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系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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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概述:企业危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合法化、规范化处理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高效、环保地管理危险废物,达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系统的目标。

一、制度执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所有生产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企业都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二、危废管理责任1. 企业领导企业领导是危废管理的最高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领导层有权指定专人负责危废管理工作,并保证其拥有足够的资源和权力。

2.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需严格落实危废管理制度,并组织并指导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 员工责任全体员工有义务遵守危废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处理危险废物,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置。

三、危废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害废物、易燃废物、腐蚀性废物等。

分类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安全高效地进行储存和处置,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危废储存要求1. 储存设施企业应配置专门的危废储存设施,确保其与生产场所分开,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 标识要求每个储存容器应明确标注废物种类、危险特性以及储存日期等必要信息。

3. 定期检查企业应定期检查危废储存设施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五、危废处置要求1. 外部处理方企业应选择合法的、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处置,并与其签订明确的合同。

2. 管理记录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危废处置记录,包括废物产生的来源、数量,以及处置日期、方式等信息。

六、危废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明确各类意外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以保证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七、员工培训与教育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危废管理相关培训,并进行必要的考核,以提高员工对危废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结语:企业危废管理制度是企业环保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落实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和执行本制度,企业能够规范危险废物的生成、储存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有害物质、易燃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指专门用于存储危险废物的场所,包括临时贮存场所和长期贮存场所。

第五条贮存场所内的危险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六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七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保证贮存场所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第八条贮存场所应具备以下基本设施和设备:(一)围墙:贮存场所应安装围墙,确保外部人员无法直接接触贮存场所的危险废物。

(二)门禁系统:贮存场所应设置门禁系统,控制人员出入贮存场所,并记录相关信息。

(三)通风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通风设备,确保危险废物的排放和处理符合相关的要求。

(四)防火设施: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防火墙、灭火器等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泄漏检测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泄漏检测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情况,防止污染环境。

(六)监控设备:贮存场所应设置监控设备,对贮存场所进行实时监测,保障安全。

(七)应急设备:贮存场所应备有应急设备,包括急救箱、应急通讯工具、应急照明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第三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和培训证书,熟悉危险废物的特性,具备危险废物的处理能力。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巡查和检测,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进行分类贮存,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相互危险。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应的标识要求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包括名称、性质、危险等级等。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指供危险废物存放、转移、处置等活动使用的场所,是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必须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操作,防范事故风险,减少环境污染。

本文制定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机构应该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具体由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部门负责管理。

管理部门应有相应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管理人员应该按照标准进行严格的职业培训和考核。

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危险废物收集、分类和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型、性质等特点进行分类贮存,分类放置在不同的仓库或区域,严格按照规定的标识标牌标识。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当建立完善的收集、分类和贮存制度,确保收集、分类、贮存的危险废物不产生混合、交叉污染或反应等危险情况。

三、环境治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配备完善的环境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设施,设置防护、监测和报警系统,确保废物分类贮存区和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四、危险废物运输和交接危险废物在贮存场所内的运输和交接应该按照特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在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接受交接。

运输车辆应经严格检测、监控,确保安全运输。

交接时应由负责人亲自接收,并填写详实的交接记录。

五、应急处置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制度,组建专门的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处置能力和紧急反应能力。

在危险废物泄漏、突发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六、管理流程和档案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规定建立完善的贮存记录系统,对危险废物的来源、贮存情况、数量、类型、用途等进行详细记录。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的原则,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第五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工作,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准确的分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部门应根据废弃物的性质、成分、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其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类别。

第七条各部门应在生产、实验等环节设置必要的废物回收设施,实行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避免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混合。

第八条接触危险废物的员工应了解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个人防护。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第十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照明等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防泄漏等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应按照性质、类别进行分区、分类储存,避免混合。

储存容器应完好无损,标签清晰可见。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溢出等事故。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盗、防丢失等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利用与处置第十四条各部门应积极研究和推广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技术,降低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要求危险废物贮存仓库作为处理和储存危险废物的重要环节,必须配备安全可靠的监控和报警系统,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文将从仓库布局、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方面,探讨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对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的需求。

1. 仓库布局在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布局中,应合理划分不同区域,并设置相应的监控点位。

例如,应将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与人员活动区域进行分隔,同时监控通道、进出口等重要位置。

监控点位的设置应保证能够全面、有效地监控仓库内的各个区域,以便及时掌握仓库的运行状况。

2. 监控设备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监控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能够实现对仓库内各个区域的全天候监控。

常见的监控设备包括摄像头、监控中心、录像设备等。

其中,摄像头应具备高清晰度、广角、夜视、防爆等功能,以满足各种复杂环境下的监控需求;监控中心应具备数据存储、实时监视、远程访问等功能,以实现对仓库内情况的及时把控;录像设备应能够对监控画面进行录制和存储,以备查阅和分析。

3. 报警系统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报警系统应能够对各类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报警,并确保报警信号能够准确地传输给相关人员。

常规的报警系统包括温湿度报警、火灾报警、煤气泄漏报警等。

这些报警系统应与监控设备相互联动,实现监控与报警的一体化。

同时,报警系统应具备自动复位、远程报警、短信通知等功能,以提高报警的可靠性和响应速度。

4. 电力供应与备份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对电力供应的稳定性要求较高。

为确保监控和报警设备的正常运行,仓库应配备备用电源、UPS 不间断电源等设备,以应对电力故障或突发情况,提供持续不断的电力支持。

5. 数据存储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监控和报警系统应能够对监控数据进行有效的存储和管理。

这包括对监控录像的存储及备份,以及对报警记录的管理。

为了提高数据存储和管理的效率,可以采用云存储技术,实现数据的在线存储和远程访问。

6. 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为了确保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的有效运行,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危险废物库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库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库管理,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库的建设、管理、运营和监督。

第三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确保库内危险废物安全存放和处理。

第四条危险废物库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合法经营资质,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危险废物库应当设置专人负责库内的管理工作,确保库内情况的及时监控和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危险废物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不得违规操作。

第八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库档案,定期进行备案整理。

第九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处置。

第十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库巡检制度,保证库内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开展危险废物库安全评估,确保库内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出入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带入危险废物。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的灭火、救援措施,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均衡管理体系,确保库内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库的规模、位置和布局。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库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库房、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等。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检修库房和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九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库房出入口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入库人员的监管。

第二十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转运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转运车辆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废物分类存放管理制度,避免交叉污染。

第二十二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准确识别。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工业、商业、医疗等单位和个人贮存危险废物的地方。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人类健康具有危害性的具有可燃、腐蚀、毒性、放射性、感染性等属性的废物。

第四条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章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第五条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督和管理,要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贮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贮存要求第七条危险废物的贮存应设专门的贮存间,要求通风良好、干燥、无火灾隐患,严禁混存危险废物。

第八条贮存间应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进入。

贮存间应设有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

第九条贮存单位应定期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条贮存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贮存计划和流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归类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贮存单位应定期清理贮存间,及时清除危险废物,防止废物积累引发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贮存单位应保持贮存间的环境卫生,禁止乱倒垃圾,避免诱发交叉感染。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贮存单位,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第十五条贮存单位应配合主管部门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如有不尽责之处,应立即整改。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贮存单位违反本规章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七条贮存单位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可以获得相关奖励,鼓励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或人身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危险废物贮存间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共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行操作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行操作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行操作制度
第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库房门禁钥匙由安全管理处设专人统一保管,入库、出库作业完成后,应关闭大门并上锁。

第二条入库作业操作:
1、登录:在智能计量系统操作柜屏幕上点击智能计量软件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称重入库”按钮。

2、信息选择:进入“称重入库”画面,依据危险废物相关信息,选择“危废名称”,“包装类型”,“产废点位”,“仓库”等信息。

3、称量:信息选择完毕后,将清理干净的危险废物放置在地磅上,点击“称重”按钮。

4、入库确认:等待测量重量的数值稳定后,测量画面自动退出,然后点击“入库”按钮。

5、粘贴标签:入库操作显示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屏幕出现标签画面,在此期间不得进行其他操作,打印机完成标签打印后,标签画面自动退出,然后将标签粘贴至危险废物包装物上。

6、入库:将粘贴标签的危险废物入库存储,点击“返回”按钮,屏幕退回至初始页面。

第三条出库作业操作:点击“称重出库”按钮,使用扫描仪扫描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标签,信息在对话框上显示后,点击“出库”按钮,完成操作。

第四条基础信息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基础信息进行维护,内容包括:企业信息、危废类别、危废名称、包装类型、产废点、仓库等。

第五条应急物资:仓库应急物资应包括:安全帽、防护服、手套、警戒线、扫帚、铁锨、消防沙、灭火器,以及棉纱、包装袋等物品。

实施应急演练或者处理突发事故后,废旧应急物资应及时更换。

第六条入库期间,该批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负责贮存库房的卫生清理,日常卫生清理由责任区域的生产单位负责。

处理危废物管理制度

处理危废物管理制度

处理危废物管理制度一、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现状1.危险废物的分类和特点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或实际危害的废弃物。

根据其来源和性质的不同,我国将危险废物分为三类:工业危险废物、农用危险废物和医药危险废物。

这些危险废物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经过规范的处理和处置,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2.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即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来说,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明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同时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

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危险废物的识别和分类:对危险废物进行准确的识别和分类,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对符合规定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和运输,确保安全和环保。

(3)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的处理和处置,以减少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4)危险废物的监管与责任追究: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监管和责任追究,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

4. 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1)监管不到位: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存在一些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导致危险废物得不到及时处理。

(2)处理设施不足:我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不足,导致部分危险废物无法得到规范处理和处置。

(3)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的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优化与完善1.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我国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都得到有效监管。

重点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监管,加大对违规单位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危险废物的产生和乱排乱倒现象。

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和处置过程监管要求

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和处置过程监管要求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的预期成果及效益
提高监管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和处置过程的监管效率。
降低环境风险: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降低危险废物处置过程对环境造成的风险。
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减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化监管系统的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提高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 的管理水平。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危险废物转移监管要求
转移计划:制定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报备 转移时间:严格按照转移时间表执行 转移路线: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和路线,确保安全 转移许可:遵守转移许可制度,确保转移合法合规
危险废物产生和转移监管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和处 置监管实践
危险废物产生和转移监管实践
建立危险废物名 录
对危险废物产生 和转移活动进行 审批
对危险废物贮存
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监管实践
危险废物处置过 程监管实践经验 总结
危险废物处置过 程监管实践中的 问题及解决方案
危险废物处置过 程监管实践案例 分析
对危险废物的运 输、装卸、贮存 等环节应进行有 效的监控,防止 发生意外事故。
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监管要求
处置设施:符合 国家或地方标准, 并经过环保部门 验收合格
处置方式:按照 危险废物的种类、 产生量、危险特 性以及可以收集 到的范围等,实 行集中处置
贮存设施:建立 危险废物出入库 制度,并建立台 账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系统的运行机制及管理模式
系统功能:记录危 险废物的产生、转 移和处置过程,实 现全过程监管。
数据采集:通过多 种方式采集危险废 物信息,确保数据 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环境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要求

环境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要求

环境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要求1. 贮存场所选择:选择贮存场所时应考虑周围环境的影响,远离居民区、水源和敏感区域。

场所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并具备必要的安全措施。

贮存场所选择:选择贮存场所时应考虑周围环境的影响,远离居民区、水源和敏感区域。

场所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并具备必要的安全措施。

贮存场所选择:选择贮存场所时应考虑周围环境的影响,远离居民区、水源和敏感区域。

场所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并具备必要的安全措施。

2. 仓库结构:贮存仓库应具备坚固的结构,能够承受货物重量和自然灾害。

仓库应设有防火、防爆和泄漏应急设施,以应对事故和突发情况。

仓库结构:贮存仓库应具备坚固的结构,能够承受货物重量和自然灾害。

仓库应设有防火、防爆和泄漏应急设施,以应对事故和突发情况。

仓库结构:贮存仓库应具备坚固的结构,能够承受货物重量和自然灾害。

仓库应设有防火、防爆和泄漏应急设施,以应对事故和突发情况。

3. 贮存:环境危险废物应贮存在合适的中,应具备耐腐蚀、防漏和耐高温的特性。

贮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根据废物特性选择合适的贮存方式。

贮存:环境危险废物应贮存在合适的中,应具备耐腐蚀、防漏和耐高温的特性。

贮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根据废物特性选择合适的贮存方式。

贮存容器:环境危险废物应贮存在合适的容器中,容器应具备耐腐蚀、防漏和耐高温的特性。

贮存容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根据废物特性选择合适的贮存方式。

4. 标识与分类:贮存仓库内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环境危险废物的种类、贮存日期和警示标志等。

废物应根据危险程度进行分类,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标识与分类:贮存仓库内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环境危险废物的种类、贮存日期和警示标志等。

废物应根据危险程度进行分类,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标识与分类:贮存仓库内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环境危险废物的种类、贮存日期和警示标志等。

废物应根据危险程度进行分类,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5. 记录和报告:贮存仓库应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记录环境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分类和处理情况。

(完整版)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完整版)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固废] 我读《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一、时间、适用范围本标准自2014 年09 月01 日起实施。

医疗废物作为一类特殊的危险废物,其管理技术要求参照医疗废物相关标准。

二、处置技术1、分类2、适用性预处理技术主要适用于焚烧、非焚烧、安全填埋等危险废物处置行为前的预处理过程。

焚烧技术适用于处置有机成分多、热值高的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的形态可为固态、液态和气态,但含汞废物不适宜采用焚烧技术进行处置,爆炸性废物必须经过合适的预处理技术消除其反应性后再进行焚烧处置,或者采用专门设计的焚烧炉进行处置。

ü回转窑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粒状均匀废物、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含易燃组分的有机废物、未经处理的粗大而散装的废物、含卤化芳烃废物、有机污泥等。

ü液体喷射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低熔点废物、含卤化芳烃废物等。

ü流化床主要用于处置粉状危险废物,也可用于处置块状废物及废液。

ü固定床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粒状均匀废物、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含易燃灰组分的有机废物等。

ü热解炉主要用于处置有机物含量高的危险废物。

非焚烧处置技术应根据技术特点和被处置废物的特性进行选择。

ü热脱附技术适用于处置挥发性、半挥发性及部分难挥发性有机类固态或半固态危险废物,可用于处理含有上述危险废物的土壤、泥浆、沉淀物、滤饼等。

ü熔融技术适用于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等。

ü电弧等离子体技术适用于处置毒性较高、化学性质稳定,并能长期存在于环境中的危险废物,特别适宜处置垃圾焚烧后的飞灰、粉碎后的电子垃圾、液态或气态有毒危险废弃物等。

安全填埋处置技术适用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填埋场衬层不相容废物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废物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负总责,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 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4. 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危险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6.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在本部门得到有效实施。

四、管理制度1. 危险废物识别与分类(1)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识别与分类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种类、特性及其危险程度。

(2)生产部门应根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行危险废物识别与分类,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2. 危险废物产生与收集(1)生产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2)生产部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收集容器和收集方法,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收集。

(3)生产部门应将收集的危险废物存放在指定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并做好标识。

3. 危险废物储存(1)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储存制度,明确储存场所、储存方法和储存期限。

(2)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渗漏、防腐蚀、防爆、防静电、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3)企业应定期对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储存设施的安全运行。

4. 危险废物运输(1)企业应选择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

(2)运输危险废物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泄漏、防渗漏、防腐蚀、防爆、防静电、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环办固体函〔2020〕733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加快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全面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生态环境部建设运行的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建设运行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产生情况申报、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商请、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年报报送、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等工作,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二、工作安排(一)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化环境管理。

按照分级分类和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原则,自2021年起,上一年度危险废物实际产生总量达到10吨及以上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依法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并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申报和管理计划备案等信息化环境管理要求,由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作出规定。

(二)规范危险废物转移信息化环境管理。

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商请应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展,实现对危险废物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商请全流程追踪。

(三)规范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信息化环境管理。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模版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模版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出入库管理。

第三条出入库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危险废物的正确处理和贮存。

第四条出入库管理应遵循“固废稳妥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五条危险废物贮存库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和运行正常。

第二章出库管理第六条出库申请须提前3天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七条出库申请经贮存库管理员审核后,报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库。

第八条出库时,应填写出库记录,记录包括出库日期、出库品名、出库数量、接收方信息等。

第九条出库后,应将危险废物装车,须满足车辆要求和包装要求,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或污染。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和交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

第十一条出库后,应及时更新出库库存记录,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出库后,应及时整理和清理贮存库,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无污染。

第十三条出库后,应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废物的最终处理情况,并记录反馈情况。

第十四条出库记录和回访记录应进行归档,保存5年以上。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十五条入库申请须提前3天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入库申请经贮存库管理员审核后,报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入库。

第十七条入库时,应对危险废物进行包装,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入库时,应填写入库记录,记录包括入库日期、入库品名、入库数量、供应方信息等。

第十九条入库后,应将危险废物按照规定摆放,确保贮存库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十条入库后,应及时更新入库库存记录,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十一条入库后,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贮存库的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无污染。

第二十二条入库后,应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入库数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废物的化学分析和处理。

危险废物室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室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室规章制度第一条危险废物室的设立1.1 危险废物室是贮存危险废物的特定区域,需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

危险废物室应位于建筑物外围,避免与人员密集区域接触。

1.2 危险废物室应具备防火、防漏、防爆的功能,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安全使用。

1.3 危险废物室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合理设置通风系统,确保危险废物的挥发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第二条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贮存2.1 危险废物应按照其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区域,并做好标识。

2.2 危险废物室内应设有合格的贮存容器,如化学桶、储存柜等,以确保危险废物不会泄漏。

2.3 危险废物的存放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混存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避免产生交叉污染。

第三条危险废物的处理与清运3.1 危险废物室应配备合格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如危险废物焚烧炉、填埋场等,以便及时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

3.2 危险废物处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3 危险废物清运应由专业机构进行,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污染受到控制。

第四条危险废物室的管理4.1 危险废物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存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2 危险废物室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4.3 危险废物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应对危险事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

第五条违规处理5.1 对于违反危险废物室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等,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5.2 若危险废物室发生危险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环境污染,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5.3 危险废物室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其他6.1 危险废物室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6.2 危险废物室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更新管理制度,确保符合法律要求。

危废暂存间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暂存间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暂存间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保障环境安全,本规章制定。

第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是指专门用于临时存放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实行责任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二章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第五条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人员职责、设施设备要求、危险废物分类、存储管理等。

第六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接收、分类、存储、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危险废物的分类、存储和处理方法。

第八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建立详细的危险废物存储记录,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九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三章危险废物分类、存储和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应当按照不同的种类进行分类存储,确保分类清晰、不混淆。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配备专门的存储设施,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存储。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建立完善的处置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四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发生突发事件时,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规定的管理人员,将依法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造成环境污染或他人损害的,责任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安全,并有效预防和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

具体内容如下:
1. 库房布局: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根据物料特性合理布局,设有防火分隔墙、防火门等。

2. 物料储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其危险性进行分类储存,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分包装等。

3. 防火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喷淋系统等,并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

4. 火源控制:禁止在贮存库内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吸烟等引发火灾的行为,并设立禁止火源区域。

5. 储存容器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应定期检查、养护,确保其完好无损,防止泄漏引发火灾。

6. 库区通道:保持库区通道畅通,严禁堆放杂物、易燃物等堵塞通道。

7. 库区巡查:定期进行库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8. 应急预案: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应急预案,包括灭火预案、疏散预案等,并进行应急演练。

9. 员工培训:对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库工作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10. 监控系统:安装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库区的消防安全情况,并设立报警装置,发现问题及时报警。

以上制度是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的基本要求,贯彻执行可以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应遵循安全、环保、经济、合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条各级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贮运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危险废物分为以下类别:(一)有害废物: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物,如废药品、废农药、废油漆等;(二)感染性废物:含有病原体的废物,如废医学仪器、废药品容器等;(三)腐蚀性废物:具有腐蚀性的废物,如废酸、废碱等;(四)爆炸性废物:具有爆炸性的废物,如废火药、废炸药等;(五)其他危险废物:除上述类别外的危险废物。

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别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明显,易于识别。

第三章危险废物收集与运输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按照类别进行,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混合、泄漏、破损等现象发生。

第八条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处理设备。

第九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物泄漏、破损,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危险废物贮存与利用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应选择合适的地点,避开居民区、水源地、生态敏感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地面防渗、防泄漏;(二)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三)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四)定期检查、维护贮存场所,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利用应采取环保、经济、合理的方式,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第五章危险废物处置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有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要求的设施和设备;(三)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处置人员;(四)有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

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二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二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1. 废物贮存库的布局设计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通道畅通,设有足够数量和合理位置的消防器材。

2. 废物贮存库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以及与当地消防部门联动的自动报警装置。

同时,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废物贮存库应设有消防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通道的标识和指示牌应清晰可见。

4. 废物贮存库内应设置可燃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 废物贮存库应对库内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和标识,确保废物的存放和转运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6. 废物贮存库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应组织员工进行火灾防护知识培训。

7. 废物贮存库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独立烟气排放系统等,以及灭火器、消防栓等基本消防设备。

8. 废物贮存库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9. 废物贮存库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预案中应包括紧急疏散路线、应急通信方式等重要信息。

10. 废物贮存库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考核员工火灾应急处理能力,并及时改进和整改不足之处。

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二)____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为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负责;2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3在贮存库显目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4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5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制定符合贮存库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7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正确报警;8处置好消防安全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配合调查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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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如废碱液、废催化剂、油泥、废油手套、废棉纱、废活性炭等。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
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十)各部门应当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标识管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十二)申报登记制度
(1)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安全环保部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
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四、附则
本管理规定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附件6件:
1、危险废物产生记录表
2、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记录表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交接记录
4、废碱液贮存、处置流程
5、油泥贮存、处置流程
6、固体危险废物(油泥除外)贮存、处置流程
附件1
(一)危险废物产生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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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二)危险废物单位贮存记录表废物取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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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三)危险废物处置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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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取出位置:精彩文档
附件4 废碱液贮存、处置流程
附件5 油泥贮存、处置流程
附件6 固体危险废物(油泥除外)贮存、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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