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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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对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进行控制、管理,对其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处理,保障安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危险物品的管理。
第三章定义
第三条危险物品:
是指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可能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形成威胁的物品。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燃烧、爆炸、氧化、还原、毒害、腐蚀等危险特性的化学品。
第四章管理内容
1、对于危险物品的存储、运输和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要求及危险物品具体要求、使用环境要求执行。
2、采购、运输剧毒物品,必须办理公安局签发的剧毒物品购买证明,到指定单位或经销部门购买,押运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相关有效证件。
3、严禁存储、发放和使用过期、失效、标签脱落和标识不清的危险物品。
4、危险物品必须设专门区域进行存储,并设专人保管。
5、危险物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盛装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应当密闭、无破损。
6、加强对库房的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有毒有害物品一旦丢失或失窃,应立即反馈,并报公安机关。
第五章具体措施(针对目前公司使用的物品)
第五条目前公司使用的危险物品及易燃易爆品:氧气、柴油、燃气、润滑油、机油、75%酒精等。
1、公司采购易燃、剧毒物品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
2、物品必须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3、建立危险物品采购、存放、领用发放台帐。每月至少对危险物品进行两次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账物盘点。
4、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或场地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库内堆放物品,堆与堆之间应留有1.3米宽的走道,堆长小于5米,堆宽小于二个包装箱的长度,堆高小于1.8米。
5、汽油、煤油、柴油由于闪点低,必须使用油桶、油罐进行存储。油桶应避免抛摔、倒放。
6、存放易燃易爆品的仓库应做到“五防”,防火、防热、防混放、防雷、防人为过失,并挂贴防火警示牌。场地要保持干净,通风,消防安全设施齐全,管理人员每天定期巡查。
7、存放易燃易爆品的有关设备应做好检修工作,保证检修质量,消除跑冒滴漏等现象,在运行或相关部门在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措施和对环境因素的控制。
8、压缩气瓶有爆炸的危险,必须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的规定。
9、压缩气瓶必须验收合格后登记入库,分类分开存放。
10、使用中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间的距离不小于5米。
11、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压,其压力一般不小于
0.5Kg/cm2 。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12、使用部门对使用后产生的有害废物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地点、指定容器中,并有明确的标识。严禁随意排放、丢弃。要指定专人进
行回收,定期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集中处理。任何单位及个人私自处理均属违规行为。
13、需要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经过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