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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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普通建筑砂石土类矿产细目

福建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普通建筑砂石土类矿产细目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申请采矿权审批登记,应按本清单要求提交内容一致的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复印件为多页的,除在第一页盖章外,还应在每一页上加盖骑缝章。

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一律使用光盘存储,一个项目一份光盘,光盘表面应标注项目名称。

提交的电子文档包括资料清单、所有纸质文档的扫描件及申请登记书报盘文件。

其中:纸质文档扫描件为PDF格式,以“申报资料详细名称+文件格式”命名。

一、探转采划定矿区范围1.非油气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原件,附电子报盘)。

2.矿区范围图(原件)。

3.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原件,提交复印件,外资企业要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要包含拟划定矿区范围规划条件审查内容)(扫描原件,提交复印件)5.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或有偿处置材料。

6.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表(扫描原件,提交复印件)。

7.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扫描原件,提交复印件)。

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书(扫描原件,提交复印件)。

9.三叠图(原件):探矿权范围、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与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的坐标及三者叠合图。

10.勘查许可证(扫描原件,提交复印件)。

11.矿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实地踏勘意见。

二、采矿权新立1.非油气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书(原件,附电子报盘)。

2.矿区范围图(原件)。

3.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原件,提交复印件,外资企业要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原件)。

5.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或有偿处置材料。

6.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表(扫描原件,提交复印件)。

7.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扫描原件,提交复印件)。

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书(扫描原件,提交复印件)。

9.三叠图(原件):申请采矿权范围、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划定矿区范围的坐标及三者叠合图。

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范文

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范文

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范文# 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1. 采矿权人:[采矿权人名称]尊敬的相关部门同志,咱这[采矿权人名称]在这采矿领域也算是小有名气啦,一直都本本分分地按照规定在进行采矿作业呢。

2. 法定代表人:[姓名]咱这法定代表人[姓名]可是个中流砥柱,对采矿业务那是相当熟悉,一直带着我们的团队好好搞生产。

3. 地址:[详细地址]这个地址就是我们采矿权人的大本营啦,在这里我们策划着采矿的各项大事小情。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1. 采矿许可证号:[许可证编号]这许可证号就像是我们采矿的身份证号码一样,独一无二,有了它,我们才能合法合规地在这片土地上进行采矿作业。

2. 矿山名称:[矿山名字]我们的矿山啊,就像一个默默奉献的宝藏守护者,里面藏着好多对社会有用的矿产资源呢。

3. 开采矿种:[具体矿种]咱开采的这个[具体矿种]可不得了,在很多行业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就像一个小齿轮,虽然小,但是能带动很多大机器的运转呢。

4. 开采方式:[露天/地下等开采方式]我们采用的[开采方式]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既考虑到了开采的效率,也兼顾了对环境的保护。

比如说露天开采,我们就会特别注意对地表植被的保护,不会让矿山变得光秃秃的。

5. 生产规模:[年产量等规模数据]这个生产规模可是我们根据市场需求和矿山的实际储量精心确定的。

我们可不想过度开采,也不想让资源闲置浪费,就想稳稳当当、可持续地把资源开采出来,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6. 矿区面积:[面积数值及单位]矿区就像我们的小天地,这[面积数值及单位]的范围内,有着无限的可能,我们小心翼翼地探索着矿产资源的奥秘。

7. 有效期限:[起始日期到期日期]时间过得可真快,这眼看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就要到了,所以我们赶紧来申请延续,还想继续在这片土地上大展身手呢。

三、申请延续理由。

1. 资源储量情况。

我们矿山的资源储量啊,就像一个装满宝贝的大仓库,经过前期的勘探和开采,我们发现还有相当可观的储量呢。

采矿许可证补办申请报告

采矿许可证补办申请报告

一、申请报告概述尊敬的矿政管理部门:我单位(单位名称)因《采矿许可证》不慎遗失,导致原许可证无法正常使用,给生产经营带来不便。

为确保我单位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向贵部门申请补办《采矿许可证》。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二、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单位全称]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 采矿许可证编号:[原采矿许可证编号]5.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6. 采矿地点:[采矿地点]7. 采矿范围:[采矿范围]8. 开采矿种:[开采矿种]三、遗失原因经核实,我单位《采矿许可证》系于[具体日期]不慎遗失。

具体遗失原因如下:1. 管理不善:由于我单位内部管理不善,导致《采矿许可证》保管不善,最终遗失。

2. 使用频繁:我单位《采矿许可证》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使用频繁,频繁携带和更换可能导致遗失。

四、补办申请理由1. 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采矿许可证是采矿单位合法开采的必备证件,遗失后必须及时补办。

2. 维护合法权益:补办《采矿许可证》是我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有利于保障我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3. 履行社会责任:补办《采矿许可证》有助于我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五、补办申请材料1. 遗失补办申请表:[附件1]2. 《采矿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附件2]3. 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附件3]4. 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5. 委托证明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他人办理):[附件5]六、办理时限我单位承诺在接到贵部门受理通知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办申请材料,并积极配合贵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七、收费标准我单位将按照贵部门规定,按时足额缴纳采矿登记费。

八、总结综上所述,我单位因《采矿许可证》遗失,特向贵部门申请补办。

贵州省关于采矿权延续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关于采矿权延续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文件黔国土资发[2005]107号--------------------------------------------------------------------------------关于采矿权延续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就采矿权延续登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由于政策原因致使采矿权人不能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续登记申请的除外。

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采矿权人依法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形成,且其未缴纳过采矿权价款的矿产地采矿权延续的,采取协议授予方式。

其中小型矿山按省厅采矿权价款类比标准,确定采矿权协议出让价款;大中型矿山采矿权价款由厅委托有采矿权评估资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厅组织确认。

采矿权价款缴纳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5]22号)的规定执行。

对缴纳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国有矿山企业,经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批准,其应缴纳采矿权价款,可申请全部或部分转增国家资本金或国家基金;在合资、股份制以及股份制企业中持股的国有矿山企业, 其应缴纳采矿权价款,经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批准,可转作为国家股。

转增国家资本金或国家基金、国家股的采矿权价款,应报国土资源部确认。

不是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予以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

三、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要求提交原件的资料,份数不足的可提交复印件):(一)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二)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四)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审查备案意见;(五)具有矿山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六)县、地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审查意见;(七)登记管理机关认为确需提交的其它资料。

采矿权审批程序和要件

采矿权审批程序和要件

采矿权审批程序和要件一、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二)程序1.采矿权申请人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2.采矿权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3.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实地检查、审查申报材料;4.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依照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权许可证。

(三)要件A.申请矿区范围预留:1、新设立矿山企业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提交以下资料:(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取得企业名称使用权的证明(复印件4份);(2)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含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坐标、储量及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资源综合利用方案等);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原件4份);(3)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比例尺1:2000-1:10000,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矿区平面范围,以开采起止标高标注开采深度);(4)经储量认定机关批准的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原件1份,复印3份);(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原件1份);(6)矿山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申请范围内矿业权设置情况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3份);(7)电子报盘。

采矿权许可证遗失或损毁补办

采矿权许可证遗失或损毁补办

1.采矿权许可证遗失或损毁补办服务指南(依申请类)一、办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三十四)采矿许可证遗失或损毁的,采矿权人应及时在采矿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主流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满30日后,持补领申请书及遗失声明登载物原件到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办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被损坏的,采矿权人应携带能被鉴别为原采矿权许可证的残留件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办采矿许可证。

二、承办机构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三、服务对象采矿权人。

四、申请条件1.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

2.采矿许可证遗失、损毁的。

五、申报材料1.采矿权许可证遗失或损毁补办申请书;2.采矿许可证遗失公告(市级以上报纸);3.申请人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和证书未作抵押等其他活动的承诺书;4.采矿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5.残存的采矿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六、服务流程1.受理:对申报材料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2.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审批通过的,准予补发,审批不通过的,说明原因,并告知行政相对人的权利;4.证书制作与送达:制作《采矿许可证》,送达相对人。

七、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免费。

九、咨询方式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咨询电话:,2. 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非重要矿床证明服务指南(依申请类)一、办理依据《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四、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提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需要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提出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矿产地所在行政区的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非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非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开采、变更、延续、注销、闭坑)审批

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开采、变更、延续、注销、闭坑)审批

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开采、变更、延续、注销、闭坑)审批(注:2008年2季度)发布日期:2009-01-16 查看次数:366 次申请及许可按照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条件见各项许可申请要求)。

矿产资源开采申请人所报资料均要求一式4套,资料袋上要注明资料目录;文件、资料、证明材料及证件(除采矿证正本外)规格统一为A4纸大小,所有图件亦要折成A4纸大小。

申请格式文本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有申请报盘系统,下载报盘系统就可得到申请格式文本,在递交申请的同时要报软盘。

行政许可程序申请→窗口受理→主管处室初审→复核→送有关处室会审→处长审核→报主管厅长核定→上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按照厅长办公会议纪要办理登记手续颁证或清退申报材料。

承办处室:矿产开发管理处、矿产资源储量处许可时限:30—40个工作日(注:闭坑地质报告许可为20个工作日)。

采矿权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的规定向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采矿权,应报送采矿权申请资料,经审查符合法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项目名称: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许可申请申请采矿权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和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两个步骤。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并需要提交下列资料(一式四份):(一)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报告,内容包括: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2、地质工作概况;3、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拟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坐标,矿产储量及质量;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案;采用的开采方法;4、资金来源情况;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地质报告或地质资料。

开采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以上矿床的必须提交经储量评审机构评审、法定机关备案的评审意见书和矿产储量报告;开采零星分散资源的,可提交有资质的地勘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

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办、延续、变更、出租)

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办、延续、变更、出租)

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办、延续、变更、出租)一、设定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二、申请受理条件:(一)采矿权(新办)登记(划定矿区范围)要符合《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粘土、陶瓷土及年开采量不足10万立方米的建筑石料的小型矿山由县级市地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和第二十八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持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向地矿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三十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三)采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式、企业名称、生产规模和主要开采矿种及依法批准采矿权转让的。

(四)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权属无争议的,采矿权人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或完成矿山开采基础建设工程的,可以依法申请采矿权出租。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需要对实质内容核实的进行核查)、核准、办结。

四、办公场所地址和办理时间:责任部门: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地点:化州市北岸开发区瓜垌小区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联系方式:0668—7316639五、申报材料列表六、办理时限:前款所列资料齐全,窗口收文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属审查上报的7各工作日内办结;属审批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当事人交费时间)。

七、收费设置1.采矿权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2.采矿权使用费,每平方公里1000元3.采矿权价款,经评估确认八、收费依据1.《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2.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51号3.《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质矿产部、财政部地发[1987]289号)。

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及提交资料要求

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及提交资料要求

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及提交资料要求[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点击数:406 ]【字体:】受理单位:地质矿产局一、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和审批(一)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采矿权申请人应按县地质矿产局采矿权登记审批权限,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县地质矿产局进行审查。

(二)应提交的申请资料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2)地质工作概况;(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局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有合适的比例尺,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各拐点之间以直线连接,以下所提及矿区范围图均相同要求);(4)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矿山企业应提交有资格的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

国家出资勘查的,还应提交地质报告的审查批准书。

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砖瓦砂石、粘土的,应提交相应的地质资料,(包括地质地形图、矿体纵投影剖面图、储量计算图)。

3.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4.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

非企业探、采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还应提交如下资料:1. 企业名称预核准登记通知书2. 拟申请设立的法人企业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性质,投资人情况,出资方式,出资额等);3. 探矿权人将探矿权转让给新设立的法人企业的承诺书。

(三)划定矿区范围地质矿产局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对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复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等进行审查。

地质矿产局在划定矿区范围时,应依据以下原则确定:1.对矿产资源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2.矿山建设规模、服务年限要与申请开采的储量相适应;3.矿山建设体现规模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方针;4.保护已有探矿权、采矿权人利益。

采矿证办理流程及指南

采矿证办理流程及指南

A00302《事项告知单》一、事项名称权限内矿产资源开采许可(采矿权新立)二、办理依据(一)《矿产资源法》(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三)《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四)《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五)《贵州省采矿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黔国土资发[2002]203号)(六)《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七)《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八)《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6]96号)(九)《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69号)(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十一)《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12〕18号)(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十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3号)三、申报条件(一)申请资料要件完整;(二)矿区划定经批复同意,符合国家和我省当前产业政策(如最低建设生产规模等);(三)采矿权申请人具有与矿山建设生产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四)与其他探矿权采矿权范围不重叠;(五)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及其他规定需缴纳矿业权价款情形的,已进行价款处置;(六)按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缴存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七)开采煤炭、金矿、地热、矿泉水等矿种的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八)符合采矿权新立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审批→领取结果五、申报材料提供纸质原件1份,电子报盘1份,复印件需验原件(一)需提供的资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申请范围拐点坐标(国家直角坐标三度带,Excel格式)、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Excel格式);2.采矿权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涉及压占测量标志的,附迁建落实情况);4. 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价款备案证明,已缴纳价款的,提交矿业权价款或资金占用费,“一般缴款通知书”(含缴纳资金占用费申请表或通知,缴纳滞纳金申请表或通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部分矿业权管理业务的通知-云国土资〔2015〕129号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部分矿业权管理业务的通知-云国土资〔2015〕129号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部分矿业权管理业务的通知正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部分矿业权管理业务的通知云国土资〔2015〕129号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地质调查局,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云政发〔2015〕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精神,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矿业权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就规范部分矿业权管理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中央和省级地勘基金全额出资勘查项目探矿权申请登记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云政发〔2015〕49号)规定,由中央和省级地勘基金全额出资在我省范围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项目,以申请登记方式依法办理探矿权新立手续。

其中,由中央地勘基金全额出资的勘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省地勘基金全额出资的勘查项目,由云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作为探矿权申请人,按照探矿权新立流程办理申请及审批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2.区块范围图(原件)3.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申请范围核查表在地勘基金立项论证前,由项目申请范围涉及的州(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先核查并签署意见)4.探矿权申请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原件)6.勘查单位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省地勘基金项目计划的文件(原件)8.省财政厅下达省地勘基金项目经费的文件(复印件)9.勘查实施方案、审查意见及省厅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10.交通位置图(原件)11.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2.光盘(规定的电子文档)13.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二、国有企事业单位矿业权转让变更登记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云政发〔2015〕49号)规定,国有事业单位及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在办理转让变更登记业务时,按照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变更流程办理申请及审批手续。

采矿权审批流程

采矿权审批流程

采矿权审批流程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在物权法概括性规定基础上由《矿产资源法》予以具体明确化。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采矿权审批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采矿权审批流程一、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二)程序1.采矿权申请人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2.采矿权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3.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实地检查、审查申报材料;4.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依照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权许可证。

(三)要件A.申请矿区范围预留:1、新设立矿山企业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提交以下资料:(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取得企业名称使用权的证明(复印件4份);(2) 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采矿权延续申请需报送的资料

采矿权延续申请需报送的资料

采矿权登记报件需提交资料及相关要求?〔试行〕属厅发证包头市受理的报件所需资料及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属厅审批登记托付包头市受理初审的报件需按以下要求提交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

1、为便于与档案备档工作做好衔接,属厅发证采矿权申请材料应提交一式二份,假设登记范围跨盟市的,每跨一个盟市增加一式二份;2、申请人在提交纸质申请资料的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一式二份〕,报送的电子文档一律使用5寸或3寸光盘储存〔其中留市局一份需5寸光盘〕,光盘外表应标注工程名称。

3、扫描要求:有红章或是红头文件等要求彩色扫描,分辨率在150或200dpi左右为宜;黑白或文字能够采纳黑白二值进行扫描,然而要依据纸介材料的情况以扫描清晰为准;每一种类型的文件要分开,假如一种文件有多页必须组合在一起;每种类型的文件命名以文件的名称+.pdf命名。

对报告类资料,只需扫描封面、名目和加盖红章的页面,并提供报告整体WORD文档。

4、各项申请电子报盘,可到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共信息--信息化—软件下载—探矿权采矿权软件—采矿权报盘软件下载,然后填制相应工程,形成电子报盘储存在光盘中。

涉及划定、新立、矿区范围变更的申请电子报盘分不以北京54系坐标、西安80系坐标形成两套数据上报。

5、需提交“采矿权范围实地核查表〞的工程,同时提供核查结果〔1980坐标系拐点坐标〕纯文本格式电子版。

6、采矿权连续申请件,因时限要求,请大厅先收件运转,并要求申请人于三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资料,否那么由此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担当。

7、需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卫与综合治理保证金缴纳票据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应有市局地质环境科确认意见及公章。

一、划定矿区范围〔一〕探转采划定矿区范围需报送资料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附电子报盘、原件,扫描〕;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须包括以下内容:〔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2〕地质工作概况;〔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地质储量、可采储量;拟建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效劳年限;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局部时,应讲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4〕其他需要讲明的咨询题。

国土资源部受理申请采矿权审批基本程序

国土资源部受理申请采矿权审批基本程序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的规定,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土资源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1.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2.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3.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附录中所列的矿产资源(34种);5.矿区范围跨省级行政区域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土资源部对颁发采矿许可证进行了部分授权,具体授权范围如下: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附录中的油页岩、地热、锰、铬、钴、铁、硫、石棉、矿泉水9个矿种和附录中除石油、烃类天然气、煤成(层)气和放射性矿产外的其他矿种矿床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的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授权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2.外商投资开采地热、矿泉水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附录以外的矿床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的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授权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国土资源部受理申请采矿权审批基本程序一、申请与受理国土资源部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国土资源部在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后,应出具加盖采矿登记专用章的书面通知书。

决定不受理的,要说明理由。

二、审查与决定国土资源部在受理申请后的规定期限(采矿登记项目四十日,需要专家评审及下一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协助审查的时间除外)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的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决定通知书或颁发采矿许可证。

国土资源部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及提交资料要求一、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和审批(一)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采矿权申请人应按国土资源部采矿权登记审批权限,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审查。

采矿权变更程序

采矿权变更程序

采矿权变更程序1、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1)变更矿区范围;(2)变更开采主矿种;(3)变更开采方式;(4)变更矿山企业名称;(5)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

2、采矿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申请资料:(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2)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3)工商营业执照;(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监部门意见;(5)没有环评的,提交环境评价报告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6)需地质灾害评估的,提交地质灾害评估报告;(7)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履行情况证明材料;(8)县(区)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

变更矿区范围的,应提交变更后的矿区范围图并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矿区范围变更后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备案审查意见。

如资源量变动较大,应对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修改,并报登记机关审查批准。

申请缩小矿区范围的,一般应提交划出范围开采状况报告、储量情况和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相应的矿产资源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意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

变更开采方式的应提交相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

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和变更后的法人营业执照;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前后法定代表人要填具变更申请书。

采矿权转让的,应提交批准文件及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

3、审批程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同意登记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通知采矿权申请人缴纳有关费用后,换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年度应与原采矿许可证一致;不同意登记的,说明理由,将申请登记资料退回。

采矿权延续登记1、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在有效期期满前的30日内,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2、采矿权延续登记应提交的资料:(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2)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3)工商营业执照;(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监部门意见;(5)没有环评的,提交环境评价报告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6)需地质灾害评估的,提交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超范围采矿补办手续最简单处理方法

超范围采矿补办手续最简单处理方法

超范围采矿补办手续最简单处理方法《超范围采矿补办手续最简单处理方法》一、为什么这个方法值得学?嘿,朋友!你要是涉及到超范围采矿这个事儿啊,是不是感觉头都大了?这可不是个小问题,搞不好会面临一堆麻烦事儿。

比如说罚款啊,被责令停产整顿之类的。

但是别慌,这篇文章就能帮到你。

我会把超范围采矿补办手续最简单的处理方法告诉你,让你能轻松应对这个棘手的情况。

通过这篇文章,你能学到如何快速确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怎样按部就班地完成各个流程,还有一些避免走弯路的小窍门。

二、方法概述这个方法其实就是按照三个主要的阶段来走:自查自纠、资料准备、提交审核。

这就像我们要做一顿大餐,先得看看厨房里有啥问题(自查自纠),然后准备食材(资料准备),最后把做好的菜端给评委(提交审核)。

只要按照这三个步骤稳稳地走,补办手续就不是什么难事。

三、分步骤详细解析3.1自查自纠:搞清楚超范围采矿的具体情况这一步呢,就是要对自己的采矿行为有个透彻的了解。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就好比你要修补一件衣服,得先知道哪里破了,破成啥样了,才能有针对性地去修补。

具体操作方法是这样的:你得把自己的采矿范围、采矿量等相关情况详细梳理一遍。

比如说,你可以查看自己的采矿记录,包括开采地点的坐标,每个时间段的开采量等。

就像整理自己的收支账本一样,一笔一笔地核对清楚。

这时候如果发现有些数据不清楚或者缺失,一定要想办法去调查清楚。

小贴士:这个过程中不要隐瞒任何情况,哪怕是一些看起来可能对你不利的信息。

因为一旦被发现隐瞒,后面的手续会变得更加复杂,就像你在盖房子的时候偷工减料,后面房子可能就会出大问题。

3.2资料准备:收集和整理补办手续所需的材料这一步可是很关键的,就像盖房子要准备好砖块、水泥一样,没有这些材料,手续就办不下来。

首先呢,你需要准备好采矿许可证的原件和副本。

这是你采矿的合法身份证明,没有它可不行。

然后是地质勘查报告,这个报告能说明你采矿区域的地质情况,就像医生的诊断书一样,让相关部门知道这个地方的矿产资源是怎么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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