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态调味料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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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治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状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差不多生产流程及关键操纵环节(一)差不多生产流程。

1. 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 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 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操纵环节: 原料操纵、调配、杀菌。

(三)容易显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依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治理和清洗、消毒。

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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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附件13:0307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它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1. 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 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 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

固态调味料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态调味料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块状
有少量聚集
无或沉淀物
复合调味酱
浓稠状半固态 酱体、不流动 的软膏状浆体 或固液混合浆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 烧杯中,在自然光下 观察组织状态、色泽 和杂志。闻其气味, 用温开水漱口,品尝
滋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霉变, 即食类复合调味料滋
气味
无异臭及哈喇味等异味
味。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2、所用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必须符合SB 10338标 准要求。
3、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 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七) 技术要求
1、 原料要求
(1)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要求; (2)味精应符合GB 2720的要求; (3)食盐应符合GB 2721的要求; (4)食堂应符合GB 13104的要求; (5)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应符合SB 10338的要求 (6)其他原料应符合的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态调味料
一、固态复合调味料
1、定义
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 辅料,加工而成的成固态的复合调味料。如复合香辛料、 固态复合腌制料、固态炸粉调味料等。
一、固态调味料
(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
(筛分)→包装 →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固态调味料
(五)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原辅料处理设备(筛选、破碎设备等); 2. 加工设施(搅拌设施等); 3. 调配设施; 4. 杀菌设施(按需要); 5. 包装设施; 6. 封口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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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附件13:0307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1.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微生物指标超标;3.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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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 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 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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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0307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1. 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 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 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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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0307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 4 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1. 固态调味料:原料T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7粉碎(制粉)7调配(筛分)7包装7成品2. 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7前处理7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7调配7(杀菌)7包装7成品3. 液体调味料:原料T前处理(除杂、清洗)7煮沸(抽提)7调配T杀菌T包装T成品4. 食用调味油:原料7前处理(选料、洗料)7烘炒7压榨7淋油7调配7包装7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2. 微生物指标超标; 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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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 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 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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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 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 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0307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0307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欢迎阅读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4个。

半固态、。

1.包装→成品2.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 4.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微生物指标超标;3.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1.通则》;;;备案有使用的食盐应符合GB5461《食用盐》的规定;所用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必须符合SB10338标准要求。

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固态调味料。

1.天平(0.1g);2.分析天平(0.1mg);3.干燥箱;4.酸度计(pH0.01)(除香辛料外);5.马弗炉(香辛料)。

(二)半固态调味料。

1.天平(0.1g);2.分析天平(0.1mg);3.干燥箱;4.索氏抽提装置(含油型);5.酸度计(pH0.01)(除香辛料外)(非含油型)。

(三)液体调味料。

1.天平(0.1g);2.分析天平(0.1mg);4.酸度计(pH0.01)。

(四)食用调味油。

液体调味料质量检验项目表八、抽样方法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核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在企业调味料产品成品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分别随机抽取液体、半固态、固态和调味油调味料各1种样品进行发证检验。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附件13:0307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1. 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 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 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 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 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 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 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固态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态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2. 微生物指标超标; 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固态调味料
? (四)必备的生产场所 1、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 仓库、成品仓库。 2、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 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3、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 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4、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并具备防蝇、 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固态调味料
? (五)必备的生产设备。 ? 1. 原辅料处理设备(筛选、破碎设备等); ? 2. 加工设施(搅拌设施等); ? 3. 调配设施; ? 4. 杀菌设施(按需要); ? 5. 包装设施; ? 6. 封口设备。
(六)、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1、企业生产调味料产品所用的原辅料必须符合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以及相关规定,使用的食盐应符合GB 5461《食用盐》的规定;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态调味料
一、固态复合调味料
? 1、定义
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 加辅料,加工而成的成固态的复合调味料。如复合香辛料、 固态复合腌制料、固态炸粉调味料等。
一、固态调味料
? (一)基本生产流程。 ? 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
配(筛分)→包装 →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七)技术要求
2、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和DB 31/2003的规定
3、其他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相
关规定,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产品还应标明 食用方式。
2、所用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必须符合SB 10338 标准要求。
3、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 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固态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课件

固态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课件
和标准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食品生产和 经营的基本要求,是固态调味料生产的法律基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规定了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限量要求, 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 或残留量。
质量追溯
建立固态调味料的质量追溯体系,对其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全 过程进行追溯和记录,确保其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05
审查细则的监督与实施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频率
01
应定期对固态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持有者进行检查,确保其符
合审查细则的要求。
监督检查的内容
02
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方
面,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
监督检查的程序
03
监督检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制定检查计划、实施检
查、记录检查结果和提出整改意见等步骤。
实施要求
实施细则的宣传与培训
应对固态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持有者进行细则的宣传和培训,确 保其了解和掌握审查要求。
实施细则的执行与监督
应监督细则的实施情况,确保所有持有固态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企 业均能按照要求进行生产和质量管理。
固态调味料生产许可 证审查细则课 件
xx年xx月xx日
• 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 • 审查程序 • 审查内容与方法 • 审查细则的监督与实施 • 附录
目录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确保固态调味料生产企业的生产 条件、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保障食品安全。

细则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13: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 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 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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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2. 微生物指标超标; 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固态调味料
(四)必备的生产场所 1、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 仓库、成品仓库。 2、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 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3、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 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4、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并具备防蝇、 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态调味料一、固态复Fra bibliotek调味料 1、定义
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 辅料,加工而成的成固态的复合调味料。如复合香辛料、 固态复合腌制料、固态炸粉调味料等。
一、固态调味料
(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
(筛分)→包装 →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块状
有少量聚集
无或沉淀物
复合调味酱
浓稠状半固态 酱体、不流动 的软膏状浆体 或固液混合浆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 烧杯中,在自然光下 观察组织状态、色泽 和杂志。闻其气味, 用温开水漱口,品尝
滋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霉变, 即食类复合调味料滋
气味
无异臭及哈喇味等异味
味。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2、所用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必须符合SB 10338标 准要求。
3、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 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七) 技术要求
1、 原料要求
(1)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要求; (2)味精应符合GB 2720的要求; (3)食盐应符合GB 2721的要求; (4)食堂应符合GB 13104的要求; (5)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应符合SB 10338的要求 (6)其他原料应符合的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监督 √ √ √ √ √ √ √ √ √ √ √




出厂 √ √ √ √ √ * √ √ * * *


*
备注
汤料、调味料 汤料、调味料 汤料、调味料 汤料、调味料
香辛料 香辛料
按需要 即食类 即食类 即食类
(七)技术要求
2、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和DB 31/2003的规定
3、其他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相关规 定,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产品还应标明食用 方式。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固态复合调 液态复合调
味料
味料
组织 颗粒状、结 透明状流动
状态 晶状、分装、 液体,允许
固态调味料
(五)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原辅料处理设备(筛选、破碎设备等); 2. 加工设施(搅拌设施等); 3. 调配设施; 4. 杀菌设施(按需要); 5. 包装设施; 6. 封口设备。
(六)、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1、企业生产调味料产品所用的原辅料必须符合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以及相关规定,使用的食盐应符合GB 5461《食用盐》的规定;
杂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检验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感官 净含量 水分(干燥失重) 食盐 氨基酸态氮 总氮 总灰分 酸不溶性灰分 总砷(以As计)
铅(以Pb计) 食品添加剂
检验项目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15
标签
发证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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