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宪法学真题和答案_2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宪法学真题和答案笔者考研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04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宪法学真题及答案,供大家学习参考:一、单项选择题:1-50小题,每小题1分,共5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5、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情况是()。
A、见义勇为B、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C、有特殊贡献D、现役军人【答案】 B【考点分析】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获得物质帮助。
【考生注意】要注意这三个词,这是宪法的规定,考试时要牢记的规定,不可想当然。
宪法中还有其他一些条款中也有一些关键词,要注意。
如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条款以及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条款。
1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全国人大主席团【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宪法的解释权,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
这在以前已考过若干次了。
【考生注意】全国人大只能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无权解释宪法。
17、我国宪法修改必须由()。
A、全国人大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B、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C、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答案】 C【考点分析】宪法第64条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法律和其它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考生注意】通过宪法修正案必须是“全体代表”而不是“出席会议的代表”的多数通过,第2项未明确是出席会议的代表还是全体代表,所以只有第3项是正确的。
1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法律性质是()。
A、国家政权机关组织B、爱国统一战线组织C、群众组织D、社会团体组织【答案】B【考点分析】《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说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即人民政协是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2023年下半年自考法学专业本科宪法学试题含解析

2023年下半年自考法学专业本科宪法学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现行宪法,有权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国家机关是______。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最高人民法院C.国家主席D.国务院2、下列各类法律关系中,不属于宪法关系的是______。
A.国家与公民的关系B.公民与公民的关系C.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D.国家与社会团体的关系3、下列各部宪法中,继承和发展1954年宪法基本原则的是______。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4、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B.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C.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村民个人所有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转让5、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各项中,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是______。
A.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B.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D.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6、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方式是______。
A.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全国人大公告的方式公布施行B.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施行C.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公布施行D.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7、下列关于我国公有制经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集体经济属于公有制经济B.集体经济是国有经济的补充C.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D.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8、下列各项中,既可以在君主政体下也可以在共和政体下采用的是______。
A.半总统半议会制B.总统制C.委员会制D.议会制9、下列国家中,采用共和政体的是______。
A.英国B.西班牙C.法国D.日本10、下列宪法性文件中,确立“三三制”原则的是______。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B.《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1、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下列人员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是______。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013年)20.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关于我国宪法及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树立及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宪法及公平正义的关系。
选项D说法错误,宪法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而非一切差别,合理的差别对待不违背宪法关于公平正义的要求。
21.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及国际条约的关系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宪法文本的内容。
选项A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及国际条约的关系。
选项B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制度,但没有规定宪法制定制度。
选项C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
选项D正确。
《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22.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D.权利性规范及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宪法规范、宪法渊源。
选项A说法正确。
我国宪法效力等级最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513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513 单项选择题第1题:交警徐某在执勤时发现胡某酒后驾车,遂将其车辆扣押并开回交警局,途中因正值午餐时间便到一路边餐馆吃饭,并将车辆停放在餐馆门口,饭后发现汽车已不知被谁撞坏。
此案应如何处理?( )A.属于个人行为,由交警徐某赔偿B.不予赔偿,但应给予适当补偿C.交警徐某没有过错,应由撞车人承担责任D.属于国家侵权,应由交警徐某所在机关赔偿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主要在于判断两点,一是交警的行为是否与职权相关,这一点毫无疑问,因为该交警因执行公务而依法扣车;二是交警扣车后导致汽车受损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应当认为交警履行职权扣车后便对该车负有看管保护的义务,而题中交警徐某显然并未尽到这一义务而导致车辆受损,应认定为交警已违背了该项义务,构成违法侵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2题:甲向县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
县建设局告知甲补正申请材料。
甲的邻居得到乙申请施工许可后,向县建设局申请听证。
县建设局通知甲、乙当月20日举行听证。
听证举行后,县建设局又通知甲,许可决定期限延长十日。
对此,下列哪个选项的说法正确?A.甲有权对告知其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B.甲无权对告知其参加听证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C.乙有权对告知其参加听证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D.甲有权对告知其延长许可决定期限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就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告知补正申请材料、听证等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导致许可程序对上述主体事实上终止的除外。
在本题,县建设局告知甲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举行听证、通知延长期限,都没有实际影响当事人的权益,都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都不可诉。
故本题应选B。
第3题:某省甲市北区人民政府为改造旧城建设,委托A房地产公司负责旧房拆除。
旧城区居民罗某因无法与A房地产公司达成协议而拒绝搬迁。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
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卷一/2007年第17题)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要求考生掌握各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归属主体。
考生需要理解题干的含义,明确该题考点是县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
地方建置的批准权是宪法中国家结构部分的重要内容。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享有地方建置批准权的共有三个中央及地方国家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宪法分别赋予三个机关对不同级别的地方建置的批准权。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即省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即县、市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属于国务院;《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即乡(镇)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属于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由此可见,将县变为市辖区的县级地方建置批准权属于国务院,选项C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宪法2.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村规民约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7年第18题)A.村民委员会有权制定村规民约,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批准生效B.村民会议有权制定村规民约,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备案C.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D.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要求考生熟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内容,尤其是要准确掌握并分清村民会议与村民委员会各自的性质、地位和职权范围。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2011年)59.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2011年卷一多选第59题)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答案】ABC【考点】权力制约原则【解析】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制约。
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中体现为:(1)宪法规定了人民对国家权力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如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宪法规定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规定了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内部不同的监督形式。
如《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等等。
选项D错误。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对法律合宪性的审查。
60.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
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60题)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答案】BCD【考点】宪法修订和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规定【解析】选项A错误。
《宪法修正案》(1999年)第十三条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该条说的是法律制度,而非经济制度。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

2.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2005年卷一第60题—多选)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分析]1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规定,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的此次修正使保护公民的人权有了根本法的法律依据。
我国尚没有关于保护隐私权的专门规定,通常通过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来保护隐私权。
A项的行为已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
需注意的,我国涉及隐私保护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出台,届时,对隐私权的保护就有了专门的法律规定。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C、D两项显然违反了第37条的规定,属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侵犯。
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在一定条件辖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些条件是:(1)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2)只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
在B项中,并非是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发起对犯罪行为的追查,而是公民个人,而且是由法官对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不符合公民通信秘密受到限制的条件,B项的做法侵害了公民的通信秘密。
[命题思路]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涉及公民的隐私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以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国家机构)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国家机构)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14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有权提议进行宪法修改的主体是( )。
A.最高人民法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省级人民代表大会D.1/5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确答案:D解析:《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据此,选D项。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2.(2015年真题)国家主席无须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独立行使的职权是( )。
A.发布特赦令B.宣布战争状态C.接受外国使节D.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正确答案:C解析:《宪法》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了国家主席的职权。
《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可见,《宪法》第80条规定的国家主席的职权需要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使,故不选A、B、D项。
《宪法》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据此,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是国家主席独立行使的职权,无须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使。
可见,选C项。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3.(2015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紧急状态的表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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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2005年卷一第60题—多选)
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
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
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分析]1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规定,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的此次修正使保护公民的人权有了根本法的法律依据。
我国尚没有关于保护隐私权的专门规定,通常通过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来保护隐私权。
A项的行为已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
需注意的,我国涉及隐私保护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出台,届时,对隐私权的保护就有了专门的法律规定。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C、D两项显然违反了第37条的规定,属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侵犯。
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在一定条件辖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些条件是:(1)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2)只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
在B项中,并非是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发起对犯罪行为的追查,而是公民个人,而且是由法官对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不符合公民通信秘密受到限制的条件,B项的做法侵害了公民的通信秘密。
[命题思路]
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涉及公民的隐私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以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注意把握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限制。
[法条导读]
公民人身自由也有一定限制,注意其与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限制的区别。
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几乎年年都考,每项权利都可能成为考查的内容。
考生应着重掌握宪法第33-41条规定的权利,其他权利也应有所了解。
1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