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庐阳区2019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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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庐阳区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工

作的通知

各企业、培训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现将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申报计划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号)。

二、申报对象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在职技能岗位工作的职工,与技能岗位工作无关人员不得申请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同一人在同一家企业最多只能享受次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报时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不得申报培训补贴。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关系不在同一单位的,由现社会保险参保所在单位申报。

企业当年度开展的补贴性培训人数,一般应控制在本企业参保职工总人数的以内,且当年享受补贴培训人数不得超过单位技术工人总数。中小企业的补贴比例可适当放宽,其参保职工总数在人以

内的,当年补贴培训人数可控制在其职工总数的以内。企业参保人数人以下的,当年度享受培训补贴的人数最多不超过人;企业参保人数超过不足人的,当年度享受培训补贴的人数最多不超过人;企业参保人数超过人的,当年度享受培训补贴的人数最多不超过人。大型骨干企业经市、区人社部门同意,其当年享受培训补贴人数可适当增加,但最高不超过人。

三、申报材料

、计划申报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申报表(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返还);

()企业上一年度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验后当场返还),计划申报截止时间年月日。没有按期提交纸质培训计划的企业和机构,视为放弃本年度培训计划,不再予以申请。

、开班申报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待计划审核报市局及公示后方可申报开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号)的规定进行开班申报。联系电话: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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