等)影响学习,但未提前告知学校的;5. 学员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继续参加培训的;6. 其他经学校认定为不合理退款的情形。
第三章退款流程第六条学员提出退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 培训合同或报名登记表;3. 退款原因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财务部门收到退款申请及材料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学校财务部门将按照以下流程办理退款:1. 学员将退款账户信息提供给财务部门;2. 财务部门核对账户信息无误后,将退款金额划入学员指定账户;3. 退款完成后,财务部门将退款凭证及退款通知书交给学员。
第四章退款期限第九条学员提出退款申请后,学校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培训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培训学校另行规定。
培训学校学员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员合法权益,规范培训学校办学行为,确保退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所有学员的退费工作。
第三条退费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退费条件第四条学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退费:1. 因疾病、家庭原因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培训的;2. 培训学校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的;3. 学员因故要求退学的;4. 学员在报名时发现收费项目与宣传不符,要求退费的;5. 培训学校因故停办或改变培训项目的。
第五条学员申请退费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退费流程第六条学员申请退费,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学员填写《退费申请表》,提交至教务处;2. 教务处审核学员提交的证明材料,确认退费条件;3. 教务处通知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4. 财务部门核实学员缴费情况,计算退费金额;5. 财务部门将退费金额原路退回学员支付账户;6. 教务处通知学员退费完成。
第七条退费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教务处应与学员协商解决。
第四章退费标准第八条退费金额根据以下标准计算:1. 学员在培训课程开始前申请退费,按已缴学费的100%退还;2. 学员在培训课程开始后申请退费,根据以下情况退还学费:(1)培训课程开始前一个月内申请退费,退还已缴学费的80%;(2)培训课程开始前两周内申请退费,退还已缴学费的50%;(3)培训课程开始前一周内申请退费,退还已缴学费的30%;(4)培训课程开始后,不予退费。
第九条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中断学习,退费标准按照第八条第2款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培训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培训学校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退费实施细则。
通过以上制度,培训学校可以规范退费工作,确保学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培训学校退费制度规定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培训学校退费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退费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学校所有学生退费事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退费范围、条件和程序,确保退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退费范围第四条学生因以下原因提出退费申请的,学校应予以考虑:(一)因家庭经济困难,确需退学的学生;(二)因身体原因,经医院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三)因工作变动、生活原因等,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四)因学校教学质量、教学设施等问题,严重影响学习的学生;(五)学校规定的其他退费情形。
第五条学生因个人原因,如无故旷课、不遵守学校纪律等,不予退费。
第三章退费条件第六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一)退费申请应在学生正式入学后,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提出;(二)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三)学生已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学生退费时,已发生的课程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章退费程序第八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应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教务处对学生的退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经审核同意退费的学生,应在接到答复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办理退费手续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处根据退费金额,在办理退费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将退费款项退还给学生。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学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退费的,学校有权收回已退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工作人员在退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培训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培训学校退费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培训学校的退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退费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学校所有学生因故要求退学的退费事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退费标准、流程及责任,确保退费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退费原则第四条退费工作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退费标准应与收费标准相一致,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第六条退费工作应在学生提出退费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章退费条件第七条学生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退费:1. 因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参加培训的;2. 因培训学校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的;3. 因培训学校违约,造成学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4. 学生自愿要求退学的。
第八条学生在以下情况下,不予退费:1. 学生在报名后未按时参加培训,且未提前向学校提出退费申请的;2. 学生在培训期间违反学校规定,被学校劝退或开除的;3. 学生因个人原因,如家庭变故、工作变动等,提出退学的。
第四章退费流程第九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应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1. 退费申请表;2. 身份证件复印件;3. 培训合同或协议;4. 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及时审核材料,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经审核,符合退费条件的,学校应在收到学生退费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标准退还学费:1. 学生在培训期间,已支付学费超过一个月的,退还剩余月份的学费;2. 学生在培训期间,未满一个月的,退还已支付学费的50%;3. 学生在培训期间,未参加任何培训课程的,退还已支付学费的80%。
第十二条学校应在退费后,将退费凭证交付给学生。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三条学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退费工作,不得擅自变更退费标准或拒绝学生退费申请。
第十四条学校违反本制度,造成学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辅导学校退费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辅导学校退费行为,保障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退费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册学生因故申请退费的情况。
第三条我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退费政策,确保退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退费原则第四条退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退费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 公平性原则:退费标准应公平合理,确保各方权益;3. 及时性原则:退费申请应尽快处理,确保学生和家长权益得到保障;4. 实事求是原则:退费依据应真实、准确,确保退费工作的真实性。
第三章退费范围第五条学生因以下原因申请退费,我校将予以受理:1.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继续支付辅导费用的;2. 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加辅导的;3. 因我校辅导质量不达标,导致学生成绩下滑的;4. 因我校停办、合并、搬迁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辅导服务的;5. 学生自愿退学的。
第六条学生申请退费,应提供以下材料:1. 退费申请表;2.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3. 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身体原因证明等);4. 收费凭证。
第四章退费程序第七条学生申请退费,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学生填写退费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辅导学校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学校与家长协商退费金额及方式;4. 双方达成一致后,学校出具退费凭证,并将退费金额退还给学生。
第五章退费标准第八条退费标准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 学生所报辅导课程的课时数;2. 学生所报辅导课程的单价;3. 学生已支付的费用;4. 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
第九条退费金额计算公式如下:退费金额 = (课时数× 单价)- 已支付费用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退费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培训学校学生退费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办学制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退费管理制度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新星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校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要求退费的问题,按照此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
1 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或者学生如遇疾病、意外伤亡等不可抗力因素向学校提出退费申请,学校根据情况退还相应费用。
计算公式如下: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退款金额2、学生因为自身主观原因或者其他非生理原因提出的退学退费申请处理方式如下:
A 开课时间在7天内(含7天)申请退费的需要扣除相应
违约金5%
计算公式如下:剩余学费-所缴学费*5%=退款金额
B 开课时间在8-15天内申请退费的需要扣除相应违约金
10%
计算公式如下:剩余学费-所缴学费*10%=退款金额
C开课时间在16-30天内申请退费的需要扣除相应违约金
15%,
计算公式如下:剩余学费-所缴学费*15%=退款金额
D开课时间在1个月内申请退费的需要扣除相应违约金25%,
计算公式如下:剩余学费-所缴学费*25%=退款金额3、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个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上课的,申请退费的情况则一律不予退款。
教育培训学校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