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 -回复
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回复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是一种监督和管理国有企业的制度,旨在确保国有企业的高效运行和利益最大化。
本文将逐步回答关于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的问题,并探讨其对国有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一、什么是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是指政府设立相应的机构对国有企业进行持续的跟进和督办,以确保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效益,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经营水平。
二、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和评估:通过设立监督机构,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持续跟进和评估,确保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运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目标制定和追踪:设立国有企业的发展目标,并通过定期追踪和评估,确保企业按照目标实施经营策略,提高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3. 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估,通过奖惩机制激励企业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4. 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要求国有企业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关键决策,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增强社会监督效果。
三、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运营,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的包括:1. 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经营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
2. 加强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防范和解决腐败问题,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
3. 保护国有企业的利益,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对国有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有哪些?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对国有企业发展有以下几个积极的影响:1.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可以通过监督和评估,促使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进行经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国有企业党建跟进督办制度执行落实清单
国有企业党建跟进督办制度执行落实清单为建立公司会议决议、交办事项的明晰量化、责任落实、计划制定、计划执行、跟踪督办、反馈评价的闭环管理工作流程,保证会议决议、交办事项实现有力督办和有效执行,强化会议决议、交办工作的执行力度和提高效率,有效促进结果导向向过程控制的转变,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召开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会议管理制度,并明确会议的类别、名称、召开时间等,并报总公司备案;各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制订的会议制度严格控制会议的召开及成效,达到“会必议,议必决”。
会议承办部门提前做好会议通知,明确会议主题,参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要求发言或汇报紧扣主题,简单明了。
二、会议纪要1、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各类会议的会议纪要编写,并将附表中要求的会议纪要两天内报总公司备案。
2、会议纪要中决议部分的描述要求简洁明了并明确完成时限及责任人。
3、需OA发文的会议纪要24小时内编制完成,48小时内发文。
4、根据会议的决议,会议纪要必须附带《会议事项督办单》,严格按照纪要内容填写督办单,以备督办及备查。
三、会议督办1、督办范围(1)要求报送总公司的会议纪要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督办,并安排专人检验落实情况并据实填写督办单。
(2)其他会议纪要由各单位分管领导按照上述要求落实督办。
(3)总公司不定期对各分子公司各类会议进行过程督办,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或特殊事项落实不力计入月度管理指标考核,并在月度考核工资中兑现。
(4)总公司会议督办由管理中心负责。
2、督办原则(1)围绕中心的原则。
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各自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总公司领导关注的工作进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
(2)领导负责的原则。
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遇有问题要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排除阻力,确保达到督办效果和事项的过程控制。
(3)分工合作的原则。
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国企督办制度范本
国企督办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督办工作,确保企业决策和部署的贯彻执行,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对企业决策和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的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督办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分工协作、适时督办的原则,确保企业决策和部署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督办的对象和内容第四条督办对象包括企业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对企业决策和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的各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督办内容包括:(一)企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重要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二)企业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三)企业专题会、工作会、例会以及企业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四)企业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五)企业其他需要进行督办的事项。
第三章督办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六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督办机构,负责对企业决策和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第七条督办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明确督办事项和要求,制定督办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实施督办,对督办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三)及时反馈督办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解决;(四)对督办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督办工作的考核和责任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督办工作的考核制度,对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九条督办工作的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督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未按照督办要求执行或者督办工作不力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督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企业决策和部署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企业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董事会所有。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国企督办管理制度
国企督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督办管理行为,营造合理有序的工作环境,保障国有企业的稳健运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改革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督办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突出贯彻党的一贯要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密原则。
第三条国有企业督办管理应当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科学决策为导向,充分发挥党委(董事会)在企业督办管理中的领导作用。
第四条国有企业督办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对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人力资源等各项情况,做出科学合理的策略和决策。
第五条国有企业督办管理应当注重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事。
确保国有企业依法承担社会责任,不偏离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路线。
第六条国有企业督办管理应当加强内外部协调,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优势,形成合力,加快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
第二章督办管理的过程第七条国有企业督办管理的过程包括信息收集、定期报告、定点督办和评价总结。
第八条国有企业督办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
要求各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收集和报告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经营管理、科研发展等各方面的信息,并按规定的周期将信息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党委(董事会)。
第九条国有企业督办管理的定点督办重点督办对象应当包括企业的关键管理岗位、重要业务部门、重大经济决策等,需要严格把关,抓住重点,确保企业发展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国有企业督办管理应当定期评价总结,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人力资源等重要方面进行总结和评价。
第三章督办管理的责任第十一条国有企业督办管理的领导责任应当由党委书记或者董事长担任,确保国有企业督办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督办管理的全员责任应当由所有的管理人员担任,要求所有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督办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督办管理工作的推进。
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
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
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旨在确保企业内部的各项决策和任务得到有效执行。
以下是关于该制度的一些要点:
1. 目的和意义:跟进督办制度旨在提高企业内部决策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解决工作推诿、不作为等问题,增强企业的整体运营效果。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各级部门和员工,确保每个部门和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积极配合企业的整体发展。
3. 主要内容:督办事项的确定、督办流程的设计、督办结果的考核和反馈等。
具体来说,要明确督办事项的范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具体可行的督办计划和时间表,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和反馈机制,确保督办事项得到有效执行。
4. 实施方式:可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办,如定期召开督办会、发布督办通报等。
同时,可以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如建立督办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督办事项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5. 注意事项:在实施跟进督办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出现特殊化、利益化等问题;二是要注重实效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避免形式主义;三是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制度,提高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总之,国有企业跟进督办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跟进督办制度,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1。
国企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国企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作效率,确保企业重要决策、工作部署和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企业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确保企业发展战略和各项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对企业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对企业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的督查。
(三)对企业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四)对企业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对企业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督查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督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第五条企业应设立督查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督查成果的运用。
第六条企业领导应对分管工作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企业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督查工作流程第八条企业督查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督查任务:根据企业工作计划和领导批示,确定督查任务。
(二)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目标、督查内容、督查时间、督查人员等。
(三)开展督查工作:督查人员按照督查方案进行实地督查,形成督查报告。
(四)反馈督查结果:将督查报告提交给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五)整改落实:企业和相关部门根据督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督查工作管理部门。
四、督查工作方法第九条企业应采取以下方法进行督查工作:(一)查阅资料:通过查阅企业文件、资料、报表等,了解企业工作进展情况。
(二)实地考察: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实地了解企业工作实际情况。
(三)访谈了解:与企业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等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关于国有企业加强督查督办提升工作效能的路径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加强督查督办提升工作效能的路径思考摘要: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加强督查督办对于提升工作效能至关重要。
路径思考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加强监督力度,包括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等,以确保国有企业合规运营;优化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提高员工绩效和责任感。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采用差异化的激励政策,奖励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个人。
还可以推动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的混改,引入市场机制,增加市场竞争的活力。
通过这些路径思考,可以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工作效能,推动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强督查督办;工作效能引言国有企业在加强督查督办、提升工作效能方面面临着挑战和需求。
通过有效的路径思考,可以找到适合国有企业的解决方案。
加强监督力度是关键之一,包括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确保企业运营合规。
优化激励机制也能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提高员工绩效和责任感。
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一条有效途径,引入市场机制,增加竞争活力。
这些路径思考将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工作效能,推动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通过本文探讨的策略,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
1.加强监督力度1.1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建立健全督查制度是加强国有企业督查督办,提升工作效能的关键一环。
应制定明确的督查目标和任务,确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建立全面覆盖的监督网络,涵盖各个层级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和跨部门的监管协作。
同时,要加强督查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
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激励优秀,惩治不良,确保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督查制度,可以有效地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督办,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2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是提升国有企业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
国企重点事项督办管理制度
国企重点事项督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国有企业重点事项的督办管理,促进国有企业的高效运行和持续发展,确保重点事项的顺利推进,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包括中央和地方国企。
三、定义1.国有企业:指国家控股或国有资产占有优势地位的企业。
2.重点事项:指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重大投资项目、战略规划、重要业务发展等。
3.督办:指对重点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顺利实施。
四、督办责任1.企业领导班子负总责,承担重点事项的督办责任。
2.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协助企业领导班子完成重点事项的督办工作。
3.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和评估企业督办工作,确保企业领导班子履行督办责任。
五、督办程序1.确定重点事项:由企业领导班子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确定重点事项,并报相关部门和监督部门备案。
2.制定督办计划:由相关部门制定督办计划,明确督办目标、措施、责任人、时间表等,并报企业领导班子批准。
3.落实督办工作:相关部门按照督办计划开展工作,确保重点事项的顺利推进。
4.监督评估:监督部门对督办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向企业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反馈情况。
六、督办机制1.建立督办工作专班,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督办工作,协调解决重点事项的问题。
2.建立督办工作台账,记录重点事项的督办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监督部门。
3.建立督办工作考核制度,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督办工作考核,激励其积极参与督办工作。
七、督办措施1.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重点事项各项工作协调一致。
2.及时研究解决重点事项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重点事项的顺利推进。
3.建立督办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督办工作进行督查,确保督办工作的落实。
八、督办效果1.通过督办工作,能够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加强对重点事项的监督和控制,推动企业高效发展。
2.通过督办工作,能够促进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3.通过督办工作,能够提高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应对能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国有企业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与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与考核办法为了落实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规范国有企业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质量,制定了国有企业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与考核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进行阐述,主要内容如下:一、督查督办的目的和职责1.1目的: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1.2职责:制定制度和政策,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监督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提出督办意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督查督办工作的内容和方式2.1内容: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业绩进行监督和评定,发现和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国有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高效运营。
2.2方式:通过下发工作通知,召开工作会议、督查现场、开展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三、督查督办工作的标准和要求3.1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国有企业进行绩效评定和财务审计,确保企业运营合法合规。
3.2要求:加强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和绩效评估,建立社会责任和信用评价机制,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四、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和执行4.1实施:建立国有企业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定督查计划,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4.2执行:督查督办工作由国有企业的监事会、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人员共同执行,并将督查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
五、督查督办工作的考核和奖惩5.1考核:根据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绩效评价等,对督查督办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分,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评价指标。
5.2奖惩:对督查督办工作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和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惩处。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与考核办法是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体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
国有企业应认真落实办法,加强自身经营管理和改革创新,提高经营效率和质量。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保障企业的规范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问题的及时处理。
二、督查和督办的定义1. 督查:指对企业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的过程。
2. 督办:指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跟踪、整改和落实的过程。
三、督查督办的原则1. 全面性原则:对企业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督查和督办。
2. 可操作性原则:制定的督查督办措施和要求必须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具体指导实施。
3. 公平性原则:对各个部门、岗位和个人实施公平、公正的督查和督办。
4. 及时性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督办和整改。
5. 追踪性原则:对问题的整改和落实要进行跟踪和检查。
四、督查的程序和内容1. 周期性督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督查,不得低于一年一次。
2. 专项督查:在特定的工作阶段或重要的决策部署前后,进行专项督查。
3. 突发事件督查:对突发的事故、安全事件等进行紧急督查。
4. 内部投诉督查:依据企业内部投诉制度,对投诉事项进行督查。
5. 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的落实情况;- 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人事管理和人员培训情况;- 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 重要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客户满意度和合作伙伴评价情况。
五、督查结果的处理1. 发现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2. 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指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3. 对问题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效果;4. 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六、督办的程序和内容1. 确定督办事项和责任单位;2. 跟进整改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3. 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问题的彻底解决;4. 审查和评估督办结果,形成督办报告;5. 对履职不力或故意逃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追责。
《督查督办事项管理制度》
《督查督办事项管理制度》督查督办事项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督查督办事项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规范督查督办程序,提高督查督办工作效率,确保任务的及时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级政府部门的督查督办事项管理。
三、督查督办事项的确定1.督查督办事项的确定应基于上级领导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工作计划和目标的要求,确保事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督查督办事项应当具备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具备可行性和操作性。
3.督查督办事项的确定应当经过综合考虑和评估,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工作的高效推进。
四、督查督办人员的确定1.督查督办人员应当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并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2.督查督办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提高工作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
3.督查督办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五、督查督办程序1.督查督办事项的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2.督查督办事项的开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工作的进度和目标。
3.督查督办事项的开展应当建立信息收集、问题反馈、整改通报、追责问责的机制,形成闭环管理。
4.督查督办事项的开展应当加强协作与配合,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形成合力,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督查督办结果的评估1.督查督办结果的评估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客观真实,避免主观臆断和不公平的评价。
2.督查督办结果的评估应当重视问题的解决和改进的效果,以及工作的创新和先进经验的推广。
3.督查督办结果的评估应当及时进行,形成评估报告和总结,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七、督查督办工作的监督1.督查督办工作应当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接受检查和考核。
2.督查督办工作应当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投诉和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群众的意见和问题。
国企督查督导工作方案
国企督查督导工作方案一、背景。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社会责任感,必须建立健全的督查督导工作机制。
二、意义。
国企督查督导工作是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通过督查督导,可以及时发现国有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2. 促进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通过督查督导,可以督促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3. 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督查督导,可以发现国有企业的不足之处,及时改进,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三、工作内容。
1. 制定督查督导计划。
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督查督导计划,明确督查督导的重点和重点企业,确保督查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
通过定期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专项督导。
针对国有企业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加强专项督导,确保国有企业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4. 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的督导。
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督导,确保他们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5.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督导。
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进行督导,确保国有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履行社会责任。
四、工作方法。
1. 定期召开督查督导会议。
定期召开督查督导会议,研究国有企业的督查督导工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2.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督导指导。
对国有企业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帮助国有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3.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督查督导督办。
对国有企业的督查督导工作进行督办,确保国有企业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4.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督查督导考核。
对国有企业的督查督导工作进行考核,激励国有企业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国有企业设集团公司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模版
设集团公司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年3月20日)为了促进****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项决策、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厅政务督查工作规定》、《****建设集团公司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督办工作坚持围绕**集团中心任务,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强化落实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又好又快有效运行。
第二条**集团监察室是督办工作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督办工作,对督办事项逐月进行汇总,并定期发布督办工作通报。
第三条**集团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以下统称各单位)负责人是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督办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督办工作范围(一)省委、省政府、**部和省**厅确定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二)省人大、省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重要问题的办理情况;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同志批示件和省**厅要求报告处理结果事项的办理情况;(三)**集团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集团领导重要批示件和要求报告查处结果事项的办理情况;(四)**集团各单位上报的重要请示事项的办理情况;**集团信访接待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五)重要新闻媒体对**集团工作的批评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六)兄弟部门和地方政府提请**集团解决或答复事项的办理情况;(七)**集团领导交办的需要督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对列入督办的事项,**集团办公室将文件印发承办部门的同时抄送监察室。
各单位对督办事项办结后,应及时将办理结果抄报监察室,对未按要求报送办理结果的事项,监察室启动督办工作程序。
第六条督办工作程序。
督办事项一般应按立项、承办、督办、反馈、通报的程序进行工作(一)立项。
**集团监察室根据督办工作职责,对督办的事项,按照工作职责填写《****建设集团公司重要工作督办通知单》,转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
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督办事项,明确主办、协办单位;(二)承办。
国企督办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国企督办管理制度范文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督办工作,确保企业决策的贯彻执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督办工作,是指对企业决策、工作计划、重要事项和领导批示等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反馈和督促的工作。
第三条督办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反馈、有处理,确保企业决策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企业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都应重视督办工作,切实加强对督办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督办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督办机构,负责对企业决策和重要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企业督办机构可设在办公室、综合部或相关部门。
第六条企业督办机构的职责:(一)制定督办工作计划,明确督办任务和重点;(二)对企业决策和重要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三)及时反馈督办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四)协调解决督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决策和工作的落实;(五)对督办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不断提升督办工作水平。
第七条企业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级的督办工作,确保督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督办流程与方法第八条督办工作流程:(一)确定督办任务:根据企业决策、工作计划和领导批示等,明确督办任务和要求;(二)制定督办计划:明确督办时间、地点、对象和方式等;(三)开展督办工作:按照督办计划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四)反馈督办情况: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督办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五)处理督办结果: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决策和工作的落实;(六)总结评价:对督办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不断提升督办工作水平。
第九条督办工作方法:(一)定期督办: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对决策和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二)专项督办:针对特定事项或问题,进行专门的督办;(三)现场督办:实地查看决策和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四)书面督办:通过书面形式,对决策和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五)会议督办:通过会议方式,对决策和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五篇)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临朐公司的日常运营、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临朐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督查督办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第三条适用范围。
临朐服务区。
第二章督查督办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第四条督查督办的主要工作与内容(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三)临朐分公司各部门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四)临朐分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五)公司领导交办、拟办、查办的事项;(六)其他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章督查督办的组织领导第五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整体协作”和“督办工作有人做,紧急事项快落实”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以分公司总经理指派的工作为主,公司规范化管理,办公室协助,各部门配合的督查督办体系。
第六条督办部门要配备专人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分公司各个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落实督办事项。
第四章督查督办工作形式第八条督查督办分为总经理督办、公开(挂牌)督查督办、公开(日常)督查督办三种形式。
(一)总经理督办。
督办部门根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重大决定或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向督办对象下发总经理签发的书面通知,告知督办事项及完成时限。
通常属重大督办事项。
(二)公开(挂牌)督办。
督办部门根据公司领导交待,通过公布督办事项跟踪表等形式,公开告知督办事项并限期完成。
通常属于紧急督办事项。
(三)公开(日常)督办。
督办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工作计划,经督办领导审批,通过公布督办事项跟踪形式,公开告知督办事项。
通常属一般督办事项。
第五章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程序第九条督查督办工作包括。
督查立项、领导批示、承办、督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立项。
国有企业的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国有企业办公局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为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使上级和本局的各项决策和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督办机构。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专人负责督办落实的重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第二条督办职责。
及时向上级督办机构上报本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检查机关承办科室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基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向局领导汇报。
第三条督办内容。
省、地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地区领导批办、交办事项;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及其他督办事项。
第四条督办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决策服务的原则,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全局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督促检查的重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五条督办要求。
实行督办工作责任制,逐级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畅通、高效的督办工作网络。
未按期完成的督办事项,承办科室应在办结期限前书面说明原因。
确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督办事项,承办科室应向督查组申请顺延办理时限,提出加快办理措施,经主要领导同意后顺延办理时限。
承办科室每月底前向局督查组书面反馈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虚报。
第六条检查及奖惩。
将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与机关绩效考评
结合起来,每半年对督办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督办工作完成出色的承办科室,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对督办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承办科室,由科长向局长办公会书面说明,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行政问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机关各项评比一票否决。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国企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国企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国企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指对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的一种制度。
良好的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下面是关于国企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参考内容。
一、督查工作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原则:a. 公平公正原则:督查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杜绝权力寻租和个人利益的干扰。
b. 领导权责分明原则:明确督查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工作分工,提高督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c. 法律合规原则:督查工作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超越法定权限,确保督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d. 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通过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国有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绩效水平。
二、督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1. 督查组织: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设立专门的国企督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督查工作。
2. 督查人员:由具备相关背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督查工作。
3. 督查计划:制定督查计划,明确督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确保督查工作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4. 督查报告:督查人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督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督查发现的问题、建议和处理意见。
5. 督查结果评估:建立督查结果评估机制,对督查工作的执行情况、效果和问题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和完善制度和工作方法。
三、督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1. 经营管理督查: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运营管理等方面。
2. 合规性督查:对企业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包括企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3. 绩效考核督查:对企业的绩效进行评估和督促,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
4. 资产监督督查:对企业的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资产处置、资金使用等方面。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为确保信息畅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二、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督促督办,狠抓落实。
积极有效地对公司部门、司属单位贯彻落实公司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公司领导交办事项等进行督促、检查、催办、协调和综合反馈。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事项包括:(一)上级指示精神、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班子会议、周例会和专项工作会等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议决事项;(三)公司领导指示、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一)立项。
凡属公司领导批示督查或交办的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汇集整理材料,提出督查督办意见,呈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立项。
(二)拟办。
对已立项督查督办的事项均应编号登记,根据内容和分工,由督查督办部门提出拟办意见,确定办理方式、办理期限,并草拟督查督办函;对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单一的督查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转交指定的承办部门办理;对个别不宜转给有关部门查处或领导明确要求督查督办部门直接办理的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负责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办理;对业务交叉、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征得分管领导意见后,由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共同办理。
(三)督查通知。
督查督办部门要根据时限要求向承办部门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或电话通知,提出督查要求,办理时限。
(四)检查催办。
对已转交承办部门的事项,要经常跟踪检查,督促按期办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理的,督查督查部门要及时催办,并督促限期办理。
(五)办结反馈。
承办部门办结督查事项后,要及时报告反馈;对上级部门转来或公司领导批查的事项,要及时反馈。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写出综合性报告,并做到有分析、有建议;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办理的进展情况,并作出相应说明。
五、公司督查督办的主要方式:(一)专项督查。
国企督办管理制度范文
国企督办管理制度范文国企督办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督办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督办工作坚持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旨在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最终实现提高国有资产价值的目标。
第三条国有企业督办工作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监管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国有企业督办工作应当与国有企业管理目标、任务、责权制度相结合,对国有企业策划、决策、实施和监督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和督促。
第二章督办管理机制第五条国有企业督办工作应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牵头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下设的监督部门具体负责。
第六条国有企业督办工作应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建立正式的工作合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并签订督办合同,明确督办目标、内容、时限、责任等。
第七条国有企业督办工作应设定考核指标,制定督办标准,确保督办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国有企业督办工作应采取定期督办和不定期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督办是指按照预定时间,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项目进展等进行检查和评估;不定期督办是指在重要时点、重大事件等发生时对国有企业相关工作进行督促、督导。
第九条国有企业督办工作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和完善督办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信息共享、数据分析和报告汇总工作。
第三章督办工作程序第十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开展国有企业督办工作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确定督办对象:根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工作要求和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要督办的对象。
2. 设定督办目标:明确对督办对象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督办目标。
3. 制定督办计划:根据督办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督办内容、时限和责任。
4. 开展督办工作:按照督办计划,开展相应的督办工作,包括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
5. 形成督办报告:根据督办工作的结果,形成督办报告,明确工作成果和问题。
国有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探析
国有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探析摘要: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深化改革的重要阶段,贯彻落实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督查督办必不可少。
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完善督查督办体制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改变工作布置多督查少或有布置无督查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关键词:督查督办;方法;范围;制度引言督查督办机制是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工作、实施监督、推动改革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在长期实践中,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相对缺乏监督检查工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有效的运作。
伴随着当前科技的进步和网络的发展,督察督办的变革也在持续深入,改革国有企业内部自身的治理结构,进一步促进企业权力配置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
通过系统理论功能研究和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探索,有利于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的督查督办,推进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促进企业完成相应的改革和转型。
1当前督查督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思想上重视不够在日常工作中,往往一些工作决策比较好,但就是落实不够到位、不够好。
这不仅使上级的工作思路和领导安排的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还滋生了一些不良习气。
此外,对于承办督办事项,一些部门、单位之间存在扯皮推诿,敷衍应付,互相“踢皮球”久拖不决等现象,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的提高。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根本原因在于决策与实施之间缺少督促检查这个重要环节,或者说督促检查这个环节出了问题。
工作实践充分表明,督查影响落实,落实影响效果,进而影响形象。
1.2督办内容上覆盖不够企业在进行督查督办内容确定时,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年度整体工作的部署安排,忽略了会议决策重点事项、整体安排中的重要事项及阶段性重点任务,而在督查督办立项中更注重领导目前关注的工作内容,以至于企业督查督办工作的内容存在缺漏,工作任务目标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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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办公局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为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使上级和本局的各项决策和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督办机构。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专人负责督办落实的重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第二条督办职责。
及时向上级督办机构上报本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检查机关承办科室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基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向局领导汇报。
第三条督办内容。
省、地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地区领导批办、交办事项;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及其他督办事项。
第四条督办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决策服务的原则,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全局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督促检查的重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五条督办要求。
实行督办工作责任制,逐级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畅通、高效的督办工作网络。
未按期完成的督办事项,承办科室应在办结期限前书面说明原因。
确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督办事项,承办科室应向督查组申请顺延办理时限,提出加快办理措施,经主要领导同意后顺延办理时限。
承办科室每月底前向局督查组书面反馈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虚报。
第六条检查及奖惩。
将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与机关绩效考评
结合起来,每半年对督办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督办工作完成出色的承办科室,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对督办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承办科室,由科长向局长办公会书面说明,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行政问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机关各项评比一票否决。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