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c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otc 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otc是什么意思什么是otc 什么是处方药

和非处方药

大家应该也有注意到药物上面的otc的标志。那么otc 是什么意思?下面留学为您解答一下。希望可以帮到您!

OTC是英文Over The Counter的缩写,在医药行业中特指非处方药。我国卫生部医政避对非处方药是这样定义的:它是消费者可不经过医生处方,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买的药品,而且是不在医疗专业人员指导下就能安全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最早起源于叛国,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它是人们自我保健意识增强、自我药疗意识日益提高的产物。

我国政府在1996年正式提出药品分类管理,同年由卫生部牵头,七部委共同成立非处方药(OTC)办公室。1998年车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OTC管理工作由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负责。

1999年7月22日,我国正式出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颂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该〈管理办法〉将于2000年1月1日起下式施行。

由于山东省和济南市尚未被纳入药品分类管理办法试点省市,人们对于OTC的反应相对平缓。但有关的讨论方案也已出台〈后面我们将要涉及〉。

由于非处方药可不需医师的指导自行服用,所以非处方药的药品一般具有安全、有效、价廉、方便的特点。我市有关人士专门将其特点归纳如下:

一、不需医生处方,不在医生指导监督下使用。

二、适应症是患者能自我判断的病症,药品疗效确切,使用方便安全,起效快速。

三、一般能起到减轻病人不适之感,能减轻小疾病初始症状或防止其恶化,也能减轻已确诊的症状或延缓症情的发展。

四、不含有毒或成瘾万分,不易在体内蓄积,不致产生耐药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五、在一般条件下储存,质量稳定。

六、不同使用对象的非处方药品馐规格不同,说明文字通俗易懂,可在标签、说明书的指导下正确使用。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辨别方法

品牌、标识物、标签及含有OTC(非处方药)指导的用语在国际上,非处方药在品牌和标识物上有着自己独特的象征,如品牌应尽力统一,同时重视不断创新的提高知名度,

以便在连锁店销售,同时也以品牌作为保护自己产品的措施。

标识物应能明显区分该药是作为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使用,如美国的处方药均要注明“联邦法规定无医生处方禁止调配”(FederalLawProhibitsDispensingWithoutPrescription),而非处方药标签上应有“适应的用药指导”(AdequateDirectionforuse),英国、德国、日本等国也有类似的字样或标识。

检签应以正常人能理解的文字表述,甚至加以图解,以便消费者凭标签便能正确使用非处方药。

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非处方药标签的7项内容有:

(1)产品名称;

(2)生产商、包装商或分发商的名称、地址;

(3)包装内容物;

(4)所有有效成份的INN(国际非专利药物通用名)名称;

(5)某些其它组分如乙醇、生物碱等的含量;

(6)保护消费者的注意事项及忠告性内容;

(7)安全、正确使用该药品适当的用药指导。

所以,如果你去买药,那就可以看看包装上是OTC还是RX,这样下次就可以更方便的买到所需要的药品!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方法。

处方药第二条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

第五条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其生产品种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批号。

第六条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七条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志,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存储、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第八条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九条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第十条医疗机构根据医疗需要可以决定或推荐使用非处方药。

第十一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并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第十二条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三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审批、流通、广告等具体方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英文名称

处方药英语称Prescription Drug,Ethical Drug,

非处方药英语称 Nonprescription Drug,在国外又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Over The Counter),简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