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药品挂网采购申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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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验收、入库等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验收、入库等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基本用药采购管理(1)药品采购严格执行江苏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临床所需药品 (毒性、麻醉、精神、放射药品和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行网上选择采购,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

(2)药品价格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招标(挂网)药品执行省招标 (挂网)药品价。

招标药品按招标价或者低于招标价采购,医院按规定顺加作价;非招标药品执行国家最高零售限价 ,只能低于国家核定药品价格采购和作价。

(3)医院药品采购实行配送制。

选择信誉好、质量管理规范并具有较强实力的医药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公司必须与医院签订《药品配送协议》和《反商业贿赂协议》 ,若有违背立刻终止配送,药剂科加强对购入药品质量监督控制,严把药品质量关。

各公司配送品种原则不得串户,配送公司必须及时协调配送;医院大型抢救、急救用品应及时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在资阳医药公司自行采购。

(4)药品实行计划采购 ,库房保管根据临床用药合理储备 ,每半月一次计划,库房保管造出计划,由库管会计根据库存审核后,报仓储部主任审签后报药剂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和药房备药情况,补充完善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送配送公司,配送公司五天备齐药品送到医院;暂时急需用药暂时申报配送。

(5)购药款的支付,医院按照《采购管理考核积分实施细则》要求药品,回款时间最长不超过 60 天,实行滾动付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实行先款后货。

(6)药品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购销全程监控,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掌握药品购销、使用动态,及时发现、纠正问题.2、新药准入审批管理(1)凡临床需购置的中、西药新品种,由申请购买科室分析论证后,根据临床需求量,由中级以上医师填写“新药准入申请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购买科室要有讨论记录备查。

(2)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集整理申报资料,对申请的新药品种进行核实,将科室申请理由、论证资料、新药单品种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新药证书、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药品说明书、 GMP 证书、药检报告、药价清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整理汇总,编制新药目录,提请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3)新药品种实行挂网择优采购原则.(4)新药应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2/3 以上。

药品招标挂网管理办法及流程(2011.3)

药品招标挂网管理办法及流程(2011.3)

药品招标挂网管理办法及流程(试行)鉴于目前招标挂网均以省级为单位、全省范围内统一执行中标结果的特点,招标挂网对公司产品销售尤显重要。

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原则1、招标挂网全过程的跟踪由招商经理负责。

2、企业及产品等相关资料由招商经理负责递交给医药采购服务平台。

3、所有招标挂网项目投标单位为生产企业。

二招标挂网信息收集流程1、招商经理对所辖区域内每年各种级别的药品招标挂网状况作详尽了解。

若不知道信息而造成漏投标每品规罚款300-500元。

2、招商经理获取辖区内的招标信息后应迅速填报《招标挂网信息通知单》(附件1)发邮件或文档至招标内勤及部门经理邮箱。

3、招标内勤收到《招标挂网信息通知单》后,应迅速核实信息,不断完善信息并按要求制作相关表格存档备查。

三产品增补流程1、招商经理密切关注公司品种是否需要增补,特别是新上市品种。

可以增补而没有进行增补,每个品种规格罚款300-1000元。

2、若需要增补品种,招商经理填报《招标挂网品种增补信息传递单》(附件2)交给招标挂网内勤。

招标内勤应在增补要求的时限内准备好资料,交招商经理或销售内勤按资料邮寄流程办理。

四生产企业报名1、招标挂网内勤根据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要求准备好资料按资料邮寄流程办理。

2、招商经理或所委托经销商到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并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及时告知公司招标挂网内勤。

3、用户名及密码由招标内勤负责修改并管理,定期备份不得遗失和泄露。

五投标产品确认流程1、招商经理从公司所有产品中确定本次投标品种规格。

2、招商经理填报“投标确认表”(附件3),部门领导签字后交招标内勤进行网上信息维护及标书制作。

六网上信息维护及标书制作1、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的网上维护由招标内勤负责准确填写,上级领导负责审核。

2、产品信息审核结果由招标挂网专员打印纸质资料存档。

如填报信息等工作必须由生产企业负责操作,招标内勤应及时传送准确、符合要求的内容给生产企业,并及时获得网上截屏内容。

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使用与采购配送管理办法(暂行)(2.25讨论稿3)

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使用与采购配送管理办法(暂行)(2.25讨论稿3)

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使用与采购管理办法(暂行)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办法》,加快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的确定和使用1、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特点,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原则,适量增补使用非目录药品品种。

增补的具体品种原则上从国家医保目录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中的非基本药物范围内选择,并由省卫生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经省政府审批确定,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增量原则上不超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30%。

我省确定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

2、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在全部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前提下,确需采购使用其他药品的,应按规定在我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选用,省级增补药物销售额不应超过药品总销售额的30%。

二、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的采购方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确定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的有关规定。

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本药物和我省确定增补的非基本药物,采取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等方式,实施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在国家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格的幅度内,由省物价局根据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核定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具体零售价格。

三、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的采购程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上采购药品。

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行为,降低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价格,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根据《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遵循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三)统一平台、阳光操作。

(四)分步实施、动态调整。

二、总体目标将我省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促进采购交易公开透明,降低采购价格,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三、适用范围参加全省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企业及采购机构等各方当事人。

四、采购周期及采购主体(一)采购周期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暂不设定采购周期。

(二)采购主体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用本实施方案,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

五、公告方式吉林省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工作所有公告、信息等均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六、采购方式及采购目录(一)采购方式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

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当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阳光采购。

医疗机构和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企业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自行议定采购价格,并将议定的采购价格录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进行采购。

(二)目录范围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在阳光挂网采购前由生产企业报吉林省药监局生产备案或跨省销售备案。

未经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不得阳光挂网采购销售。

《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采购目录,另行发布)依据吉林省药监局提供的吉林省生产上市备案和跨省销售备案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信息制定,采购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七、网上阳光采购申报要求及流程(一)申报总体要求1.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直接申报。

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目前各省常态挂网申报时间汇总

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目前各省常态挂网申报时间汇总
山西
高值、低值、试剂
日常申报
企业新增挂网只能申报本企业在山西省未参加的省级或省际联盟中选产品,以中选价申报新增挂网。省中心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集中受理新增产品申报挂网。经核验、公示、公布后,纳入山西省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目录并执行。全流程办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次。(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福建
高值、部分普耗
日常申报
企业日常通过福建省招采子系统提交材料,每月第5个工作日集中受理上个自然月提交的材料,满足挂网条件的药品、医用耗材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省级采购平台,开通网上采购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2024年4月起执行)
贵州
高值、部分已开展带量低值
日常申报
招采子系统新品挂网申报渠道全天开放,企业可实时提交挂网申请。审核、公示、公布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2024年4月10日起执行)
河北
高值、低值、试剂
日常申报
企业可随时登录招采系统,对产品信息进行维护。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通过“耗材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进入具体项目,选择申请挂网产品报名、填写价格信息,并提交挂网申请,经价格遴选、公示、公布后挂网,全流程网上办理,不接收现场、线下挂网申请。全流程服务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执行不少于一批。(同组耗材产品挂网价格需不高于同组均价的1.8倍)
山东
高值、低值、试剂
日常申报
每月1日-7日(节假日顺延)受理企业提交的挂网申请,受理后经核验、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山东招采子系统挂网目录,开通网上采购资格,集中处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耗材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试剂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医院备案采购

医院备案采购

药品备案采购制度根据《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全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卫药政发[2014]109号)文件要求,为规范药品备案采购行为,保证我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案采购原则(一)临床必须的原则。

药品备案采购不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候选品种的增补和规避,而是满足特殊情况下的临床必需。

(二)严格网上采购的原则。

已挂网药品品种能够满足临床需求的,原则上不予备案采购。

备案采购记录必须如实反映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

(三)“先备案后采购”的原则。

除临床紧急抢救用药外,要严格按照备案采购相关程序要求经备案后再进行采购。

二、备案采购品种范围(一)已招标但不在采购目录中的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床必需且无同剂型或包材的药品(直接挂网目录除外)。

(二)在一个招标采购周期内,新批准新上市的品种、剂型和增加新适应症的规格且临床必需无替代的品种。

(三)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挂网药品企业有严重违约行为及其它原因不能正常供应,且其它挂网品种也无法替代的药品。

(四)因特殊疾病或医学科研需要使用未中标的药品,其中标目录中无替代的品种。

(五)属于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无企业投标或废标的品种(直接挂网目录除外)。

三、备案采购的程序(一)对拟申请备案采购药品的有关资质(如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产品的资质证书等)进行审核把关。

(二)药剂科书面提出申请报本院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主管院长和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采购。

(三)备案采购药品的相关信息由药剂科录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

(四)因抢救危重病人而临床急需的药品,可先采购使用(采购量仅为急需用量),10个工作日内须补办备案采购手续。

突发应急事件救援之后1个月内补办备案采购手续。

四、采购(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临床必需的原则进行采购。

(二)备案采购药品的金额应不大于同期采购中标药品的总金额的3%。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正文:----------------------------------------------------------------------------------------------------------------------------------------------------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医疗保障局,部省属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为规范我省药品挂网采购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动态调整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6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的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可按规定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采购平台”)申请挂网。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中药饮片等,按国家和我省规定采购。

二、挂网目录分类及准入规则(一)直接挂网目录。

包括国家谈判药品、国家或我省定点生产药品,按国家或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直接挂网的药品。

国家谈判药品以谈判价直接挂网,挂网周期与谈判周期一致。

(二)带量采购目录。

包括中选目录和监测目录。

国家、省际联盟及我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指选择湖南为供应省份的药品,以下简称“集采药品”)为中选目录,以中选价格直接挂网,挂网周期与采购周期一致。

为鼓励中选药品采购使用,将根据国家、联盟省份或我省规定,将符合我省挂网要求的相关药品纳入监测目录,进行重点监控管理。

医疗机构采购生产企业挂网资质材料

医疗机构采购生产企业挂网资质材料

医疗机构采购生产企业挂网资质材料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药品生产企业递交企业材料目录单位鲜章。

“审核”栏由中心资质审核人员填写。

审核人:时间:年月日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位公章。

2、挂网企业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

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的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企业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本企业的唯一合法代理人,就本企业生产的药品(具体见拟挂网药品汇总表)在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中进行挂网采购。

并在整个挂网采购活动中,以本企业名义全权处理包括报名、递交生产企业和挂网产品资质材料,确认挂网相关信息,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执行和完成采购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本企业自愿承担因密码泄漏、操作失误等所造成的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期限为:2015年 月起至本次挂网药品采购期结束。

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名称和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拟挂网产品汇总表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代理商)产品数个,第页,共页2、“剂型”根据需求目录填写,如“片剂、粉针剂、胶囊剂”等;3、“规格/最小包装”填写详细情况如:“500mg×12粒,5g/支”等;4、有效期:以国家或省级药监部门颁发的注册批件和GMP证书上的有效期为准。

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用耗材。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规定的产品类别,具体产品类别以公告为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中挂网阳光采购,是指按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药械平台”)高值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购的医疗机构,须采购由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的集中挂网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内的产品,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所有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第五条参加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等各方当事人应遵守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对高值医用耗材交易方式和采购价格有特殊规定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章阳光采购及增补周期第七条集中挂网阳光采购暂不定采购周期。

增补周期暂定为每个季度一次。

具体增补时间、递交资料内容等信息将在药械平台公布。

完成挂网时间为所有资质审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

第八条申报产品若出现跨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企业应结合临床实际使用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个类别,不得多个类别重复申报,凡重复申报者,产品信息一律作废,取消挂网资格。

已挂网产品在增补期间不得重复申报。

第九条挂网周期内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变更,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应及时向服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经审核合格后予以网上更新。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指南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指南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指南一、报SDA批准的注册事项: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指新药研制单位获得新药证书时不具备该新药生产条件,并且没有转让给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在具备相应生产条件以后,申请生产该新药。

资料要求: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交新药证书原件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3.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4.样品自检报告(3批)5.现场考察报告表6.省所检验报告(3批)注意事项:新药证书持有人应共同提出此项申请,即申请表中均应填写并共同盖章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资料要求: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商标查询或注册证明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注意事项:1.药品商品名称仅适用于新化学药品、新生物制品。

2.中药不允许使用商品名。

3.不同规格使用一个商品名。

4.商标查询或受理注册证明的单位与申报人不一致,则需提供授权申报人使用该商标的合同(原件),同时在申请表的申请理由中注明。

5.商品名基本原则:商品名不能包含以下文字:有暗示疗效作用、有夸大或褒扬药品作用、有该药品通用名称、有生产单位名称、包含数字等。

6.新药拟使用商品名,应当由药品生产企业在申请新药注册时一并提出。

7.设立监测期的新药,在监测期内,申请人可以按照补充申请的要求申请增加商品名;监测期已过的药品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8.不设立监测期的新药,自批准首家注册后,2年内申请人可以按照补充申请的要求申请增加商品名;超过2年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9.新药保护期、过渡期已过的药品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3、增加药品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只能由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申请。

资料要求: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5.药理毒理研究资料6.临床研究资料其药理毒理研究和临床研究应当按照下列进行:(1)增加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需延长用药周期或者增加剂量者,应当提供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长期毒性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局部用药应当提供有关试验资料。

直接挂网药品操作流程

直接挂网药品操作流程

直接挂网药品采购流程医疗机构:第一步:医疗机构登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点击“短缺储备药品”模块下拉菜单,点击左边“直接挂网药品”;第二步:在“直接挂网目录列表”中查找需要采购的品种,在“通用名”栏输入需要查找的品种,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所需要的品种或逐页查看,寻找需要采购的品种;在所选采购的品种左侧“□”中打“√”,在所选品种右侧“操作”列点击“企业供应”;在“直接挂网药品供应列表”中查找所选采购品种已维护资料有库存的具体厂家和配送企业,在所选采购的品种左侧“□”中打“√”,在所选品种右侧“操作”列点击“报价”;在弹出对话窗中“采购价格”栏输入拟采购的价格,在“年预采购量”栏输入本医疗机构预估的年采购量,并点击“提交”按钮;配送企业:第四步:配送企业登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点击“短缺储备药品”模块下拉框选择“短缺药品报价”菜单;在“报价列表”中,在“医疗机构”框输入需要确认报价的医疗机构名称点击“搜索”按钮查找或者逐条寻找需要确认价格的医疗机构;寻找到需要查找的医疗机构采购的品种,在所选采购的品种左侧“□”中打“√”,同时审核所确定品种的通用名、品种规格、厂家、批准文号、采购价格、采购数量等信息,如果公司现有库存和价格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所报需求,在右侧“操作”列点击“同意”按钮,同时在系统弹出对话框“确认后将同意此报价,确认同意吗?”点击“确认”按钮,在系统弹出对话框“信息保存成功”点击“确认”按钮;如所确定品种的通用名、品种规格、厂家、批准文号、公司现有库存信息不符、现有价格高于医疗机构采购价格货现有库存不能满足医疗机构采购量等,在右侧“操作”列点击“否定”按钮,时在系统弹出对话框“确认后将否定此报价,确认解除吗?”点击“确认”按钮并及时同医疗机构沟通供货价格,医疗机构按前面操作步骤重新提报采购计划;第六步:配送企业确认医疗机构采购量和采购价格后,此品种将自动进入到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下的“非招标药品目录”。

药品挂网招标采购文件

药品挂网招标采购文件

黄梅县人民医院药品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药品采购是关系到医院医疗业务能否顺利开展,病人用药是否安全、有效、经济的重要工作。

为保障我院药品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黄梅县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1、实行院长领导下的药事委员会负责制。

医院院长是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的最高决策者,对药品采购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药事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对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实行管理,指导药剂科实施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药剂科作为医院药品采购的常设机构,向院长和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办理医院药品采购的申报和处理日常采购事务。

2、医院药品采购坚持服务病人,满足临床需要,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合理,保护病人利益和医院利益,反对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行为。

3、严格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及物价政策,凡大批量常规采购品种,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品种和价格。

(1)药品招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整过过程及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部门和全院的监督。

(2)药品招标采用集体集中办公的形式,杜绝个人与药商接触,防止以药谋私。

(3)招标单位成阶梯状分布,在中标单位中,每一个品种的选择不超过二个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对品种的选择应按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四个方面综合评价。

(4)纳入药品招标的品种均应使用通用名、并应包括该通用名对应的商品名及剂型、规格、防止中标药品被其它同类药品替代。

(5)参加药品招标的有关人员应公正无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销其招标资格,并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①招标期间与药商私下接触者;②接受药商的财物、礼品馈赠者;③泄露与药品招标相关的商业秘密者。

4、根据临床治疗需要,购进新特药时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交药剂科主任审查、报院药事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进。

其价格由药事委员会、药剂科、物价科参考市场价格,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以内与药品经销商议定。

5、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挂网药品(疫苗)分类采购流程图

挂网药品(疫苗)分类采购流程图

三、申报流程常用低价药品增补要求一、相关文件:川卫办发〔2014〕384号、川卫办发〔2015〕315号、川药械采〔2016〕33号。

二、增补时间:实行每季度(3个月)集中增补挂网一次(具体时间以增补通告为准)。

三、申报流程妇儿专科非专利药、急抢救药品增补要求一、相关文件:川药械采〔2015〕69号。

二、增补时间:随时增补。

三、申报流程挂网限量采购药品、医疗机构自行采购药品增补要求一、相关文件:川基药采〔2015〕91号二、增补时间:随时增补。

三、所需资料:1、产品封面(格式见川基药采〔2015〕91号附件1)。

2、产品说明书原件。

3、进口药品由集团内企业维护药品信息的,需提供声明书(格式见川基药采〔2015〕91号附件2);由集团外的一级代理商维护药品信息的,需提供进口药品生产厂对一级代理商的授权书。

4、挂网限量采购药品/医疗机构自行采购药品企业法人授权书(格式见川基药采〔2015〕91号附件3,如递交资料人员为四川省药品基础信息库的被授权人则无须递交)。

5、被授权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料。

6、每页纸质资料均需盖申报企业鲜章。

第二类疫苗增补要求一、相关文件:川卫办发〔2016〕56号、川药械采〔2016〕50号、川药械采〔2016〕67号二、增补时间:具体时间以相关增补通告为准。

三、申报流程第二类事项:药品及生产企业信息变更企业申请撤销挂网资料要求1、药品企业撤销药品挂网授权委托书(在“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的“下载中心”里下载固定格式)。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在《药品企业撤销药品挂网授权委托书》背面,并加盖申请企业鲜章。

3、申请企业开具的关于撤销挂网的有编号的正式红头文件(内容要求:①写明收文单位全称: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②写明我公司接受不良记录一次。

③写明撤销品种(具体名称、规格)一年内不再参加四川省集中采购工作。

(属于限量采购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自行采购药品无需提供第②、③点资料)4、国产药品生产企业:最新有效的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和拟撤网药品的药品生产批件的复印件(企业变更名称的需递交相关企业更名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提供相应的生产许可证、GMP证书、药品生产批件其中之一的原件核查,如果企业变更名称的需递交相关企业更名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原件。

药品进货质量评审总结(2篇)

药品进货质量评审总结(2篇)

药品进货质量评审总结评审地点:采供部参加部门:质量管理部、采供部、销售部评审主要人员:____公司在____年经营过程中,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药品经营,规范公司经营行为,良好地实施公司质量体系,确保了药品经营质量。

编制购货计划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由采供部编制,质管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签字,采供部实施。

一、严格____供货企业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的要求把质量放在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的首位。

公司所购近药品都来自正规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前严格____了供货方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

对首营企业进行了包括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由质量管理部会同采供部共同进行,并经质量管理部和公司领导批准。

分别建立了供货企业质量档案、药品质量档案以及首营品种质量档案。

全年审核首营企业____家,首营品种____个,药品质量档案____个。

对与本公司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也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严格杜绝伪劣药品进入流通领域,从企业业务经营的源头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购进药品注重质量验收组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了逐批验收,药品养护组制定了养护计划,对在库药品按季进行循环检查,对质量不稳定的药品、易编制的药品、近效期药品进行了重点养护。

今年药品总的进货批次为____次,其中验收合格批次为____次,入库验收合格率为____%。

药品在库养护中,能够按其性能储存于相应的库中,保证了药品储存的稳定性。

今年养护商品____个批次,其中一般养护____个批次,重点养护____个批次。

对售后的药品做了质量信息反馈,一旦有顾客投诉情况,及时处理及时反馈,企业质量信誉满意。

三、药品采购“以销定进”购进药品的原则应以满足需要、销售为前提。

依据公司制定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由采供部编制购货计划,质量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审批签字。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9.06•【字号】冀政办字〔2015〕113号•【施行日期】2015.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1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9月6日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为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

药品集中采购要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

每一家医院为一单独采购用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集中管理,每个县(市、区)为一采购用户,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可以设区市为一采购用户。

采购用户的开户按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由省药品采购机构统一发放用户名。

三、药品采购方式(一)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设置。

招标挂网知识及操作流程

招标挂网知识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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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纸质资料的准备

企业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GMP、 纳税表、注册证)

产品资料(注册证、批件、质量标准、药检、说明书、物价)
委托资料:法人委托书、企业基本情况表、产品基本情况表、 报价确认表等等

资料要求:清晰、整洁、美观、无错别字,按时递交
网上信息的操作
1、网上资料的填报:基本就是准备的纸质资 料文件内容录入到招标系统,形成电子档案。 2、网上报价、中标价确认:规定时间内按照 要求填报 3、配送商的点击。

2、落实招标药品范畴
在正式的投标流程开始前,通常情况下 招标人会公布此次招标采购的药品目录。 因此要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查询公司品种 是否在目录中,如果不在,及时进行增补。
六、招标挂网的流程

标书的构成内容:
投标邀请函 招标流程及时间表 招标采购人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药品采购目录 质量层次、限价、竞价规则 中标入围规则
二、药品集中采购的不同阶段
1、2000-2005年,以地市为单位进行集中招 标采购为主 2、2006-2008,以地市、省为单位进行集中 采购 3、2009年起,以省为单位进行药品集中采 购

三、招标挂网的意义


我们为什么投标?? ——药品招标是医院销售的前提!
医院采购药品,必须从中标目录中选择,我们药品如果进入 医院,必须先中标,这是我们销售的前提。 而高价中标则是我们追求的方向,因为只有高价中标才 有市场竞争力,才能保证卫材和分销商合理的利润空间。 ----招标失败意味着药品无法在医院销售



什么叫做药品招投标?

根据《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规财发〔2010〕64号)(2010年7月7日) 定义: 以政府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药品招标机构通过网 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集中采购目录药品 进行招标,邀请国内药品生产企业或进口药品总代理商在规 定时间、地点参与投标,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经营企业配 送的一种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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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药品挂网采购申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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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药品挂网采购申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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