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可抵扣的财务费用

合集下载

财务费用所得税扣除

财务费用所得税扣除

财务费用所得税扣除财务费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很多人认为财务费用可以随心所欲的税前扣除,其实不然,我总结一下,供大家汇缴时参考,同时,希望多提意见,有利下一步汇缴工作。

财务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有:一、利息:1、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凭据为金融业利息票据;2、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凭据是发票;3、向关联企业借款,还要考虑债权性和权益性投资的比例:5:1和2:1,凭据:发票;4、向自然人借款,要发票。

山东下文啦,不知其他各省如何。

二、汇兑损失,凭据是企业的附列资料。

(依据:注会教材)三、现金折扣:可以扣除,凭据是对方收据。

文件依据:国税函(2008)875号四、售后回购: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准予列支财务费用。

文件依据:国税函(2008)875号五、融资性售后回租。

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不可以扣除的有:1、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财务费用;2、需要资本化的利息费用:房地产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需要考虑资本化后,才可在当期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现就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根据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的税款。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征收过程中允许一定的扣除项目。

本文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并对其进行适当的解释和说明。

1. 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收入有直接关系的支出,可以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费、直接人工费、直接制造费等;(2) 营业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3)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手续费等。

2. 投资平股权法下投资收益企业在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时,如果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并选择了以权益法核算其投资的,可以将通过投资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扣除项目的形式进行抵减。

其中,投资收益是指通过长期股权法或合并法核算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所分摊的税前利润。

3. 减免性支出国家税收法规定了一些特定的减免性支出,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其扣除。

(1) 技术创新支出:企业用于技术研发、创新等方面的支出可以作为减免性支出;(2)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支出:用于国家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出;(3) 鼓励扶持性支出:如扶贫、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支出;(4) 外贸出口退税: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取得的出口退税款项。

4. 捐赠支出企业对具有公益性组织或事业单位的捐赠支出,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计入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捐赠支出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方面:(1) 对教育、科学文化、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捐赠支出;(2) 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和地区的捐赠支出;(3) 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捐赠支出。

5.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项目除了上述列举的扣除项目外,还有一些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这些项目通常涉及到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或领域,如新能源、高新技术等。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最新最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最新最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最新最全)一、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原则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和金额要真实、合法。

所谓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若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应以税收法规的规定为标准。

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外,税前扣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费用应在发生的所属期扣除,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当与收人配比扣除^除特殊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3. 相哭性原则,是指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人直接相关。

4. 确定性原则,是指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 合理性原则,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二、扣除项目范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实际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应注意三方面的内容:第一,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K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人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第二,企业的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第三,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街,不得重复扣除。

1.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企业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计人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D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人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引言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向国家交纳的一种税费。

企业所得税是刻画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税收形式,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及其相关事项。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主要涉及税基、税率和减免等要素。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要素及其计算公式。

税基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通常是一年)取得的应税所得额。

税基的计算公式如下:税基 = 应税收入 - 可抵扣支出其中,应税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可抵扣支出是指可以用来抵减应税收入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税率税率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国家根据税收政策设定的一个比例。

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税额 = 税基 × 税率其中,税额是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税基是上述税基的计算结果,税率是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设定的。

减免减免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的一种减免优惠政策。

减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2.投资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可以享受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或推迟缴纳税款;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或推迟缴纳税款。

税务申报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申报与缴纳是企业应履行的义务。

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机关的规定,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税款。

企业可通过以下步骤完成税务申报与缴纳:1.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包括应税收入、可抵扣支出、税基等内容;2.计算税额:根据税基以及税率等要素,计算出企业所得税额;3.缴纳税款:将计算出的企业所得税额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缴纳给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及减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及减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及减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其计算方法和减税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经营和税负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讨论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以及减税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应税所得的计算和税额计算两个环节。

首先,应税所得的计算是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首要步骤。

企业应税所得根据企业的经营性收入、所得减除项目以及税前扣除项目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确定纳税周期:企业所得税按年度计算,一般纳税周期为一年。

2.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企业经营收入减去可抵扣费用等。

企业经营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等。

可抵扣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经营收入 - 可抵扣费用3. 查找税率表:根据企业类型和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的税率表。

4.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税率表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税率,得出应纳税额。

其次,税额计算是根据应纳税额计算企业所需要缴纳的税额。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有两种计算办法:月度计算和年度平衡计算。

1. 月度计算:企业按月度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每个月应当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计算税额以及上期结转税额,并在税务机关指定的时间内缴纳。

2. 年度平衡计算:企业按年度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企业应当进行年度平衡计算,将已缴纳税额和实际应纳税额进行核对,然后补缴税款或者退还税款。

二、减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减税优惠政策。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减税优惠政策:1.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免一部分或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这一政策旨在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

2.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国税2012第15号公告

国税2012第15号公告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关于企业融资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明细表
环保专项资金
环保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企业财产保险费
汇兑损失
不包括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分期扣除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
纳税人通过非“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捐赠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纳税人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准予全额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保护支出
表7-1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
应重点关注的项目
成本
生产经营成本
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
费用
销售费用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销售佣金
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经费
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借款费用
税金
销售税金及附加(六税一费)
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2.5%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补充养老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费
工资薪金总额×5%
补充医疗保险费
工资薪金总额×5%
公益性捐赠支出
年度利润总额×12%
销售佣金(非保险企业)
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5%

费用抵扣比例

费用抵扣比例

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损益表〔利润表〕中“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财务报表勾稽关系做财务工作经常要在没有账簿的情况下编制财务报表,没账也不能瞎编,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损益表中“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2、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增值税〕+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各项税费〕+应交所得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

这几项还必须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相等。

这其中按损益表计算各项目计算方法如下:①本〔上〕应交增值税本期金额=本〔上〕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17%-本〔上〕期进货×17%;②本〔上〕期营业收入=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③本〔上〕进货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金额+本〔上〕期损益表中“营业成本”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初金额④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⑤本〔上〕期应交所得税=本〔上〕期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⑥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应交增值税〔7或5%+3%〕⑦假设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以上都不考虑,可以用以下公式:⑧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是不含税价〕。

⑨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7或5%+3%〕⑩应交所得税=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3、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资产负责表中“货币资金”期末金额-期初金额4、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按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计算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期初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2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2

企业所得税一、单项选择题1、大海公司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其开发的一栋办公楼,双方签订代销合同。

该境外机构以3500万元出售。

建造该办公楼发生成本费用1500万元,大海公司向境外机构支付佣金、手续费250万元(能提供有效凭证),销售过程中缴纳相关税费150万元。

大海公司销售该办公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375B、275.6C、400D、1652、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提供劳务能够可靠估计条件的是()。

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C、相关经济利益预计很可能流入企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3、2015年某居民企业取得销售收入6000万元,可扣除的成本和税金共计4000万元,1月支付120万元购买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8月份由于公司资金紧缺,以140万元将这部分股票全部转让,持有期间取得分红每股0.8元。

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504.2B、504.8C、505D、505.25、下列不属于存货成本计算方法可以使用的是()。

A、先进先出法B、加权平均法C、个别计价法D、实地盘点法6、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资产中,不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是()。

A、常年处于强震动状态的固定资产B、常年处于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C、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D、由于技术进步原因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7、某饮料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全年取得饮料销售收入20000万元,销售过程中购货方违约,另外取得合同违约金23.4万元;处置废弃的设备取得处置收入8万元,假设该企业2015年实际发生广告费7000万元,则2015年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万元。

C、3044D、60068、2015年3月,某公司向一非居民企业支付利息26万元、特许权使用费40万元、财产价款120万元(该财产的净值为50万元),该公司应扣缴企业所得税()万元。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方法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法定税率对其取得的全年应纳所得额进行计税的一种税收。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方法的准确把握,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利润率,也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文就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和分析。

一、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包括税务机关核定的企业收入总额和可抵扣费用两个方面。

1.1 企业收入总额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由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其他经营所得等。

1.2 可抵扣费用可抵扣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和费用,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直接费用是指与生产、销售、管理直接相关的费用,如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运输费用等。

间接费用是指与生产、销售、管理间接相关的费用,如房租、水电费、广告费等。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借款、融资、投资等过程中发生的利息、手续费、汇兑损益以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费用。

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合理地将可抵扣费用从企业收入总额中扣除,最终计算出应纳所得额,进而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二、计税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两种。

2.1 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是指企业所得税按照核定的企业收入总额和可抵扣费用进行计算,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税。

企业需要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计税方法的优点是比较精确,可以充分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和经营效益。

然而,计算过程比较繁琐,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会计和税务知识。

2.2 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是一种相对简化的计税方式,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一些特定类别的企业。

该方法按照核定的营业收入总额进行计算,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率进行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减轻了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压力,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

解读企业所得税中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处理

解读企业所得税中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处理

解读企业所得税中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处理解读企业所得税中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处理企业利息支出是企业财务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反映向金融机构借款、向个人借款、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支出等几种形式。

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在《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国税函[2009]777号文、财税…2008?121号文、国税函[2009]3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进行明确规定,在利息的税前扣除时,应注意借款对象和利率比例两个重点。

一、借款用途(区分资本化与费用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判断:一是企业的利息支出是否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如果不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则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企业的利息支出是否需要资本化,如果属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本的成本,按相关规定进行计提折旧、摊销或扣除。

如果属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包括: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其它借款利息支出必须都符合上述条件,方可准予税前扣除。

例某企业2011年“财务费用”账户列支350万元,其中: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8月31日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

6月1日为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经批准向其他企业融资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12%,按月付息,本年实际支付利息7万元。

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财务费用。

解析:1年期银行利率=(22.5÷3×4)÷500×100%=6%允许税前扣除的财务费用:[350-(22.5+7)]+22.5÷9×4+100×6%÷12×7=334(万元)二、资金来源(一)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非关联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判断:一是企业的利息支出是否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如果不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则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企业的利息支出是否需要资本化,如果属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本的成本,按相关规定进行计提折旧、摊销或扣除。

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所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一定比例计税的税金。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是企业纳税申报和税务机关核定纳税额的基础。

一、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的范围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的范围包括企业经营所得、企业投资所得和其他非经常性所得。

1. 企业经营所得企业经营所得是指企业从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润,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营业收入以及与主营业务和其他营业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转让资产的收入。

其他营业收入是指与主营业务和其他营业活动相关的非经常性收入,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时所取得的收入。

2. 企业投资所得企业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投资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股息、红利、利息、租金和转让资产所得等。

3. 其他非经常性所得其他非经常性所得是指企业获得的与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无直接关联的非经常性收入,如政府补贴、赔偿收入等。

二、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 payable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计算得出的;税率是由税法规定的,根据企业类型和所得额不同而有所区别;速算扣除数是为了简化计算而设定的一个固定数额。

三、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的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还可以根据税法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以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1. 不可抵扣的费用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照税法的规定将不可抵扣的费用予以排除,以确保计算的结果准确。

不可抵扣的费用包括非税收入、罚款、赞助费、违约金等。

2. 可抵扣的费用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将一定范围内的费用予以抵扣。

可抵扣的费用包括生产经营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研究开发费用等。

3. 特殊性质的调整对于某些特殊性质的收入和费用,税法规定了特殊的调整办法。

利息必须取得发票方可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及12项费用需取得发票可以扣除

利息必须取得发票方可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及12项费用需取得发票可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1)境内发生的支出(2)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对方需要缴纳增值税(3)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这12项支出必须要取得发票,才能税前扣除:1、银行收取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16〕36号)2、支付银行及其他单位的利息费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即使取得专票不能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建议取得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3、企业支出票据贴现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即使取得专票不能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建议取得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36号)4、单位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的手续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16〕36号)。

5、单位POS机手续费,向收单机构索取发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6、飞机等(火车票以外)退票费、手续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17〕90号)7、火车票退票费、手续费,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8、单位车的ETC过路过桥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附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序号名称金额1 研究开发费用2 广告费用3 培训费用4 员工福利费用5 捐赠费用6 科研经费7 会议费8 差旅费用9 设备购置费用10 公司车辆折旧费用11 租赁费用12 债券利息支出13 货款损失14 坏账损失15 处罚款16 其他合理费用合计说明:1. 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为开展技术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究设备购置费、试验材料及实验费用、技术开发人员薪酬等。

2. 广告费用企业为推广自身品牌或产品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广告制作费、广告媒体费用等。

3. 培训费用企业为提升员工技能而进行的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培训师薪酬、培训材料费用等。

4. 员工福利费用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员工医疗保险费、员工社保费等。

5. 捐赠费用企业向公益机构或慈善组织等进行的捐赠所支付的费用。

6. 科研经费企业进行科学研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科研设备购置费、科研项目经费等。

7. 会议费企业组织或参加会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会议场地费、会议餐费等。

8. 差旅费用企业员工因公务差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

9. 设备购置费用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设备购买款项等。

10. 公司车辆折旧费用企业拥有的用于经营的车辆按照一定折旧率计算的费用。

11. 租赁费用企业为租赁办公场所或设备所支付的费用。

12. 债券利息支出企业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费用。

13. 货款损失企业因为货款无法收回而发生的损失。

14. 坏账损失企业因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的损失。

15. 处罚款企业因违法行为受到的罚款所支付的费用。

16. 其他合理费用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

合计:填写各项扣除费用金额后进行求和,得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额。

以上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企业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应的费用填写于该明细表中。

请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合理准确地填写扣除明细表,并保留相关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核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核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核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概念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各项支出。

这些支出必须是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原则1、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例如,企业在年末计提了员工的年终奖,但实际在次年发放,该年终奖应在计提的当年扣除。

2、配比原则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当与收入配比扣除。

比如,销售成本应与销售收入相匹配。

3、相关性原则扣除的支出必须与企业取得的收入直接相关。

无关的支出不得扣除。

4、合理性原则支出的金额和方式应当合理。

例如,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扣除。

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1、成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成本。

2、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比如,广告费、办公费、利息支出等。

3、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外,企业缴纳的其他税金及附加可以扣除。

4、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等。

四、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核要点1、凭证的审核企业的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作为依据。

常见的凭证包括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等。

审核时要注意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扣除范围的审核确保支出属于税法规定的可以扣除的范围。

对于一些有限额扣除的项目,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要审核是否超过限额。

3、扣除时间的审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审核支出是否在正确的纳税年度扣除。

4、资产折旧和摊销的审核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5、关联交易的审核对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要审核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以减少纳税的情况。

五、常见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及解决方法1、发票问题企业可能存在取得不合规发票或者未取得发票的情况。

会计实务:企业所得税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会计实务:企业所得税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的扣除项目如下所示: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
 2、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3、满足规定条件的坏账损失可以扣除;
 4、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扣除;
 5、业务招待费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扣除;
 6、企业发生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7、广告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
年度结转扣除;
 8、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
 9、企业向社保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性质的保险费用,
可在税前扣除;
 10、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 11、企业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用支出准予扣除;
 12、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含)以内的准予扣除;
 13、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5%(含)以内的准予扣除;
 14、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
 15、企业融资租赁所发生的租赁费不得扣除,但承租方所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所支付的利息等则可以扣除;
 16、企业实际所发生的现金折扣,是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关于企业融资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房地产财务费用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财务费用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财务费用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扣除问题阅读:24802013—06-03 21:12标签:利息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扣除在房地产行业中有一句俗话说得好,“房地产企业就是给政府及银行打工的角色",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支出中,支付给政府的土地款及各项税费以及支付给银行的财务费用总和,大概在50%以上,地价高的项目可能比例更高。

支付给政府的各项税费,在所得税及土增税清算时一般都是可以扣除的,但项目发生财务费用却不一定能全额扣除。

下面分类进行讨论.一、财务费用在所得税前的扣除规则1、在《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中,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2、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中,第一条即是对条例中第三十八条的明确: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

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众所周知,信托公司的贷款利率是比较高的,此公告意味着,只要企业向非金融企业支付的利息,只要不是高的离谱,基本上是可以做到据实扣除的。

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

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

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成本费用抵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

成本费用抵扣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收政策。

合理的成本费用抵扣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因此,合理的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成本费用抵扣的基本原理。

成本费用抵扣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成本和费用列支扣除的一种税收政策。

成本费用抵扣的基本原理是根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和费用,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将其扣除后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最终确定纳税金额。

成本费用抵扣的范围包括生产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但是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成本费用抵扣的标准是合理、真实、合法、准确,不得存在虚假、夸大、隐瞒等行为。

同时,成本费用抵扣的范围和标准也受到税法的限制,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二、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

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是指根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和费用,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计算其抵扣比例的一种数学公式。

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的核心是抵扣比例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成本费用抵扣比例=(可抵扣成本费用总额÷应纳税所得额)×100%。

其中,可抵扣成本费用总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成本和费用的总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成本费用抵扣后的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的核心是抵扣比例的计算,抵扣比例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税负水平。

成本费用抵扣比例越高,企业的税负越低,盈利能力越强。

因此,合理的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三、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的应用。

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的应用可以帮助企业合理抵扣成本费用,降低税负,提高盈利能力。

合理的成本费用抵扣配比计算公式可以帮助企业确定合理的成本费用抵扣比例,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发文日期:2012-04-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关于企业融资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所得税中可抵扣的财务费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判定你公司存在债权性投资】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你公司应该属于其他企业,注册资本500万,由此确定债权性投资为500万X2=1000万】3、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部分为2000-1000=1000万元,超过部分不可扣除利息为1000*10%=100万】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超过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金额为:(2000-1000)*(10%-7%)=30万元)【不可扣除财务费用为=100万+30万=130万元】【所以可扣除的财务费用为=300万-130万=170万元】是和注册资本有关的。

一是能扣除的利息费用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算出的利息费用,二是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是5:1,其他企业是2:1,超过的利息费用都不能够扣除。

会计考试题设立于某经济特区的中外合资甲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初开业,2006年至2007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15%。

2011年度为减半征税第二年,当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1)甲公司坐落在某市区,全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共计10万平方米,其中:公司办的幼儿园占地3000平方米、厂区内道路及绿化占地4000平方米,非独立核算的经营门市部占地500平方米,生产经营场所占地92500平方米。

(2)甲公司当年度固定资产原值共计60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4000万元,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元。

签订租赁合同1份,4月1日将房产原值200万元的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出租期限5年,共计租金30万元,签订合同时预收一个季度租金1.5万元,其余的在租用期的当季收取。

(3)当年签订化妆品销售合同50份,记载金额8000万元。

年终实现不含税销售额共计8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费收入58.5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购货金额5500万元、进项税额935万元;另支付销售货物的运费2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8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合法货票。

“国庆”节前,将自产化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公司每位员工,市场含税零售价每套117元,成本结转无误。

全年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3200万元。

(4)“投资收益”账户记载:购买国债到期兑付取得利息收入48万元、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到期兑付取得利息收入14万元。

(5)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包含与某商业银行签订1200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合同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60万元,与某企业签订2000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合同支付的年利息120万元,以及因逾期归还贷款支付的银行罚息20万元。

(6)发生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60万元和新产品开发费用120万元,但不包括相关税金。

(7)发生广告费74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60万元,代销手续费5万元。

(8)公司本年度在册员工500人,全年计入生产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0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本企业残疾职工工资6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8.4万元,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22.8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25.5万元。

(9)营业外支出实际发生额160万元,其中包括对某展销会的赞助25万元、直接向某老年福利院的捐款10万元。

(10)欠乙公司货款35万元。

由于甲公司资金周转出现暂时的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已于2011年3月1日到期的货款。

2011年5月1日,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生产的化妆品偿还债务。

该批化妆品的公允价值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生产成本为12万元(未包含在上述结转的成本之中)。

其他相关资料:①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单位税额2元;房产税计算余值时的扣除比例20%;印花税税率:购销合同0.3%、借款合同0.05%、财产租赁合同1%;②相关票据在规定期限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答案: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2000×(60÷1200)=20(万元)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200-20=180(万元)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虽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不宜将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财务费用发生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在会计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主要内容(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

分配情况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的利息支出,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清算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清算损益。

烽火专家认为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虽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不宜将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财务费用发生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

经营期间发生的手续费、工本费等不能记入财务费用,而应记入管理费用下的办公费。

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计入在建工程,不作为财务费用核算.。

筹建期间的财务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分析情况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

结转当期财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核算规则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监控解放。

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

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规则是: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对应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则借记相关对应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在利润表中,单设“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并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即期未结转的余额分析填列。

检查技法1、利息支出的审查(1)企业当年列支的利息支出是否确实属于当年损益应负担的利息支出,有无将应由上年度或基建项目承担的利息支出列入当年损益。

(2)利息支出列支范围是否合规,注意审查各种不同性质的利息支出的处理是否正确。

一般而言,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其竣工之前的,计入购建资产价值;企业的罚款违约金列入营业外支出。

(3)审查存款利息收入是否抵减了利息支出,计算是否正确,特别应注意升降幅度较大的月份,分析其原因。

2、汇兑损失的审查(1)审查企业列支的汇兑损益是否确已发生,即计算汇兑损益的外币债权、债务是否确实收回或偿还,调剂出售的外汇是否确已实现。

(2)审查汇兑损益计算的正确性,计算方法的前后一致性。

(3)审查有无将不同数量的外币之间的记账本位币差额当成汇兑损益的现象。

(4)审查企业经营初期发生的汇兑损益,尤其是外汇调剂、汇兑损失应查明发生的具体时间,有无为了延续减免税期,而人为地将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计入生产经营期间汇兑损失的行为。

3、各种手续费的审查主要审查各种手续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及计算正确与否;有无将应列入其他费用项目的或者应在前期、下期列支的手续费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科目设置1、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2、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及其他筹资方式下支付利息支出;3、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外币兑换价差4、财务费用---手续费:各种银行收支业务产生的手续费科目:一、有关利息收支的会计处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利息收支核算的内容已由原来的银行存贷款利息核算,逐渐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借贷利息核算,而且表现形式渐趋多样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