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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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的高风险作业管理,对检维修、维保工程项目等业主有作业许可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1.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1.3 作业前必须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许可管理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
1.5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1.6 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间、作业人数和许可审批。
2 引用文件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50484-2008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项目部负责作业许可的管理与实施。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的施工管理。负责组织作业前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能量隔离、介质隔离、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调配施工作业所需的各种资源,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负责作业活动终止后的核实、许可证关闭以及现场恢复。
3.1.2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施工作业的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作业的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与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设备/器材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等,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检查施工设备/器材的管理情况。
3.1.4 项目部调度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所涉及的水、电、施工车辆等业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实施与管理。
3.1.5 项目部其他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所涉及的主体责任的实施与管理。
3.1.6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参与JSA及其交底,负责作业空间的气体检测与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会签,监督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负责作业许可票证的归档管理。
3.1.7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作业许可的实施。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作业环境(如能量隔离、介质隔离、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批准作业许可证,巡视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和许可执行情况,关闭作业许可证。
3.1.8 施工班组(作业单位)负责作业许可的实施。负责提出作业许可申请,指派作业监护人,完善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许可内容完成施工作业。
3.1.9 监护人负责作业全过程的监护。作业前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清点作业人数,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查看施工作业状况和安全状况,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3.1.10 作业人员负责持有效作业许可进行施工作业。了解作业的内容和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佩戴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设备,按照许可要求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
3.2 安全监督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凡涉及以下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4.1.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在没有永久性自然通风或强力通风的封闭或半封闭的设备、设施及场所(含大口径管道)进行的作业;
2)在可能积聚可燃性或有毒介质的场所(如窨井、沟渠内)进行的作业;
3)在可能存在缺氧危险的空间内进行的作业。
4.1.2用火作业
1)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焊接、切割及金属加工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使用喷灯、火炉(电、气、煤、油)等明火的作业,使用电器设备、电动设备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受电后电气、仪表施工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3)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烧(煨、烤)管线、熬沥青、炒沙子、锤击、喷砂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4.1.3临时用电作业
1)临时用电配电系统安装、调试作业;
2)变配电室、控制室和已受电的电气、仪表设备所做的安装、调试作业。
4.1.4起重吊装作业
1)三级及以上吊装作业;
2)联合吊装作业。
4.1.5 破土作业
1)深度超过0.5米的机械、人工开挖作业;
2)地面打孔、打桩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进行的土方作业。
4.1.6 高处作业:二级(5米)及以上高处作业。
4.1.7 射线作业
4.1.8 试压、试车、化学清洗及盲板抽堵作业
4.1.9 钢格板安装拆除作业
4.1.10 根据风险评价确定的其它高风险作业,如大型吊装地基处理作业、大型高支模与混凝土浇筑作业、深基坑作业、高大脚手架或施工平台搭拆作业等。
4.2 许可证办理条件
4.2.1 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安全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4.2.2 JSA已经进行,并已经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4.2.3 现场作业条件已经具备,许可证中所列出的控制措施已经落实。
4.3 许可证办理程序
4.3.1 许可申请
4.3.1.1 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向施工(业务)管理部门提出办理《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作业许可证》的申请。
4.3.1.2 许可证由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负责人填写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