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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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的部署, 我社领导高度重视, 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落实,确保活动工作开展初见成效。
一、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机构。成立区供销社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 纪检组长任副组长, 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方案制度文件, 做到思想认识和组织领导到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是制定方案。结合我社实际,制定了《区供销社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期的监督。引导干部自我监督,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 广泛开展社会监督。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言行,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谈心谈话。我社除了按规定动作把机关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直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党员领导人员列为“八小时以外”监督对象外, 还自选动作把机关股级以下党员干部也列入为监督对象。为消除党员干部对此项工作的误解和抵触, 我们深入基层,与监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进一步规范言行,确保“八小时以外”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干部队伍不出事。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上好党课“筑防线”。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党员学习会,学习贯彻全区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 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规范个人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提升党员的思想境界和认知水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用好平台“广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开栏、手机短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义,宣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设立举报箱, 开启群众监督渠道, 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齐抓共管,加强监督。一是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以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等为抓手, 探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
“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列出“八小时以外”活动负面清单,明确党员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中的“不可为”行为。二是注重家庭监督。加强与党员领导干部家属联系沟通, 进一步将反腐倡廉的意识和观念逐渐渗透到家庭生活中, 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廉洁意识, 把廉政教育廷伸到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建立家属联系名册, 通过短信提醒、上门走访和电话访问, 教育引导和鼓励家属多关心、多过问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当好廉洁自律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廉内助”。三是加强自我承诺。召开会议, 正确引导监督对象签订“八小时以外”活动承诺书,要求同志们坚守道德、法律和廉洁底线,自觉净化“社交圈”、约束“生活圈”、纯洁“休闲圈” ,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侵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下一阶段,我社将加快工作进度,精心建章立制,认真完成试点任务。
一是建章立制。认真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研究,制定预防措施, 建立健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认真总结。认真梳理、全面总结,查找存在不足,不断推进“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