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材料管理实施细则
煤矿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煤矿材料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材料物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煤矿的生产运营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材料物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材料物资的采购、库存、使用和清算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煤矿。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煤矿材料物资采购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责任人。
第六条煤矿材料物资采购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确保库存的及时补充。
第七条煤矿材料物资采购应当坚持公开招标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八条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交付方式、数量、质量、价款等事项。
第九条煤矿材料物资采购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信用和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供应商名单。
第十条煤矿应当加强采购合同履约监督,确保采购合同的及时履行。
第三章库存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建立材料物资库存管理制度,明确库存保管人员和仓库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煤矿材料物资库存应当根据生产计划和物资需求进行合理调配和安排,避免浪费和积压。
第十三条煤矿材料物资库存应当建立台账,记录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清点和盘点。
第十四条煤矿材料物资库存应当加强保管和防护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五条煤矿材料物资库存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及时消耗过期物资。
第十六条煤矿材料物资库存应当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七条煤矿材料物资使用应当按照生产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第十八条煤矿材料物资使用应当遵循节约、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十九条煤矿材料物资使用应当建立明确的使用制度和流程,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第二十条煤矿材料物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消耗定额和消耗量检测,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当及时处理和回收废旧材料物资,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煤矿单位材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单位材料管理,确保生产、建设、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材料管理职责1. 队长是本单位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材料管理工作。
2. 材料员具体负责材料的计划编制、申报、验收、领取、建帐、保管、发放、现场跟踪及回收复用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需材料的计划编制、申报、使用、回收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材料计划与申报1. 材料员每月25日前编制全月材料计划表,经队长审核后上报。
2. 生产过程中所需补充计划的,必须经队长同意后方可上报。
3. 严禁乱批、乱领材料。
四、材料验收与领取1. 材料验收:材料员负责对到货材料进行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2. 材料领取: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材料领取单,经材料员审核后领取。
五、材料保管与发放1. 材料员负责材料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完整。
2. 材料员应做好材料的分门别类、入册编号、收发有据、帐物相符等工作。
3. 材料发放应按照计划进行,积极推广修旧利废,降低材料消耗。
六、材料成本控制1. 材料员应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降低材料成本。
2. 材料员应做好材料采购、使用、回收等工作,提高材料利用率。
七、材料回收与复用1. 材料员应做好本队材料的回收工作,确保材料得到充分利用。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材料员做好材料回收工作。
八、奖惩措施1. 对材料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材料浪费、损坏、丢失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罚款等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煤矿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单位材料管理,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为煤矿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矿井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矿井库存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矿井库存材料管理,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成本,确保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材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矿物、化学试剂、设备、备件等。
三、管理责任1. 矿井领导班子负总责,全面负责库存材料管理工作;2. 矿井财务部门负责库存材料的账务管理;3. 矿井采购部门负责材料的采购和供应;4. 矿井生产部门负责材料的领用、使用和保管;5. 各部门间应密切协作,保证库存材料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材料采购管理1. 矿井应定期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和时间;2. 采购部门应根据矿井的采购计划进行材料的招标、比价等程序,确保采购的材料及时、质量符合标准;3. 采购部门应保留材料的购货凭证,确保采购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4. 采购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五、材料接收管理1. 矿井接收到采购的材料后,应进行验收;2. 验收应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标准进行,对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退货;3. 验收部门应开具验收单,由接收部门签字确认后,送交财务部门进行登记。
六、材料领用管理1. 矿井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材料领用申请;2. 材料领用应严格按照领用标准、数量进行,不得超标领用;3. 订购部门应及时将领用的材料送到生产现场,确保生产不受材料不足的影响。
七、材料使用管理1. 生产部门使用材料时应按照材料的使用说明进行,保证材料的正常使用;2. 对于易损耗的材料,生产部门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材料的有效利用;3.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生产部门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退货,不得继续使用。
八、材料存储管理1. 矿井应建立材料的存储档案,包括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2. 材料存储应按照规范的存放标准进行,不得损坏或浪费;3. 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措施进行存储。
煤矿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煤矿现场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现场材料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系1.煤矿现场材料管理应遵循“分类管理、统一领用、规范使用、充分利用”的原则。
2.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制度,确保材料的采购、存储、领用、使用、退库等环节的合理规划和科学管理。
3.设立专门的材料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现场材料的管理和监督。
三、材料采购1.材料采购应根据煤矿生产需求和质量要求进行计划采购,确保矿山生产不受材料短缺影响。
2.采购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采购经验,能够根据市场行情、材料质量、供应商信誉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3.在进行采购时,要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签订合同并留存相关资料,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材料存储1.存储场所应符合防火、防潮、防盗、防爆等要求,确保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殊材料,要单独存放,并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管。
3.做好材料的台账管理,及时更新存储数量和品种,避免出现漏存、误存等情况。
五、材料领用1.领用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材料的名称、规格、使用方法等基本信息,避免因为使用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2.领用材料前要填写领用单,经过审批后始可领取,避免因为误领、漏领等情况。
3.严禁私自领用、挪用材料,一经发现,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六、材料使用1.使用材料要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和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做到规范使用、杜绝矿山事故的发生。
2.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殊材料,要做好防护措施,并在使用后及时归库,保证材料的安全。
3.使用后材料如有损坏或剩余,要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浪费和资源浪费。
七、材料退库1.材料使用完毕或者不再需要使用时,应及时退库,更新库存台账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2.退库时要进行验收和处理,对于有损坏、过期、质量问题等情况的材料,要做好记录并进行处理,保证矿山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八、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材料管理制度、私自挪用材料、造成损失或事故的责任人员,要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煤矿材料 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材料管理,提高煤矿材料利用率,保证生产安全,结合煤矿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材料的管理,包括煤炭开采设备、矿山安全设备、辅助设备、矿用车辆等。
三、管理要求1. 材料采购1.1. 材料采购需向供应商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所购材料能够满足煤矿生产要求,并且具备合格的质量标准。
1.2. 材料采购应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确保采购品质,降低采购风险。
1.3. 对于煤矿设备材料的采购应依据设备型号,规格和品牌,以及使用要求等进行分类管理,确保采购的材料符合相应设备的要求。
2. 材料入库2.1. 所有采购的材料需进行验收入库,确保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和品牌等与采购合同一致。
2.2. 入库材料应按照材料分类进行分区存放,并进行标识,以便于后续使用和管理。
2.3. 对于特殊材料,例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需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存储。
3. 材料领用3.1. 材料领用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领用材料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2. 材料领用应根据需求计划进行,严格控制领用数量,避免恶意浪费。
3.3. 对于易耗材料和高值材料,应加强领用管理,建立领用登记制度,确保材料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 材料保管4.1. 对于入库的材料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品牌、生产日期等信息,并进行定期盘点。
4.2. 对于易损耗和易腐蚀的材料,应加强保管管理,确保材料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4.3. 对于高值材料,应建立专门的库房进行存放,并加强保安措施,确保材料的安全。
5. 材料使用5.1. 材料使用应按照工艺要求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确保材料的正确使用和安全使用。
5.2. 对于特殊材料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要求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5.3. 对于使用完毕的材料,应进行归还或处理,确保材料的再次利用和环保。
6. 材料报废6.1. 对于使用寿命已到、损坏、变形、变质等不能继续使用的材料,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对生产造成影响。
煤矿材料供应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供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材料供应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率,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对外采购、内部使用和核心材料供应管理,包括煤矿所有类别的材料供应活动。
第三条煤矿材料供应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材料质量,维护煤矿生产的顺畅和稳定。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材料供应管理制度,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确保供应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煤矿应定期对材料供应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六条煤矿材料采购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经矿长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活动。
第七条矿长应根据煤矿生产计划和需求,拟定各类材料的采购计划,并向有关部门报批。
第八条煤矿采购部门应编制材料供应目录,并向有关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函。
第九条供应商应按照采购要求提供实时的报价信息,煤矿采购部门应根据报价情况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十条煤矿应签订正式合同,并进行付款,在付款后供应商应及时配送材料。
第十一条煤矿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第三章材料库存管理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材料库存管理制度,实行定期盘点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煤矿应根据生产计划和需求,合理确定材料的储备量和采购频次。
第十四条煤矿应加强对库存材料的检查和保管,确保材料的完好和使用的灵活性。
第四章材料质量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
第十六条煤矿应建立检测实验室,加强对材料的抽样检测和质量分析。
第十七条煤矿应加强对材料质量的评估和监督,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对材料使用的环境影响评估,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九条煤矿应建立材料回收利用制度,推动煤矿资源的综合利用。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材料供应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煤矿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材料使用行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利用,加强煤矿材料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的所有材料使用及管理工作,包括煤矿生产所需的各类材料。
第三条煤矿材料使用管理应遵循“节约、办公、安全、合理”的基本原则,实行科学管理。
第二章煤矿材料分类及投入管理第四条煤矿根据生产需要,对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分为生产材料、办公用品及其他材料。
第五条煤矿要建立健全材料投入计划,提前确定需要采购的各类材料,确保生产所需材料的充足。
第六条煤矿应加强对材料供应商的管理,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并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估,保障材料质量与供应。
第七条煤矿应建立材料领用手续,健全领用审批流程,杜绝违规使用材料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煤矿要建立材料交接制度,确保材料的流转过程有据可查,减少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煤矿材料存储管理第九条煤矿应设立专门的材料库房,按照材料的性质、用途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材料的安全。
第十条煤矿要建立材料库存清单,定期盘点库存情况,及时更新清单,防止材料积压。
第十一条煤矿应配备专人负责材料的入库、出库及库存管理工作,确保材料的有序流转。
第十二条煤矿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库房的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确保材料的安全性。
第四章煤矿材料使用及监督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应建立材料使用台账,对材料的领用、消耗进行记录,定期核对,防止浪费与挪用。
第十四条煤矿要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加强对材料使用的检查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煤矿要保障材料的合理使用,防止出现材料浪费或过度使用的情况,提高材料的利用率。
第十六条煤矿要加强对材料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材料使用意识与管理水平,规范材料使用行为。
第五章煤矿材料报废及处理第十七条煤矿应建立材料报废制度,定期对老化、损坏及用完的材料进行检查,及时报废。
第十八条煤矿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报废材料进行分类,并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进行资源回收或安全处理。
煤矿矿材料管理制度
煤矿矿材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矿材料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矿材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材料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需求优先、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负责人对矿材料管理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矿材料管理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职责。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矿材料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确保全员了解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矿材料采购管理第七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制定详细的矿材料采购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矿材料采购应当按照程序逐级购买,不得违规采购。
第九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矿材料供应商名录,定期进行评估,合格供应商才能参与矿材料采购。
第十条矿材料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不得发生超量、次品、延迟交货等情况。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矿材料价格的监控,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第三章矿材料库存管理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矿材料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数量合理。
第十三条矿材料库存应当按照品种分类、数量清晰,做到一物一码,便于管理和盘点。
第十四条矿材料库存应当定期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矿材料库存应当加强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
第四章矿材料使用管理第十六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需要,严格管理矿材料使用。
第十七条矿材料使用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避免长期闲置。
第十八条矿材料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九条矿材料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保养保管要求进行,延长使用寿命。
第二十条对重要的矿材料使用,应当制定详细的使用管理方案,并进行备案。
第五章矿材料设备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矿材料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使用责任。
第二十二条矿材料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矿材料设备应当加强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
第六章矿材料统计报表第二十四条煤矿应当建立矿材料统计报表制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煤矿材料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管理制度1.引言煤矿作为一个重要的能源产业,其物资的管理和运营对于矿山的安全运转和效益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规范和优化煤矿的材料管理,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和安全性,制定煤矿材料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2.制度目标3.采购管理3.1采购计划:根据煤炭生产的计划和需求量,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包括材料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
3.2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的库存管理制度,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并定期评估供应商的绩效。
3.3采购流程:制定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申请、评审批准、采购招投标、签订合同、入库等环节,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和透明。
4.库存管理4.1入库管理:对每批次入库的材料进行清点、验收和登记,并建立相应的入库档案。
4.2出库管理:根据物资需求计划,建立出库管理制度,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和储存。
4.3盘点管理: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核实库存数量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使用管理5.1领用管理:建立领用制度,对领用材料进行登记和核对,确保材料的合理使用。
5.2损耗管理:对使用中产生的材料损耗进行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节约措施和管理措施。
5.3维护管理:对材料的维护和保养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材料的正常使用寿命。
6.报废管理6.1报废标准:建立材料报废的标准和程序,包括损坏程度、使用年限等方面的标准。
6.2报废处理:对报废材料进行分类、清理和处置,确保废物的合理利用和环境安全。
7.考核评估7.1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核指标和评估体系,对材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
7.2改进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管理措施,提高材料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8.附则8.1本制度经煤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生效,并有权解释和修改。
8.2本制度的实施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总结:通过建立和实施煤矿材料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和管理煤矿的物资资源,在煤矿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制度的目标在于规范煤矿材料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煤矿材料现场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材料现场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中材料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材料现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材料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塌方等安全生产事故,达到“材料齐全、场地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
第四条煤矿材料现场管理工作应当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和矿场的生产经营进行有效对接,形成一体化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煤矿材料现场管理工作要有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煤矿材料现场管理工作由矿长(或总工程师)指导,矿场经理(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实施,材料主管及其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矿长(或总工程师)在煤矿材料现场管理中有全面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必须保证材料现场的安全生产,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第八条矿场经理(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实施矿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材料现场的管理。
第九条材料主管应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经验,负责材料现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材料现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材料主管的指挥和管理。
第三章现场管理第十一条煤矿材料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仓库、堆场、场地等区域,便于管理和材料的堆放。
第十二条材料仓库应当按照安全要求进行布局,设有应急照明、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等,确保材料的存放安全。
第十三条材料堆场应当合理规划,实施分类存放,杜绝交叉存放和混存,避免引发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煤矿材料现场应当保持通道畅通,定期清理杂物和易燃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
第十五条材料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第十六条材料现场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煤矿材料现场应当做好灭火器材和逃生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设备的使用效果。
井下材料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材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材料管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提高作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井下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井下材料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类保管、定期检查、按需供应”的原则。
第四条井下材料管理工作由矿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井下材料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六条井下材料管理涉及的人员和单位应加强沟通合作,共同维护井下材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材料管理和保管第七条井下材料应按照统一编号和分类,建立档案,定期更新。
第八条井下材料应在专门的库房保管,禁止随意携带或放置在作业点。
第九条应当对重要材料进行单独保管和监测,确保其安全和可用性。
第十条应定期对库房和材料进行清点和盘点,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材料使用后应及时报废或归还,不得擅自处理或流失。
第十二条对井下材料采购、领用、使用和报废等工作,应建立规范的流程和制度。
第三章材料使用和维护第十三条井下材料应根据作业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和使用,不得浪费。
第十四条井下材料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五条对井下材料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加强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对井下材料的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得强行使用。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七条发生井下材料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评估损失,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井下材料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五章其他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重新修订和审议。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井管理部门所有,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井下材料管理制度范本到此结束。
煤矿材料管理办法
新疆库车县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泉煤矿材料管理办法井下材料使用存放管理规定生产技术科二O一一年八月为加强材料管理,降低闲置,减少材料投入,提高设备周转使用率,避免材料丢失或埋压,降低材料成本,特制定井下材料使用存放管理规定如下:一、井下材料存放管理规定1、支护材料:如沙子、米石、椽子、坑木、小方木、竹笆、金属网、锚杆、速凝剂等,原则上库存量不超过三天施工所需数量(采面根据推进面积、掘进面根据掘进进尺),超出规定数量对区队罚款300元,对队长罚款50元。
2、机电配件:各区队设备及配件备用量原则上同一规格、同一型号不超过一件,超出规定数量每件罚款50元,并限三天内退还原领取单位,否则每超一天罚款20元.3、金属支架:存放材料(支架、卡缆)数量应以满足生产三天(东风井可存五天)需要为准,支架每超一架罚款50元,卡缆每超一套罚款10元;存放拉杆、U型卡应以满足生产五天需要为准,每超一根(套)罚款10元。
4、特殊情况井下材料库存量超过规定标准时,必须写出申请,经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超量存放.5、所有材料应按规定,分类码放整齐,易潮湿材料必须有防潮措施,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对业务主管部门罚款20元.二、井下材料使用管理规定1、料场存放配件材料应按照先下先用的原则,防止材料埋压或腐朽,造成材料埋压或腐朽的,按原值执行罚款.2、井下使用材料不准乱扔乱放,否则,椽子、竹笆罚款10元/根(块),坑木、锚杆、水泥罚款50元/根(袋),其它材料按原值罚款。
3、井下材料乱扔乱放,属哪个区队的,按规定对其执行罚款,找不到责任区队的,按安全管理部划分的卫生区域执行罚款。
4、对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丢失或埋压的,按其原值2倍罚款.5、各采面及扩修点回收支架超过50根要及时打运,物资管理部不及时安排每次罚款100元,如物资管理部安排后,区队不及时打运的每次罚款300元,对队长罚款50元.6、机电运输部要随时掌握井下设备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能调配的闲置设备要及时调配使用,并要求按指定地点存放,不能调配的经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升井,否则对机电运输部罚款100元/次.7、各业务主管部门分管的配件及大型材料要做好调配工作,对因调配不及时造成长期闲置的,一次对业务主管部门罚款300元。
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材料下放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煤矿安全标准化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工作,对煤矿材料下放过程中的采购、使用、入库、出库、审批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公开透明、合理分配、依法合规”的原则,全面加强对煤矿材料下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二章煤矿材料下放管理的组织管理第五条煤矿应设立材料下放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材料下放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煤矿材料下放管理部门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煤矿材料下放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对下属单位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委员会,由煤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煤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负责煤矿材料下放管理的决策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煤矿材料下放管理的流程管理第九条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工作应从需求申请、采购审批、入库管理、出库管理到库存盘点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材料下放管理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煤矿材料下放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第十一条煤矿应加强对材料下放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材料下放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煤矿应定期开展材料下放管理效果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四章煤矿材料下放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煤矿材料下放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对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第十四条煤矿应设立煤矿材料下放管理监督检查组,由煤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煤矿材料下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煤矿队组材料管理制度
煤矿队组材料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煤矿队的材料管理涉及到大量材料的购进、使用、库存等一系列问题,如果管理不善,可能导致浪费材料、造成资金的浪费,同时也会影响煤矿队的正常运作。
因此,为了规范煤矿队的材料管理工作,提高煤矿队的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制定一套科学的材料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1. 材料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理采购原则:根据煤矿队的实际需求和特点,制定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材料符合质量标准、数量准确。
(2)合理使用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使用材料,避免浪费和滥用材料。
(3)科学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的材料入库、出库、库存和领用制度,确保材料的合理管理和使用。
2. 材料库存管理(1)材料入库管理:对购进的材料进行验收和入库登记,确保入库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材料出库管理:根据煤矿队的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出库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材料的出库操作。
(3)材料库存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做好库存信息的统计和更新,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材料使用管理(1)建立材料领用制度:对煤矿队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材料领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材料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材料使用监督: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使用中的问题,确保材料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使用。
4. 材料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编制:根据煤矿队的实际需求和计划生产状况,制定年度材料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
(2)采购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和执行情况的合法合规。
(3)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库,对供应商的信誉和资质进行评估,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
5. 材料管理的监督与评价(1)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材料管理部门,对材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建立评价机制:对煤矿队的材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价和考核,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材料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煤矿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材料仓库管理,提高仓库物资利用率,确保矿山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材料仓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材料仓库应分类管理,合理配置,科学计划,并且定期进行清点、整理,确保材料损耗最小化。
第四条材料仓库应按照煤炭企业的实际生产需要,为生产和经营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材料支持。
第五条煤矿材料仓库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定,确保仓库管理工作安全。
第六条煤矿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七条煤矿材料仓库应加强与矿山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衔接顺畅,达到协同发展的目标。
第二章材料进出管理第八条材料进出仓库应有专门人员负责,负责验收、登记、分类、上架或出库、备料、装车配送等工作。
第九条严格执行材料进出仓库登记制度,确保材料的来源真实、数量准确。
第十条材料进出仓库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做到规范操作,杜绝乱放乱带现象。
第十一条材料进出仓库应按照煤炭企业的采购计划和生产需求进行统一调度管理,确保材料供需平衡。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房进出登记制度,对每一次出入仓库的材料进行登记,确保仓库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严禁任何人擅自调库、转库、挖库、借库、私库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对高值易耗品材料,严格控制进出仓库的权限,特定人员领取,并实行定点使用。
第十五条对于过期、损坏等无法继续使用的材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仓库内。
第十六条对于查出的差异,应进行及时核对,找出原因,及时纠正错误,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七条为确保仓库材料安全管理,应加强仓库门禁制度,严格控制进出人员,防止财产损失。
第三章库房管理第十八条库房应按照材料种类、性质进行合理布局,确保仓库内通道畅通、材料整齐。
第十九条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尘、防潮等环境条件,避免材料受潮、变质。
第二十条库房内的材料应按照种类、规格、批次号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仓库内物资一目了然。
煤矿材料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材料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材料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材料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煤矿材料管理应遵循合理、科学、严格、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制度,加强对材料的采购、入库、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煤矿材料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确保材料采购、使用、储存、消耗等环节合法合规。
第二章材料采购管理第五条煤矿材料采购应当根据煤矿生产经营计划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科学的采购计划。
第六条煤矿材料采购应当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招标和谈判。
第七条煤矿材料采购应当根据预算合同、技术规范等要求,选择供应商和品种,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八条煤矿材料采购应当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供应商按合同履行义务。
第九条煤矿材料采购应当建立材料供应商档案,全面了解供应商的信誉和资质情况,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三章材料入库管理第十条煤矿材料入库应当严格按照采购清单、合同规定和质量标准检验收货,确保入库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合格。
第十一条煤矿材料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入库操作,并对入库材料进行详细的登记、分类、编码和存储,并做好质量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煤矿材料入库后,应当及时清点、登记,标明存放位置,并建立材料库存台账,做好入库材料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材料使用管理第十三条煤矿材料使用应当依据生产计划和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合理使用,确保材料的合理利用。
第十四条煤矿材料使用应当按照规范操作程序,做到节约用量、合理配比、减少损耗,提高材料利用率。
第十五条煤矿材料使用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对使用车间、数量、时间、用途等进行详细记录,做到严格管理。
第五章材料库存管理第十六条煤矿材料库存管理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做到储备适当,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七条煤矿材料库存应当加强对库存材料的分类、分级、编号、归档,做好材料的整理、清理和管理工作。
煤矿设备 材料管理制度
煤矿设备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煤矿设备材料的管理,确保煤矿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和降低材料损耗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2. 资源节约,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材料损耗率;3. 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效率;4. 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挪用设备材料;5. 不断完善,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三、材料购买管理1. 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维护情况,制定材料购买计划;2. 严格按照规定的渠道和程序采购设备材料;3. 严格执行材料采购合同,确保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4. 对于材料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供货商反馈,要求退换货或赔偿;5. 不得私自购买、挪用材料,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处理。
四、材料入库管理1. 采购回来的材料必须按照收料单上的规定进行入库;2. 根据材料性质和用途不同,分区存放,做好标识,并定期进行盘点;3. 对于易损耗的材料,要做好防潮、防尘、防止损坏的措施;4. 对于有贵重金属的材料,要加强保护措施,防止盗窃;5. 入库材料的质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任何不合格的材料一律退回。
五、材料领用管理1. 材料领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核、领用三个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进行;2. 领用材料必须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人、领用时间、领用数量等信息,做好记录;3. 对于重要材料的领用,要经过领导批准,并加强监管;4. 领用材料后,要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挪用;5. 对于材料领用不当的,要按照规定处理。
六、材料库存管理1. 做好材料库存清单,及时掌握库存情况,避免存货过高或过低;2. 对于长时间未使用的材料,要进行清理和处置,以减少资源浪费;3. 对于库存材料的保管和管理,要加强监管,确保安全;4. 对于库存材料的耗损,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5. 对于高价值材料和易盗窃材料,要进行加强保护,确保安全。
七、材料检测管理1. 对于重要设备材料,要定期进行检测,确保质量合格;2. 对于进口材料,要进行查验和鉴定,确保符合国家标准;3. 对于新材料的检测,要进行科学评估,确保适用于设备使用;4. 对于常用材料的检测,要建立检测标准和方法,确保设备安全;5. 对于材料检测不合格的,要重新检测或退换货。
井下材料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材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材料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材料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回收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煤矿井下材料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材料安全、质量可靠、供应及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应设立材料管理部门,负责井下材料的管理工作。
材料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材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材料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井下材料管理制度;(二)组织井下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回收和报废等工作;(三)监督和检查井下材料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四)定期对井下材料进行盘点、统计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五)处理井下材料管理的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采购部门:负责井下材料的采购工作,确保材料质量、价格和供应时间符合要求。
(二)验收部门:负责井下材料的验收工作,确保材料符合质量标准。
(三)储存部门:负责井下材料的储存工作,确保材料安全、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防鼠。
(四)发放部门:负责井下材料的发放工作,确保材料及时、准确、适量地发放到使用部门。
(五)使用部门:负责井下材料的使用工作,确保材料合理、节约、安全地使用。
(六)回收部门:负责井下材料的回收工作,确保材料得到充分利用,减少浪费。
(七)报废部门:负责井下材料的报废工作,确保材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七条采购部门应根据煤矿生产计划和实际需求,编制井下材料采购计划,经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材料的质量、价格和供应时间符合要求。
第九条验收部门应按照材料验收标准,对采购的井下材料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第四章储存与发放第十条储存部门应根据井下材料的性质和特点,合理选择储存方式、方法和场所,确保材料安全、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防鼠。
煤矿车间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车间材料管理,提高材料使用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车间所有材料的管理,包括采购、验收、保管、领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车间材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采购,避免浪费;2. 严格验收,确保质量;3. 严格保管,确保安全;4. 规范领用,提高效率;5. 定期盘点,及时处理。
第二章材料采购第四条材料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材料采购计划;2. 询价比价:向多家供应商询价,比选价格、质量和服务;3. 采购申请:填写采购申请单,经相关部门审批;4. 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5. 采购验收:对采购材料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条采购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 具有合格的生产厂家和质量检验报告;3. 价格合理,质量可靠;4. 包装完好,便于运输和储存。
第三章材料验收第六条材料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1. 接收材料:对采购材料进行接收,检查包装完好、数量准确;2. 验收材料:对照采购合同和材料清单,对材料进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的验收;3. 验收记录: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4. 异议处理: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协商解决。
第四章材料保管第七条材料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区分类:根据材料特性,分区分类存放;2. 通风干燥:保持库房通风、干燥,防止材料受潮、发霉;3. 防火防盗:加强库房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4. 定期检查:定期对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材料领用第八条材料领用应遵循以下程序:1. 领用申请:填写材料领用申请单,经相关部门审批;2. 领用登记:对领用材料进行登记,包括领用日期、数量、用途等;3. 领用签字:领用人签字确认,确保材料领用手续完备。
第九条材料领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循领用计划,避免浪费;2. 严格按照审批权限领用;3. 不得私自转借、转卖材料;4. 领用后及时归还,不得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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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材料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材料管理工作,强化生产用材料“质控”、“价控”和“量控”的要求,实现“质优、价廉、及时、高效”的管理目标,充分降低矿井生产材料消耗和生产成本,特制本细则。
第二条 2012年矿业公司下达我矿的生产经营指标为煤炭产量**万吨、掘进进尺***米、原煤吨煤材料费用***元。
第三条材料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先批准后采购的原则。
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
三、采购与保管(验收)分开的原则。
四、谁使用谁签字的原则。
五、及时供应、保障供应的原则。
六、勤俭节约、创造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材料计划的编制和提报
第四条各单位编制本单位材料预算时严格按《2012年材料费用预算》,作为2012年成本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第五条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及时、准确的编报各类材料需求计划,经主管矿长、主管副总、主管科室领导审批后,报送物资供应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第六条各单位要按时向物资供应部提供《工程材料年度需求计划表》、《月度材料需求计划表》。
工程材料年度需求计划应在上年11月末提供,月份计划应在每月10号前提供,计划周期为本月21日至
次月20日。
第七条物资供应部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需求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编制《材料采购资金计划表》,按相关流程审批后实施,严禁无计划采购,维护材料计划供应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第八条材料需求计划表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需用时间和到货地点、使用地点等。
第九条各队、厂材料管理员必须每月考核各作业点材料费用节超和预算准确率,及时向本队(厂)负责人提供成本控制的相关信息,分析材料费用节超和出现预算差异的原因,月末前报主管矿长。
第十条紧急抢险和零星材料采购填报采购计划表,由煤矿相关科室直接上报物资供应部。
第十一条大型材料的领用,超5万元元的经主管矿长审核审批方可使用。
第三章材料采购要求
第十二条材料采购坚持“质量合格、价格优惠、费用节省、服务优良”的宗旨,对材料供应商进行比质、比价、比服务,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按时采购入库,保证生产需要。
第十四条材料不能按时采购回来时,必须提前向使用单位通报。
第十五条井下使用的材料采购时必须符合井下使用材料的规定。
第十六条采购入库的材料,申报单位的材办员必须及时登记,保证生产正常使用。
第四章材料验收和保管
第十七条材料进矿后,由物资供应部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第十八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进场材料组织卸车和验收入库。
如发现数量、质量不符和随行文件不全等情况,要上报物资供应部处理。
第十九条各区队材料员要认真做好验收工作,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如实填写记录;验收记录要注明实际到货物的数量,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等;如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向物资供应部汇报。
第二十条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品应当场拒收,当场拒收有困难的应该标识清楚,单独存放,不经鉴定不准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合理设置仓储设施,对临时性的工地料库,可因陋就简储存,并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规范作业程序。
第二十二条各区队库管人员要按照材料技术保管规程的要求对库存材料进行保管,确保库存材料数量准确、质量良好。
坚持材料月度盘点制度,每月5日组织进行库存和生产场所剩余材料的盘点工作。
第二十三条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要求,备齐备足消防器材;设专人看管,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到收发退料严谨、台帐健全、帐物相符和单据保管齐全。
第二十四条验收合格的材料,由材料库验收员开据入库通知单,通知单要求参与验收人员签字。
第五章材料领用和发放
第二十五条各材料领用单位一律凭批准后的《材料领用单》领料。
领用表中有涂改、污损不清时,不得领料,同时比对领料身份是否相符,依据留存的《()月度材料需求计划表》进行比对,超计划的不得领料,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矿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各区队、科室材料领用时,必须要有各区队长、科室长或当班、值班副队长在《材料领用单》上签字后方可领取。
第二十七条《材料领用单》一式三份,区队一份,材料核算员一份,财务科一份。
第二十八条《材料领用单》必须填写领用单位、时间、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实发数量、单价和用途
第二十九条外委单位材料领用时,由施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施工通知单或材料消耗定额,向生产科或机电科提交书面申请,生产科或机电科根据实际工程量或材料消耗定额审批费用,经主管矿长批准后,物资供应部严格按审批表办理材料出库手续。
第三十条运输车辆用油的领用,由使用单位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材料领用单》领料。
叉车、装载机和吊车使用时,由辅助运输队根据使用时间和情况核定后,出具证明,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三十一条认真落实单项限额发料制。
严格按《2012年材料费用预算》,按月度材料需求计划表严格控制领用材料的数量。
第三十二条材料出库要严格执行“三检查”、“三核对”制度,即检查发出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材料技术证件是否达标,检查材料有关单据是否齐全。
发料凭证与帐卡核对,发料凭证与发出实物核对,结存实物与帐卡核对。
第三十三条因生产急需对没有检验而需发放的材料,应由领
料人填写《紧急放行材料申请表》,经领用单位主管领导、主管矿长或值班矿领导批准后可紧急放行。
库管员应对紧急放行的材料做好标识,保证一旦发现不合格能及时追回或更换。
第三十四条材料领出后,应及时核减《()月材料需求计划表》中的材料数量,同时核减货卡中的数量并根据存根联登记明细账。
第三十五条因生产紧急或特殊原因,急需领用材料,但《材料领用单》未按要求签署的,但必须要有领用人签名,材料库可提供材料领用,并在下个工作日内完善材料领用手续。
第六章材料消耗与统计
第三十六条建立以班组核算为主线的现场管理机制,实行“煤矿对各科室、区队总量的控制、各科室、区队对班组实行工号核算”的物耗控制方式。
第三十七条各科室、区队负责建立班组台帐,矿各主管副总督促班组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十八条各科室、区队负责及时建立班组材料消耗台帐,依据班组材料消耗台帐对各班组严格执行限额发料制,每月15日结合盘点情况进行物耗分析,发现超耗要及时查明原因,上报主管矿长、主管副总和主管科室,制定措施,予以整改。
第三十九条各主管科室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班组台帐等材料资料,为进一步修订煤矿定额提供基础资料。
第四十条材料统计
一、材料验收合格,应在送货单上签名,并办理入库手续;将入库通知单二联送材料核算员在系统上办入库处理。
二、材料出库后,将出库通知单红联送材料核算员在系统上办出
库处理。
三、所有材料的出库、入库单,当天必须录入系统。
第四十一条材料档案管理
一、物资供应部要加强材料档案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二、材料档案的内容。
包括:《材料需求计划》(煤矿提供)、《材料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供方调查表》、《委托书》、《验收单》、《领料单》、《材料合格证》、《材料送货单》和《各类统计报表》等资料。
三、材料档案的建立,材料档案应及时,每月收集整理一次。
要及时将材料原始凭证装订成册。
第七章其他费用
第四十二条大修理费用的审批:由检修单位根据设备状况向机电科提交设备大修报告,机电科根据《年大修理计划》审批列项,主管矿长审批后安排大修。
机电科核实大修费用,办理材料出库手续。
第四十三条外委加工费用的审批:由需要外委加工的单位向机电科提交外委加工检修书面申请,根据我矿实际加工检修能力审核是否需要外委加工检修,确需外委加工检修的同时审核受委托单位资质,最后经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由生产部联系受托单位加工检修,外委加工检修费用直接列入矿大修理费用,未经审批的外委加工检修费用全部由相关的责任单位承担。
第八章材料预算的调整与追加
第四十四条月初未预测到的当月必须发生的费用,由材料领用
单位申请追加预算,追加预算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主管矿长审批,主管矿长审批后,追加该单位当月材料预算计划费用。
第四十五条材料预算调整与追加审批后,报物资供应部进行材料的采购和发放。
第九章材料管理的考评与兑现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每月22日前作出本单位上月的材料消耗统计表,报材料库审核签字,再由机电科复核,主管矿长审批后,报劳资科进行核算和出具奖罚意见,最后报矿长审批执行。
第四十七条各队、厂当月材料费用节超,按节超金额的50%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第四十八条生产科、机电科、通防队和综合办公室材料消耗划拨到矿成本材料费用中,但是必须严格控制材料消耗,主管矿长全面掌控矿材料成本费用的使用。
第四十九条各项费用预算准确率达到90%以上,年底可对各单位材料预算管理员、单位负责人进行奖励。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