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社保政策及相关业务资料各类表格

合集下载

武汉市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武汉市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盖章) 月 日 经办人(章)


编号:
滞纳金(元) 个人缴纳
合计第 三 联来自单 位 或 个 人 留 存


武汉市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缴费单位(个人):
单位类型: 社会保险登记号 税务微机号 地址 开户银行 缴 费 项 **有限公司 企业



核定单号:
参保总人数 在 职 人 数 退 休 人 数 电话 缴费级次 个人缴费 费率%
编号:
账号 单位缴费 费率% 金额(元)
目 款费所属日期缴费基数 缴费人数
滞纳金(元)
金额(元) 单位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 机关养老保险费 工 伤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失 业 保 险 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额医疗保险费 公 务 员 补 助 补充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医保 特殊人员医保费 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 小计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缴费单位(个人) (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章) 注:请予开单当月20日前缴费,逾期作废,视同欠费。

武汉医保相关表格(新表样)

武汉医保相关表格(新表样)
武汉市社会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参 保 人 信 息 代 办 人 信 息


社保卡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与参保人关系
1、门慢门重 4、定点无卡 2、门诊急救 3、转诊转院
联系电话 姓 名
联系电话
就诊类别
(五选一,填报要求见 填报说明第一条)
5、长驻外地、易地安置人员报销 入出院时间
就诊医院
出院诊断 住院总费用
报销费 用划拨 方式 1 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附 1 报
是否死亡 单据张数
2 单位代发 资 料 名 称
异地退休、死亡 可直接选择第二 项:单位代发
医 疗 2 门诊急救相关费用报销需提供:①.门诊病历,②.CT、B超、心电图的等检查报告复印件,③.社保卡和身 份证复印件。 费 用 住院费用资料原件:①发票②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有置换材料要附有材料费收据,注明产地) 申 报 3 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③出院小结、④病案首页、⑤临时医嘱、⑥长期医嘱、⑦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
(手术患者附报) 参保资料复印件: ⑧社保卡、⑨身份证复印件 4 5 6 转院审批表 外地医院等级证明(非宜昌和武汉Βιβλιοθήκη 住院医疗机构) 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门诊重症病报销需提供:①发票原件;②门诊重症病历首页(标明有定点医院、疾病名称);③门诊重症 处方及相对应的门诊病历。
受理人:
结算序号:
收单时间: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的通知-武人社规〔2014〕1号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的通知-武人社规〔2014〕1号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的通知正文:----------------------------------------------------------------------------------------------------------------------------------------------------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的通知武人社规〔2014〕1号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分局、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各社会保险管理处:为了进一步适应当前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形势,规范全市社会保险公共业务操作流程,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规范执行社会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的问题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已会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研究制定了《武汉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请各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操作办法,不得随意变更操作流程。

同时,针对实施中可能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及建议。

在实施过程中,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要认真听取及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社会保险公共业务操作流程,及时修订和提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操作需求;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要及时开发相关业务操作的应用软件,确保通过信息系统应用方式实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及现代化。

二、关于规范做好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延时服务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做好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周末延时服务工作,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周末延时服务时间统一为每个周六(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的9:00至16:00,具体办法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另行制定。

三、关于规范基本养老保险漏保和补缴业务的问题(一)关于漏保业务的办理对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固定职工和退休人员申请办理“漏保补缴”业务的,从本市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开始至实行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或退休前)的时间,由单位按规定补缴历年的积累额;从本市实行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至参保前(或退休前)的时间,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补缴历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业务申请单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业务申请单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业务申请单以下由经办人员办理相关业务后填写:(1)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业务后,每月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金额:元,每月共需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元。

(2)办理“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业务后,共需补缴的金额元。

参保(代办)人签字:(我已阅读反面的须知内容)代办人与参保人关系:代办人身份证号码:填表日期:填表说明:本表由参保(代办)人填写,请在需办理的业务名称前的“□”内打“√”并填写相关办理内容,本表一式二份,参保(代办)人员和社保经办人员各留一份。

如是代办人办理还需填写代办人身份证号码及代办人与参保人关系。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须知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2、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时,应到户籍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办理。

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时,应到就业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办理。

原已随我市用人单位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续保时,应到就近社区或原用人单位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首次参保指首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首次接续指原随我市用人单位参保后,首次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窗口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的有关规定1、社保经办人员办理此业务时,应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参保人员补缴规定、缴费指数计算规则及缴费流程,经由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后,再办理此业务。

2、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办理当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补缴当月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从2014年5月1日起,在我市用人单位参保后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3个月内到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补缴终止劳动关系至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期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武汉市社会保险办事指南(全)》

《武汉市社会保险办事指南(全)》

《武汉市社会保险办事指南(全)》养老保险待遇审核一、正常退休申报(一)申报条件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xx 年。

(二)申报时应携带的相关资料1、本人身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原件(收复印件)2、《武汉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到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申报窗口领取)3、本人退休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到灵活就业待遇申报窗口领取统一表格)4、本人近期一寸照片3张5、本人档案(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到咨询窗口领取《档案调阅函》,凭《档案调阅函》到相关部门领取档案)6、其它相关资料(灵活就业人员带本人邮局缴费存折)(三)申报时间每月的1至22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一)申报条件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xx年。

凡按本项退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xx年的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二)申报特殊工种退休时应携带的相关资料1、原单位特殊工种目录复印件(资料来源于原特殊工种工作单位)2、原单位工种其他职工已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复印件(资料来源于原特殊工种工作单位)3、本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到提前退休申报窗口领取统一表格)4、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原件(收复印件)5、退休审批表(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到提前退休申报窗口领取)6、本人近期一寸照片4张7、本人档案(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到咨询窗口领取《档案调阅函》,凭《档案调阅函》到相关部门领取档案)8、其它相关资料(参保单位申报需附公示表)(三)申报时间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的21-25日。

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

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政策衔接(续)
4.对于跨地区流动的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5.对于曾在不同地区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的退休人员,其养老金的计算和发放按照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政策执行。
十、附则(续)
4.本政策的修订和废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5.本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解决。
十一、特殊情况下退休待遇的处理
1.对于因特殊原因提前退休的人员,其退休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年龄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政策予以适当调整。
5.对于在境外工作并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的退休人员,其退休待遇的衔接和转移按照国际条约或协定执行。
十二、政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平稳过渡。
3.本政策实施后的退休人员,其退休待遇的核算和发放按照本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政策评估与优化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定期对退休政策进行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优化。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示退休政策、办理流程、养老金发放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退休人员及社会各界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相关政策,获取相关服务。
AI已经按照您的要求,提供了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的一部分内容。由于您要求只提供全文的五分之一内容,因此,以上内容只是政策全文的一部分。如果您需要更多的内容,或者有其他特定的要求,请告知,我会继续为您撰写。续。以下是剩余的五分之一内容:
四、退休待遇(续)
4.养老金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武汉市每年对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以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

湖北武汉社保补贴政策公布

湖北武汉社保补贴政策公布

湖北武汉社保补贴政策公布湖北武汉社保补贴政策公布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结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武政规5号)精神,现就《关于印发武汉市相关社会保险补贴信息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1号)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如下:一、关于申领对象问题(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对象具有我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以下人员:1、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领取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的以下八类就业困难人员:(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简称大龄就业困难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7)残疾人;(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进行了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登记和灵活就业登记,领取了《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二)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对象1、企业(单位)当年新招用的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单位就业登记,领取了《就业创业证》的八类就业困难人员;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的进行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登记和单位就业登记,领取了《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关于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时间和方式问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申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

三、关于享受期限问题对企业(单位)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09•【字号】武政办〔2022〕79号•【施行日期】2022.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9日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为完善和改进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办法,创新缴费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参保覆盖率,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服务等方面改程序、减环节、增渠道,打造“掌上为主、网上为辅、线下兜底”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新模式和“参保缴费不见面、线上线下自由选、代征银行全覆盖、街道社区就近办”的便民服务新环境,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参保政策。

统一执行国家、省有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鼓励和引导符合年龄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修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经办规则和风险防控机制,守住政策底线,防范经办风险。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二)改进参保方式。

改革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续保、停保等业务只能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方式,增加掌上办、网上办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均能办理,由灵活就业人员自由选择。

线上可以通过支付宝“武汉人社”小程序、微信“武汉人社”公众号、“湖北政务服务网”PC端办理;线下可以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和区、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3.10•【字号】武人社规〔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分局、各社会保险管理处:《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并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3月10日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一)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具体包括三类情形:一是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本市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二是本市统筹范围内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三是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二)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个人窗口缴费期间发生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前从原机关事业单位流动进入企业就职或从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后从事个体灵活就业的人员。

(四)缴费工资基数调整补缴的用人单位职工,是指因申报核定和调整缴费工资基数而申请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

武汉社保补贴政策

武汉社保补贴政策

一、企业认定条件困难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很少裁员(少裁员是指裁员比例以内且裁员人数不超过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和环保政策;、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生产.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申报资料、困难企业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企业遇到地困难及申请补贴地理由;年稳定员工队伍地主要措施;补贴资金使用方向;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年元月以来参保人员异动情况.报告题头: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年末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申报前一个月企业财务月度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前最后一个月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最早缴纳失业保险凭证(税票).*年月份及申报前最后一个月财务报表需提供原件.三、注意事项、申报前最后一个月企业参保人数应与当月实际工资发放人数一致,在不一致地情况下必须写清楚情况说明;、申报材料中地工资报表必须有各项合计.武汉市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地通知》(武政[]号)、《武汉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了促进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性,制定本办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一、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对象(一)年月日期新增岗位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或相关证明地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地高校毕业生地企业(单位).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就业困难人员系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地“”人员(申请时女性年满周岁以上,男性年满周岁以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年以上人员;、下岗失业人以上地家庭及丧偶离异家庭中就业困难地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地人员;、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地残疾人员;、困难家庭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困难地失地农民;、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地成年孤儿及社会成年孤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系指近三届(含应届)国家承认学历地,为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地大专以上毕业生.(二)经原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核发了《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三年地商贸、服务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三年期满为止.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和要求企业(单位)应与吸纳地上述就业困难对象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三、社会保险补贴地期限和标准(一)对符合条件地企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根据企业与被吸纳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期限,给予相应期限地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地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补贴至退休.(二)社会保险补贴地标准,根据我市企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最低基数确定地标准,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从事劳务派遣地单位向财政拨款单位派遣地人员,按补贴标准地给予补贴.四、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地企业(单位),每季终了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税务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劳动)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填写《武汉市商贸服务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审批表》、《武汉市商贸服务型企业申请()年()季度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人员名单》或《武汉市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审批表》、《武汉市企业(单位)申报()年()月至()月社保补贴资金人员名单》.劳务派遣单位按用人单位分别造册,同时报电子表格.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再就业优惠证》、《高校毕业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企业[单位]不提供)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与新招用《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高校毕业生签订地一年期以上地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鉴定表》;、新招用地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地职工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企业为年月日以后地新招用地复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凭证及明细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新招用地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员工持有相应地《再就业优惠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城乡低保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还需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地劳务协议及派遣员工名单.。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须知在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和未来的生活质量。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这些人员的工作形式较为灵活多样,没有固定的雇主和稳定的工作时间。

二、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1、养老保险确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获得稳定的养老金,保障老年生活的基本经济需求。

2、医疗保险在生病就医时能够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避免因病致贫。

3、失业保险在失业期间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度过难关。

4、工伤保险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和医疗救治。

5、生育保险对于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在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三、参保条件1、年龄要求一般来说,年满 16 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保。

2、户籍要求武汉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在本市参保。

非武汉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如在武汉市办理了居住证等)后也可以参保。

四、参保方式1、线上办理通过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手机 APP 等渠道,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填写个人信息和参保申请。

2、线下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前往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五、缴费基数和比例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在武汉市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比例通常为20%。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根据武汉市的规定执行,一般来说,缴费比例在8%左右。

六、缴费方式1、银行代扣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代扣协议,定期从指定银行账户中扣除应缴费用。

2、网上缴费通过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手机 APP 等在线支付应缴费用。

3、自助终端缴费在社保经办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设备上进行缴费操作。

武汉医疗保险政策及报销申领程序

武汉医疗保险政策及报销申领程序

武汉医疗保险政策及报销申领程序一、申领条件及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 个月后,职工和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不满本条规定年限的,退休时由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年限的计算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对职工、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支付:(一)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自付。

(二)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下列比例支付,退休人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比例为职工个人自付比例的 80% :1.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 88% ,职工个人自付 12% ;2.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 85% ,职工个人自付 15% ;3.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 82% ,职工个人自付 18% 。

(三)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4 倍左右确定。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10% 左右并结合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确定;同一年度内 2 次以上住院的减半。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数额以及统筹基金与个人的负担比例的调整,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职工、退休人员患部分重症疾病在门诊治疗,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对职工按 80% 的比例支付,对退休人员按 85% 的比例支付。

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应当先由个人自付 20% ,余额再按上述规定办理。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9.29•【字号】武人社发〔2017〕66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进一步保障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更好地实现医保待遇无缝衔接,现就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武政〔2004〕66号)明确如下处理意见:一、适当放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中断缴费期限,由2个月调整为3个月。

二、中断缴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及以内的,在补足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后,社保经办机构应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或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缴费在4个月及以上重新缴费的,视同再次参保。

再次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门诊和购药补助;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住院和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

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中断缴费期间的门诊和购药补助予以补记,住院和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不予补付。

三、本意见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9月29日。

武汉市最低社保标准

武汉市最低社保标准

武汉市最低社保标准武汉市最低社保标准是指在武汉市范围内,企业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武汉市最低社保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文件,截至目前,武汉市最低社保标准分别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728元/月,最低缴费金额为272.8元/月;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728元/月,最低缴费金额为136.4元/月;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728元/月,最低缴费金额为68.2元/月;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728元/月,最低缴费金额为6.82元/月;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728元/月,最低缴费金额为13.64元/月。

对于企业来说,按照武汉市最低社保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一项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

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企业也应当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让职工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用工关系。

而对于职工来说,按照武汉市最低社保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职工应当增强社会保险意识,主动参与社会保险缴费,确保自身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职工还应当了解相关的社会保险政策,合法维护自身的权益,不断提升自身的社会保险意识和法律意识。

总的来说,武汉市最低社保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企业和职工都应当依法履行自己的社会保险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用工关系,实现共赢局面。

希望武汉市最低社保标准能够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提供保障,为武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武汉社保办理流程

武汉社保办理流程

武汉社保办理流程一、准备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办理武汉社保时,首先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是办理社保的必备材料,所以务必确保身份证的真实有效。

2.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本地户口,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提供外地迁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最近一张彩色小一寸照片。

照片要求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蓝色或白色。

4. 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证明,证明个人的工作关系。

5. 其他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比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二、办理流程。

1. 前往社保办理机构。

携带好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办理机构,一般是社保局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填写相关表格。

到达办理机构后,需要填写相关的社保申请表格,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 递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并进行初步审核。

4. 等待审核。

递交材料后,需要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下一步的手续办理。

5. 缴纳社保费用。

审核通过后,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用,费用包括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

6. 办理完毕。

缴纳费用后,社保办理就基本完成了,工作人员会给予办理成功的通知,同时会发放相关的社保证件。

三、注意事项。

1. 办理时段。

不同的社保办理机构办理时段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提前了解办理时间,避免错过办理时机。

2. 资料准备。

在办理前要准备好所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避免因为材料不全而耽误办理。

3. 缴费方式。

缴纳社保费用时,需要了解清楚缴费方式和标准,确保按规定缴纳费用。

4. 办理周期。

不同地区的社保办理周期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提前了解办理周期,有计划地安排办理时间。

5. 办理地点。

要确保前往的社保办理机构是正确的,避免因为前往错误地点而耽误办理。

通过以上流程,我们可以顺利办理武汉社保,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业务指南(单位)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业务指南(单位)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业务指南(单位篇)一、申请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资格(一)业务说明单位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资格,领取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凭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登录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有关业务和查询工作。

(二)所需资料1、《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网上下载《承诺书》模板);2、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1、申请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上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资格;2、社保经办人员核实资料后,留存单位签字盖章的《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及相关资料;3、申请单位领取网上办事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取得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资格;4、社保经办机构可对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社保业务的能力及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对评估达到相关条件的单位可分配VIP单位网上办事用户权限。

(四)注意事项1、申请单位获得网上办事资格后,应尽快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并修改初始登陆密码;2、申请单位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不要随意向他人透露。

如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丢失请及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重新领取。

二、网上办理职工新增及续保业务(一)业务说明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提供的“增员(续保)”模块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首次参保及续保业务。

(二)所需资料1、职工公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2、劳动合同书或其他用工证明材料;3、参保职工电子相片(系统内无电子相片时需提供);4.《企业参保人员增员表》(系统下载打印)。

(三)办事程序1、点击网上“增员(续保)”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2、非VIP用户还需携带以上资料于当月20日前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3、VIP用户须妥善留存以上资料并归档备查。

(四)注意事项1、输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后再进行保存和提交审核操作。

提交审核后如发现信息输录错误,需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订正手续;2、网上办理职工首次参保登记时,职工年龄需满足女年满16周岁小于40周岁、男年满16周岁小于50周岁,超过年龄界限的,网上不提供此类人员新增操作,需携带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3、网上办理职工新增及续保业务要求参保职工未参保或原参保险种(含居民医疗保险)为停保状态;4、如参保职工属于特殊人群(如:军转干、劳动模范等)时,请先在网上办理新增或续保业务,再携带职工档案等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特殊人群认定手续;5、如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根据劳动合同实际情况,可补缴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含当月);如补缴社会保险费超过3个月的,要携带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6、职工个人所参加险种须与该单位参保险种一致;7、需申请制作社会保障卡的,请同时上传电子照片,并及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制卡申请手续。

武汉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武汉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社会保险登记表流 水 号:填表说明:一、单位类型:(代码)10-企业 20-事业单位 2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30-机关 40-社团 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20%) 70-再就业服务中心(50%) 90-其他 80-虚拟单位二、经济类型:(代码)100-内资 110-国有经济 120-集体经济 121-街属集体经济 130-股份制经济 140-联营经济 141-国有联营 142-集体联营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其他联营 150-个体经济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0-私营经济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75-个体经营 179-其他私有 190-其他企业 200-港澳、台投资经济 210-港或澳、台资合资经营企业 220-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 230-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其它港澳、台投资企业 300-外商投资经济 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外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90-其他国外投资 410-国家机关和党政机关 420-其他机关 510-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20-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530-经费自筹事业单位 540-改制科研院所、事业单位 550-乡镇事业单位 610-民政部门管理条例范围内社会团体 620-国家拨款社会团体 630-其他社会团体 700-流动虚拟单位 710-支疆人员(2000092) 800-村改居劳动力单位 810-村改居养老人员单位(90%) 820-社区工作者单位(89%) 830-政府买岗“保安、保绿、保洁”(51%) 840-军转干—企业(J%) 850-军转干—社区(BJ%) 860-农垦 870-特困企业退休 880-虚拟失业人员待遇享受单位 900-其他三、隶属关系:(代码)01-中央 02-省 03-市 04-区 05-街 06-部队 07-外省市 08-其他四、行业类型:(代码)01-农、林、牧、渔业 02-采矿业 03-制造业 0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5-建筑业 0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0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08-批发和零售业 09-食宿和餐饮业 10-金融业 11-房地产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6-教育 17-卫生、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业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0、国际组织五、行业风险类别:01-风险较小行业 02-中等风险行业 03-风险较大行业六、经济状态:(代码)01-破产 02-特困 03-停产、半停产 04-改制 05-正常七、征缴类型:(代码)01-正常 02-困难 03-改制 04-军转1 05-军转2 06-军转3 07-社区工作者 08-村改居养老人员 09-劳模 10-灵活就业八、征缴方式:(代码)01-地税征缴 02-财政划拨 03-银行托收 04-其他九、参保状态:(代码) 01-未参保 02-参保缴费 03-暂停缴费(中断) 04-终止参保十、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机构各一份。

武汉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规定

武汉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规定

武汉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规定一、武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承受比例20%,个人承受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承受比例8%,个人承受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承受比例2%,个人承受比例1%工伤保险:单位承受比例0.5%―2%,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承受比例0.5%,个人不缴费公积金:单位承受比例8%―12%,个人承受比例8%―12%二、武汉五险一金缴费基数1、社保缴费基数: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22年武汉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4478.8元。

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2022年岗平工资的60%保底(即2687.3元),300%上限(即13436.4元);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按2022年全市月社平工资的60%保底(即2316.5元),300%上限(即11582.7元)。

社保缴费基数随工资基数改变后,武汉市在职职工五险社保最低缴费金额为1088.39元,比上年度的850.84元上调了237.55元。

2022年度敏捷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2022年全市月岗平工资(即4478.8元)确定,缴费比例为20%。

2、公积金缴存基数:2022年武汉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的基数,应按去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2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由此计算,2022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3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020元。

2022年武汉市社保中断怎么补交,武汉市社保补缴流程材料2022年武汉市社保可以补交吗,武汉市社保补缴流程政策金额材料2022年武汉社保基数新政社保卡申领时限缩短至40天2022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上调最新消息2022年武汉首现僧人领社保养老金武汉社保卡丢了怎么办武汉社保卡如何运用武汉市社保局各处地址及电话2021-2022年度武汉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武汉社保缴费基数武汉2022年度敏捷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武汉社保与医保的查询方式2022年武汉首现僧人领社保养老金武汉2022社保缴费基数武汉市个人社保查询方法2022介绍武汉社保卡查询余额方式20222022长沙武汉合肥南昌社保年底互通武汉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武汉社保卡查询余额方式武汉市个人社保查询方法社保政策最新资讯:武汉工伤急救可申请社保先行支付武汉2022社保待遇年审启动以上关于2022年武汉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最新基数规定的相关信息是达内考试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

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

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结构的逐渐老龄化,社保政策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武汉市作为中国的城市之一,也不例外地制定了一系列的社保退休政策,旨在为退休人员提供稳定的养老保障,保证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

本文将对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退休年龄及条件根据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一般情况下,职工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和女性50周岁。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职业或工作条件,其退休年龄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矿工、高温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同时,退休人员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要求,通常为15年以上。

二、退休金待遇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中规定了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和待遇标准。

退休金的计算是基于个人缴费年限、月平均工资和缴费比例等因素综合计算而得。

退休金的发放是按月进行,并随着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医疗保险待遇在社保退休政策中,医疗保险也是一项重要内容。

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可以报销基本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则针对特定大病给予一定的补偿。

这些保险待遇可以有效减轻退休人员的医疗负担,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四、其他养老福利除了退休金和医疗保险待遇外,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还包括其他一些养老福利。

例如,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公费医疗待遇、长者免费乘车等优惠政策。

此外,还有相关的社会救助政策,确保特困退休人员得到必要的帮助和抚养。

五、维权渠道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设立了相关的维权渠道。

退休人员遇到任何问题或有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人社部门的投诉受理和处理程序,进行维权申诉。

这为退休人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保障和救济机制。

综上所述,武汉市社保退休政策旨在为退休人员提供稳定的养老保障,确保他们晚年生活有所依托。

通过规定退休年龄和条件、制定退休金待遇计算方法、提供医疗保险和其他养老福利等举措,该政策在满足退休人员基本需求的同时,也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补缴
武社险表4
非统筹转退休
武社险表4
转出统筹范围外
武社险表4
统筹范围内转出
武社险表4
单位信息变更
武社险表2
1、工商变更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组织机 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批准变更文件
职工信息变更
武社险表7-1
1、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地税证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增加养老保险,提供劳动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各类业务须知
业务种类 填报表格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 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事业单位应附有相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原 件及复印件,参加养老保险需提供武汉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养老处批准参加养老保险的文件
新增险种
武社险表2 武社险表4
年度工资申报
缴费工资申报表
单位上年度财务工资报表
网上申报
提交人员报表
与办理新增、停保业务所需的资料相同
各类业务须知
注意事项
(1)参照武社险表1和第2页的填表说明填写 (2)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保单位具体负责该项 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3)五险同时参加
非统筹转退休的参保条件: (1)养老保险在湖北省统筹办理了退休,医疗保险 在我区参保的人员 (2)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1)缴费基数无变化的职工方可办理 (2)双方单位均盖公章
(1)增加险种需补齐所有未参加险种,不能只增加 单一险种 (2)新增医保的职工提供二代证原件及数码照片 (照片格式见金保网)及身份证复印件 (1)申报时间:每年5月1日至6月10日。执行时间: 每年7月至次年6月。 (2)所申报的工资由各单位根据职工上年度实际月 平均工资申报,无上年度工资的当以当月平均工资。 (3)工资申报由各单位在“武汉金保网”上操作。 操作成功后打印申报表,经职工认可、法人同意并双 方签字,单位盖章交由辖区社保处审核。审核后不得 再进行变更。 (1)在辖区社保处申领单位网上申报登陆密码。在 武汉金保网上下载《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2)目前网上申报仅开通了新增、停保两种业务。 操作成功后在草稿箱中打印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新增 人员提供二代证原件或数码照片(照片格式见金保 网),次日报辖区社保处审核 (3)需要补缴养老保险的职工须同时填报五险表4, 并附办理补缴所需的相关资料由社保处工作人员操作
(1)参照武社险表4第2页的填表说明填写 (2)新增:指未参加过本市社会保险的人员 (3)续保:指原来参加过本市社会保险,现由新单 位同意参保缴纳 (4)户口性质一栏:填写农业或非农业 (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财政统一工资发放 表》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册的原件及复印件 离职证明须说明离职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新参保
武社险表1
新增、续保
武社险表4 武社险表5-1 武社险表5-2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最后一页复印件 3、二代证原件或数码照片(照片格式见金保网), IC卡工本费25元(有医保卡的人员无须提供)
停保
武社险表4
1、身份证复印件 2、解除劳动合同书、离职证明 、死亡证等与停保相关的资料 1、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养老保险补缴6个月以上缴费,需提供职工领取工 资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财务章 1、身份证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财政核发填写工资明细表 》的复印件 3、省统筹单位须提供《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职) 待遇审批表》的复印件 1、接收地社保机构接收函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武社险表6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