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登记表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范文(五篇)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范文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损害,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等。
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医务人员个人的疏忽或技术缺陷,但更多的原因的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业务管理中的疏漏。
增进患者安全,关键是能够捕获关于医疗不良事件和高危隐患的综合信息,通过深入剖析,将其中的教训深刻汲取,为预防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奠定基础。
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有利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缺陷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形成深入的认识,便于分析发生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
为牢固树立患者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证措施,有效防范医疗缺陷,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实质性支持。
根据“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实施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成立组织:成立医疗不良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报告项目:手术病人及部位错误、病人识别错误、用药错误、输血意外、重大并发症、医院感染。
三、报告方式: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已采取的医疗措施及效果;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专业、科室、职务或职称。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形式:科室或个人以书面方式为主,应以实名,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
四、报告处理: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五、督查考核:医务科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主动报告不予处罚,对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医院____年____月____日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范文(二)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损害,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等。
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医务人员个人的疏忽或技术缺陷,但更多的原因的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业务管理中的疏漏。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登记本DOC-文档
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年份:桃子垅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使用说明一、记录本按年度编制,每年一册,已填写的记录本由科室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限3年。
二、对科室上报的医疗平安〔不良〕事件进展反响,根据附表1记录医疗平安〔不良〕事件处理的内容,一式两份,一份科室存档,一份主管部门存档,做好登记,年终做好汇总。
三、根据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为7类:A、诊疗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B、不良药物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输液反响、输血反响、药品不良〔事件〕等。
C、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D、辅助检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丧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E、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F、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目录一、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二、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制度 (3)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5)四、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处置流程 (7)五、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处置流程 (8)六、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9)七、医疗平安〔不良〕事件登记表 (10)八、医疗平安〔不良〕事件个案分析整改记录 (17)九、医疗平安〔不良〕事件年度分析总结 (18)十、医疗平安〔不良〕事件年度汇总 (19)桃子垅社区卫生效劳中心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医疗平安〔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痛苦与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与医务人员人身平安的因素与事件。
包括:〔一〕可能损害患者安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三〕不符合临床诊疗标准的操作;〔四〕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五〕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六〕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七〕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登记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登记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疗过程、事故原因、损害后果等。
登记信息应保密,并进行备案。
2. 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报告。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医疗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原因、处理情况等。
报告可以进行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内部报告用于医疗机构内部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外部报告用于向相关部门和患者报告。
3. 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
处理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追究、赔偿和纠纷解决等。
医疗机构应设立独立的医疗事故处理机构或者委员会,负责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4. 协商和调解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的协商和调解机制,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医疗事故引发的争议。
协商和调解可以由医疗机构自行组织,也可以由相关部门、专业机构或者第三方组织参与。
5. 申诉和仲裁程序: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在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不满意的情况下,通过申诉或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相关部门应设立申诉和仲裁机构,负责受理、调查和裁决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改进,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解决医疗事故引发的争议。
三甲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三甲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
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
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
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发生重大医疗过失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报告。
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按中心《奖惩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立即认真调查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有关科室应当配合调查。
调查核实后,将有关情况向分管院长报告,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因患者死亡引发医疗纠纷的,当事科室医务人员要及时告知死者近亲属,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尸解(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并将告知内容写入病历,由死者近亲属签字,如拒绝和拖延尸解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
7.情况调查清楚后,由院、科向患者的家属做详细说明。
任何人不得随意向患者家属解释。
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模版(3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模版一、凡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差错事故(含尚不能定性的可疑问题),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部、外管业务副院长报告。
二、上述情况发生后,科主任在上报同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不良后果,并及时查清事情的过程、原因、后果和责任人,科内公须设置《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本),由科秘书负责记录工作,要求务必及时、准确真实、客观,报告单一式两份,经科主任审査签字后将其中一份交医务部备案。
三、凡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应在____小时内呈交书面报告至医务部和分管业务副院长处,医院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如不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或有意隐瞒四、不报者,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个人和科室,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外和经济处罚。
五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标本等所有相关资料应由当事科室在____小时内交医务部专人封存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未经医务部和分管业务副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封、查阅、借出。
六、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由院、科领导____善后工作,提出认证结论和处理意见并告知患者及家属。
任何人不得随意向患者或家属做出解释说明或允诺,注意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七、患者死亡后,如家属对死因提出质疑或引发医疗纠纷时,可由当事科室和医务部向死者家属提出尸检要求,必须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
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
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____小时,冬秋季不得超过____小时。
八、进修医师独立值班后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由本人负责。
实习医师发生差错事故除本人负责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带教医师责任。
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等由责任科室或医务部____有关科室人员或全院医师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本(二篇)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本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差错及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全体人员。
第三节:差错及事故的定义第三条医疗差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按照规定操作程序和操作要求进行医疗工作;(二)使用错误的医疗器材或药物造成患者损失;(三)误诊、漏诊、错诊等错误诊断;(四)手术操作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意外事件;(五)不良反应等药物相关事件;(六)其他影响医疗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医疗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手术过程中发生重大意外导致患者死亡或重伤;(二)药物治疗过程中发生重大不良反应导致患者死亡或重伤;(三)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导致患者死亡或重伤;(四)化验、检查等医技操作过程中发生重大错误导致患者死亡或重伤;(五)其他导致患者死亡或重伤的意外事件。
第五节:差错及事故的登记报告第五条医疗差错及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填写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一)差错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二)差错及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三)差错及事故原因分析;(四)差错及事故对患者造成的损失;(五)责任人的姓名、职称及联系方式。
第六条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应由责任人亲自填写,并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进行整理和分析,提取经验教训,并制定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六节:差错及事故的处理第八条医疗差错及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处理,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九条医疗差错及事故处理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二)相关部门进行事实调查,并根据事实调查结果,判断责任人的责任;(三)根据责任人的责任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四)若事故涉及刑事责任,应立即报案,并交由相关司法机关进行调查。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时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及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i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及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iv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i级和ii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我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执行。
(二)iii、iv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1.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 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人及家属、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旁观人员,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进行技术咨询。
4. 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 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 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 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 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 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
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10.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 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县区级法院,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
如对县区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可诉诸更高一级法院,直至高级人民法院。
12.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查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范本(4篇)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范本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严格医疗器械的质量跟踪检测工作,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概念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副作用:是治疗使用的医疗器械所产生的某些与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医疗器械与药品一样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那些与人体长时间接触、长期使用、植入人体内的医疗器械,在其对疾病诊治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相应风险。
只有通过医疗器械上市后,在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疗器械潜在的风险,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使用。
二、报告原则(一)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用的医疗器械有关,需要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严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1.危及生命。
2.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3.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诉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二)濒临事件原则。
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报告。
(三)可疑即报原则。
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报告事件可以是与使用医疗器械有关的事件,也可以是不能排除与医疗器械无关的事件。
三、报告时限及流程(一)报告时限突发、群发不良事件立即报告,并在____小时内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死亡事件: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报告;严重伤害或可能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事件: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向器械科报告。
2024年医疗纠纷处理登记报告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医疗纠纷处理登记报告制度范例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制度一、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根据全院统一的项目与要求,各科室需设立专册进行详尽登记,确保登记内容完整无遗漏。
二、医疗事故争议报告流程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发现可能引起医疗事故争议的过失行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科室负责人需迅速将情况上报至医院的医疗质量监督科(包括医务科、护理部),该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并向院领导汇报,同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三、医疗纠纷与过失处理对于出现的医疗纠纷或二级医疗事故以下的医疗过失,应立即报告至所在科室负责人,并由科主任及时向医教科报告。
医教科在接到报告后,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同时,需将相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汇报,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通报、解释及调解工作。
若矛盾有激化趋势,应及时报告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以维护现场秩序,保存相关证据,并向患者家属做好思想工作,明确告知事故处理流程。
对于夜间发生的纠纷,应立即向总值班报告,由总值班负责调查核实、通报解释及调解工作,并同时向科主任和质量监控科长报告。
接到报告的科主任需在一小时内赶到医院处理。
四、重大医疗事故处理对于重大医疗事故(如导致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涉及三人以上的人身伤害),必须立即按照科主任→医教科→业务院长及院长的顺序进行逐级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向区卫生局报告。
对于死因不明的病例,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进行尸检,并需获得死者亲属的同意及签字。
报告内容需包括医院名称、医务人员基本信息、患者基本信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时间经过、救治措施、患方要求等。
五、医疗过失行为处理一旦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减轻或避免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并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六、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解决报告医院与患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事故争议(未经事故鉴定),需在协商解决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向江干区卫生局提交书面报告。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三篇)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一、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应当被建立并严格执行。
该制度明确了医务人员对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责任和程序,并提供报告的模板和登记表。
1. 适用范围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诊所、专科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
2. 报告要求医务人员在发现或知悉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相关部门应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报告给医务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
3. 报告程序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如下:(1) 医务人员发现或知悉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报告。
(2)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不良事件调查组或工作组,负责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4) 调查组或工作组应对医疗不良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确定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5) 调查组或工作组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报告给医务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
(6) 医务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报告和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7) 医疗机构应根据整改意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医务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
4. 报告模板及登记表为了规范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流程和内容,医疗机构可以设计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模板,包括以下内容:(1) 事件描述:对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2) 影响范围:说明不良事件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影响范围。
(3) 事件原因:对不良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探讨。
(4) 责任认定:对不良事件中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认定。
(5) 处理措施:对不良事件的处理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6) 整改措施:对不良事件的整改措施进行规划和安排。
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
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患信任建立和提高医疗事故处理效率而建立的一种重要机制。
下文将介绍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登记制度1.患者权益保障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权益保障登记制度。
当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相关人员应主动登记患者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细节等相关信息,确保患者权益得到保护。
2.医疗事故登记: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事故登记记录簿,对医疗事故进行登记记录。
登记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害情况等详细信息,以便后续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报告制度1.内部报告:医疗机构内部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医疗事故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详尽的事故情况。
2.外部报告:医疗机构应主动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医疗事故。
报告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损害程度等详细信息。
三、处理制度1.调查取证:医疗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人员应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收集相关材料和证据,以确定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和责任方。
2.责任追究:医疗机构应根据调查结果对医疗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对于医务人员的失职、疏忽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应依法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3.赔偿事宜:医疗机构应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积极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对于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医疗机构应负起相应赔偿责任,合理赔偿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四、监督机制1.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对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执行。
2.公开透明:医疗机构应公开医疗事故处理结果,向患者及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争议解决机制1.协商解决:医疗机构应鼓励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机构应提供专业的协商媒介,并积极提供各方所需的信息和证据。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5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1、根据____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各级医务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医疗法律(规)及规定,严格执业,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各科室要建立科室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做到及时、准确,并在一周内讨论与总结,订出预防措施。
凡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或其它原因导致出现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差错、事故时,应由本人或科室管理人员(护士长或科主任)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补救措施等情况。
科室应将差错、事故的详细情况逐级上报。
4、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科主任、护士长应立即向主管院长及医务科报告,并于____小时内补交书面报告,当事人也应写出书面材料。
医院应及时向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5、发生重大的医疗事件时,所在科室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抢救病人;所在科室采取措施不力或不积极抢救的,视为不做为,医院将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必要时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疗事件发生后,所在科室应视情节立即(或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6、在积极抢救医疗事件病人的过程中,需要有关科室积极配合的,相关科室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不积极配合或借故推诿者,不论后果如何,均视为违规行为,需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7、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有关病案、原始资料、样本应妥善保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以备鉴定。
血液标本及可疑安瓿应保留三天。
抢救病人的安瓿应保留____小时备查。
对发生医疗、护理事故的病案,当事科室应在____小时内交医务科封存保管,任何人均不得涂改和销毁与医疗事件有关的各种记录及物品。
未经主管副院长、医务科同意,不得查阅。
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范本(3篇)
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范本一、院内医疗纠纷处理组织或专(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及要求发生医疗纠纷后,院内医疗纠纷处理组织或专(兼)职人员必须快速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填写《医疗纠纷登记表》(附件),表中所列项目不得缺项。
1、接报告有关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纠纷的;2、医疗纠纷的解决进入医患双方协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上诉至法院程序的;3、卫生院就医疗纠纷对患者发生补、赔偿行为的;4、有关医疗纠纷越级信访或领导要求督办的;5、有关医疗纠纷新闻媒体介入调查的。
(二)按照《医疗纠纷登记表》的内容,组织调查和处理医疗纠纷,同步记录处理情况,并注意将处理材料整理归档,处理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具体要求是:1、立即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调查纠纷发生经过,作好笔录。
2、根据当事人陈述及调查笔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经院班子讨论,形成院内处理意见。
3、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作好情况通报和解释工作。
通过电话方式的,应做好电话记录;通过书面方式的,应将文字材料复印件存档。
4、如发生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县卫生局报告,争取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支持,尽量维护医疗秩序,注意保护当事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5、医疗纠纷通过双方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程序解决后,卫生院要及时将医疗纠纷处理材料整理归档,并由专人保管。
已归档材料不得篡改、伪造,不得随意外借。
6、卫生院就医疗纠纷对患者(或家属)发生补、赔偿行为的,医疗纠纷处理完结后,应根据当事医务人员、主管人员、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程度落实责任追究,并将医疗纠纷处理结果在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县卫生局医政科。
二、责任科室和当事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一)接当事人报告或患方投诉后,院内医疗纠纷处理组织或专(兼)职人员应高度重视,及时调查、核实纠纷发生经过。
医疗纠纷登记表
医疗纠纷(预警)登记表科室: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_填写要求1、科室凡有纠纷隐患或者患者投诉都必须登记。
2、所有纠纷隐患或患者投诉都必须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及时协调解决。
按照《南昌市第一医院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工作方案》处理程序进行处置。
3、涉及隐患或投诉的医护人员,应当向科主任主动说明情况。
对待投诉患者不能报以消极态度或伺机报复。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工作方案一、医院成立医疗纠纷调解领导小组组长为院长,组员包括分管副院长、医务科科长等。
下设医患关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金飞担任,电话88862260。
二、医疗纠纷防范医院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等职责。
各委员会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每季召开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会议,组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检查,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改进,发现好的经验及时推广,为各项医疗工作提供可靠信息,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重点科室管理。
加强急诊科、产科、儿科、骨科、普外科、心血管科、ICU等医疗风险高的重点科室监管,保障医疗安全。
(二)做好医疗风险防范。
贯彻落实《南昌市住院病人风险评估制度》,对住院病人实施风险评估。
临床各科发现急危重症病人,科主任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及时上报医务科。
涉及多科室协作抢救急危重病人和疑难、危急病人会诊的,由医务科负责组织指挥,组织扩大会诊。
符合ICU收治指征的危重病人应及时转入ICU治疗,临床各科不得截留。
(三)强化医疗缺陷管理。
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制度,临床各科对可能存在医疗缺陷的病案要及时上报医务科,医务科应组织讨论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效果评估。
(四)完善医疗技术管理。
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分级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手术分级制度,对手术医师进行考核,按医师的职称、手术水平和考核情况授予相应手术权限。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本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
三、内容和流程1. 登记(1)任何一名医务人员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
(2)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医务人员、患者信息、具体事故经过、事故后果等。
(3)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原件由所在科室进行保存,同时电子版报告应通过内部网络上传至医疗差错报告管理系统。
2. 报告(1)科室负责人接到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本医疗机构的医务部门报告,并将报告上报至医疗差错报告管理系统。
(2)医务部门根据医疗差错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医疗差错事故应当如实向患者亲属或法定代理人作出解释,并提供书面的医疗差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 处理(1)医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对于涉及医务人员的医疗差错事故,医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3)对于造成患者严重损害或死亡的医疗差错事故,医务部门应当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赔偿,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四、责任和监督(1)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2)医务部门负责对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处理不当的情况进行纠正,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以上制度由本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解释,并在全体医务人员中广泛宣传和培训。
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范本(三篇)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范本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严格医疗器械的质量跟踪检测工作,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概念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副作用:是治疗使用的医疗器械所产生的某些与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医疗器械与药品一样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那些与人体长时间接触、长期使用、植入人体内的医疗器械,在其对疾病诊治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相应风险。
只有通过医疗器械上市后,在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疗器械潜在的风险,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使用。
二、报告原则(一)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用的医疗器械有关,需要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严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1.危及生命。
2.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3.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诉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二)濒临事件原则。
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报告。
(三)可疑即报原则。
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报告事件可以是与使用医疗器械有关的事件,也可以是不能排除与医疗器械无关的事件。
三、报告时限及流程(一)报告时限突发、群发不良事件立即报告,并在____小时内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死亡事件: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报告;严重伤害或可能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事件: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向器械科报告。
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是指针对医疗事故引发的争议,建立一套完整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安全质量的提升。
以下是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的一般流程:
1. 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登记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登记,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原因等相关信息。
2. 报告:医疗机构应及时将医疗事故的相关情况报告给相关主管部门,如卫生监督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
报告内容应包括医疗事故的基本情况、相关证据、责任人等。
3. 处理:医疗机构应积极与患者或其家属沟通,了解其要求和关切,并给予及时的解释和协助。
对于涉及损害赔偿的医疗事故争议,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4. 教训与改进:医疗机构应认真总结医疗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 监督与评估: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对医疗机构的处理结果进行监督,确保患者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安全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
的意义。
同时,医疗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质量安全和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