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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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含计发标准及举例)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含计发标准及举例)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主要包括待遇内容、计发标准以及申请材料等。

一、生育保险待遇内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两项:一是生育生活津贴,二是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主要是为了帮助职业妇女在生育或流产后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其宗旨在于通过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来实现。

二、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三、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生育妇女在办理《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时,需提供如下基本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在本市居住的外省市生育妇女,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明;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本市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或者外省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和病历。

此外,如果是生育妇女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且本人户籍为外省市的,或者生育妇女符合再生育条件再生育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详细信息和办理流程。

举例:假设有一位女性职工在上海工作,并且参加了上海市的生育保险。

她的缴费基数是2892元,且她生育时是顺产且不是晚育。

根据上海市生育保险的计算公式,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津贴申请流程上海

生育津贴申请流程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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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育保险领取流程

上海市生育保险领取流程

◆办事项目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事依据1.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号);3.《上海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沪劳保福发(2002)18号);4.关于简化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程序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22号)。

◆申办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申请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全文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全文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全文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全文)(2001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发布根据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统一管理。

市和区、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城镇生育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镇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镇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第四条(缴费主体)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第五条(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城镇生育保险登记手续。

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城镇生育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及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5%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城镇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的调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上海生育险怎么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生育险怎么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育险怎么报销,需要哪些材料?符合享受⽣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育妇⼥办理申领⼿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本⼈⾝份证。

2、夫妻双⽅的结婚证。

3、夫妻双⽅户⼝簿或《独⽣⼦⼥证》或《独⽣⼦⼥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育医学证明” 5、医院出具宝宝“出⽣证明”对于来说意义重⼤,即使⼥职⼯在⽣育期间不能⼯作,她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和津贴。

⼥职⼯在⽣育期间要对⽣育险进⾏报销,才能够拥有这样的待遇。

其实,在报销⽣育险并不困难,前提是你需要具备⼀定的条件,做好相应的材料。

那么,上海⽣育险怎么报销,需要哪些材料?⼩编在下⽂为⼤家总结。

⼀、上海⽣育险怎么报销根据《》第五⼗三条规定,职⼯应当参加,由⽤⼈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育保险费,职⼯不缴纳⽣育保险费。

报销流程如下:1、⼥职⼯怀孕后、流产或计划⽣育⼿术前,由⽤⼈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作⼈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育保险窗⼝;2、⼯作⼈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育满30天内,由⽤⼈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作⼈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育保险窗⼝办理待遇结算;4、⼯作⼈员受理核准后,⽀付⽣育和⽣育津贴。

⼆、上海⽣育险报销所需哪些材料上海流程中需要携带的材料符合享受⽣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育妇⼥办理申领⼿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本⼈。

(2)夫妻双⽅的。

(3)夫妻双⽅户⼝簿(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证》或《独⽣⼦⼥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结, 上⾯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证明”,全国统⼀的。

(6)活期储蓄卡(⼥⽅实名制卡):浦发银⾏、⼯商银⾏、上海银⾏、农业银⾏、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和计划⽣育⾏政部门出具的⽣育批准书。

上海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及流程

上海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及流程

如何领取上海地区生育保险金?领取地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参加农保的从业人员仍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生育保险金需要携带的证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 本人身份证(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3) 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5) 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 :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

(10)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

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

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上海⽣育保险报销流程上海⽣育保险报销条件:属于下列情形之⼀的⽣育妇⼥,均可按《办法》规定申请享受⽣育保险待遇: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了个⼈账户的;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育保险报的流程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上海⽣育保险报销条件:属于下列情形之⼀的⽣育妇⼥,均可按《办法》规定申请享受⽣育保险待遇: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了个⼈账户的;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了个⼈账户的;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由职业⼈员、⾮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了个⼈账户的;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建⽴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了个⼈账户的;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例缴纳养⽼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个⼈账户的;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商户及其帮⼯,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例缴纳养⽼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个⼈账户的。

符合享受⽣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育妇⼥,可⾃⽣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育保险待遇申请⼿续。

其中失业妇⼥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育保险待遇申请⼿续。

上海⽣育保险报销流程:这个⽣育保险报销的流程不是我总结的,也是⼀个好⼼的妈咪写的,我觉得挺有⽤的,我⾃⼰报的时候也是按她上⾯写的步骤做的。

1、不知道你的孕检(就是产前检查)的钱是⾃⼰全额垫付的吗?如果是⾃⼰全额垫的就要报销了,把你的孕检费⽤收据和相应的明细按时间顺序排好,准备⾜够⾦额的就可以了,2008年11⽉1⽇之后可以报销1100,11⽉1⽇之前的可以报销800,是定额报销的。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和流程有哪些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和流程有哪些

上海⽣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和流程有哪些关于上海产检、⽣孩⼦的费⽤及报销流程上海⽣育保险报销流程简述:12周之内去街道办事处计⽣办登记(拿着结婚证、户⼝本、⾝份证等),计⽣办会给个联系卡,然后拿此联系卡去地段医院进...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和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关于上海产检、⽣孩⼦的费⽤及报销流程上海⽣育保险报销流程简述:12周之内去街道办事处计⽣办登记(拿着结婚证、户⼝本、⾝份证等),计⽣办会给个联系卡,然后拿此联系卡去地段医院进⾏初次产检领孕产妇保健⼿册(俗称⼩卡),然后在16周内拿着⼩卡去你想⽣产的医院建⼤卡,产检。

产检是不能⽤医保卡的。

不过⽣产时可以⽤医保卡。

⽣完⼩孩后,到各区社保中⼼(点击查看:上海各区社保中⼼地址电话)领取⽣育基⾦,⽣育基⾦包括你产假时的⼯资即⽣育⽣活津贴(晚育顺产4个⽉,晚育剖产4个半⽉,⼯资以你交社保的基数为准,最低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平均⼯资),加3000块医疗补贴。

如果单位有另外帮你们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可以拿着医疗收费单去保销。

⽣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材料有:符合享受⽣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育妇⼥⽣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育保险待遇的申领⼿续符合享受⽣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育妇⼥办理申领⼿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本⼈⾝份证(2)夫妻双⽅的结婚证(3)夫妻双⽅户⼝簿(集体户⼝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证》或《独⽣⼦⼥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医院出具”⽣育医学证明”,即出院⼩结,上⾯注明顺产还是难产(5)医院出具宝宝“出⽣证明”,全国统⼀的(6)活期储蓄卡(⼥⽅实名制卡):浦发银⾏、⼯商银⾏、上海银⾏、农业银⾏、**储汇。

(7)经批准再⽣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和计划⽣育⾏政部门出具的⽣育批准书。

各地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及流程

各地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及流程

各地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及流程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了支持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出生率提高,给予符合条件的夫妇一定的补贴。

每个地区的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和流程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下面我将就各地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及流程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生育津贴是对在北京市正常生育的夫妇进行的一次性补贴。

申领条件如下:1.北京市户籍夫妇,具有计划生育证。

2.在北京市范围内正常生育。

3.生育后在出生登记所登记及领取《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生育证》。

申领流程如下:提供以上材料到居民区所在地社区或计划生育协会办理申请。

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

递交申请表及所有材料。

等待审查,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给出答复。

审批通过后,会有工作人员发放生育津贴。

上海市的生育津贴发放对象是在上海市户籍范围内正常生育的夫妇。

申领条件如下:1.在上海市范围内的户籍夫妇。

2.正常生育,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

申领流程如下:夫妇携带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社区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办理申请。

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

递交申请表及所需材料。

经过审查后,会在20个工作日之内给出答复。

审批通过后,会在社区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领取生育津贴。

广州市的生育津贴是对符合条件的夫妇进行给予的一次性补贴。

申领条件如下:1.广州市户籍夫妇。

2.符合广州市的生育政策。

3.在广州市范围内正常生育。

申领流程如下:夫妇携带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社区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办理申请。

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

递交申请表及所需材料。

经过审查后,会在30个工作日之内给出答复。

审批通过后,会在社区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领取生育津贴。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含计发标准及举例)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含计发标准及举例)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含计发标准及举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上海市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在上海市,生育保险是一项为女职工提供的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和经济利益。

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之前,女职工需要了解一些核定的规定和标准,以便在申领待遇时能够顺利获得合理的报酬。

一、生育保险核定基本原则1. 根据上海市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上海市有效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年龄在16 - 49 周岁之间,生育后按期参加工作,并取得正式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

2. 根据女职工实际的生育日期,确定其生育津贴的计算起始日。

生育津贴按自然月计发,从生育月的当月初起至生育月的当月末止。

3. 生育医疗费用是根据女职工的实际医疗费用来核定的,最高不超过上海市规定的最高生育津贴标准。

二、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1. 上海市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如下:生育女职工每产生一胎,可按月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前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月工资的1.045 倍乘以0.8。

2. 举例说明:假设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前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月工资为8000 元,那么该女职工的生育津贴计算标准为8000 元× 1.045 × 0.8 = 6640 元。

三、生育医疗费用的核定2. 举例说明:如果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为6000 元,而上海市规定的最高生育津贴标准为6640 元,那么该女职工所能获得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为6000 元。

上海市的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两部分。

女职工需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经过核定后才能正常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女性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社会保障有所帮助。

第二篇示例:上海市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根据上海市《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职工在生育保险参保有效期内,在生育前12个月内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2001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上政府令第109号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局)是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统一管理。

市和区、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城镇生育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卫生、医疗保险、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镇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镇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第四条(缴费主体)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第五条(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城镇生育保险登记手续。

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城镇生育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及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城镇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的调整,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城镇生育保险费的列支渠道)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生育保险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

第八条(征缴管理)用人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的程序以及征缴争议的处理,按照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基金来源)城镇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生育保险费;(二)城镇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三)城镇生育保险基金的增值运营收入;(四)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五)其他依法应当纳入城镇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如何领取上海地区生育保险金

如何领取上海地区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上海劳动保障 ◆办事项目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机构各区(县)社保中心◆办事依据1、《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号];3、《上海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沪劳保福发(2002)18号];4、关于简化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程序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22号];5、关于调整生育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09)20号]。

◆申办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3、尚未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需携带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还需携带《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机构出具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个人活期存折、中国邮政储蓄活期存折、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中国工商银行活期一本通、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通宝卡、中国农业银行活期一本通存折(个人结算)、招商银行一卡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中国民生银行民生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上海农商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其中之一];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本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再生育证明;⑤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需携带其账户所在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外商投资企业中生育妇女还需携带《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明细表》。

上海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

上海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

上海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上海生育保险是一项为了保障上海市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经济补助和社会保障的制度,下面将详细介绍上海生育保险的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领取条件1.领取上海生育保险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在上海市工作并参加社会统筹的职工;2.领取者须符合《上海市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生育条件,即女性年满18周岁、男性年满20周岁,且已通过生育保健计划服务;3.领取者须在生育期间持续参保,满足规定的缴费年限。

二、领取标准4.领取上海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一定数额的生育津贴;5.生育津贴的标准根据领取者的户籍、工作性质、缴费年限等因素而定,一般为月收入的一定比例;6.职工如果同时参加多份工作,生育津贴的计算以主要工作的工资为准;7.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一般为生育后的一个月内,具体时间根据相关规定而定;8.领取生育津贴的职工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生育证明、户口簿等;9.领取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三、领取程序10.职工需在生育后的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11.提出申请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生育证明等相关证件;12.填写《上海市生育保险领取申请表》,并提交以上相关材料;13.单位或经办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办理领取手续;14.领取生育津贴的金额会根据职工的收入、缴费年限等因素进行计算确定;15.领取者可选择自行领取或由单位代发。

四、领取注意事项16.领取生育津贴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逾期可能影响领取资格;17.领取者需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18.生育津贴领取的金额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领取者需及时关注政策变化;19.如遇有疑问或问题,可向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了解领取流程和标准;20.领取生育津贴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安全,避免泄露个人隐私。

上海男生育险报销条件及流程

上海男生育险报销条件及流程

上海男生育险报销条件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上海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指南上海的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旨在支持家庭在配偶生育期间减轻经济负担,尤其对于那些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全职工作或无工作的配偶。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2017第一: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十二周之内去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计生办会给个联系卡2、拿此联系卡去地段医院进行初次产检领孕产妇保健手册(俗称小卡)3、在16周内拿着小卡去你想生产的医院建大卡,产检。

4、生完宝宝后,到各区社保中心领取生育基金。

其中,产检是不能用医保卡的,但是生产时可以用医保卡。

生育基金包括你产假时的工资即生育生活津贴(晚育顺产4个月,晚育剖产4个半月,工资以你交社保的基数为准,最低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平均工资),加3000块医疗补贴。

如果单位有另外帮你们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可以拿着医疗收费单去保销。

第二: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2)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3)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4)不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5) 《关于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上海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39号]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三:上海生育保险办理一、办理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5、《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上海流产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上海流产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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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取上海地区生育保险金?
领取地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参加农保的从业人员仍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领生育保险金需要携带的证件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 本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 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 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
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

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

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

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

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

生育保险金领取过程
直接就进到各区县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0-4:30)领取,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好后领一个号码,等叫到号码后去相应的窗口办理。

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资料,之后算出生育保险金的金额,大约两个星期后钱就会汇入帐户。

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

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 多一个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 3000(医疗补贴)。

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例如我的缴费基数是2520,因为是剖腹产,所以产假4个半月。

所以她领到的总金额就是
2520×4.5(剖) +3000=14340元; 如果是顺产的,总金额=缴费基数*4(顺)+3000
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 (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问:从业妇女在生育期间是否还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个人缴纳部分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从业妇女领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按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在规定的享受期限内适逢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的,可按新的标准执行。

Q:交综合保险的有生育保险金的吗?
A:没有生育保险金的,因为没有交过生育保险金,而生育保险金是用人单位为职工(本市户口或有引进人才类型的居住证的人)按照前一年该职工的年工资总额的0.5%交纳的,除了本市户口或有引进人才类型的居住证的人外的。

上海市社保机构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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