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01X年保管合同样本-优秀word范文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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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01X年保管合同样本-优秀word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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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保管合同样本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X年保管合同样本》,供大家学习参考!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对保管合同的界定为“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
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从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保管合
同自委托人交付保管物时成立(另有约定的从约定)。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
是委托人和保管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还必须具备委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保管人这
一必备要件。
保管合同是有偿服务合同,《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寄存人应当
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同时保管人向委托人交付保管凭证。”
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人将自己的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只是把该物品的所有权、使用权交给保管人保管,使该物的物权仍归委托人,保管人只有按合同约定妥善管理的义务,并承担保管期间的毁损、灭失责任。
将物品委托保管人保管,与将物品借给他人、租给他人或委托运送的情形
在法律关系上存在本质的不同,不能混淆。
订立保管合同时应当明确保管费用,否则保管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合
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
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无偿的保管行为除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情形也要承担保管物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订立保管合同时,应明确
保管物应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