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反馈问题集锦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断增多,以及股权融资的兴起,资金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践中,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其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资金周转速度慢。
由于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大多处于发展初期,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尚未成熟,导致资金周转速度较慢,企业流动资金难以得到有效利用。
2.资金来源单一。
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在资金来源上大多依赖于股权融资和贷款,而且往往只有少数投资人对企业感兴趣,导致资金来源单一,资本市场波动对企业的影响较大。
3.资金管理不规范。
由于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规模较小,企业管理人员对资金管理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不充分,缺乏科学、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和体系,导致资金管理不规范。
二、对策建议1.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应制定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流动方向和用途,建立完善的预算和决算制度,加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分析,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2.加强资金管理能力。
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加大对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资金管理能力,建立用人机制,聘请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才,加强员工的资金管理意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3.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高新技术企业应该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寻找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如企业家身份的投资人、天使投资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等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和融资成本。
4.注重资金流动效率。
对于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应注重提高资金周转率,加强对企业资金利用效率的监测和控制。
合理安排各类资金的使用,有效控制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投资,确保企业的资金周转周期在合理范围内,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5.加强风险管理。
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应加强风险管理,制定科学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风险评估和把握。
新三板问题及解决方案汇总三篇
新三板问题及解决方案汇总三篇篇一:所有新三板问题及解决方案汇总1.出具承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普华科技430238)2.技术出资超比例且未评估(风格信息430216)3.无形资产出资瑕疵,现金补正(奥特美克430245)4.土地取得方式与证载信息不一致(成科机电430257)5.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各股东比例不一致(威林科技430241)6.无形资产出资瑕疵,先减资再现金增资(金日创430247)7.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违反《公司法》规定(铜牛信息430243)8.设立时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的规定(三意时代430255)9.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划分业务专属行业(东软慧聚430227)10.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信诺达430239)11.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美兰股份430236)12.公司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普华科技430238)13.无发票,资产未入账(蓝天环保430263)14.以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出资(联动设计430266)15.无形资产出资瑕疵,作减资处理(奥尔斯430248)16.股份公司发起人未签订发起人协议(易同科技430258)17.出售子公司予股东,交易款项未支付完毕(盛世光明430267)18.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威林科技430241)19.(昌盛股份,430503)反馈要求对是否符合“公司依法设立”发表明确意见。
20.(430559):反馈要求说明并披露是否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挂牌条件21.以非专利技术出资形式进行股权激励(铜牛信息430243)22.(430607,大树智能):未办理环保相关许可手续23.出具承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普华科技430238)24.技术出资超比例且未评估(风格信息430216)25.证监会就落实《国务院关于新三板有关问题的决定》有关事宜答记者问26.无形资产出资瑕疵,现金补正(奥特美克430245)27.土地取得方式与证载信息不一致(成科机电430257) 728.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各股东比例不一致(威林科技430241)29.无形资产出资瑕疵,先减资再现金增资(金日创430247)30.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违反《公司法》规定(铜牛信息430243)31.设立时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的规定(三意时代430255)32.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划分业务专属行业(东软慧聚430227)33.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信诺达430239)34.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美兰股份430236)35.公司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普华科技430238)36.无发票,资产未入账(蓝天环保430263)37.以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出资(联动设计430266)38.无形资产出资瑕疵,作减资处理(奥尔斯430248)39.股份公司发起人未签订发起人协议(易同科技430258)40.出售子公司予股东,交易款项未支付完毕(盛世光明430267)41.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威林科技430241)42.(昌盛股份,430503)反馈要求对是否符合“公司依法设立”发表明确意见。
新三板企业税务问题及对策大全.doc
新三板企业税务问题及对策大全新三板企业在挂牌前后涉及的税务问题有哪些?通常有新三板企业的发票问题、个人股东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等22项,下面就由小编在本文介绍新三板企业涉及的税务问题及对策知识。
(一)发票问题问题:发票无小事,无论是股改过程中发现不合规发票入账的历史遗留问题还是在挂牌后出现的发票问题,都有可能招致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尤其是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引发的刑事风险无论对公司高管还是公司本身,都具有不可估计的破坏力。
对策:加强公司内部发票的规范性管理,尤其在开具、接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发票管理的程序,重点审核账、票的一致性。
(二)个人股东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股改过程中,个人股东将累积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未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策:按照税法规定,该情形下应视同进行利润分配,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股东以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已经按照一定年限对无形资产进行了摊销。
对策:根据《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文),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
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
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问题:部分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税负差转移利润,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对策:关联交易应按照《企业所得税》以及《特别纳税调整》的规定,提交留存相关资料,以证明定价的合理性。
(五)特殊性税务处理未进行备案问题:企业在进行重组中,适用了特殊性的税务处理,却没有按照规定到主管机关进行备案。
新三板IPO:部分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完整版)
新三板IPO:部分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完整版)文:梧桐编辑部整理梧桐最强证券问答:来自20个梧桐内部投行大群,精选80多道经典问答。
1.问:现在企业之间可以进行借贷吗?答:目前民间借贷关于企业之间用于经营性的资金拆借法律予以认可受法律保护。
2.问:拟挂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交叉持股,需要进行调整吗?答:需要。
3.问:股改时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中净资产的差额一般在多大?哪个高哪个低有讲究吗?答:审计净资产需小于评估净资产,股本不可低于评估净资产4.问:如果公司对租赁关联企业的车辆自己的产品进行配送,是否需要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呀?答:自己的车做配送是可以不用的5.问:新三板,股改时的审计报告已经出来了。
但是现在还没做股改工商变更企业老板想在这期间进行一次分红再股改,请问下分红会不会影响基准日的净资产?答:这个问题需要分两个层面来分析,(1)就股改工商变更而言,基准日后分红对净资产折股带来影响;(2)就挂牌申报而言,需要补充期后事项。
建议谨慎处理,股改后分红并加一期审计。
6.问:各位请问投一家准备挂新三板的企业是股改前投资好还是股改后投好?答:都可以呀,一般情况下哈,股改前可能便宜点,但是作为发起人要锁一年,股改后除非特别约定,不用锁定,但可能贵点儿,看自己的需要。
7.问:你们觉得上市公司的新控股股东为原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欠款提供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吗?答:披露为关联交易更为合适。
8.问:可交换债是从存量股里发嘛,那为何能作为高管减持的手段呢?答:可交换债和传统的转债有相似点也有不同,不同的地方在于可交换债发行一般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他不是上市公司本身发行,他是上市公司股东。
那么转债很明显他的发行人一般是上市公司,可交换债他的转股所用是一个存量姑表,我持有股票想减持发行,这个存量并没有产生新的股权。
但是传统的转债很明显,当你转股以后肯定新增股权有一个稀释的作用。
9.问:现在外资转内资企业怎么补缴税吗?答:正常情形下,外资企业如果存续满10年则不需要补缴税。
新三板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案例
常见问题实务公司挂牌条件1、合法存续满二年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4、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健全5、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一)主体资格问题(1)必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公司。
(2)必须持续经营在2年以上。
(3)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如具有相关资格资质。
(4)股权清晰,发行人股权均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整体变更-整体变更是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而不以评估值验资后折股,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管理层不得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不得发生重大变化-整体变更前可引入投资者(三)出资问题(1)货币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逃现象(2)无形资产出资是否评估,是否高估(3)实物出资是否评估解决方案:重新认定过去评估,全额补足不实出资,减资(四)股权清晰-股权清晰,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转让合法、程序有效-不能股权上“一拖几”——“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不能有隐蔽的股权转让对赌协议(五)同业竞争同业竞争:挂牌主体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似、相同业务在整体变更过程中要加以解决。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1)改变经营范围;(2)通过收购、委托经营等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拟挂牌创业企业;(3)竞争方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拟挂牌企业放弃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5)拟挂牌企业与竞争方股东协议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竞争方股东作出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六)关联交易原则:-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必要的关联交易要公允,并有充分的财务数据证明其公允性-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方回避)第 19 页(七)资产权属问题土地、厂房、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许可权、商标、专利技术权属是否明确、是否有潜在的权属纠纷、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文件证明(八)企业税收问题纳税申报;税款补缴。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三板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部分,是中小企业的集聚地,也是中小企业的集资平台。
在新三板市场中,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重要的板块,但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资金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 融资渠道单一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股权融资以及债券融资。
由于新三板市场相对于主板市场的特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门槛较低,因此在融资渠道上相对单一,缺乏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资金链条。
2. 资金周转不畅部分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着资金周转不畅的问题。
由于行业特点以及市场环境的影响,企业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收回投入的资金,而且在新三板市场中,存在着股权转让时间不确定的问题,这就导致了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不尽如人意。
3. 资金运作风险大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运作风险相对较大。
由于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周转不畅等问题,企业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往往会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就会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二、对策建议1. 拓宽融资渠道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应该通过多种途径来拓宽融资渠道,不仅要依靠传统的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还要通过与风险投资机构、私募基金等合作,积极开拓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扩大企业的融资来源。
2. 加强资金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谨慎的资金计划和预算管理,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投资经营决策的科学性。
3. 风险防范意识企业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对市场变化和金融风险的感知能力,科学制定资金运作计划,加强风险管理,尽量避免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发生。
4. 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企业要通过优化经营策略,提高生产效率,加强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合作关系,缩短资金周转周期,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障企业的资金链条畅通。
新三板股转系统标准反馈问题汇总【律师完整版】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相应意见:
(1)请核查公司历次出资的缴纳、非货币资产评估和权属转移情况(如有)、验资情况,并就公司股东出资的真实性、充足性发表明确意见。
(2)请核查出资履行程序、出资形式及相应比例等是否符合当时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出资程序完备性和合法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3)请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出资瑕疵,若存在,请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①核查出资瑕疵的形成原因、具体情形,出资瑕疵对公司经营或财务的影响;②对公司前述出资瑕疵是否存在虚假出资事项、公司是否符合“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发表意见;③核查公司针对出资瑕疵所采取的规范措施情况,并对规范措施是否履行相应程序并合法有效、是否足以弥补出资瑕疵、出资瑕疵及其规范措施是否会导致公司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发表意见;④另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公司采取的规范措施涉及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新三板标准反馈问题修订前后对比
修订前
修订后
1、合法合规
1、合法合规
1.1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1.1股东主体适格性
1.1.1股东适格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股东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定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并对公司股东适格性,发表明确意见。
1.1.2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认定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对认定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发表意见。请公司补充披露。
1.1.3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合规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4个月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发表意见。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相应意见:
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问题与对策
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问题与对策1.信息披露不透明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存在着财务数据不真实、披露不及时、信息量不足等问题。
有些企业甚至通过虚假信息来掩盖自身的问题,给投资者带来了较大的风险。
部分新三板企业的信息披露方式不够规范,披露内容不够具体、不够清晰,有的企业将一些关键信息隐藏或者模糊化,使得投资者无法充分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也无法进行准确的投资决策。
一些新三板企业在信息披露中存在着信息不完整的问题,例如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风险因素等方面的披露较少,不能够让投资者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
以上种种问题,都给新三板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也给新三板企业自身带来了信任危机,限制了其资本市场的发展。
有必要对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问题采取一些对策。
1.增强监管力度为了解决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不透明、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检查机制,对新三板企业的信息披露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给予处罚,并及时向公众披露相关处罚决定,提高市场透明度。
2.规范信息披露要求监管部门还应该加强对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要求的规范化,明确要求企业披露必要的财务数据、业务情况、风险因素等内容,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状况,减少投资风险。
可以制定奖励机制,对信息披露完善、透明度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增强企业自觉性。
3.加强投资者教育除了监管部门的努力,也需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提高其辨别信息披露真伪的能力。
投资者应当学会对企业信息披露进行深入分析,了解行业动态、市场走势,以及对企业财务数据进行细致的披露与比对,从而能够准确地判断企业的运营情况,为自己的投资决策提供更多的参考。
4.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管部门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新三板企业的信息披露进行评估和监督,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信息披露不透明、不规范、不完整等现象的出现。
新三板反馈问题集锦
新三板反馈问题集锦新三板反馈问题集锦第一、迪尔化工一、重点问题:公司主营业务为浓硝酸、稀硝酸的生产和销售。
请律师和主办券商补充核查:(1)公司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规定的限制类或禁止类企业,就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2)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当地的产业规划,是否存在搬迁风险,建议公司作重大事项提示;(3)公司是否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4)依据《危险化学品环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环境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是否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公司及子公司各已建及在建生产线及日常生产经营包括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危险物、噪声等的处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缴纳排污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且达到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要求;(5)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是否已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条件审查,日常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6)公司披露的竞争优势包括可以采取多种运输方式包括水路、公路、铁路运输,上述运输方式是否为公司自主实施,公司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合格人员。
二、重点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分别受到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宁阳县环保局、宁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处罚。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依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核查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是否曾发生其他安全生产及环境污染事故,公司是否为生产人员建立了劳动保护措施,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就是否构成挂牌障碍发表明确意见;三、重点问题: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3万吨/年浓硝酸技术改造项目“系以飞达化工名义立项,飞达化工取得项目立项后,以该项目招商引资,并于2001年5月21日与省建第二安装公司以及其他36名自然人出资共同成立了宁阳迪尔,而后以宁阳迪尔的名义取得《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以及其他文件”。
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
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概述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管理的由全国股份制及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募股权或创投机构和自然人等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组成的境内交易系统,又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投资者和企业家常常会遇到一些疑难问题,本文主要对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总结。
问题一:新三板投资风险如何规避?解决方案:•确定投资方向:要根据自身的资产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的,明确自己的投资方向。
•研究企业信息:通过公司网站、年报、公告等途径深入了解企业详细情况,分析企业的经营业绩、行业前景等方面的信息。
•定期资产重组: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以减少损失。
•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投资者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应该选择具备严格合规性、专业实力强的中介机构进行投资,以保证资金安全。
问题二:新三板企业上市流程的问题解决方案:1.提交申请:公司需向新三板的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提交一份上市申请材料,并提交准备上市询问函。
2.审核:中介机构将审核公司交给它的申请文件,如果无需补充或修改材料,符合新三板上市条件和规定,可以顺利进入下一个环节。
3.披露:新三板公司需对有关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和管理体系进行公开披露,以便投资者了解其运作情况。
4.发行:定向增发或公开发行公司股票,以筹集资金。
5.上市:新三板公司需要在股份转让系统上市,以获得股票流通性。
问题三:新三板企业估值的问题解决方案:•基本面分析:通过对企业的市场格局、产业链地位、技术力量及业绩质量等数据进行分析,进行企业估值的基础。
•比较分析法:与行业相同、规模相近、市场份额相等的企业进行比较,进行企业估值的核心。
•现金流量分析法:根据企业过去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未来预计的现金流需求进行分析,作为企业估值方法之一。
问题四:新三板企业承诺完成未果如何处理?解决方案:在新三板企业承诺未达成时,需要企业主动与股东、上市服务机构、股份转让系统沟通并达成共识,如果企业无法如期履行业绩承诺,应及时披露风险提示,防止企业风险事件对投资者造成影响。
新三板市场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三板市场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股权融资逐渐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
新三板市场是一个资金融资和投资的重要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
新三板市场融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市场缺乏流动性、信息披露不足、投资者保护不到位等。
本文将探讨新三板市场融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研究,以期提高新三板市场融资的效率和质量。
1、流动性不足新三板市场是一个相对较为封闭的市场,其交易机制较为复杂,使得市场的流动性较差。
这样一来,投资者要想在市场上买卖股票就变得比较困难,也就降低了市场的吸引力。
2、信息披露不足新三板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相对不健全,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质量不高,使得投资者无法准确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难以做出准确的投资决策。
3、投资者保护不到位新三板市场上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不够完善,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漏洞,通过操纵股价、传播虚假信息等手段来获取非法利益,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二、对策研究1、建立健全的流动性保障机制要解决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流动性保障机制。
可以通过提高市场的透明度、简化交易机制等手段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2、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为了解决信息披露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力度。
可以通过建立信息披露的审核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核查,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3、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为了加强投资者保护,可以通过加大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处罚制度来惩处那些操纵股价、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
可以建立投资者教育基地,加强对投资者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以减少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损失。
新三板反馈问题集锦212
新三板反馈问题集锦212东南电器3097重点问题1:公司拥有的数项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用地。
请公司说明公司取得划拨用地的原因,实际用途,与公司业务的联系。
请公司说明公司作为经营企业取得并使用划拨用地是否符合关于划拨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土地收回的风险,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098重点问题2:子公司先科机电系社会福利企业。
请公司说明福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以及未来资质的申请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099重点问题3:公司持有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
请公司说明该等投资是否存在为其他个人或企业代持的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100重点问题13:请主办券商核查公司报告期是否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
如有,(1)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各期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具方式、用途、各期发生额、期末余额、开票方及出票方单位、金额、期限。
(2)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目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开具的承兑汇票是否在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3)请公司披露违规票据的解付情况,是否存在逾期及欠息,是否给相关方造成损失;如存在未解付票据,请披露未解付的原因及依据,并对未解付票据金额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
(4)请公司分析采用该等票据融资与采用其他合法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的差异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说明若不采用该等票据融资方式,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请公司披露报告期违规票据融资的规范措施及承诺,包括:○1 是否取得当地有权机关的确认文件、是否取得承兑行出具的确认文件、企业是否向银行足额存入等值于票据金额的保证金;○2 公司确认未受到行政处罚或第三方纠纷;○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4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报告期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意见。
新三板企业常见问题汇总
1、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
缺乏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常常是“一人集权制”。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未执行。
3、原始出资的不规范。
拟新三板挂牌的主体多属于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常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
4、会计主体不清,资产不完整或权属不清。
公司房屋、土地、设备和知识产权等以个人名义登记或无法取得产权等。
5、资金管理的不规范。
未设置独立的财会部门,未建立独立的财会制度,未在银行独立开户,公司资金与股东资金不分;股东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等。
6、同业竞争和不规范的关联交易。
表现为:关联方界定不完整;关联交易目的及动机不当,常常出于调节利润;交易程序不规范;交易依据不充分,缺相关合同及确认;定价不公允;会计处理不当;实质关联方非关联化等等。
7、主要经营业务活动不规范。
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存在瑕疵:如采购为了省钱不要发票,销售为了逃税不开发票,聘请工人不交社保等。
购买设备不取得合法票据,购建厂房不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等。
8、纳税不规范。
有避税动机,非独立纳税或是为规避税收而少计收入、多计成本或帐外核算等。
有些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不合法的税收优惠。
9、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如,存在违规进行委托理财、违规借款担保与诉讼、违规发行过证券等行为,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的相关规定,比如:部分商业企业发行代币券和购物卡。
10、账务处理不规范,表现在:(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法不正确或随意变更。
创新型企业很多是轻资产企业(如互联网公司、房产服务公司、资讯公司、在线培训公司等),特定行业会计政策特殊,可能导致不规范的处理方式。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规范。
如,随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调节利润。
(3)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不规范。
不按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比如,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按开具收款发票确认收入等。
(4)随意计提和摊销费用。
通常表现在公司广告费用、研发费用、利息费用、开办费用的确认与摊销不合规。
近期新三板定向发行反馈热点问题
近期新三板定向发行反馈热点问题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股票发行反馈次数排名前十的券商,将被扣点,影响执业质量。
本文对近期定向发行的反馈问题进行梳理。
一、打款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日和认购公告披露日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业务规则,确定发行对象的股票发行,合同签订时间应当在董事会之前;不确定发行对象的股票发行,合同签订时间应当在股东大会之后(包括同日)。
同时根据公司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以及《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对于不确定发行对象的股票发行,打款时间应当在《股票发行方案》披露之后,《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披露的最后缴款期之前,否则需要对定向发行股票协议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参考案例:北邮国安831631,博雅英杰430082,力天钨业833563二、股票发行是否涉及持股平台《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障股权清晰、防范融资风险,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已经完成核准、备案程序并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
其中金融企业还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 号)有关员工持股监管的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单纯以认购股份设立的平台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得参与股票的定向发行。
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分别在“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和“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中就本次发行对象是否存在持股平台发表明确意见。
参考案例:华意隆831365,恒信玺利832737,三和能源833891三、发行对象及公司现有股东是否涉及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情况的说明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对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进行登记或备案。
新三板企业审计常见问题汇总
汇总新三板企业常见问题与审计特别注意事项分享者:Walker“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
目前,新三板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一、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1、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缺乏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常常是“一人集权制”。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未执行。
3、原始出资的不规范。
拟新三板挂牌的主体多属于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常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
4、会计主体不清,资产不完整或权属不清。
公司房屋、土地、设备和知识产权等以个人名义登记或无法取得产权等。
5、资金管理的不规范。
未设置独立的财会部门,未建立独立的财会制度,未在银行独立开户,公司资金与股东资金不分;股东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等。
6、同业竞争和不规范的关联交易。
表现为:关联方界定不完整;关联交易目的及动机不当,常常出于调节利润;交易程序不规范;交易依据不充分,缺相关合同及确认;定价不公允;会计处理不当;实质关联方非关联化等等。
7、主要经营业务活动不规范。
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存在瑕疵:如采购为了省钱不要发票,销售为了逃税不开发票,聘请工人不交社保等。
购买设备不取得合法票据,购建厂房不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等。
8、纳税不规范。
有避税动机,非独立纳税或是为规避税收而少计收入、多计成本或帐外核算等。
有些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不合法的税收优惠。
9、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如,存在违规进行委托理财、违规借款担保与诉讼、违规发行过证券等行为,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的相关规定,比如:部分商业企业发行代币券和购物卡。
10、账务处理不规范,表现在: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法不正确或随意变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三板反馈问题集锦新三板反馈问题集锦(一)1、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安徽省石台县工商局对公司的1.5 万元罚款及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的 1 万元罚款的性质,上述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依据。
2、公司披露股东翟江与郑茜系夫妻关系,公司股东名册及股东列表中均无翟江。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公司股东情况并对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发表明确意见。
3、有限公司设立出资时,股东以机器设备154 万元、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资400 万元出资。
请律师对上述出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4、请公司说明整体变更时,股东李辉等人是否缴纳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如未缴纳,请股东承诺如被追缴将由其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公司股份于2012年8月起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怪拍转让股份,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对公司股东与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的股东是否一致,股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发表意见。
6.2010年3月10日,公司发起人股东广州富域贸易将所持30%股份转让于苏惠坤,违反《公司法》规定;此后,历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的参与股东仍然为广州富域贸易,但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发起人股东为苏惠坤;直至2011年9月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才将苏惠坤所确认为股东。
(1)请公司补充披露2010年3月10日股权转让时,广州富域贸易与苏惠坤是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请律师核查上述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股权是否实现了实质转让。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发表意见。
(2)2011年9月16日,公司变更住所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才证明公司的股东为高嘉健和苏惠坤。
请公司补充披露富域贸易与苏惠坤股东身份是否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发表意见。
7.公司董事会5名董事中3名董事为直系亲属,请公司说明上述情形是否对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是都能够做出有效决议,并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发表意见。
8.报告期,公司曾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请主板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9.公司是否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摘牌。
10.公司以预收款进行房产建造,相关交易的合法性问题。
11.公司房产为工业用房,该房产出租的合法性,以及是否涉及到超范围经营问题。
12.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预收款项合同的后续安排及该后续安排是否会出现纠纷问题。
13.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均增至荆书典名下,是否符合“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问题。
14.债权人荆书典等人与大陆研究所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该等债权转股权行为发生时是否符合届时的法律规定,以及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问题。
15.公司子公司所得税为按照税率10%核定征收(3)请公司补充披露因所得税征缴方式变化导致存在补缴或处罚款、滞纳金等潜在风险是否须主管税务机关同意或审批,请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罗曼股份15.公司子公司所得税为按照税率10%核定征收(3)请公司补充披露因所得税征缴方式变化导致存在补缴或处罚款、滞纳金等潜在风险是否须主管税务机关同意或审批,请律师发表核查意见;16.请主板券商、申报会计师报告期会核算基础是否健全、规范核查并发表意见;请主办券商、律师就改事项是否符合“经营合法合规”挂牌条件发表意见。
17.请公司说明整体变更时股东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如未缴纳,请股东承诺如被追缴将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8.请律师补充核查公司除2013年的税收罚款之外有无其他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19.请律师补充核查公司租赁房屋的合法合规性。
20.《法律意见书》中建议隐去股东身份证、主旨的部分信息。
派尔科21.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将上海嵘石技术、上海奥雪高分子纳米材料的股权转让给其外甥女。
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等股权转世是否实际支付价款;(2)上述两家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3)两家公司是否系公司关联方及依据;(4)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以任何方式继续控制上述两家公司;(5)两家公司与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分开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已将。
22.公司又有的“5946190”号注册商标文字与公司子公司原股东意大利大力士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为名相同。
请公司说明公司与意大利大力士的联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3.公司从意大利大力士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派尔科华工材料(启东)有限公司33.33%的股权,派尔科启东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请公司补充披露收购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价格制定依据、是否公允;请主办券商核查上述收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2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下有发生与公司股东石康明、景兴沅等之间的往来款,请主办券商核查款项的具体性质,是否为借款,如为借款,请公司补充披露借款是否约定利息、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25.根据兴华会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到2013年7月末,公司有3年以上的应付账款2,122,205.80元未结转,是否存在相关法律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原因。
26.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有限公司阶段的公司治理情况。
27.请公司说明整体变更时,股东石康明等人是否缴纳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如未缴纳,请股东承诺如被追缴将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8.请公司补充披露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请公司补充说明“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中是否涉及罚款支出等事项,如有,请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9.请公司补充说明“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中是否涉及罚款支出等事项,如有,请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益佰广通30.“请律师就姜鹏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是否违反《公司法》规定发表意见。
舜网传媒31.请主板券商、律师具体分析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转让“”域名以保证公司重要财产完整性的原因、转让的可行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就公司从事新闻发布业务的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认定济南日报报业集团为实际控制人而不是将上级主管部门或国资管理部门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
楼兰股份32.有限公司的设立及第一次增资、第二次增资过程中,其股东缴纳出资时均为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即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请主板券商和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就公司是否符合“依法设立”的挂牌条件发表核查意见。
33.公司曾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相互短期资金拆借及无真实交易背景下受让票据等不规范情形,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该等不规范情形已经清理完毕。
(1)请公司补充披露发生上述资金往来的原因和具体情况,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
(2)请公司补充披露关联资金往来履行的决议程序,公司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3)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对公司的治理状况发表意见,结合无真实交易背景下受让票据事项,对公司是否符合“合法合规经营”的挂牌条件发表核查意见。
34.请公司补充披露,田雨农将其持有的大连润德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转让给刘世恩,吴德成将其持有的大连润德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4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刘世恩、尹世奎的具体情况,工商登记进展情况,股权受让方与公司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转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公司与大连润德兴业之间的交易在未来是否持续。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5.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劳动用工、社保缴纳方面的合法合规状况。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财安金融36.请公司说明整体变更时股东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如未缴纳,请股东承诺如被迫缴纳戛纳将由其个人承担相关的责任。
请主办券商核查并发表意见。
37.请主板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公司的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8.针对公司为主要客户提供的服务,是否会触及银行业业务相关特殊管理规定,是否涉及业务合法合规,请律师关注并发表意见。
三联泵业39.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机电”) 国有股权的设置批复情况;公司是否符合“依法设立、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
40.关于公司是否与深圳华鼎丰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鼎丰睿”)等股东签订有任何包含回购条款、固定收益等对赌性质的协议,如有,请说明该等协议是否存在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裁决等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
该等协议及其履行是否损害了公司、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利益。
该等增资、对赌协议及其履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
41.关于公司拥有“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 2011372243”号住宅,是否存在改变房屋用途的情况,是否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该房屋的具体用途,公司是否符合“依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42.关于公司是否合法合规纳税关于公司营业外支出中是否存在罚款支出,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金豹实业43.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各项借款的期限与用途等情况,说明是否有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请根据借款的类别与性质,说明报告期利息费用的计算、归依与会计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利息费用资本化情况及其处理依据,说明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请公司补充披露是否存在较大的偿债压力,进一步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
(4)请主办券商、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核实借款的用途,说明利息费用归集、划分和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是否存在调节财务费用情况,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并明确发表意见。
44.请主办券商和律师依法合理说明公司受到的消防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45.请主办券商和律师依法合理说明公司“发动机进气管总成、动力总成悬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是否合法合规,并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是否符合环保监察要求发表专项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
莱博股份46.公司租赁的位于奉贤区800平方米厂房未取得房产证,存在不规范之处,上述厂房用作库房及办公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成亮承诺,若公司因所租赁的奉贤库房被责令拆迁等事项而导致奉贤房屋搬迁时,由其承担所有的搬迁费用及拆迁给公司造成人和经济损失。
(1)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厂房出租方具体情况及其是否有权处置上述房产、租赁价格及与市场公允价格之间的比较、2015年房产租赁到期后的解决措施。
(2)请公司两伙如发生房屋拆迁,将给公司带来的搬迁费用和经济损失。
(3)请公司就该事项做重大事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