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贸易摩擦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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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论文
姓名:吕艳
学号:0111070114
学院:经济学院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班级:B0701
中韩贸易摩擦及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中韩两国经贸往来的不断扩大,贸易摩擦和争端也不断出现,尤其是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两国在贸易方面的问题,无疑会对韩中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产生障碍,从而影响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整个东北亚区域合作。本文总结了中韩两国贸易发展的现实条件和现实状况,分析了目前两国贸易存在的贸易逆差贸易问题,提出了进一步促进韩中两国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中韩、贸易摩擦、对策研究
中韩两国自1992年8月24日建交以来, 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政治上, 两国领导人多次互访, 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推动了两国关系的发展; 经济上, 两国合作关系不断深化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 在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一、中韩贸易摩擦现状及其成因
随着两国经贸关系的日益密切,贸易摩擦无可避免,韩国关税壁垒高筑、非关税贸易壁垒重重。中韩贸易逆差过大,是中韩贸易磨擦产生的主要原因。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近年来中韩贸易摩擦和纠纷主要集中在中国具有微小顺差的农产品领域里。一般来讲,按照国际贸易理论,应该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增加出口而限制进口的应该是贸易逆差国,中韩贸易中国是贸易逆差国,而且逆差额比出口额大得多,中国政府应该限制对韩国的进口,加强对进口产品的管制,同时韩国应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从中国的进口,改善贸易不平衡的状况。
(一)中韩两国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在技术层次上存在差异
韩国是新兴工业化国家之一,相对于我国具有资金和技术上的优势,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劳动力廉价、资源相对丰富的特点,这决定了两国贸易结构的互补性。我国向韩国主要出口初级产品或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出口产品数量虽多,但总金额不大,高新技术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较低,而韩国则主要向我国出口附加值高的技术和资本密集型工业制成品,这种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商品结构使中韩双边贸易本身就存在不平衡的因素,结果是逐渐拉大了我国对韩国的贸易逆差。
(二)韩国对我国产品采取歧视性贸易政策
韩国采取调节关税、关税配额和特殊保障措施等限制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林产品、水
产品、中成药等资源性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根据我国商务部近两年公布的《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06 年在韩国适用调节关税的17 种产品中,有8 种全部或大部分自我国进口,且均为我国有竞争优势的产品。调节关税的实施实际上构成了对我国优势产品的贸易限制,除此之外我国大部分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均在韩关税配额管理的范围之内,如绿豆、红豆、大豆、芝麻等,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许多农产品的配额外关税高达300 %以上,最高甚至达到800 % ,某些产品的配额内关税与配额外关税相距达100 倍,事实上相当于禁止配额外的进口。除了关税壁垒,韩国还对我国产品设置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如通过提高进口农产品的抽检率增加我国相关产品的通关时间以及设置技术型贸易壁垒等。近年来,韩国以不同的理由,对我国具有优势的多种产品采取进口限制措施,甚至直接禁止进口,涉及的产品包括大蒜、人参、泡菜、调味酱、水产品、中药材、新鲜水果等。这些歧视性的规定,不仅限制了我国具有竞争力产品的对韩出口,加剧了我国对韩国的贸易逆差,同时也影响了广大韩国消费者的利益。
二、减少中韩贸易摩擦的对策
(一)调整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和附加值
近几年来,我国对韩国的出口商品结构虽有所改善,但总体上仍以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为主,主要靠低价取胜,不仅容易受到冲击,也造成了中韩贸易的不平衡发展。要缩小贸易逆差,一方面应该提高我国传统大宗商品的质量和附加值,走以质取胜的道路,同时着力改
善我国商品的形象,做好推广和宣传;另一方面要扩大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份额,如机电产品、新材料、生物工程产品等,这类产品的对韩贸易将大有前途。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之外,我国政府也应通过税收、信贷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相关出口企业发展“质量优、档次高”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同时,也要通过协商或谈判敦促韩方早日取消针对我国产品的苛刻的贸易壁垒,改变对我国产品的歧视态度,增加我国有竞争优势的产品的进口。
(二)中韩两国要加强磋商,建立健全贸易摩擦解决机制
中韩双方应在WTO规则下,在各个领域加强磋商,扩大对彼此的开放,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有效的磋商机制,妥善解决不合理的限制,降低贸易壁垒,解决市场准人问题。另外,双方还应该建立健全贸易摩擦解决机制,一方面,中韩政府应设立专职部门,定期交流形成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多层次协调机制,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的摩擦;另一方面,两国应充分发挥各类商会的职能,对企业间的争端及时调解,建立一个双方都认可的企业仲裁体系,有效地解决双方的摩擦。
(三)加速中韩自由贸易区的构建
要保证中韩两国的贸易减少摩擦并获得持久而稳定的发展,有必要采取措施建立两国间
的战略性贸易合作关系。在经济全球化、区域集团化的背景下,在中韩经贸往来Et益频繁的基础上,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可以加强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降低双方的贸易壁垒、扩大贸易规模、促进贸易结构的升级,给双方带来双赢的局面,是解决两国问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之一。目前值得高兴的是,中韩FFA已在讨论中,2008年初中韩双方已启动自由贸易区管产学联合可行性研究。
(四)加强企业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近年来,国际上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和保障措施调查日渐增多,在韩国方面,中国已成为其反倾销第一大国。为了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出口利益,企业自身应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相关人才,熟悉估计贸易的相关条文、规则,增强解决纠纷的能力,面对纠纷时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应诉保护自身利益。同时,企业也要加强自律,同行业间应避免为扩大出口而进行压价的恶性竞争,企业应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创造品牌,变价格优势为质量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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