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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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总监理工程师的地位

( 1 )、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内部的地位

1 )总监理工程师是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理机构的唯一代表人。 

2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者。

3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工作的指挥者。 

( 2 )、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建设与管理中的地位 

1 )在授权范围内,总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单位的代表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委派的代表都称为“工程师”,但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委派的代表两者的授权应有所区别,不应互相交叉。所以总监理工程师的地位等同于建设单位委派的代表。同时,总监理工程师也要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因为承包单位一旦不能获得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或合理的付款,可能会导致工程项目的拖延、中断、纠纷或ﻭ合同争议,使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地建成并投入使用,最终损失最大的仍然是建设单位,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尽管是建设单位的代表,仍然要保障承包单位符合合同约定的利益。 

2 )总监理工程师是准仲裁员

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后,由于总监理工程师最了解合同实施ﻭ

的全部情况,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合同管理的职责,所以合同争议的双方或一

方需要总监理工程师调解合同争议。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有关ﻭ合同争议调解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指示有关的人员了解合同争议的具体情况ﻭ

,并提出调解方案与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当总监理工程师经过多次协商仍不能达ﻭ

成协议时,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供双方考虑。如果ﻭ争议双方未能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不同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处理ﻭ意见应该是最后决定。这一情况的前提条件是施工合同中含有明确的由总监理工

程师调解合同争议的有关条款。 

2. 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投标书或建设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分包要经ﻭ

过总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 3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

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 4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

报告。

(5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ﻭ

向委托人报告。如要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 24 小时内向委托人作

出书面报告。 

(6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ﻭ

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 7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ﻭ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 8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ﻭ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还具ﻭ有:

( 9 )工程延期的确定权。如施工合同第 14.1 条规定“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 10 )费用索赔的确定权。但是费用索赔的确定要经过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当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所确定的索赔额有不同意见时ﻭ,可按照解决争议的办法去进行仲裁或诉讼。

( 11 )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布权。不管工程变更是由哪一方提出的,都应当提交ﻭ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协商工程变更价格。

( 12 )合同争议的准仲裁权。这一权力来自于施工合同的规定。

(二)、主动控制、被动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1. 主动控制

主动控制是指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 , 并且拟定和采取各项预防措施, 以使计划目标得以实现的一种控制类型。

下列措施可以帮助我们如何进行主动控制: 

(1)、详细调查并分析研究工程项目的外部环境条件,以确定那些是影响建设目标实现和计划运行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并将它们考虑在工程建设计划和有ﻭ关的管理或监理工作职能当中。

(2)、努力将各种影响建设目标实现和计划实行的潜在因素揭示出来,为风险ﻭ分析和风险管理提供依据,并在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监理工作当中做好风险管ﻭ理工作。

(3)、用科学的方法制定计划。制定工程建设的计划要考虑一定的风险量,使

监理工作保持主动。

(4)、高质量地做好监理机构的组织工作,把监理的目标控制任务落实到监理

机构的每一个成员,做到职权明确、通力协作。

(5)、制定必要的备用方案以应付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6)、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的畅通,并加强信息收集和信息处理工作,为预测工

程建设的未来发展状况提供全面、及时和可靠的信息。

2.被动控制

被动控制是指当工程建设按计划进行时,监理或管理人员对计划(包括质量管理方案)的实施进行跟踪,把输出的结果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并与原来的计划值进ﻭ

行对比,从中发现偏差,从而采取措施纠正偏差的一种控制类型。 

3. 监理工作要采取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主动控制可以防患于未然,对于具有单件性的工程项目建设来说,它应该是首选的控制类型,它可以帮助监理或管理人员避免一些不应发生的偏差,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的成功。在监理规范中,审查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对原材料及其配合比ﻭ进行检验、以及核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等等许多措施均是属于主动控制类型的措施。 

但是,工程项目的建设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主动控制也可能发生偏差。因此当

采取主动控制的措施之后,是否不发生偏差还很难肯定。为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ﻭ建成,不出现任何的不合格,被动控制的措施是不能被取代的。 

(三)、程序化控制原则

程序是对操作或事务处理流程的一种描述、计划和规定。科学地制订各种程序,并按照程序进行控制是建设监理目标控制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1. 程序的作用 

( l )、程序是一种计划。

( 2 )、程序是一种标准。

( 3 )、程序是一种系统。 

控制人员进行程序控制时,要制订正确、先进、高效的控制程序。第一,要保证控制程序的实施与执行有利于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无论如何,控制人员必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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