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地形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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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地形图测绘2.3.1 基本要求a)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d)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 数据采集方法a)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 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 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在居民区或 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 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仪器对 xx 误差不应大于 5mm;b)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 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 0.05m;c)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 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 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1_500地形图要求内容

1_500地形图要求内容

1:500地形图测绘2.3.1基本要求a)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d)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 数据采集方法a)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1:500、1:1000、1:2000数字线制图要求

1:500、1:1000、1:2000数字线制图要求
• 7.2 旱地包括种植小麦、杂粮、棉花、烟草、大豆、花生和油菜等的田地,经 济作物、油料作物应加注品种名称。有节水灌溉设备的旱地应加注“喷灌”、 “滴灌”等。一年分几季种植不同作物的耕地,应以夏季主要作物为准配置符 号表示。
• 7.3在图上宽度大于1mm的田埂应用双线表示,小于1mm的用单线表示。田块 内应测注有代表性的高程。
• 8.5坡度在70°以下的石山和天然斜坡,可用等高线或用等高线配合符号表示。 独立石、土堆、坑穴、陡坡、斜坡、梯田坎、露岩地等应在上下方分别测注高 程或测注上(或下)方高程及量注比高。
8、地貌要素的测绘及表示应符合下列规定:
• 高程注记点的分布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上高程点应分布均匀,丘陵地区高程点注记点间距宜符合下表的规定;平坦及 地形简单地区可放宽至1.5倍,地貌变化较大的丘陵地、山地与高山地应适当加密
• 4.4铁路与公路或其它道路平面相交时,不应中断铁路符号,而应将另一道路符 号中断;城市道路为立体交叉或高架道路时,应测绘桥位、匝道与绿地等;多 层交叉重叠,下层被上层遮住的部分可不绘,桥墩或立柱视用图需要表示,垂 直的挡土墙可绘实线而不绘挡土墙符号。
4、交通要素的测绘及表示应符合下列规定:
4、交通要素的测绘及表示应符合下列规定:
CASS地物绘制菜单
地物绘制 菜单
1、控制点测绘及表示规定
• 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 示。
• 1.2各等级测量控制点应测绘其平面的几何中心位置,并应表示类型、等级和点 名。
埋石图根点
不埋石图根点
2、居民地及设施要素测绘及表示应符合下列规定
• 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外围轮廓和如实反 映建筑结构特征。

1:500地形图绘制标准

1:500地形图绘制标准
大面积灌木林
独立灌木林
沿道路狭长灌木
沿沟渠狭长灌木
疏林
未成林
苗圃
迹地
散树
行树
阔叶独立树
针叶独立树
果树独立树
椰子、槟榔独立树
大面积竹林
独立竹丛
狭长竹林
天然草地
改良草地
人工草地
芦苇地
半荒植物地
植物稀少地
花圃
防火带
14境界线
名称
符号
名称
符号
名称
符号
已定国界
国界界碑
未定国界
已定省界
未定省界
已定地区界
未定地区界
有坎池塘
无坎池塘
单线沟渠(0.15mm)
双线沟渠
单层沟渠堤岸
双层沟渠堤岸
沟渠沟堑
地下渠灌
地下渠灌出水口
双线干沟
单线干沟
依比例不通车水闸
不依比例能走人水闸
依比例通车水闸
不依比例不能走人水闸
水闸房屋
虚线滚水坝
坎线滚水坝
拦水坝
斜坡式防波堤
直立式防波堤
石垄式防波堤
防洪墙
直立式防洪墙
有栏杆防洪墙
有栏杆直立式防洪墙
不依比例轻便铁路
电车轨道
电车轨道电杆
依比例缆车轨道
不依比例缆车轨道
依比例架空索道
架空索道柱架
不依比例架空索道
有雨棚的站台
站台雨棚
露天的站台
天桥
天桥台阶
地道
高柱色灯信号机
矮柱色灯信号机
臂板信号机
水鹤
车挡
转车盘
高速公路(0.2mm)
收费站
等级公路主线(0.2mm)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要求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1:500地形图测绘a)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d)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 数据采集方法a)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完整版)1:5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标准及整理规范

(完整版)1:5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标准及整理规范

X X市1:5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标准及整理规范一、数据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市1:500地形图数据的分层、分类与代码、几何特征、质量要求,以及数据整理流程。

本标准规范适用于XX省供电公司1:500地形图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是1:500地形图数据数据现状数据整理、检查以及未来数据更新、入库的重要依据。

本标准建设时,充分考虑了目前XX市1:500地形图数据现状及未来数据更新的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扩展性,以适应未来数据应用需求。

2、设计依据与引用标准GB/T 13989-199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7278-2009,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GB/T17798-1999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CH/T1005-2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则CH/T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JJ100-2004,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8-99,城市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JJ 73-97,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1GB/T 16818-2008,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CH/T 9008.1-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线划图GB/T 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3、数据地物类型要求如下所有的地物必须拥有自己相应的代码所有的地物必须在CASS的相应图层同一地物构成的面必须闭合同一地物构成的线、点或者注记不能被打碎4、图形规则(1)数据坐标位置必须保证正确;(2)提供数据空间范围信息;(3)点符号必须是块实体,并有正确的块名,块名要符合南方CASS标准规定;(4)线必须连续,要求构面的多段线其“属性”-“闭合”必须为“是”,或者首尾相连;(5)同一位置上同类对象必须唯一存在,不允许重叠。

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技术设计书编写要求和实例范本

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技术设计书编写要求和实例范本

测绘专业技术设计书内容及实例根据测绘行业标准《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要求,为测绘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保证测绘成果(或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要求,并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每个测绘项目作业前都应进行技术设计。

一、测绘技术设计分类测绘技术设计分为项目设计和专业技术设计。

项目设计是对测绘项目进行的综合性整体设计,一般由承担项目的法人单位负责编写。

专业技术设计是对测绘专业活动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它是在项目设计基础上,按照测绘活动内容进行的具体设计,是指导测绘生产的主要技术依据,专业技术设计一般由具体承担相应测绘专业任务的法人单位负责编写。

对于工作量较小的项目,可根据需要将项目设计和专业技术设计合并为项目设计。

二、测绘专业技术设计内容专业技术设计书的内容通常包括概述、测区自然地理概况与已有资料情况、引用文件、成果(或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技术设计方案等部分。

1、概述主要说明任务的来源、目的、任务量、测区范围和作业内容、行政隶属以及完成期限等任务基本情况。

2、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与已有资料情况1)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应根据不同专业测绘任务的具体内容和特别,特别需要说明与测绘作业有关的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

2)已有资料情况主要说明已有资料的数量、形式、主要质量情况(包括已有资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等)和评价、说明已有资料利用的可能性和利用方案等。

3、引用文件说明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写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规范或者其他技术文件,文件一经引用,例构成专业技术设计书设计内容的一部分。

4、成果(或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根据具体成果(或产品),规定其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一般包括成果(或产品)类型及形式、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时间系统、比例尺、分带、投影方法、分幅编号及其空间单元,数据基本内容、数据格式、数据精度以及其他技术指标等。

5、设计方案具体内容应根据各专业测绘活动的内容和特点确定。

建设项目1:500地形图测绘测量要求

建设项目1:500地形图测绘测量要求

测绘项目名称1:500地形图测绘服务标准和要求一、基本要求1.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2.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3.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4.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5.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二、数据采集方法1.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2.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三、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2.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3.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四、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1.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要求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1:500地形图测绘a)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d)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 数据采集方法a)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完整版)1:5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标准及整理规范

(完整版)1:5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标准及整理规范

X X 市 1 : 5 0 0 比例尺地形图数据标准及整理规范一、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市1:500地形图数据的分层、分类与代码、几何特征、质量要求,以及数据整理流程。

本标准规范适用于XX省供电公司1:500地形图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是1: 500地形图数据数据现状数据整理、检查以及未来数据更新、入库的重要依据。

本标准建设时,充分考虑了目前 XX市1:500地形图数据现状及未来数据更新的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扩展性,以适应未来数据应用需求。

2、设计依据与引用标准GB/T 13989-199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7278-2009 ,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GB/T17798-1999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CH/T1005-2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则CH/T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JJ100-2004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8-99 ,城市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 GPS )测量规范CJJ 73-97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1GB/T 16818-2008 ,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CH/T 9008.1-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1:1000、1:2000 数字线划图GB/T 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24356—2009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3、数据地物类型要求如下所有的地物必须拥有自己相应的代码所有的地物必须在CASS的相应图层同一地物构成的面必须闭合同一地物构成的线、点或者注记不能被打碎4、图形规则( 1 )数据坐标位置必须保证正确;( 2 )提供数据空间范围信息;( 3 )点符号必须是块实体,并有正确的块名,块名要符合南方 CASS标准规定;( 4 )线必须连续,要求构面的多段线其“属性” - “闭合”必须为“是”,或者首尾相连;( 5 )同一位置上同类对象必须唯一存在,不允许重叠。

1:5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标准及整理规范

1:5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标准及整理规范

X X市1:5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标准及整理规范一、数据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市1:500地形图数据的分层、分类与代码、几何特征、质量要求,以及数据整理流程。

本标准规范适用于XX省供电公司1:500地形图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是1:500地形图数据数据现状数据整理、检查以及未来数据更新、入库的重要依据。

本标准建设时,充分考虑了目前XX市1:500地形图数据现状及未来数据更新的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扩展性,以适应未来数据应用需求。

2、设计依据与引用标准GB/T 13989-199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7278-2009,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GB/T17798-1999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CH/T1005-2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则CH/T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JJ100-2004,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8-99,城市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JJ 73-97,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1GB/T 16818-2008,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CH/T 9008.1-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线划图GB/T 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3、数据地物类型要求如下所有的地物必须拥有自己相应的代码所有的地物必须在CASS的相应图层同一地物构成的面必须闭合同一地物构成的线、点或者注记不能被打碎4、图形规则(1)数据坐标位置必须保证正确;(2)提供数据空间范围信息;(3)点符号必须是块实体,并有正确的块名,块名要符合南方CASS标准规定;(4)线必须连续,要求构面的多段线其“属性”-“闭合”必须为“是”,或者首尾相连;(5)同一位置上同类对象必须唯一存在,不允许重叠。

1:500、1:1000地形图航空摄影的基本规定

1:500、1:1000地形图航空摄影的基本规定

====Word行业资料分享--可编辑版本--双击可删====1:500、1:1000地形图航空摄影的基本规定航空摄影技术要求按GB7931—87《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和GB7932—87《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执行。

一般要求如下:1.建议采用DMC全数字航摄仪摄制真彩色的航摄数字影像。

2.航空摄影委托专业航摄公司,所用航摄器材应经检验合格。

3.航摄飞行器采用GPS定位技术,按图幅的中心线飞行。

4.1:500地形图的航摄比例尺可设定为1:2250,若采用DMC摄影,可适当放宽,但不要超过1:4000。

5.1:1000地形图航摄比例尺可设定为1:4000,也可用1:500地形图的航摄像片。

6.像幅:23×23cm,焦距:152±×9.6cm,焦距为120mm。

7.飞行质量主要指标:航向重叠:一般应为60%~65%,个别最大应不大于75%,旁向重叠:一般应为30%~35%,个别最小不应小于15%。

像片倾斜角:应小于2°。

旋偏角:应小于8°。

8.摄影质量主要指标:平均密度:0.7~1.0,最大密度:1.3~1.7,光学框标清晰、齐全。

9.其他要求:(1)全区摄影时航向超出测区范围二条基线为好。

(2)摄影者要掌握晴空无云天气标准进行摄影,保证航摄质量,注意底片不应有擦痕和脱膜现象。

(3)如出现绝对漏洞以及影响测图的云影应进行补摄。

(4)底片应按规范编号,注记摄区代号、片号。

每卷底片两端分别注记航摄日期、摄区代号、底片卷号、航摄仪号码、焦距、起止片号、总片数。

(5)成果整理时,底片应按分区或索引图装筒,每卷底片应填写登记卡片,一式两份。

一份置于筒内,一份贴在筒外,并注明筒号、起止片号。

若DMC摄影,按分区或索引图进行文件整理。

(6)航摄结束后依照航摄规范对摄影资料进行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测绘a)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d)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 数据采集方法a)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1:500地形图绘制实用标准

1:500地形图绘制实用标准

地形图、地籍图常用图式本图式适用于1:500地形图和地籍图表示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注记和整饰标准、以及使用符号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1符号的尺寸(1)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均以毫米为单位。

(2)符号的规格在一般情况下,符号的线粗为,点在为,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段长为。

非垂直交义线的夹角为45°或60°。

以虚线表示的线段,凡未注明尺寸的,其实部为,虚部为。

组合符号图形部分未注明尺寸的,一般以本图式为准。

但楼梯、台阶线、斜坡与陡坎的长短线和短线,其间隔可视图形的大小放大或缩小。

2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1)圆形、矩形、三角形等儿何图形符号,在图形的中心。

(2)宽底符号(烟囱、独立石等),在底线中心。

(3)底部为直角形的符号(风车、路标等),在直角的顶点。

(4)儿何图形组成的符号(气象站、雷达站、无线电杆等),在其下文图形的中心点或交义点。

(5)下文没有底线的符号(亭、山洞等),依比例尺表示的,定位点在两端点上;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定位点在其下文两端点间的中心点。

(6)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其它符号(桥梁、水闸、拦水坝等),在符号的中心点。

(7)线状符号(道路、河流、堤、境界等),在符号的中心线。

依比例尺表示时,在两侧线的中心。

(8)符号图形中有一个点的,该点为地物的实地中心位置。

3符号的方向和配置(1)独立性地物符号除规定按真方向表示外,其它均垂直于南图廓描绘。

(2)土质和植被符号的配置如下:整列式:按一定行列配置,如苗圃、草地、稻田等;散列式:不按一定行列配置,如有林地、灌木林、石块地等;相应式:按实地疏密或位置配置,如疏林、散树、独立树等。

(3)土质和植被面积较大时,其符号间隔可放大1〜3倍描绘;在能表示清楚的原则下, 也可釆用注记的方法表示;还可将图中最多的一种省绘符号,图外加附注说明,但一幅图或一批图应统一。

(4)以虚实线表示的符号(大车路、乡村路等),按光影法则描绘,其虚线绘在光辉部, 实线绘在暗影部,一般在居民地、桥梁、渡口、山洞、涵洞、隧道或道路相交处变换虚实线方向。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测绘2、3、1基本要求a)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d)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数据采集方法a)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得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得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b)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得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与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得数据得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得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瞧不清不测”得原则。

2、3、3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得设置及测站上得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得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得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得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得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得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与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与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她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与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测绘2.3.1基本要求a)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d)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 数据采集方法a)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要求
2.3.2 数据采集方法
a)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⑺ 境界
境界应与境界所依附地物的关系相协调。两级境界重合时,只绘高一级境界符号,但必须同时注出两级名称。
⑻ 地貌和土质
地貌以等高线配合地貌符号表示,教学区,宿舍区等平坦地区不绘等高线。有明显起伏的山地、土垅等要测绘等高线,图面上除地物点高程外,不允许有点线矛盾。原数据中等高线未赋值,此次数据更新应赋值;
露天设备用地类界符号表示范围,范围内配置符号;
图式上无规定符号的建筑物、构筑物,可实测其外围轮廓,并加注名称;
道路两边的专用路灯应表示,共用电杆上的路灯不表示。突出的2m高以上的照射灯应表示。宿舍区、教学楼区内的路灯、地灯一般不表示;
独立、固定的大型宣传橱窗和广告牌应表示,垣栅上广告牌不表示,应将垣栅表示完整;固定的大型雕塑应表示;有固定基座的高大旗杆应表示。高度在4m以上,有方位意义的独杆广告牌用图式4.3.10.9b符号表示,杆的定位点为圆几何中心;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25m;
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不超过±0.20m;
b)高程精度
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05m;
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17m;

1:500地形图绘制标准

1:500地形图绘制标准
斜坡式栅栏坎
直立式栅栏坎
斜坡式土堤
坎式土堤

带柱的输水槽
不带柱的输水槽
倒虹吸通道
倒虹吸入水口
依比例水井
水井
坎儿井

土质有滩陡岸
石质有滩陡岸
土质无滩陡岸
石质无滩陡岸
沙滩
沙砾滩石块
淤泥滩
水产养殖场
单个明礁
单个暗礁
单个适淹礁
单个干出礁
12地貌地质
名称
符号
名称
符号
名称
符号
一般高程点
未加固斜坡
加固斜坡
等分自然斜坡
(3)底部为直角形的符号(风车、路标等),在直角的顶点。
(4)几何图形组成的符号(气象站、雷达站、无线电杆等),在其下文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5)下文没有底线的符号(亭、山洞等),依比例尺表示的,定位点在两端点上;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定位点在其下文两端点间的中心点。
(6)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其它符号(桥梁、水闸、拦水坝等),在符号的中心点。
通信线入地口
上水检修井
下水检修井
下水暗井
煤气天燃气检修井
热力检修井
电信人孔
电信手孔
电力检修井
工业石油检修井
不明用途检修井
圆形污水蓖子
长形污水蓖子
消火栓
阀门
水龙头
依比例架空管道墩架
不依比例架空管道墩架
架空的上水管道
架空的下不管道
架空的煤气管道
架空的热力管道
地面上的上水管道
地面上的下水管道
地面上的煤气管道
4文字注记
注记的排列形式:水平字列、垂直字列、雁行字列、屈曲字列
注记的方向:各种注记一般为正向,字头朝北图廓,但街道名称、河名、道路注记、管线类别注记的字向和字序依走向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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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地形图测绘2.3.1基本要求a)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与图式执行。

c)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d) 地形图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 数据采集方法a)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 地形图测绘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a) 测量控制点测绘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将测区围的所有图根点,按图式规定的符号,准确的展绘到地形图上。

b)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

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部天井宜区分表示。

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c) 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测绘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2)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其外部轮廓,并配置符号或按图式规定用依比例尺符号;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测定其定位点或定位线,用不依比例尺符号表示。

d) 交通及附属设施测绘1)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陆地道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

2)双线道路在图上均应按实际宽度依比例尺表示。

道路交叉处、桥面等应测注高程,隧道、涵洞应测注底面高程。

3)凡正规的部道路,按比例实测上图,长度在图上小于10毫米时,不表示。

e) 管线及附属设施测绘1)永久性的电力线、电信线均应准确表示,电杆、铁塔位置应实测。

当多种线路在同一杆架上时,只表示主要的。

建筑区电力线、电信线可不连线,但应在杆架处绘出线路方向。

各种线路应做到线类分明,走向连贯。

2)架空的、地面上的、有管堤的管道均应实测,分别用相应符号表示。

并注明传输物质的名称。

3)污水篦子、消防栓、阀门、水龙头、电线箱、亭、路灯、检修井均应实测中心位置,以相应符号表示。

根据甲方要求,必须测绘主要道路交叉口附近的下水检修井之井底标高,并标注在地形图上。

f) 地貌和土质的测绘1)地貌和土质的测绘,图上应正确表示其形态、类别和分布特征。

2)各种天然形成和人工修筑的坡、坎,其坡度在70°以上时表示为陡坎,70°以下时表示为斜坡。

斜坡在图上投影宽度小于2mm,以陡坎符号表示。

3)各种土质按图式规定的相应符号表示。

g) 植被的测绘地形图上应正确反映出植被的类别特征。

实测围,以相应的符号表示。

对于大面积分布的草地,加注“草坪”二字。

h) 注记1)要求对各种名称、说明注记和数字注记准确注出。

图上所有居民地、道路、以及主要单位等名称,均应调查核实,有法定名称的应以法定名称为准,并应正确注记。

2)由于本测区地势平坦,大部分为建筑区,故不绘等高线,只需标注高程点。

高程注记点应分布均匀,其间距应以12米为宜;测区建筑区高程注记点应测设建筑物墙基脚和相应的地面、桥面中心、空地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高程注记点注记至厘米。

2.3.7 精度要求a)平面精度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cm;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25m;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不超过±0.20m;b)高程精度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17m;2.3.8 图廓整饰规定图廓整饰严格按照《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720257.1-2007)要求执行。

学校地形图8.2 地形测绘及表示容⑴测量控制点表示测区的等级GPS点和等级水准点。

外业核查时依据控制点的图面位置及其点之记实地检查控制点的完好情况和点位精度,等级水准点高程注记取小数点后三位。

⑵教学楼、宿舍楼和垣栅教学楼、宿舍楼是大比例尺地形图上的主要要素,测绘楼房要求准确反映实地各个房屋的外围轮廓和建筑特征。

楼的轮廓线一般以墙基外角连线为准,基角处有墙垛的绘到墙垛外边缘,其它部分的墙垛不表示。

外业核查应通过目视和量距检核其位置精度,不符合精度要求的应进行改正;楼房一般不综合,并按结构性质、层次逐个表示,在图形上表示成面状。

各类楼均应注层数,净高在2.2m以上的应算入层次,图未注层次的房屋均为一层。

不同层次、不同高度、不同建筑材料、不同形状的楼房需加绘房屋分割线。

钢筋混凝土全框架结构的坚固楼加注“砼”。

砖瓦结构的房子图不注记,统一采用图外附注:图未注建筑材料的楼均为砖。

外业在核查楼结构性质、层数的同时,应核查和标注楼房用处,具体按数据标准执行。

楼房轮廓的凹凸部分,在实地小于0.4m时,可用直线连接。

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庭院可综合表示,图上6mm2以上的天井注“y”;临时房不表示。

学府苑私人搭建的房屋,图上面积大于6mm2应表示,否则可进行取舍。

住宅楼围墙区分各住户的围墙不表示,但居民区的要表示;台阶、室外楼梯按图式要求表示,图上不足三级台阶的不表示;楼前院的小花坛不表示;楼上的设施一般不表示,如部分宿舍区顶楼的储水罐。

楼梯出入口按房屋表示;厕所以其围墙为轮廓线,用细实线表示;围墙不区分结构性质,分别用依比例尺或不依比例尺的符号表示。

门墩、门顶要表示;图上长度大于或等于1cm的栅栏、铁丝网等垣栅按图式符号表示;固定的垃圾台按图式符号表示;⑶校办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水塔、塔型建筑物、普通烟囱(食堂等烟囱除外)等设施,依比例尺的外围用细实线表示,围线配置相应的符号;露天设备用地类界符号表示围,围配置符号;图式上无规定符号的建筑物、构筑物,可实测其外围轮廓,并加注名称;道路两边的专用路灯应表示,共用电杆上的路灯不表示。

突出的2m高以上的照射灯应表示。

宿舍区、教学楼区的路灯、地灯一般不表示;独立、固定的大型宣传橱窗和广告牌应表示,垣栅上广告牌不表示,应将垣栅表示完整;固定的大型雕塑应表示;有固定基座的高大旗杆应表示。

高度在4m以上,有方位意义的独杆广告牌用图式4.3.10.9b符号表示,杆的定位点为圆几何中心;没有正规铺面的球场不表示。

⑷交通及附属设施学校道路以路肩线表示,浦珠路以铺面线和路肩线表示。

路面无铺装材料的次要街道,以自然形成的路边线表示。

街道线与两旁建筑物距离小于图上0.5mm时,街道线可不表示。

人行道一般不单独表示,可用路边线与建(构)筑物边线代替;公路在图上每隔15~20cm,注出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及国、省、市道路线编号,道路附属设施都要应表示。

校建筑工地的临时性道路不表示。

道路上用于绿化的草坪、花木按花坛表示;花坛周围低于1m的栅栏不表示,高于1m按栅栏表示;等级公路进入校区时,公路符号应用街道线代替,具体可依据实地情况如实选择变换处。

校区道路中间的绿化岛依比例尺用细实线表示。

道路永久性安全岛、绿化带、街心花园均用花坛符号标注,校区上永久性的隔离桩、隔离栏需表示。

路口处的红绿灯用图式4.4.24a车道信号灯符号表示,人行横道信号灯不表示;校区的主要通道用街道线表示,有名称的道路尽量绘出,通向教学楼、宿舍楼的支线路可不表示, 大型花坛的道路一般要表示。

⑸管线及附属设施电力线要区分输电线和配电线,杆位(铁塔)均应在真实位置绘出。

外业采点时,应加半径改正电杆的测量点至电杆中心;电力线、通讯线使用同一杆柱时,只表示高一级的,其顺序为输电线、配电线、通讯线。

不正规的线杆(如木竹杆),其电力线、通讯线不表示;输电线要连线表示,其中35KV及以上的要加注线路名称和电压值。

配电线、通讯线可不连线,仅在杆位、转折、分岔处绘出线路方向。

通讯线在空中相交、分岔处应在图上表示出来,要注意邻近杆线方向与对应的交叉线相接。

图廓处可不绘无杆线路方向的符号,但要注意图边有杆线路方向的正确表示。

拉杆线一般不表示。

所有变压器要根据其位置分别用双杆、单杆或柱墩形式准确表示,有名称或编号的室外箱式变压器要调注。

不明走向的地下管线和入地线的虚线符号可不表示;管道按图式要求表示。

厂区架空管道的柱、墩密集时,可以取舍,跨越建筑物或转折处的柱、墩准确表示。

多根管道并列时,只表示主管道和性质说明,不注记管数。

围墙上的管道可省略,厂区外架空管道的支柱墩,要按实际位置表示;校区主要道路(路宽8m及以上)的地下各类检修井均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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