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计划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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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计划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
方案
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充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政事分开、分类管理的要求,从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为目的,建立起适合本部门工作需要,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
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推行以聘用为核心的基本用人制度,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职责并进行政事分离,分离后人事关系在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聘用制。
三、聘用范围
重点办和经济信息中心人事机构编制内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聘用原则
全面推行以聘用制为核心的基本用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聘用上岗,打破干部职务、个人身份终身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的办法,注重职工个人的能力和实绩,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实行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五、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重点办编制1人,现有在职职工1人。信息中心编制5人,现有在职职工3人。根据工作需要,重点办设岗位1个,领导岗位1人;经济信息中心设岗位3个,领导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1人,管理岗位1人。
领导岗位2人
重点办主任1人
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协调有关事项,搜集信息,提出建议,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库,为全县企事业单位、个人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验收等提供咨询与服务。
经济信息中心主任1人
职责:负责经济信息中心的全面工作,及时汇总、提供、传递城市经济运作综合数据和综合情况,参加相关会议,并做好任务落实、检查、督促工作,加强中心人员管理,解决中心突出问题,负责中心安全工作。
经济信息中心管理岗位1人
职责:1、对经济信息系统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和组织,掌握和分配国家投资、审批部门和地区的建设方案;2、协调国家有关信息渠道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疏通信息采集和流通渠道;3、提出和实施信息咨询服务业,信息市场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4、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有关立法、条例和规章制度,制定有关设计与应用的标准、规范;5、组织管理本系统的科研与培训;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人
职责: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支持、微观信息导向提供有效服务;为县域经济体制改革,城市经济工作搞好决策调研、经济预测与分析、信息反馈、实际运作、对外经济
联系、企业经济咨询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聘用实施办法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充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和《南充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将实行“聘用制”管理。
聘用对象
凡在重点办和经济信息中心编制内的职工均列入聘用范围。
聘用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纯洁,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关心集体,团结协作,责任心强。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
能全面掌握所聘岗位要求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思想解放,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兢兢业业,勤奋上进。有所聘岗位要求必备的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能积极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聘用期限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短期合同的聘用期限为三年。合同期限最长的不得超
过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连续工龄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受聘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的,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待遇
根据上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行将每个聘用职工原工资中固定部分发放,其它部门用于浮动。
七、提前解除聘用合同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后未经单位同意逾期不归的。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循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患病或者不是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