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流程标准
作业许可管理(PTW)
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高危作业及临时性的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之前,为保证作 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PTW:作业许可证是控制作业风险的一种书面形式
一 目的与范围
1.2 作业许可目的
二 作业许可流程
三 作业许可管理
加强施工作业、生产操作受控安全管理,有效控制作业过程中存在的 风险,保障作业安全
屏蔽报警、中断连锁和安全 应急设备的工作
非计划性维修工作
缺乏安全程序、规程的 工作
一 目的与范围
1.3.2 高危作业
二 作业许可流程
1
动火作业
2
高处作业
三 作业许可管理
3
断路作业
4
吊装作业
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6
临时用电作业
7
破土作业
8
盲板抽堵作业
一 目的与范围
1.4 作业许可依据
二 作业许可流程
三 作业许可管理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 地检查,确认各项控制削减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 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 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方案的可行性; —— 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 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 培训、沟通情况; —— 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实际需求
控制风险,预防事故,种现场安全 管理程序(制度),一种风险管理 的工具
一 目的与范围
1.5 作业许可特征
二 作业许可流程
三 作业许可管理
现场确认系统
要求在现场进行确认,关注的是现场, 确认的事项,达到安全条件
7-3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
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和控制高风险作业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和定义(一)高风险作业,是指特殊作业及风险识别较大的作业项目;(二)非常规作业,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无规律或固定频次的、缺乏相应作业规定或作业指导书的作业;(三)升级,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业许可需要提高级别管理的情况,分为票证升级和管理升级。
分等级的作业,应票证升级;未分等级的作业,应管理升级,审批权限提级。
第三条、作业许可管理原则(一)按照“属地管理、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二)实施许可的作业应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三)禁止超作业许可时间、超范围作业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企业生产过程涉及的高风险和非常规作业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属地单位负责对作业许可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作业许可管理,并对属地内的作业许可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安全部及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审批、监护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资格认定,负责作业许可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章作业许可的范围第八条、涉及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必须实行专项作业许可管理。
具体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的相关制度。
第九条、生产经营过程的高风险非常规作业必须施行许可管理,高风险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临边作业;(二)交叉作业;(三)脚手架作业;(四)吊篮作业;(五)清罐作业;(六)深基坑作业;(七)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八)管线或设备打开;(九)设备堵头(封头)拆卸;(十)低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高毒等介质临时接管线;(十一)危险能源隔离(如电气上锁等)。
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许可管理,实现作业受控,确保作业安全,依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作业,指在油气田企业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从事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
公司对以上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控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增加)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程序,开展相应培训,落实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七条作业许可范围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规程指导的维修工作);(二)非常规承包商作业;(三)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四)交叉作业;(五)油气处理储存设备、管线带压作业;(六)缺乏操作规程的工作;(七)屏蔽报警、中断连锁和停用安全应急设备;(八)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高风险作业。
如果工作中包含以下工作,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票:(一)进入受限空间;(二)挖掘作业;(三)高处作业;(四)移动式吊装作业;(五)管线与设备打开;(六)临时用电;(七)动火作业。
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企业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明确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并建立作业许可工作范围清单。
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程序
1 目的为实现对生产现场特种作业的有效控制,消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特种作业活动,不包括正常的工艺操作活动/巡回检查/常规清洁/其他的活动。
3术语和定义3.1 作业许可证用于确保特种作业得以授权,确保所有工作的执行符合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种作业票据。
3.2 作业委托单位提出作业需求的单位,通常为属地,主要负责填写作业许可证,负责组织落实作业条件及作业监护3.3作业负责人具体作业项目的负责人,主要参与办理作业许可证,负责组织作业人员、工器具的协调,负责现场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的确认。
3.4 属地负责人具体指各生产单位的厂长、副厂长、经理、副经理,当厂长/经理不在现场时,原则上自动授权依次至生产副厂长、生产副经理、设备副厂长代为履行职责。
3.5批准人批准人是生产单位的属地主管,批准人必须对进行作业的上下游系统、工作附近的区域、工作内容、承包商和将要进行工作的区域内正在进行的其它工作等有详细和完整的了解。
批准人有责任向申请人沟通工作区域存在的危害和基本的安全要求。
批准人负责批准安全工作许可证,并对该项工作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3.6监护人经过培训,清楚所负责监护的作业活动的危害和控制措施,对作业过程及作业环境的安全状态进行监护的人员。
无法测试、监控、预测、事先豪无明显征兆发生的随机故障,需短时间内解决的作业活动。
4职责4.1 安全环保部4.1.1 安环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4.1.2负责特级作业安全措施、安全方案的审查和特级作业审核、批准。
4.2 机械动力部4.2.1协助安环部对承包商的特种作业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2.2负责施工人员资质的审查,所管辖承包商的专项培训;4.2.3负责组织制定重大施工方案,参与审查重大施工方案,负责重大施工方案存档。
4.3 分析检测中心根据生产单位申请,负责作业前在管道、设备取样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检测分析报告。
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XX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境外项目部和作业区(以下简称“各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办法中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非常规作业及高危作业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五条公司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培训、监督和考核,HSE 主管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六条作业许可管理主要针对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
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承包商在作业区内的临时作业,在其它承包商区域进行的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屏蔽报警、中断联锁或移动安全应急设备,以及交叉作业等。
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 1 —的其他工作,选择开许可证。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处、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等。
第七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对于频繁进行的高危作业,如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可不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和高危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并建立现场作业许可清单。
第三章申请、批准和实施第九条作业申请人(一般为实施作业的直接负责人)向作业批准人(作业所在区域属地主管,一般为基层生产单位负责人)提出作业许可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作业人员和属地主管共同完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必要时应编制HSE工作方案。
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GZ/XM 005-2015施行日期:2015-06-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2015〕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防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等不良后果的发生,按照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企业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承包商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检维修作业、工程施工,同时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特殊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挖掘、高处、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作业。
突发事件应急情况下发生的作业项目不纳入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国内专业分公司、海外分(子)公司、国内直属项目部组织的各类生产、施工中非常规作业和特殊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作业许可的执行提供咨询和支持,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国内专业分公司、海外分(子)公司、国内直属项目部负责项目现场作业许可的管理和实施,并提供相关资源保障。
第七条各项目部(厂)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作业许可实施细则并遵照执行,报上级单位备案。
第三章作业许可范围第八条下列工作均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一)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修计划或无程序指导的维修工作);(二)临时性的、缺乏安全程序的作业;(三)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作业;(四)交叉作业;(五)夜间作业;(六)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七)动火作业;(八)高处作业;(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临时用电作业;(十一)挖掘作业;(十二)放射作业;(十三)管线打开作业;(十四)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十五)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十六)其他作业。
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作业风险管理操纵,正确识别、评估与分析与作业有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与应急措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作业许但是对存在较大风险或者潜在重大危险的作业进行规范与操纵,保障作业人员、环境与设备的安全,针对不一致风险类型而采取的专项组织管理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作业许可的管理范围与操纵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石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作业许可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HSE部负责制定与修订作业许可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会签作业许可证;审批占道/断路作业许可。
第七条项目经理分部负责会签作业许可证,对作业许可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监理单位负责审核会签作业许可证,对作业许可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EPC/PC承包商EPC/PC承包商的要紧职责如下:(一)落实作业条件与各项HSE预防措施、应急措施;(二)负责审批本单位承包项目的作业许可证;(三)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四)监督、检查作业过程。
第三章作业许可证管理范围第十条EPC/PC承包商务必对下列作业办理作业许可证。
作业及作业许可证审批权限与有效期见下表。
* 假如受限空间内曾含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时,有效期为8小时。
** 关于起重量小于5吨的吊装作业,作业开始前务必填写起重作业评估表,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制定施工方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安全技术交底。
经风险识别后确定为高风险的起重作业,除执行上述措施外,还务必由作业许可证进行管理。
第四章作业许可申请第十一条作业单位在作业前按照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确认现场的作业条件、落实各项风险预防措施与应急措施,提早24小时向作业许可证审批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作业许可由作业单位施工主管人员提出申请,不得安排HSE人员申请办理作业许可。
第十二条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处理险情)下,可由作业负责人或者其他领导在采取安全措施、指派专人监护的前提下,口头批准进行,如需连续作业补办作业许可。
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第三节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危险作业过程控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作业许可的分类与分级、审批、检测、防护、监护和应急等管理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 管理职责作业许可是指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作业现场所采取的逐级审批、监控管理程序1. 生产运行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室,负责作业许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业动火的监督检查。
3、生产运行部负责作业许可项目的识别、审批及监督管理,并办理作业许可审批手续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作业:1.1 起重作业1.2 带压作业1.3 动火作业1.4 高空作业;1.5 有限空间作业1.6 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检(维)修作业1.7 其他危险作业2. 根据作业风险大小的不同,作业许可分为二级作业许可、三级作业许可两个级别。
按照分级不同,其管理范围主要包括:2.1 二级作业许可2.1.1 压力大于15MPa的非常规试压、带压作业;在公司范围内危险场所内、易燃易爆危险区域范围内、公共聚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2.1.2 在绝对高度在5-10米高空作业;2.1.3 一人(含一人)以上进入或探入存储有毒有害介质或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炉、罐、以及管道、下水道、沟、井、池等进行的有限空间作业;2.1.4 危险作业场所内的,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检(维)修作业;2.1.5 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其它危险作业2.2 三级作业许可2.2.1 压力在5-15MPa范围内的非常规试压、带压作业2.2.2 在公司非易燃易爆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动火作业;2.2.3 绝对高度在2-5米高空作业;2.2.4 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检(维)修作业;2.2.5 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其它危险作业。
3. 作业许可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并签发相应级别的作业许可证。
1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通信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1240-2009)和管道局《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为公司服务的分包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如下领域:1.非常规作业:包括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没有安全程序可遵循的工作;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交叉作业;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程序指导的维修工作)。
2.关键作业:包括高处作业、带电检修作业、已投产的场站内维检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执行业主作业许可)、受限空间作业(沟下作业,隧道、斜井内施工,顶管穿越施工,排障坑内施工等)、吊装作业。
第四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关键作业应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一项作业同时包括非常规作业和关键作业,应办理非常规作业和关键作业两份作业许可证。
否则,不得组织作业。
第五条各单位应在非常规作业开始前,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照作业许可管理程序办理作业许可证;作业过程中应有安全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维检修作业时生产或设备等管理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作业许可申请第六条作业前,作业许可申请人应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作业许可证;2.作业内容说明;3.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4.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安全分析);5.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
第七条作业申请人应是作业现场负责人。
通常是项目经理、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
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证所涵盖的工作。
第八条当作业许可证涉及多个申请负责人时,则被涉及到的负责人均应列在申请表内。
第九条作业许可申请人应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管道三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1240-2009 )和管道局作业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各工程施工项目部、工程处及为公司服务的分包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如下领域:1、非常规作业:包括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没有安全程序可遵循的工作;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交叉作业。
2、关键作业:包括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沟下作业,隧道、斜井内施工,顶管穿越施工,容器内施工等)、管线打开、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管线下沟、大型吊装、需要多台起重设备进行配合的其他吊装等)、通球试压作业。
(动火作业、管线打开作业执行业主作业许可)第四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关键作业应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一项作业同时包括非常规作业和关键作业,应办理非常规作业和关键作业两份作业许可证。
否则,不得组织作业第五条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如下:- 风险评估 '第二章风险评估第六条 作业许可申请人应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 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 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第七条 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项下的多种类型作业,可 统筹考虑作业类型、作业内容、交叉作业界面、工作时间等 各方面因素,统一进行风险评估。
第八条需要系统隔离时,应进行系统隔离、吹扫和置 换;交叉作业时,应进行区域隔离。
第九条 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实施 一延期体和粉尘的作业,都应进行气体或粉尘浓度检测,并确认检测结果合格。
应在安全工作方案中注明工作期间的检测时间和频次。
第十条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场所的作业,在安全工作方案中,作业单位均应注明需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三章作业许可申请第十一条作业许可申请人应是作业现场负责人。
通常是机组长、分包商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是指为了确保作业活动安全、有效进行而制定的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的规定内容:
1. 作业许可的申请和批准:规定作业人员在进行危险性较高或特殊的作业活动之前必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并经过审核批准。
2. 作业许可的条件:规定作业许可的条件,包括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培训要求等。
3. 作业许可的审核:规定管理部门对作业许可申请进行审核,并针对作业活动的风险程度、场所条件等因素进行评估。
4. 作业许可的有效期:规定作业许可的有效期限和必要的更新要求,以确保作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持续符合要求。
5. 作业许可的撤销和暂停: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管理部门有权撤销或暂停作业许可,以保障作业活动的安全进行。
6. 作业许可的记录和报告:规定对作业许可申请、批准和审核结果等进行记录和报告,以便监督和评估作业管理的效果。
7. 作业许可的培训要求:规定作业人员需要接受特定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8. 作业许可的监督和检查:规定对作业活动的监督和检查要求,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 作业许可的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理:规定对作业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
10. 作业许可的责任追究:规定对于违反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保障作业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相关管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所属控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按照“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非常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四条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实行公司总部、二级单位、三级单位的三级管理。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一)非常规作业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以及承包商作业的活动。
(二) 作业申请人是指承担作业的现场负责人。
如施工方项目经理、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
(三)作业批准人除动火、高处作业外,批准人为三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四) 现场作业负责人项目作业单位现场第一责任人。
(五) 作业现场监护人作业现场监护人:由建设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对施工全过程风险控制措施的检查落实,且在异常情况下发出警告、叫停及采取应急保护措施的人员。
(六) 作业现场监督人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作业单位双方派出的、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HSE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员。
包括HSE监督部门的专职监督人员、基层单位及作业单位专兼职安全人员。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二) 负责对所属单位作业许可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 负责对所属单位二级及以上的危险作业的备案。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职能部负责对业务主管范围内作业许可中技术方案的审查,并对业务主管范围内作业许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二级单位职责:(一)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二) 负责组织二级及以上作业的安全作业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三) 负责对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作业许可的审批和签发;(四) 负责对所属单位三级危险作业的备案;(五)负责对所属单位作业许可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预制二队作业许可管理办法1.范围和应用领域1.1.目的为建立一个正式的作业许可管理标准,运用工作许可证,控制工作现场关键作业潜在的危害,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标准;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四川油建公司川西分公司预制二队,重新部署和施工工程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应用于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规定和工作标准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检维修作业、工程施工,同时包括公司相关标准规定的特殊作业,如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及其他需额外作业许可证的作业;2.管理要求2.1.作业许可范围2.1.1.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应办理作业许可证:——没有安全标准可遵循的工作;——偏离安全标准、规则、标准要求的工作;——交叉作业;——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标准指导的维修工作;——中断报警、连锁、安全应急系统;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应开许可证;2.1.2.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工作,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2.2.作业许可证申请2.2.1.相关人员的要求——作业许可批准人批准人是队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人必须对进行作业的上下游系统、工作附近的区域、工作内容、相关联单位和将要进行工作的区域内正在进行的其它工作等有详细和完整的了解;批准人有责任向申请人沟通工作区域存在的危害和基本的安全要求;批准人负责批准安全工作许可证,并对该项工作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批准人一律由油建公司内部人员担任,必须具备安全资质证,经过作业许可PTW流程方面知识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特殊情况,如:外包单项工程申请作业许可时应由项目部授权的批准人批准;被指定工作许可方面职责的人应在作业前将有效的安全资质报川西公司审查,并建立“作业许可证批准人”名单统计表,符合要求后由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公示,公示后才能履行批准作业许可证的职责;注:未经批准的人无权签发作业许可证,发生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发生事故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业许可申请人申请人通常是施工组织者指的是需要从批准人获得许可,从而在某一特定的设备、管线或区域上开展工作的一方;申请人负责收集所有的文件并对许可证所批准进行的工作负直接责任;例如,在某项管线连头的工作中申请人须负责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全部工作的进行,而且本人必须留在工作现场以确保其工作在任何时间都符合许可证的要求;申请人应熟知作业许可工作内容,熟悉安全工作规程,能正确判断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逐一落实消减措施,并具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人员担任;申请人由所在分包商施工项目部的批准人指定;注: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证所涵盖的工作,否则不能提出作业许可申请;当作业许可证涉及到多个负责人时,则被涉及到的负责人均应列在申请表内;注:作业许可批准人和作业许可申请人不能是同一个人;——监护人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监护人由区域负责人指定;注: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对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提出整改要求,对存在危机人员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2.2.2.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流程见;作业前申请人应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作业许可证,参见;——作业内容说明;——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包括等逃生路线、集合点和应急设备位置等;——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安全分析;—— HSE作业计划书;2.2.3.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证所涵盖的工作,否则不能提出作业许可申请;当作业许可证涉及到多个负责人时,则被涉及到的负责人均应列在申请表内;2.3.风险评估工作安全分析2.3.1.申请人应为每份许可证申请的作业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完成工作安全分析;工作安全分析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 2.3.2.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涉及的多项作业,宜全面考虑作业类型、作业内容、交叉作业界面、工作时间等各方面因素,统一完成工作安全分析;2.3.3.工作安全分析是编制HSE作业计划书的基础;通过工作安全分析确定的危害,在HSE作业计划书中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2.3.4.工作安全分析和HSE作业计划书是作业许可审批的基本条件;工作安全分析具体执行参见工作安全分析管理标准;2.4.系统隔离与检测2.4.1.需要系统隔离时,应进行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具体执行上锁挂签管理标准;2.4.2.许可证审批之前,对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环境,都应进行气体检测,确认合格;同时在作业许可证中注明工作期间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2.4.3.许可证得到批准后,在作业实施过程中,申请人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的检测要求进行气体检测,填写气体检测记录,注明气体检测的时间、频率和检测结果;检测记录参见;2.5.书面审查在收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主管、健康、环境与安全专家或指定人员进行集中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审查内容包括:——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工作安全分析、HSE作业计划书、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等;——确认对安全完成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规范,如上锁挂签管理标准等;——确认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其他;2.6.现场核查2.6.1.作业前现场核查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培训、沟通情况;—— HSE作业计划书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人方可签署作业许可证;2.6.2.作业过程中的监护作业过程中由批准人指派专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实施监护,被指派的监护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监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认设备、工具、材料和人员符合安全要求;——确认作业许可中提及的安全措施在作业过程中得到全面落实;——确认作业许可证在有效的时限或有效范围;——监护过程中及时发现作业过程中的隐患,并督促和实施整改措施;——监护过程中如有作业状况的变化并影响到作业安全,及时叫停工作,并督促风险分析和整改措施的执行;——监护过程中如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并上报上级主管;2.7.安全设施作业前,双方应确认安全设施提供方,并确认完好性;2.8.许可证审批2.8.1.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方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2.8.2.如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申请;2.8.3.试压或抢修作业需交接班时,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交接班负责人应进行交接班,并记录;交接班记录表见附录D2.9.许可证取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业许可证应取消或重新办理:涂改2处以上或涂改处含糊不清,容易造成误解;允许涂改处不符合要求;安措已执行未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不明确;年,月,日,时间填写错误;许可证项目填错或漏填;工作负责人,批准人、监护人作业人员的姓名签错地方;许可证丢失,编号不连续,有重号或填写错误,已执行完毕的作业许可证未签字;工作负责人,批准人未到就地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就许可开工;审批手续不全;工作负责人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没有将许可证放置在作业现场的明显位置;作业人员未按许可证上的要求,全面、正确的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过程中任意变更人员,串证作业;现场监护人不在岗位;工作延期未办延期手续,或作业许可证到期不按时办理延期;开工、间断工作间断时间超过30分钟要重新验证、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转移和工作终结不按规定办理手续;在批准人变更时所批准的作业许可证;未按规定使用附页;使用许可证种类不当;工作现场条件变化,如区域内出现泄漏、警报,或者超出了现有许可证条件;出现严重违章、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发生事故等,取消作业许可证;注: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取消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正本上签字;一份作业许可证涉及多项作业时,若其中任何一项作业因上述原因被停止,其他相关作业应同时停止,本作业许可证及其涉及其他许可证也同时取消;2.10.许可证期限、延期和关闭2.10.1.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每次轮班12小时,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批准人可延长作业许可证期限,但不能超过3个班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除外;2.10.2.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延长作业许可期限的前提是批准人必须在每次轮班12小时前签字确认,确认作业许可证上提出的工作条件没有发生变化,否则不得延期;2.10.3.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确认无遗留隐患后双方签字后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2.11.许可证管理2.11.1.在办理作业许可证手续时,由许可证档案人员统一编号“许可证登记表”附录E,将许可证按登记表内容进行各项登记;施工单位作业许可证档案管理还应分别设置“已开工作业许可证”,“已关闭作业许可证”等专用存放夹,作业许可按类存放,按要求登记备案;作业单位审批或项目部审批的作业许可一并由作业单位统一按照本单位的许可证流水号编号、存档和管理;外包单项工程由项目部批准人批准的作业许可由HSE负责任人,负责许可证流水号编号、存档和管理;2.11.2.作业期间,申请人应将作业许可证包括气体检测记录、人员进出登记表、设备进出登记表等摆放至属地管理责任牌上备查;当作业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已分发后,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后由申请人和批准人对作业现场进行确认,无遗留安全隐患后,双方在许可证上签字,以关闭许可证后,申请人带回,交批准人,由档案人员统一存档备查;作业许可证、表格及相关文档的副本在现场至少保留6个月;2.11.3.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包括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许可证应编号,编号由许可证批准人填写;——正本白色:放置在作业现场;——第一副本黄色:张贴在现场办公室或公开处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第二副本粉色:送交相关方,以示沟通;——第三副本蓝色:批准人留存;2.11.4.在执行作业许可标准时,申请人通过落实作业许可证及以下相关文件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和要求来确保安全;—— HSE作业计划书;——工作安全分析;——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的结论和要求;——与相关方协调、沟通所达成的协议;2.11.5.当同一工作有多个施工单位参与时,每个施工单位都应有一份作业许可证的副本或复印件;2.11.6.当工作需要中断正常工作间的休息除外时,申请人应将许可证正本交回批准人保留;在申请人取得原许可证正本,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复工;附录A 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附录B 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式样气体监测表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空间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允许限度使用的监测设备类型:氧气:%%易燃易爆气体: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体积;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体积;1.1附录D交接班记录表交接班记录表地点:附录E 作业许可证登记表。
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四川华油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确保作业安全,根据《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公司所辖的生产、生活区域内或在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的风险作业均应按本规定进行管理:〔1〕(一)非计划性维修作业,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程序指导的维修工作。
(二)涉及动火、受限空间等风险较高的计划性检维修作业。
(三)承包商完成的风险作业活动。
(四)交叉作业,以及需要多个部门、单位协作完成的作业。
(五)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六)屏蔽报警、中断连锁和停用安全应急设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所属单位作为承包商到甲方区域从事风险作业活动时,应首先遵守甲方的作业许可管理制度,若甲方没有制定相应制度,则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作业活动分类第五条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管线与设备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都应纳入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根据风险大小,作业活动分为A、B、C三类。
(一)A类作业:通过风险评估,识别为高风险的作业。
(二)B类作业:通过风险评估,识别为中等风险的作业。
(三)C类作业:通过风险评估,识别为低风险的作业。
该类作业不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
〔2〕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要求,盘点、分类、整合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所有风险作业项目,上报公司。
由公司组织评估、审查后统一发布《四川华油集团公司风险作业管理目录》。
未列入《风险作业管理目录》的作业活动,在作业前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组织进行风险识别,并报公司批准,根据实际风险进行分级管理。
〔3〕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安全环保质量部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二)监督考核各单位作业许可管理。
(三)组织评估并发布本单位《风险作业管理目录》,目录中应明确风险作业活动,并建立风险作业工作前安全分析(JSA)库。
公司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施工作业、生产操作的受控管理,规范作业许可,有效控制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XXXX 公司(简称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对健康安全与环境有危害及影响的施工作业、生产操作(统称作业)均应当经过许可,作业前进行策划、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将作业许可要求加入到生命关键要求中。
第三条作业许可实行分类管理,特殊作业实行分级审批,谁组织、谁策划、谁管理,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
第四条作业许可由公司和各单位两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组织作业的部门或者单位对作业负主体责任,实施作业的单位(即施工单位)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作业设备负组织和管理责任。
第五条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单位,以及在BOMESC 公司生产区域内从事与承包或者提供服务有关的生产活动的承包商(含分包商)和供应商。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或者沟通,在博迈科所有场地强制实施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合用于制定专项作业管理制度。
组织人员会萃活动、实施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涉及实行许可的作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控制特殊作业和非常规作业,可通过常规作业或者者低风险作业方法完成的作业,不应采用特殊作业和非常规作业方法来完成。
第七条本规定实行许可范围内的作业,未按本规定及相应管理办法进行许可的不准实施。
第八条作业许可按其作业内容、作业频次、技术难度、客观条件和可能带来的危害及影响分为特殊作业许可、非常规作业许可。
非常规作业的许可不实行分级管理,特殊作业实行一、二、三、四级许可管理。
第九条下列作业应当纳入特殊作业许可管理:(一) 工业施工动火;(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三) 高处作业;(四) 涉及放射源作业;(五) 电器设备安装、供电路线敷设以及检维修作业;(六) 涉及民用爆炸物品作业;(七) 特殊井施工;(八) 暂时用电;(九) 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十)动土(挖掘)作业;(十一)封堵泄压(打开管道)作业;(十二)暂时或者关键吊装作业;(十三)水上、冰上作业(包括作业通行);(十四)环境敏感区作业;(十五)其它存在高风险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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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作业、生产操作受控安全管理,有效控制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保障作业安全,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安全[2009]552号)和Q/SY 1240-2009《作业许可管理规范》,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及临时性的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三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谁组织、谁策划、谁管理,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
未按本办法及相应管理规范实施许可的作业不准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以及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非常规作业、高风险的临时作业,同时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危作业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处归口管理。
组织作业的部门或者单位负主体责任。
作业单位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作业设备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和维护本办法,并对该办法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审核。
第八条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执行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员工接受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培训,执行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章作业许可范围第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下列非常规作业、高风险的临时作业和高危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见附件2)。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的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等。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动火作业等。
第十一条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如:动火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管线打开、进入受限空间、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
如果作业包含两项及以上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四章申请和审批第十二条组织和实施作业,应当在作业前结合作业内容、技术难度、作业环境等进行作业策划,按要求申请、审批相应的作业票。
第十三条实施作业许可主要有作业申请、作业批准、作业实施、作业取消、作业延期和作业关闭等六方面工作。
(作业许可流程见附件1)。
第十四条作业策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查阅、学习、熟悉涉及本作业的作业任务书(派工单)、施工设计(图纸)、作业指导等对健康安全与环境有要求的文件;(二)查看作业现场或者进行作业现场调查,按公司《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办法》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拟定风险控制措施;(三)研究作业方案,确定作业内容、技术要求、区域点位、操作条件、周边环境、保障措施和时限,以及应用设备设施、工用具和作业流程(工序)、作业方法和现场检查、应急处置等程序;(四)明确现场负责人、作业指挥人、作业人、监督人、监护人和其他参加人员,优选关键作业人员;(五)拟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物资;(六)根据办法填写作业许可证,必要时编制HSE作业方案(HSE计划书)。
第十五条风险评估是作业许可审批的基本条件,可在属地区域安全专职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作业单位应组织对拟申请的作业按照《作业工作前安全分析》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危害程度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等。
第十六条作业申请人也是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
负责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组织实施作业。
作业申请人应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一)作业内容说明;(二)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三)风险评估;(四)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第十七条作业批准人应是有权或有能力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或其授权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清楚安全控制措施;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批准和取消作业。
批准人委托授权人书面授权后仍承担作业安全的主要责任。
如生产单位主管领导、业务主管、区域(作业区、车间、站、队、库)负责人等。
第十八条生产单位负责向作业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协助开展风险识别、制定防范措施;提供现场安全作业的条件;审查作业单位相关作业的安全工作方案(HSE计划书);监督现场安全施工,发现违章作业有权撤销作业许可证。
第十九条作业单位负责编制作业安全工作方案(HSE计划书),制定和批准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作业前HSE培训;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或安全工作方案(HSE 计划书)HSE工作方案施工;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及时终止作业。
第二十条实施许可的作业按以下规定进行策划、申请和审批:(一)由组织作业的生产单位分管领导或者部门负责人、站队长负责,组织安全环保管理、专业技术等部门负责人、作业单位和作业涉及的属地站队长、班组长共同进行作业策划,并拟定、评审应当遵循的健康安全与环境标准、规程、要求;(二)由作业单位的站队填写《作业许可证》;(三)申请人填写的各专项作业票、必要时编制的HSE作业计划书,与作业许可证一同报生产单位审查;(四)由生产单位分管领导或者组织作业的部门负责人、基层站队长批准《作业许可证》。
涉及停用重要监测、报警、连锁或者应急设备设施的作业,应当经组织作业的单位分管领导或者公司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作业许可审批涉及没有规定的,如易燃易爆、人员聚集、高温高压和有毒有害场所、计算机房、关键生产装置的作业,应当由单位分管领导或者领导授权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生产单位在收到作业许可申请后,主管部门作业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相关人员,对作业许可申请进行书面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二)确认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和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相关支持文件;(三)确认作业活动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四)确认作业前后应采取的安全及应急措施,或HSE计划书;(五)分析评估作业与周围环境或相邻区域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六)确认许可票期限及延期次数;(七)其他。
第二十三条作业前,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现场生产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申请人应到工作区域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现场确认内容包括:(一)与作业有关的设备设施、工具和材料等准备情况;(二)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三)系统隔离、置换、吹扫和检测情况;(四)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五)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六)培训和沟通情况;(七)HSE计划书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八)确认安全设施完好;(九)其他。
第二十四条审查通过之后,作业批准人、申请人和相关各方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作业许可生效。
第二十五条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8小时)。
经确认需要延时作业,生产单位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的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第二十六条如审查未通过,申请人应重新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作业许可申请。
第二十七条作业人员对作业安全作业负直接责任。
应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作业。
作业监护人负责全面了解和掌握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第二十八条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作业区域现场的批准人和申请人的批准后,方可作业。
第五章实施作业第二十九条实行许可的作业,由作业负责人协调、管理,现场指挥人组织指挥作业,指定的作业人员作业,指定的监督、监护人员现场监督、监护。
作业涉及的站队、班组、岗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作业给予配合,对作业进行监管。
第三十条实施作业期间,作业申请人应时刻持有有效的作业许可证的第一联,并将作业许可证第一联、附带的其它专项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和安全工作方案(HSE计划书)放置于工作现场的醒目处和现场指挥场所公示。
第三十一条实施作业的人员应满足其作业资质和操作技术、应急处置能力等要求。
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应当持有有效的证件上岗。
第三十二条实施作业的现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条件,并当达到下列要求:(一)有相应且明显的警告、禁止和提示标志、标牌或者标识;(二)施工区域设立明显的隔离、圈闭设施;(三)无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危害及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四)无与作业无关的人员;(五)有保证应急疏散的通道。
第三十三条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辨识现场、周边和气象动态变化可能带来的新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二)检查现场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已经落实,作业、监督和监护人员、所需设备设施、工用具以及防护设施、应急物资等全部到位;(三)查验作业操作证等文件有效;(四)清点现场作业人员,清理无关人员;(五)协调作业涉及单位等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十四条现场负责人在检查确认拟实施的作业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可下达指令开始作业,并记录开始作业、重要作业和作业结束的时间。
作业指挥人员应当根据现场负责人的指令指挥作业。
第三十五条作业人员应当按作业票或者其它许可文件有关要求进行检查,确认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按操作规程作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许作业:(一)不了解作业内容或者技术要求、存在风险、应急措施;(二)没有相应的操作证;(三)没有作业票或者其它许可文件;(四)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十六条实施作业的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作业。
在作业期间遇有险情,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危及个人人身安全时有权紧急避险。
第三十七条现场监督人员发现现场人员有违反健康安全与环境规章制度等违章违纪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对故意违章违纪或者违章违纪不予改正、不服从监督的人员,有权责令其暂时停止工作或者离开作业现场。
第六章作业许可证取消、延期和关闭第三十八条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相关)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三)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四)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五)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六)事故状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