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理所流动人才公寓管理办法.doc
人才公寓管理制度范本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才公寓的管理,优化人才居住环境,保障人才合法权益,促进人才队伍稳定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才公寓,包括新入住人才、续租人才及临时居住人才。
第三条人才公寓是公司为吸引和留住人才而设立的特殊住房保障措施,旨在为人才提供舒适、便捷、安全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入住管理第四条入住资格:1. 具有公司正式聘用合同,且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2. 符合公司住房补贴政策的相关条件;3. 未在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租住住房。
第五条入住申请:1. 符合入住资格的员工,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入住申请;2. 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通知员工办理入住手续。
第六条入住手续:1. 员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住手续;2. 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人才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24小时保安巡逻,确保居住安全。
第八条人才公寓内禁止以下行为:1. 从事违法活动;2. 损坏公寓设施设备;3. 私自改变房屋结构;4. 噪音扰民;5. 私自转租、转借公寓。
第九条人才公寓内设施设备:1. 室内设施设备包括床、桌椅、衣柜、空调、热水器等;2. 公共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楼梯、走廊、健身房、洗衣房等。
第十条人才公寓维修:1. 员工发现房屋设施设备损坏,可向物业服务中心报修;2. 物业服务中心接到报修后,应及时安排维修。
第四章租赁期限与费用第十一条人才公寓租赁期限为一年,可根据公司需要和员工意愿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租金可按月或按季度缴纳。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讨相关损失:1. 逾期未缴纳租金;2.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3. 损坏公寓设施设备,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2016修正)
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2016修正)【发文字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公布日期】2016.11.15【实施日期】2016.1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2012年5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发布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权益保障和综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但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
第四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均等服务,合理引导,属地管理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流动人口凭居住证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流动人口应当履行法定义务。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承担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批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用流动人口协管人员。
第八条县级以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当有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相关规划和管理制度;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等区域间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协作、配合工作。
人才公寓管理制度
人才公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才公寓的管理,保障人才公寓居住环境的良好和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人才公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才公寓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对所有入住人才公寓的人员一视同仁,依法享有入住权益和义务。
第四条人才公寓管理主体是指负责人才公寓管理事务的单位或组织。
第二章入住规定第五条入住人员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以及申请入住表格,经过人才公寓管理主体审核确认后方可入住。
第六条入住人员需签署人才公寓住宿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缴纳相应的押金和租金。
第七条入住人员需遵守人才公寓管理规定,尊重他人,保持公共秩序,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八条入住人员应做好个人及家庭安全防范工作,保护和爱护公共设施设备。
第三章住宿管理第九条人才公寓管理主体应定期组织住户集会,宣传人才公寓管理政策,交流住户意见,解决住户实际困难。
第十条人才公寓管理主体应建立住户档案,做好住户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确保住户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人才公寓管理主体应落实巡查制度,定期巡查住户生活环境和公共区域卫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人才公寓管理主体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保障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三条人才公寓管理主体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人才公寓管理主体应提供居住环境的改善方案和建议,并积极参与改善工作。
第十五条人才公寓管理主体应制定相关管理维护预案和紧急处理预案,提前做好管理准备工作。
第五章纠纷处理第十六条人才公寓管理主体应建立完善的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合理地处理住户之间或住户与管理主体之间的纠纷。
第十七条人才公寓管理主体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调解纠纷,协调处理,保障住户合法权益。
第六章退出规定第十八条住户需提前向人才公寓管理主体提出退房申请,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住户在办理退房手续时应按规定维护房屋设施,交还干净整洁的房屋。
人才公寓宿舍管理制度
人才公寓宿舍管理制度一、申请入住1. 公寓面向全国各地招聘的人才,申请入住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工作或学习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面试。
2. 公寓将根据申请者的背景、工作性质、居住需求等因素,决定是否通过其入住申请。
3. 入住者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押金和租金。
4. 入住者需接受公寓规定的入住培训,并按照规定遵守公寓的管理制度。
二、宿舍分配1. 公寓将根据入住者的工作性质、工作地点等因素,合理安排宿舍的分配。
2. 宿舍分配原则上以单人、双人或者四人间为基本单位,根据入住者的需求和可行性,可以进行适度调整。
3. 宿舍内部分配床位不得私自调换,入住者需按照分配结果居住,不得私自擅自更改。
4. 公寓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宿舍进行调整和调配,入住者须配合并积极配合。
三、居住管理1. 入住者需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和整洁,不得擅自将私人物品堆放在公共区域。
2. 入住者需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损坏或者破坏公共设备和设施。
3. 入住者需遵守公寓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在宿舍内吸烟、酗酒、使用明火等不安全行为。
4. 公寓设有24小时安保巡逻,入住者需遵守安保人员的指示,不得影响公寓的正常秩序和工作。
5. 公寓配备专门的维修人员和服务人员,入住者如有需求可以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和服务。
四、社区活动1. 公寓将定期组织入住者参加各类社区活动,如品牌活动、健身活动、文化活动等,旨在促进入住者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2. 公寓会不定期举办各类主题聚会、座谈会等活动,入住者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参加。
3. 公寓鼓励入住者自主组织小型活动,如团建活动、志愿活动等,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合作。
五、违规处理1. 如发现入住者有违反公寓规定的行为,公寓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调整宿舍等处理,严重者可终止其入住资格。
2. 入住者如有投诉或者建议,可以及时向公寓管理部门反映,公寓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回复。
流动住宿管理制度范本
流动住宿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流动住宿管理,规范住宿秩序,保障住宿安全,提高住宿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流动住宿的学生。
三、流动住宿申请1. 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流动住宿的,应当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2. 学校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3. 批准流动住宿的学生,应当按时搬入指定宿舍,并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四、流动住宿管理1. 学校应当对流动住宿的学生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住宿安全。
2. 学校应当对流动住宿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 学校应当定期对流动住宿的学生进行宿舍检查,确保住宿环境符合要求。
五、流动住宿变更1. 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动住宿的,应当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2. 学校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3. 批准变更流动住宿的学生,应当按时搬入新宿舍,并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六、流动住宿终止1. 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流动住宿的,应当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2. 学校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3. 批准终止流动住宿的学生,应当按时搬出宿舍,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违规处理1. 学生违反流动住宿管理制度的,学校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 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校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流动住宿管理制度范本旨在为学校提供一套科学、规范的流动住宿管理方案,以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和质量。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使其更好地适用于自身需求。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人才公寓的租赁管理。
# 第三条管理原则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才住房需求得到合理满足。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成立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 第五条职责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租赁政策、审核租赁资格、监督租赁合同执行等。
第三章租赁对象与条件# 第六条租赁对象人才公寓主要面向本地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
# 第七条租赁条件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的个人或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 符合本地区人才认定标准;2. 在本地区有稳定工作;3. 无不良信用记录;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租赁程序# 第八条申请申请人需提交个人简历、工作证明、人才认定证书等相关材料。
# 第九条审核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租赁条件。
# 第十条配租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按照规定程序选择公寓,并签订租赁合同。
# 第十一条入住签订合同后,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领取公寓钥匙。
第五章租赁合同与费用# 第十二条租赁合同租赁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维修责任等。
# 第十三条租金和押金租金根据市场行情和政策规定确定,押金按照一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 第十四条费用支付租金和押金应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第六章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使用规定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公寓,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 第十六条维护责任承租人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七章退出与续租# 第十七条退出机制租赁期满或承租人不再符合租赁条件时,应退出公寓。
# 第十八条续租规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申请续租,经审核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十九条违规行为承租人有擅自转租、改变房屋结构等违规行为的,管理办公室有权终止合同。
人才公寓管理制度
人才公寓管理制度1. 引言人才公寓是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而设立的住房支持制度,提供给特定人群(包括但不限于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创业者等)的住房解决方案。
为了保证人才公寓的顺利运营和良好管理,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2. 宗旨和目的人才公寓管理制度的宗旨是确保人才公寓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住户的满意度和居住质量,构建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其目的是明确人才公寓的管理职责、住户权益和管理流程,保障住户的普遍福利。
3. 政策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人才公寓的管理单位、住户及相关工作人员。
4. 管理单位职责4.1 维护人才公寓的运营秩序,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对住户的入住申请进行审核。
4.2 确保人才公寓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配套服务的正常运行。
4.3组织住户的入住和退房手续办理,保证住户的合法权益。
4.4 监督和管理住户的日常行为,对住户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惩罚。
4.5 组织开展定期巡查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人才公寓的安全和卫生环境。
5. 住户权益和义务5.1 住户享有合法使用人才公寓的权利。
5.2 住户有责任保护人才公寓的环境和设备设施,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5.3 住户有义务按规定缴纳住房租金和相关费用。
5.4 住户不得私自转租或转让人才公寓,不得搞乱公寓内的公共秩序。
5.5 住户有权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参与公寓管理的活动。
6. 公寓设施和服务6.1 人才公寓应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暖、网络等。
6.2 人才公寓应提供必要的公共设施,如娱乐室、健身房、会议室等。
6.3 人才公寓应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如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等。
6.4 公寓设施和服务的具体内容由管理单位制定明确的规定。
7. 入住和退房手续7.1 住户在入住时需要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并办理入住手续。
7.2 住户在退房时需要提前通知管理单位,并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
7.3 住户在办理入住和退房手续时应缴纳相关费用,并按规定交纳押金。
人才公寓管理制度范本
人才公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才公寓的管理,保障人才公寓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筹集,专门为人才提供的租赁住房,包括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人才公寓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才公寓的合理使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才公寓的建设和管理,设立人才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才公寓的宏观管理和决策。
第二章人才公寓的建设和筹集第五条人才公寓的建设规模和选址应当根据人才需求和城市规划进行合理规划,确保人才公寓的质量和环境。
第六条人才公寓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确保人才公寓的建设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人才公寓的筹集可以通过政府投资、土地划拨、委托开发、合作建设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三章人才公寓的租赁和管理第八条人才公寓的租赁对象为符合本市人才政策规定的人才,包括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
第九条人才公寓的租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和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成本进行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人才公寓的租赁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有需要可以申请续租。
第十二条人才公寓的承租人应当遵守人才公寓的物业管理规定,维护人才公寓的正常秩序。
第四章人才公寓的运营和管理第十三条人才公寓的运营管理单位负责人才公寓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服务。
第十四条人才公寓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公寓的维修养护制度,确保人才公寓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人才公寓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公寓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才公寓的安全和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人才公寓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公寓的租赁管理制度,加强对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为加强单身公寓规范化管理,使公寓保持洁净、整齐、文明的住宿环境和秩序,营造温馨愉快的氛围,确保员工充分的休息,维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管理1.公寓内严禁赌博、酗酒、争吵、打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2.公寓内消防设施、通道、走廊、楼梯口等位置严禁摆放物品,必须保持畅通;3.公寓内严禁擅自拉接电线、网线,不得使用电饭煲、电炉、热得快、电褥子及其它擅自接入的加热取暖电器设备等大功率电器;4.出门前检查公寓内是否有未灭的烟蒂及未关闭电灯、电脑、电器用具等,做到人走断电;5.公寓内禁止烧煮、烹饪、做饭;6.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7.烟灰、烟蒂严禁乱扔乱丢,须放入垃圾桶。
禁止在床上吸烟,同寝室内人员发现此情况可上报给宿管;8.公寓内请勿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自负其责;9.禁止一切不利于安全,有损于生命健康的行为;10.保障单身公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二、环境卫生管理1.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各种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2.衣服、被褥、鞋帽等生活用品干净整洁各归其位整齐放置,换洗衣物不得乱堆乱放,应洗涤干净收入橱柜内;3.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垃圾桶内存放;5.公寓内禁止饲养宠物;6.洗晒衣物需在指定位置晾晒;7.严禁私带外来人员在公寓留宿;8.禁止一切不利于公寓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9.禁止使用个人配置的床、桌子、转椅等尺寸较大家具。
三、员工入住清退标准1.入住标准:申请住宿员工为单身,非本地户口人员亦可申请住宿;2.要求清退标准:已婚人员、长期不住宿人员(每月住宿时间不满7天,长期出差人员除外)、离职人员,将予以清退;3.对不遵守本办法人员给予两次改正机会,仍不改正人员将予以清退;4.公司聘请专家等特殊人才另行制定入住清退标准。
人才公寓管理制度范文
人才公寓管理制度范文人才公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才公寓的管理,提高住房管理服务水平,增强人才吸引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受理申请第二条居民在居住人才公寓前应在人才服务中心或相应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由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和受理。
第三条申请人应提交住房需求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工作单位介绍信、个人信用证明等。
第四条人才公寓采取租赁方式提供住房,申请人须缴纳一定的租金押金作为保证金,并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
第三章居住审核第五条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正当职业身份,具备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2. 持有相应的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材料;3. 无犯罪记录;4. 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根据自然人住房需求和政府购房政策规定,优先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保住房资源合理配置。
第七条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提交相关材料,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第八条申请人需主动配合进行抽查核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
第四章租赁期限和费用第九条人才公寓住房租赁期限为一年,居住满一年可续租。
第十条租金按月支付,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公共设施使用费和物业服务费。
第十一条人才公寓住房租金和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指导价格和市场调研结果确定。
第五章住房管理第十二条人才公寓住房为集体所有制,居民享有使用权,但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
第十三条居民对使用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负有责任,不得损坏或滥用。
第十四条居民需遵守居住公寓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和社区公约。
第十五条居民有权利在租赁期内提出合理的改善建议和投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做出回应。
第六章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居民需保持住房内外环境的清洁和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或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居民需遵守消防规定,禁止在居住区内使用明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八条居民需自觉遵守公寓安全规定,注意个人和财产安全,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长春人才公寓运营管理方案
长春人才公寓运营管理方案1. 引言长春人才公寓是为吸引优秀人才,提供住宿和配套服务的特殊公寓。
为了保证人才公寓的良好运营,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案,以确保住户的居住体验和公寓的可持续发展。
2. 运营目标我们的运营目标是提供优质的住宿和生活环境,吸引各类高素质人才入住,并为其提供便捷的公寓管理和服务,提高租户满意度,在提供稳定收入的同时,提升公寓的价值。
3. 运营策略3.1 租户招募•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推荐适合的人才入住公寓。
•利用社交媒体和招聘网站广泛宣传公寓的优势和便利性,吸引潜在租户。
•提供住户推荐奖励计划,鼓励现有住户推荐其他人才入住。
3.2 公寓配套设施•提供高品质的住宿设施,包括舒适的床铺、家具、厨房等。
•设置免费的公共休息区、健身房和娱乐设施,促进社区氛围的建立。
•提供高速稳定的网络连接和24小时安全监控。
3.3 公寓服务•设立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负责公寓的维护和管理。
•提供定期的房屋清洁和维修服务,确保公寓设施的正常运行。
•建立在线服务平台,方便住户提出问题和需求。
3.4 社区活动和培训•定期组织社区活动,如座谈会、培训和文体活动,增进住户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邀请专业人士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提升住户的综合素质。
4. 运营管理4.1 租金管理•制定合理的租金政策,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寓质量确定租金水平。
•设立住户押金制度,对住户进行信用评估,保证公寓的租金收入。
4.2 设备设施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状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制定设施使用规则,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和长久使用。
4.3 住户管理•设立住户入住和退出的规定流程,保证合法权益的保障。
•建立住户信息档案,统计住户数量和租期,便于管理和统计。
•定期进行住户满意度调查,改进运营管理的不足。
4.4 安全管理•建立24小时安全巡逻制度,确保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及时预警和处理安全事件。
5. 经济效益预期通过以上运营管理方案的实施,我们预期可以达到以下经济效益: * 提高住户满意度,增加租户续租率,稳定租金收入。
流动宿舍管理制度
流动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宿舍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生活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设立的流动宿舍。
第三条流动宿舍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在流动宿舍居住期间,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与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流动宿舍管理机构第五条学校设立流动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流动宿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流动宿舍管理委员会设立值班室,24小时值班,保障学生宿舍的安全和学习生活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流动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流动宿舍管理员,负责具体的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流动宿舍的管理第八条学生在流动宿舍居住期间,应当积极遵守宿舍守则,保持卫生、守望相助,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酗酒、吸烟,不得进行赌博、色情等违法活动。
第九条学生在进入流动宿舍时,应当凭学生证或身份证,进行相关登记,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条学生在进入宿舍楼时,应当按规定刷卡进入,不得私自携带外来人员。
第十一条学生在外出期间,应当将宿舍门窗关闭,不得遗留火源,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十二条学生搬离宿舍时,需提前向宿舍管理员递交搬离申请,并进行检查后离开。
第四章流动宿舍的卫生管理第十三条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严禁宿舍内留有垃圾,保持宿舍环境整洁。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的清洁卫生制度,定期打扫并为宿舍卫生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合理使用水电,不得浪费资源。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的公共厕所卫生制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卫生。
第五章流动宿舍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学生在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定期参加宿舍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危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安全制度,不得私自改装、增设门锁等。
第二十条学生在发现宿舍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人才公寓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人才公寓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才公寓资料管理,保障人才公寓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才公寓的资料管理,包括人才公寓的入住、使用、退出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人才公寓资料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资料管理第四条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整的资料管理体系,包括入住资料、使用资料、退出资料等。
第五条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应当对入住人才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工作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建立档案。
第六条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应当对人才公寓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住宿人员、住宿时间、住宿费用等。
第七条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应当对人才公寓的退出情况进行记录,包括退房时间、退房原因等。
第八条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应当对人才公寓的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入住人才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资料使用第九条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应当合理使用人才公寓资料,仅用于管理和服务人才公寓的目的。
第十条人才公寓管理机构不得将人才公寓资料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泄露、出售或者赠送给他人。
第四章资料保护第十一条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才公寓资料的安全,防止资料丢失、损坏或者被盗。
第十二条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人才公寓资料进行备份,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人才公寓管理机构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入住人才公寓的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人才公寓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理,并可以解除住宿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才公寓管理机构所有。
人才公寓卫生管理管理制度
人才公寓卫生管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才公寓居民的卫生环境,提高公寓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人才公寓的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公寓内部卫生和公共区域卫生。
第三条人才公寓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管理制度,对公寓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居民应遵守公寓卫生管理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人才公寓管理公司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向居民进行公示。
第二章公寓内部卫生管理第六条居民应主动保持公寓内部的卫生清洁,每日按时进行卫生打扫。
第七条居民应定期清洗卫生间、厨房和其他生活区域,保持卫生。
第八条居民不得在公寓内乱丢垃圾,应按时分类投放,保持公寓环境整洁。
第九条居民应遵守公寓内部禁止吸烟、禁止酗酒等规定,保持公寓环境清洁。
第十条居民应遵守公寓内部安全卫生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
第十一条公寓内部卫生管理由各楼层的卫生巡查员负责,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第三章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第十二条公共区域卫生由人才公寓管理公司负责,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三条公共区域包括大厅、走廊、楼梯间、电梯等公共空间,由物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四条人才公寓管理公司应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公共区域的清洁管理应定期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的检查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人才公寓管理公司应配备专职的清洁人员,保证公共区域卫生。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于居民在卫生管理中表现出色的,可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八条对于居民违反公寓卫生管理规定的,可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重复违规的居民,人才公寓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止提供服务、解除合同等措施。
第二十条人才公寓管理公司应建立奖惩档案,对居民的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价。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另行公告。
第二十二条其他有关事宜由人才公寓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本管理制度由人才公寓管理公司负责解释和实施。
人才公寓资料管理制度
人才公寓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概述一、为规范人才公寓资料管理工作,保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人才公寓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人才公寓内所有资料的存储、整理、处理和使用工作。
三、管理原则:依法合规、安全保密、便捷高效、规范有序。
第二章资料管理一、资料分类:按照资料的内容、形式等特征,将资料分类存档,明确管理责任人。
二、资料存储:将纸质资料存放在专门的文件柜中,电子资料存放在指定的网络服务器中,避免混存、混乱。
三、资料整理: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整理,清理过期和无用资料,确保存档的资料真实完整。
四、资料备份:对电子资料进行定期备份,确保资料不会因误删或系统故障而丢失。
五、资料借阅:对员工借阅和查阅资料设定特定的程序和权限,确保资料安全和保密。
六、资料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资料,经过指定程序的审批,进行安全销毁,避免泄露风险。
第三章资料处理一、资料处理权限:严格控制员工对资料的处理权限,确保只有特定权限的人员可以进行操作。
二、资料传输:对内部资料传输进行加密处理,对外部传输进行严格审核和控制,避免资料泄露。
三、移动存储设备:严格管理移动存储设备,对员工使用的U盘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控。
四、违规处理:发现员工违规处理资料,将给予相应处罚,并修订制度,加强管理。
第四章安全保密一、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对系统进行加密、防火墙设置等措施,防范黑客攻击。
二、物理安全:对公寓内的资料存储区域进行监控、门禁等安全措施,防止资料被盗或灭失。
三、信息保密:对有保密要求的资料,进行分级保密管理,确保重要信息不外泄。
第五章统一规范一、对职工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要求,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举办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资料管理的重视和技能,确保规范操作。
三、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第六章附则一、本制度由人才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制度修订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人才公寓房屋使用管理方案
人才公寓房屋使用管理方案一、目的。
咱弄这个人才公寓,就是为了给各路英才提供个舒适、方便的小窝,让大家能安心在这儿施展才华,所以得好好管理。
二、入住规则。
# (一)申请资格。
1. 首先呢,得是被认定的人才,不管你是科技小能手,还是文艺小达人,只要符合咱当地的人才标准就行。
这标准可不是瞎定的,都是为了吸引真正有本事的人。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不能弄虚作假哦,要是发现了,那可就不好意思了,直接取消入住资格,还得记个小黑账呢。
#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这申请表可得填仔细了,就像填高考志愿一样认真。
2. 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像查户口一样严格审核,一般会在[X]个工作日内给答复。
要是通过了,那恭喜你,可以准备入住啦;要是没通过,也别灰心,看看是哪儿出了问题,改进之后再申请呗。
三、房屋使用。
# (一)房间分配。
1. 根据人才的类型、家庭状况等来分配房间。
比如说单身的可能就住个小单间,拖家带口的就给个大一点的房间,尽量让大家都住得舒心。
2. 分配房间就像抽奖一样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什么暗箱操作,全靠运气和需求。
# (二)房屋设施使用。
1. 公寓里的家具、电器啥的都是给大家提供方便的,要爱护它们。
你要是把冰箱当成拳击沙袋,把沙发当成蹦床,那可不行哦。
要是不小心弄坏了,得照价赔偿,毕竟这些都是公共财产。
2. 水电等设施要合理使用,不能像个浪费大王一样,出门不关灯,水龙头一直开着。
每个月都会有水电额度的,如果超过了,就得自己掏腰包啦。
四、居住规范。
# (一)环境卫生。
1. 自己的房间要保持干净整洁,可不能像个猪窝一样。
垃圾要及时扔到指定的地方,要是在房间里堆成小山,那味道可就“美”了,还容易招来小强等不速之客。
2. 公共区域,像楼道、电梯这些地方,大家也要爱护,不要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这就像在自己家的客厅一样,要保持干净。
# (二)居住安全。
1. 严禁在房间里使用违规电器,像那些没有3C认证的大功率电器,这可都是安全隐患,一不小心就可能引发火灾,到时候大家都得“凉凉”。
公司流动人员的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流动人员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居住环境,确保流动人员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流动人员的宿舍管理。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四条宿舍分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流动人员的岗位需求、工作性质及住宿条件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流动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入住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申请。
第六条宿舍分配实行先来后到、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争议,由人力资源部协调解决。
第三章宿舍入住与退房第七条流动人员入住宿舍时,需出示身份证件,填写入住登记表,并签订《宿舍入住协议》。
第八条入住宿舍后,流动人员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挪用。
第九条流动人员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退房时,应提前三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条退房时,流动人员需将宿舍恢复原状,清理个人物品,并接受人力资源部对宿舍设施的检查。
第四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十一条宿舍内应保持整洁,流动人员应每日清扫宿舍,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二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流动人员应遵守宿舍用电、用水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四条宿舍内不得私自改变房间结构,不得擅自拆装宿舍设施。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流动人员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宿舍维修与报修第十六条宿舍设施出现故障,流动人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修。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接到报修后,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上门维修。
第十八条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但流动人员需支付部分自用消耗品费用。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流动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宿舍设施损坏或影响他人生活的,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损坏宿舍设施者,须照价赔偿;(二)违反用电、用水规定者,将进行罚款;(三)私自改变宿舍结构或擅自拆装宿舍设施者,将进行罚款;(四)影响他人生活者,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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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理所流动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所流动人才公寓管理,实现公寓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公寓的使用效率,结合我所流动人才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入住及收费标准
第二条流动人才公寓专供符合入住条件的流动人才临时居住,由研究所根据国家对流动研究人员相关待遇规定和我所房源情况安排。
申请入住人员:
1.博士后
2.客座研究员;
3.临时来所项目合作科研人员
第三条收费标准:
1。
房租费:由入住人员个人支付,按月从工资中扣除.
一类:两室一厅一厨,每套600元/月。
二类:一室一厅一厨,每套500元/月.
三类:一室一厨,每套400元/月。
2。
其他费用:卫生管理费按研究所在职职工的房租收费标准收取,水、电、煤气、电话、网络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流动人才本人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交纳。
第三章公寓管理及使用
第四条流动人才公寓管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中心及其他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第五条流动人才公寓房源由综合办公室调配。
第六条由人事教育处确定入住人员。
第七条流动人才办妥进所手续后,符合住房条件的,由人教处开具《住房通知单》,本人持该通知单到综合办公室审核后,到后勤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同时需交纳1000元的住房保证金。
第八条公寓住房只能由分配到住房的流动人才本人和家庭使用;住户对所住房屋不得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擅自调换和转让,不得变相出租或进行经营活动.后勤服务中心将不定期对流动人才公寓进行检查,一经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流动人才公寓的,及时予以纠正,严重违规的,由后勤服务中心收回公寓,并处以罚款(现时标准为200—500元)。
因不按规定使用流动人才公寓而出现安全或者其他问题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本人承担。
研究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公寓基本设施的损坏和报修。
房屋及其设施损坏后,
住户应及时向后勤中心反映,如自然原因造成,则由后勤服务中心组织维修;如人为原因造成的,则由住户负责修复,住户不能修复,后勤中心安排修复,相关费用由住户承担.
第十条流动人才居住公寓的使用期限,与其在所工作时间一致;中途离所或聘任期满离所,应在办理退、离所手续时,先办理退房手续,后办理工作介绍信、档案及工资关系等手续.所有未按时迁出的公寓,按照旅游业市场房租价格(现时为150元/床·天)计收房租。
第十一条离所退房时,应缴清房租,带齐水电缴费单、煤气封表单、物业管理缴费单等到后勤服务中心申请退房,后勤服务中心收到退房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及住户共同对公寓进行验收,公寓设施及其它情况保持良好的,后勤服务中心给予办理相关退房及离所手续,并根据实际情况退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第十二条确因工作需要延期离所的流动人才,经所在部门及人教处和综合办公室批准并通知后勤服务中心后,可继续使用,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期间享受一般流动人才公寓住房待遇。
第十三条在研究所发出限期搬离通知单后7日内仍未退房的,经多方联系无法找到本人,综合办公室将会同后勤服务中心及人教处对公寓进行清理,清理公寓时,如果物品等有遗失,研究所概不负责.
第十四条流动人才在所内工作期间出国(境)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违反该规定的,由综合办公室与后勤服务中心联合对其住房进行清退。
第十五条离所时需将住房清理干净并经验收后,方可办理离所退房手续。
凡房屋内污秽不堪,墙壁人为涂画、损坏的,必须经本人处理,后勤服务中心验收后方能退房;否则,将由后勤服务中心进行装修处理,相关费用由其本人负责。
第十六条保持灶具、抽油烟机、家具的清洁。
离站时灶具有污垢或损坏的,除按规定交纳维修费外,还将处以罚款(现时标准为100—200),罚款费用从住房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章公寓内行为管理
第十七条楼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第十八条公寓煤气、灶具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用完灶具要关好阀门。
第十九条禁止擅自拆改、接拉电线等。
第十八条禁止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违者没收其物品,并视情形处理;造成严重事故的,当事人除按国家法律
和研究所规定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要注意公寓公共大门以及住户自己居住公寓门窗安全,做好防盗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得利用公寓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才公寓的垃圾清扫后自行带至楼外垃圾桶处倾倒,居住人员严禁在楼道、楼梯内抛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品。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入住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规定。
如有违反以上条款,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所内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办公室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