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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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中国农村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它的实施对于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征地拆迁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在征地拆迁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给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下面将从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探讨。

1. 补偿标准不合理在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补偿标准不合理的问题。

有些地方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了对于农民的补偿金额低于实际价值。

有些地方在制定补偿标准时,过于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农民的基本权益,导致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 补偿流程繁琐在征地拆迁的补偿流程中,往往存在着手续繁琐、时间长、程序复杂的问题。

农民需要通过多个环节来领取补偿款,其中涉及到的手续和材料很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办理,给农民带来了不便和困扰。

3. 补偿款发放不及时在农村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补偿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有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后,拖延时间或者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农民发放补偿款,导致了农民的经济来源中断,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4. 农民安置问题在农村征地拆迁后,一些农民由于失去了耕地和家园,往往面临着安置问题。

有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后,没有妥善地解决农民的安置问题,导致了一些农民无地可耕,无家可归,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将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建议1. 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针对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应当完善相关政策,明确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要注重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做到公平公正。

2. 简化补偿流程征地拆迁的补偿流程应当简化,减少农民的办事负担。

可以通过整合相关手续和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简化农民的补偿流程,降低农民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浅谈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市国土资源局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提速,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开发建设规模迅速膨胀,征地拆迁项目迅猛增多,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占用,房屋被拆迁,因涉及多方切身利益,引发了较多的纠纷和矛盾,为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

为切实化解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近,市国土资源局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专门调研组对全市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调研,并结合各县(市区)实际,针对性的选择个别县实地调研,形成本篇调研报告。

希望该报告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有所裨益。

一、**市征地现状近几年来,**市城市化进程逐步加速,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城区面貌日新月异,工业园区建设突飞猛进,交通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南水北调、德商高速、济聊一级路等线性工程有序延伸,鲁西化工、祥光铜业等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市民活动中心、徒骇河迎宾大道稳步推进……。

这些工程的顺利实施,都源于土地的及时保障。

近年来,**市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逐步建立了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长效机制。

2009年至今,全市征地共涉及土地面积2913.52公顷,其中耕地1891.52公顷,园地109.66公顷,林地122.59公顷,其他农用地98.58公顷,建设用地665.3公顷,未利用地25.87公顷。

由此可见**市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繁重,受全国宏观大环境的影响,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城建设,其征地拆迁工作均存在一定的困难与问题亟待解决。

二、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政府层面引发的问题1、征地数量盲目增加。

近几年来,有些地方争先建设各类园区,不论项目有无或多少,先“圈”地再说,导致粮田荒芜、土地闲置;有的地方征地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先占后征或边用边征;有的地方在招商时对土地争相压价,恶性竞争,使土地资源流失。

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拆迁居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居民拆迁安置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实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前不久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引发了一些思考;一、征地拆迁中不稳定因素的成因经过对我区已拆迁完毕和正在拆迁地区的调查发现,我区的征地拆迁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工作有力,补偿措施到位,思想工作细致,因此工作开展得相对比较平稳和顺利,许多拆迁地区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绝大多数被征地和拆迁人对这一工作都比较理解和支持;如我区的周良庄镇在这几年的征地拆迁工作中的信访率为零;但是也有有一些地方拆迁工作遇到很大阻力,征地拆迁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存在着一些不稳定因素,其成因较为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补偿标准的差异增加了基层工作的难度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征用补偿规定得比较明确,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因此土地征用引发的矛盾相对较少;但法律对拆迁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仅在有关城市房屋拆迁上,国务院制定了拆迁法规,各省、市政府依据该法规,制定了各地的实施条例,而在集体土地征用拆迁中仅由各市级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拆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甚至同一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都不尽相同,这就给基层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二失地居民普遍存在后顾之忧从我区周边农村尤其是城中村的状况来看,很多农民靠出租房屋、铺面或者利用临街的地域优势开店建厂,就可以维持日常的生活;征地拆迁之后的农民,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居民,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村民,他们既不能从事农业生产,也不能靠土地获取经济收益,手里没有了谋生的生产资料,生活水平自然会下降;再加上部分农民缺乏必要的谋生技能,相应的社会保障又没有跟上,他们担心以后生活没有着落,因此对征地拆迁有抵触情绪,缺少配合和支持;为寻求今后生活的保障,势必会千方百计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部分被拆迁户存在借拆迁要高价的现象;三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各地区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异,致使少数群众出现盲目攀比现象;这些人在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总认为正常维权成本太高,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认识,通过群体、越级上访,采取堵门堵路、阻工闹事等方法,阻挠机关正常办公,制造扩大影响,向政府施加压力;个别上访户的上访诉求过高,或者掺杂个人因素和一些无关事项,尽管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仍难以息事宁人;四农村补偿分配问题,诱发农民抵触情绪目前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存在二难:一是确定分配对象难;以户口分类,存在农业人口、征地前迁入人口,出嫁未迁出、嫁入未迁入人口的矛盾;以土地承包对象分类,存在“有承包地但户口已外迁人口,因出生迟未分到承包地的农业人口,死亡人员仍然拥有土地”的矛盾;二是确定分配方法难;土地征用时,对一个行政村往往只是局部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差异,存在以村还是以组为单位进行分配的矛盾,各自围绕自我设定分配方法,相关农户容易产生抵触情绪,产生拒绝配合、拒绝签字的现象;二、对策建议一搞好调查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在征地拆迁工作开始前,应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涉及拆迁的农户和企业逐一进行走访,全面掌握需要拆迁的农户及企业的生产生活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充分听取村干部、村民代表、业主单位等各方面的意见;由于征地拆迁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必须把日后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考虑周全,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做到既要符合上级政策,又要适应本地实际;尤其是一些合理不合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往的征迁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更需要在征地拆迁前制定政策加以明确,做到“有据可依”;同时要加强政策正面引导,纠正群众对于政策的误解、曲解,使群众真正理解政策、接受政策;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前,应组织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重点学习上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具体操作方法和细节问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凡遇到政策未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交集体研究决定后再向群众进行宣传解释,防止政出多门、口径不一;征地拆迁工作领导机构应始终掌握统一的尺度,严格按照既定的政策进行拆迁和补偿,该给群众的按照政策决不克扣一分钱,并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就高不就低;对于个别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做好解释工作,不该补的坚决不补;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开口子”,不乱表态,做到一个政策执行到底;尤其在对抢建和违法违规搭建的处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安置政策的执行,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等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决不能通过放宽政策标准来解决问题,保证“先拆后拆一个样”,“闹与不闹一个样”,杜绝个别群众攀比、观望和“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良心理,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和公平性,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二加大拆迁安置政策宣传的力度在每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征用地之前,首先召开动员大会,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是一项有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相关法律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为此,在进行重点工程拆迁工作的时候,除了开好动员会外,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对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的干部要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尤其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更深层次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法律意识;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发现和提出的政策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实践证明,只有深入做好拆迁安置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才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许多矛盾才可得到预防和解决;三加强征地拆迁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征地拆迁的透明度和程序公正、公开,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协商,促进信息公开,在双方间搭建谈判协商的平台,进行平等的对话,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千方百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制定严格的拆迁工作程序,加强责任制;所有项目应当有详细的原始资料备份并尽量保留原始照片、录像等视听资料;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加强其工作责任心,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一般违法失职人员除追究其行政责任同时辅之以必要的经济处罚;三是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派专人到场参与监督;对调查结果要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清点、丈量的有关房屋权属、地上附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结果及补偿费用分别在被征地拆迁工作点或村、社的公示栏张榜公布,并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征地拆迁补偿的各种数据进行抽样核查,并对土地的总面积、地类、补偿标准等准确性负责,必要时可要求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四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利益征地拆迁后,农民的生活是否有保障、就业是否有出路,这是征地拆迁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必须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要探究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开发商、失地农民或被拆迁人之间最佳的利益联结,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第一,设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基金;可考虑将征地中土地补偿安置费及土地转用后的增值收益,作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第二,要尽快建立拆迁户拆迁后的养老、就业、医疗的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他们后顾之忧;尤其要提高拆迁户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如利用目前正在实施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失地农民积极参加;第三,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对失地农民进行实用性较强、易于学习和掌握的专业技能培训,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久之计;第四,多途径安排就业,提倡自主创业;在与用地方积极协商的基础上,尽量安排失地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在劳务用工上优先考虑拆迁农户;鼓励失地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采取土地或资金入股企业等方式,为拆迁户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提倡支持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贷款、政策、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骗取补偿,加班加点在拆迁区域内抢修抢建、突击装修、非法占用土地搭建违章建筑、煽动组织族人或群体阻挠工程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果断、坚决地予以打击,以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拆迁过程要摄影摄像,保全拆迁证据,严格掌握拆迁政策;六加强部门、街道间的协调合作;拆迁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间密切合作;建设、发改、规划、国土、财政、房管、公安、执法、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及相关责任街道应密切搞好协调配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及时解决拆迁中的难点问题,缩短拆迁纠纷处理时限,并加大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顺利进行;新闻媒体应加大对拆迁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解决人们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改善依法拆迁的社会环境,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理解和配合拆迁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拆迁工作的良好氛围;。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化建设是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和载体,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

就城市建设来说,征地拆迁是关键环节。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导致了各种矛盾冲突,从而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现将滨州市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不稳定问题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几年,滨州市房屋征收工作进展顺利,房屋征收量呈稳步上升趋势,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市房屋征收工作成绩显著,房屋征收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2010年,全年完成38个征收项目,面积达121万平方米,征收资金达7.31亿元。

一年的征收量是前十年总量的综合;2011年上半年房屋征收总计:约5040户,征收面积约123.13万平方米,补偿金额约9.51亿元。

同期相比,超过去年全年的征收量。

二、存在问题(一)征收涉及个人利益,有的被征收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征收观念,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

一是对补偿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

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下岗、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二是为谋取利益,违反规划,突击建房、擅自改变结构和加层的现象普遍存在。

我市于2003年对全市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了摸底录像,据近期调查显示,到目前为止,违规建房现象还是屡见不鲜。

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是超越红线建设、改变结构和擅自加层已成既定事实,政府如果严格执行规划及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就要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必然引起居民对抗甚至群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城市安全隐患。

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简版)

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简版)

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几年来,在推进城市化、加速城市建设、改变城市面貌的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征地拆迁问题。

在很多地方,征地拆迁已经成为基层党委、政府的经常性的主要工作,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工作。

由于征地拆迁直接牵扯到地方政府、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利益,因此日益成为当前各种矛盾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一、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当前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很多,但归结起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表现在政府方面,主要是违法征地、未征先占、以租代征以及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等问题。

表现在被拆迁户方面,主要是嫌补偿低,乱搭乱建乱装修乱栽树,以尽可能多地套取补偿款。

具体问题如下:1、由于受土地指标的限制,很多地方普遍存在未征先占、以租代征、强迫流转等问题。

据统计和估算,国家分配给一个中等县每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大约200亩,而各个县实际上占用的土地,包括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每年都在近万亩,这些被占用的土地大都是基本农田。

以此推算,全国每年新占用耕地约在2000万亩左右,5年就要减少近1亿亩耕地。

而所谓的土地开垦复耕、土地指标增减挂钩等,纯属文字游戏和掩耳盗铃,对控制耕地的被占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相反成为地方上滥占耕地的借口。

2、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不按法律规定办事,补偿太低。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以旧换新,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同区位新房价格进行补偿,拆迁户有选择补偿形式的权利。

但是,在一些地方,为了帮助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政府往往站在开发商一边,如果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就按旧房的评估价补偿,而评估价往往压得很低。

被拆迁户为了不至于损失太大,只好放弃选择货币补偿,不情愿地选择旧房换新房。

但是,被拆迁的旧房面积往往小于新建住房的面积,拆迁户还需支付巨额差价,加重了拆迁户的经济负担。

3、征地拆迁有谈判、讨价还价的性质,双方交易比较隐蔽,往往产生权力寻租,容易滋生腐败。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开发建设项目或城市更新等目的,对居民或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和拆迁的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困局,如何应对这些困局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一、征地拆迁中的困局1.公平补偿难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存在争议,很多居民认为政府的补偿标准不够公平,导致拆迁过程中出现抵制和抗议现象。

2.社会稳定问题:一些拆迁过程中,因为征地拆迁导致了失业问题、居住问题等,使得社会秩序变得不稳定,出现了社会不满情绪和社会冲突。

3.法律纠纷困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不明确,导致了一些法律纠纷的出现,给整个拆迁过程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4.生活困境问题:在拆迁过程中,一些居民由于失去土地和房屋等基本生活条件,使得他们陷入了生活困境,导致了社会问题的出现。

二、征地拆迁应对策略2.社会稳定保障:政府在进行征地拆迁时,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拆迁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尽可能减少因拆迁而导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3.明确法律法规:政府要加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明确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标准,防止出现法律纠纷,保证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4.生活保障政策:政府要出台相应的生活保障政策,帮助拆迁居民解决生活困境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问题的出现。

1.加强政府管理: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补偿标准,保证征地拆迁的公平合理进行。

3.加强宣传教育: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减少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法律纠纷。

结语:征地拆迁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必然现象,如何应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是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府要加强征地拆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困局和问题的出现。

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的关注和监督,共同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征地拆迁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但同时也伴随着许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征地拆迁的不稳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平性问题、补偿问题、社会稳定问题和法律执行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确保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

首先,公平性问题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也是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来源之一。

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土地的占用和资源的分配,容易引起冲突和争议。

因此,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征地拆迁机制非常重要。

首先,应该加强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公正性。

其次,需要强化公众参与,听取民众的声音和诉求,提高征地拆迁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最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标准,防止不合理的征地拆迁行为。

其次,补偿问题也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不仅涉及到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也与地方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他们失去了土地,需要合理的补偿来保障他们的生活和发展权益。

同时,补偿政策也需要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平原则,避免过度赔偿和浪费资源。

因此,在制定补偿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差异化的补偿办法,确保补偿金的充分和公平性。

社会稳定问题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社会冲突和不满情绪,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稳定机制非常重要。

首先,需要加强与被征地农民的沟通和交流,解释政策和规划的合理性,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力量的建设,提供咨询和帮助的服务,缓解冲突和解决问题。

最后,加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保障征地拆迁过程的安全和稳定性。

法律执行问题也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政府权威和社会秩序。

征地拆迁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包括土地所有权、合同约定和人身权益等。

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征地拆迁是一种改变城市发展的必要的手段,但在拆迁的过程中会存在诸多不稳定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冲突、影响生态环境、社会维系和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一、经济利益冲突征地拆迁过程中,会出现经济利益冲突,其中各方政府机构、地方企业、施工单位、被拆迁居民等可能存在不同社会经济利益,导致悬而未决、对立和矛盾冲突,因此实施拆迁时要特别注意防止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

二、影响生态环境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不加以管理,就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甚至会造成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从而造成自然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环境的危害,从而引发当地居民的不满和社会上的不安,进而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

三、社会维系征拆过程中,存在社会维系问题也会引发不稳定性。

例如,拆迁会迫使部分居民搬迁,原来的家园被拆除,居民会受到巨大的心理和精神冲击,出现情绪抑郁、失去信任感等心理需要,进而引发社会上的冲突等不稳定现象。

四、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征拆过程中,存在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拆迁过程中,如果技术支持不足,设备不先进,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比较低,将影响拆迁的效率,进而引发拆迁过程中的拖延。

以上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要解决这类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一、调整拆迁政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完善拆迁政策,既要有助于实现城市建设目标,又要考虑全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双方的平等和公平。

拆迁价格需定期调整,以便充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拆迁效率为了提高拆迁的效率,要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采用新型进行拆迁,才能把拆迁过程完成得更加快捷、高效。

三、考虑社会影响拆迁过程中要及时考虑社会影响,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尊重居民意见,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尽可能给予保障,以便缓解居民的心理冲击,不因拆迁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生态保护征拆过程中,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例如增设排污口、排放尾气等。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指政府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和拆迁,以进行城市建设、农村改造或者其他公益性项目的行为。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住户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合理赔偿的一种补偿方式。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日益凸显,一些不合理和不公平的现象层出不穷,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本文将从农村征地拆迁的存在问题和建议来探讨这一问题。

1.制度不完善。

目前农村征地拆迁制度体系仍然不够健全,多方面的政策法规缺乏配套,导致征地拆迁补偿中的许多问题难以解决。

2.补偿标准不合理。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是一个影响农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包括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等,都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

3.补偿征收程序不规范。

在征地拆迁中,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程序不规范,存在不按程序行事、违法违规行为,使得征地拆迁中很多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害。

4.农民权益受损。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居民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包括赔偿不足、强制拆迁等问题。

5.征地拆迁后的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问题。

在征地拆迁后,一些地方对于拆迁后的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不够重视,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建议1.完善农村征地拆迁政策法规体系。

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征地拆迁制度的完善力度,健全相关法律和政策法规,为征地拆迁提供法治保障。

2.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和房屋的实际价值等情况,合理确定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4.加强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帮助农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建立健全农村征地拆迁监督机制。

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征地拆迁的监督机制,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纠正扭曲政策执行,确保公平合理、合法合规的实施征地拆迁。

结论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影响着农村稳定和社会发展,必须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的开发区建立和小城镇建立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居民拆迁安置成为热点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如果任其开展下去,将会引发社会危机,其后果难以设想。

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政府行为,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展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浅薄的意见汇报如下。

一、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要求多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锋利的、突出的社会问题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还出现一旦要拆迁,就闻风乱搭滥建、抢占抢种、违规加层、突击装修等违规现象,用价格低廉的建筑材料、粗制滥造的施工工艺套取高额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引发信访事件增多。

征地拆迁引发干群矛盾激化征地居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

征地拆迁带来的社会心理问题。

征地拆迁使得原有的社会构造被打破,血缘、亲缘、地缘关系被撕裂,熟人社会的解构,新社区的重组,我区高云、岩门和沙坪安置区共将安置约1300余户,给人们的心理带来很大的影响,造成很多的社会心理问题。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特点我区正处在加快建立工业园区和推进小城镇建立的时期,征地拆迁逐渐增多,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日渐增加。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矛盾涉及面广,数量呈上升趋势。

随着工业园区的开发、高速公路的建立和小城镇的开发,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发的信访呈增长趋势。

多数群众反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和安置问题,还有的反映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人员违纪问题。

二是矛盾的焦点变成党委和政府。

农民失地,居民失房,间接、直接都是政府行为主导的,政府集裁判员和运发动的角色、调节者和经营者的角色于一身,管了过多的事情,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因而成为矛盾的焦点。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屋征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涉及到土地所有权、抵押、租赁等多个方面,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又更加复杂,因为涉及到政府、居民以及企业的利益相关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借鉴经验,制定出更科学、规范的操作方案,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居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问题
1、政府征收土地时信息不够透明。

政府在征收土地的时候,有时候会不够及时地发布具体的政策,导致居民和企业缺乏了解自己权益的机会。

2、征收程序不够规范。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政府和征收人员可能会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从而影响企业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3、赔偿问题不够公正。

在征收中,很多时候政府会对征收对象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金额并没有得到合理计算,从而导致居民和企业投诉。

二、对策
1、政府在征收土地时要更加透明。

政府应该在征收过程中及时公布自己的计划和政策,让居民和企业有机会了解到他们自己的权益,在政策制定后,政府也应该给出细节和实际操作的步骤和标准,这样有助于消除居民和企业的疑虑。

总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问题需要及时予以解决。

不仅要完善政策制定和宣布,同时需要制定更具体、更科学的工作流程和标准,以保障居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需加强对征收人员的监督,确保他们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以期达到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征地拆迁问题日益凸显。

虽然针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政策和法规已经制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农民的合法权益仍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本文将分析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一、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1. 补偿不公在一些地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导致农民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一些地方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不够科学,导致补偿不公,给农民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2. 权益保护不力在一些地方,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和开发商往往是强势的一方,农民的小产权利益得不到保障。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为了谋取私利,会采取不当手段,对农民实施威胁恐吓,使得农民丧失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3. 补偿方式单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地方只关注到了对农民的经济性补偿,忽略了对农民的社会性和心理性的关怀。

征地拆迁带来的社会关系和心理压力没有得到及时化解。

二、解决建议1. 合理设定补偿标准政府应该根据国家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结合当地土地市场行情,合理设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加强监督管理政府应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 维护农民权益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障。

4. 多元化补偿方式政府应该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充分考虑农民的社会和心理需求,采取多元化的补偿方式,让农民在失去土地的获得一定程度的社会和心理支持。

5. 完善农民安置政策政府应该完善农民安置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农民融入城市生活,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补偿标准不合理、权益保护不力、补偿方式单一等方面。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和规范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中的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建设建设工程同步规划,许多群众在被拆迁时,连自己的家到底安置在哪里都还心中无数;推行多层公寓与农民生产生活的矛盾,由于部分撤村建居的社区土地没有按照政策收购,农民仍然要种地,住多层的农民,农具摆放问题难解决;农民思想观念难接受,为了生产生活方便,农户历来都是单门独户居住,拆迁后一下子要让他们与城市居民一样住单层套房,生活习惯难以改变,思想上难以接受。

而且这种安置方式也存在着许多弊端:农民的生活消费开支大大增加,楼房需要交纳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煤气费等各项费用,使农民不堪重负;原来可利用宅基地发展的家禽业、家畜业、手工作坊也被断送,农民失去了一定的经济来源;由于使用的是集体土地,这种楼房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难以正常进入房地产市场出售。

2.非住宅用房的补偿难点不少农民利用个人住宅开设家庭作坊的赔偿问题,先是房屋性质的认定,如果认定为住宅用房,就按一般的住宅用房处理,必将导致作坊关门;如果作为经营性用房就要给予相应的营业性经济补偿和设施补偿费,但新的经营场所难以安排,也将导致作坊关门。

拆迁后如果没有新的经营场所,原来的机器设备不能再利用,这部分人就面临新的就业问题。

现实中不少家庭作坊成了拆迁中的“钉子户”,他们要求政府解决经菅场所、提高补偿标准。

3.装修补偿问题房屋装修补偿也存在难点,许多原来装修比较好的农户,由于评估实行的是重置价标准,认为自己辛辛苦苦花了许多钱进行装修,现在拆迁赔偿价格比当初装修费还少,会有抵触情绪。

另外有些农户一旦知道自已的房屋马上就要拆迁,就突击装修房屋,抬高拆迁评估价,得不到理想的赔偿价格,就极力阻扰征地拆迁。

房屋装修补偿缺乏统一的规定。

(六)政府行为和职能出现偏差1.超前颁发拆迁许可证。

个别项目拆迁在没有拿到《项目建设用地批文》之前,为了赶工程进度,提前发放《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程序不到位,造成老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

这种情况很少,但还是需要行政部门尽力杜绝此种情况的发生。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雨城区姚桥镇司法所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城市化建设不断扩张和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和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尖锐的、突出的社会问题。

征地拆迁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对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带来了最直接、最彻底、最深远的影响,征地拆迁特别是大规模拆迁一度成为被拆迁农民、居民的“不能承受之痛”,由于征地拆迁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不再是个别的、单一的、简单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而是大量相互关联和制约的、愈来愈具复杂性、尖锐性、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与此同时,人们关心的问题和兴趣的焦点,也不再是抽象的理念或原则性问题,而是那些与现实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特殊的个性化问题。

近年来,因“十运会”、“绿博会”和河西新城建设需要,我区承担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工作,也由此而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对我镇乃至全区的信访工作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制约我镇社会稳定工作的“瓶颈”。

征地拆迁矛盾主要根源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引发了一些信访、上访不稳定因素。

通过就分析我镇拆迁工作的现状和原因,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提出解决不稳定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镇征地拆迁的基本情况及特点自2001年11月开始,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河西新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区承担了奥体中心、绿博会场馆和河西新城大部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据有关部门统计,几年来,我区共计征用河西地区土地26700余亩(约17.8平方公里),拆除农民、居民房屋15400余户,拆除了1250家工企单位各种用房;征地拆迁涉及全区75个村民小组,近4万人,仅“农转非”就达10418人;申购经济适用房10455套,其中,已选房的8257套,未选房的2198套;动用资金上百亿元,拖欠资金十多亿元。

总结我区的征地工作,主要有四大特点:一是时间长。

我镇大部分村属于城市规划区,加之拆迁政策和拆迁进度以及补偿标准等各种因素,各种矛盾及利益的交织比较复杂,我镇总的拆迁来讲历时时间太长;二是规模大。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精选多篇)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精选多篇)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精选多篇) 第一篇: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四城同创”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帮助下,按照省级园林城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绿化景观效果和档次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2xx年工作总结和20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一、xx年主要工作及成效(一)城区绿化整治效果突出,绿化景观凸显1、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实现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化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市民对城市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改变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严重缺乏、城市绿化保护的监督、执法和绿化成果巩固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的问题,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代市政府草拟了《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市政府已分别于今年9月、12月发布实施。

随着这些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实现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制度化。

2、全面开展拆墙透绿工作,实现城市绿化资源共享通过拉网式的调查摸底,我市城区具备实施“拆墙透绿”条件的单位(小区)实体围墙15处,共约5000米。

为顺利推进全市“拆墙透绿”工作,我局对照《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拆墙透绿”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市城管局领导、市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对拆墙单位上门逐一进行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全力推进“拆墙透绿”工作。

目前,南车机车有限公司、市公安局等10个单位已完成了长3500米实体围墙的拆除,新建了视线通透的穿透式围墙,其余单位正在制定“拆墙透绿”方案和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3、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实现古树名木“无证”零的突破今年7月,我局对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普查,对古树名木生存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理措施和解决办法,市城区共有古树名木52株(古树名木23株,名木群2处共29株),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园林处于9月上旬完成了市城区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首次为古树名木”挂牌正身”;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管护单位,并与管护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土地房屋征收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问题一、征收制度不完善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征收制度不够完善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目前,政府可能缺乏完善的征收管制和流程,相关法律和法规也没有得到全面执行。

这使得征收流程不够规范,缺乏规范的流程、规范的手续和标准的审批程序等影响了征收工作的效率,容易引发各种纠纷。

对策:市场经济的前提是法制经济,因此,征收制度需要经过完善,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且确保它们执行到位。

政府需要为征收管制设定正确的引导政策和具体流程,需要加强对征收的监督和管理,增加人员资源,并制作相应的材料。

问题二、征收费用发生不合理增长在一些城市,土地房屋征收费用不断增加,成为房地产开发的一个难题。

有些开发商通过不合理手段,让征收费用上涨,这导致了征收费用增长不合理以及购房者无法承担价格的问题。

对策:政府应该制定具体措施来规范征收费用,促进征收费用恰当快速增长。

其次,政府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每一笔征收费用归口到财务部门,同时还需要加强监察机制,避免个人和单位的违规操作。

问题三、赔偿标准不够公正房屋征收可能带来收益,也可能给被征收人带来损失,遭受资产的损失,这一点不应被忽视。

在征收过程中,赔偿标准对于被征收人非常关键,如果没有公正合理的标准,会引发社会不稳定乃至民事纠纷。

对策:政府应该制定公正公平的赔偿标准,并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赔偿标准符合市场价值。

政策制定者应该对问题的潜在影响有清晰的认识,他们应该了解到关于所有受影响的人在位置和财产价值中的变化因素,包括房屋的构成、建筑面积、居住时间以及改变地区价值的其他因素。

问题四、被征收人保障不足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的权益常常被忽视。

有时,被征收人在办理手续时没有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或是最终的赔偿款没有及时或合理地发放,给被征收人造成了困扰。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在合理范围内对个人或单位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的工作。

在征收工作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征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下面就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问题分析1. 征收程序不规范。

在征收工作中,很多单位对征收程序不够重视,缺乏专门人员负责征收工作,导致程序不规范,征收手续不完备,给后续工作和户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和损失。

2. 征收补偿不合理。

在征收补偿方面,存在着补偿标准不明确、补偿比例过低、补偿方式不合理等问题。

很多户主因为补偿不合理,产生不满情绪,导致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宣传工作不到位。

在征收工作前的宣传工作上,存在着宣传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导致户主对征收工作的了解不够,产生不必要的疑虑和抵触情绪。

4.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在征收工作的执行中,很多参与征收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不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给征收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和困扰。

5. 征收过程中的问题处理不及时。

在征收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拆迁补偿争议、异议登记、纠纷调解等,但是相关部门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不及时,给征收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扰。

二、对策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对策措施:1. 加强征收程序的规范化。

各相关单位需重视征收工作,建立健全征收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征收工作,并规范征收手续,确保手续的完备和合规。

2. 完善征收补偿政策。

相关部门应当明确征收补偿的标准和比例,确保补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并倡导采用多元化的补偿方式,满足不同需求和利益方的权益。

3. 强化征收前的宣传工作。

相关部门需及时向户主发布征收通知,解释征收目的和政策,回答户主疑虑,消除户主的抵触情绪,提高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征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使其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技巧,保证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当前某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多篇)

当前某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多篇)

当前某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多篇) 第一篇: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XX年年,是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体制大变革、机制大创新、政策大调整的一年,征地拆迁涉及面广,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中,某些项目在实施征收工作过程中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指挥部、建设单位、乡、村等开绿灯,私自增加补偿或奖励标准,虽然给被拆迁户带来了少许的利益,却混乱了整个区域的标准,使得各个区域的征收标准不一,给其他项目的征拆工作带来阻碍。

2、补偿价格偏低随着城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发展,物价、房价均大幅度上涨,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相差甚远。

在我所涉及的部分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处于湘潭市近郊,如涟水名苑项目就是在湘潭西大门繁华地段,多为门面和仓储,拆迁户的期望值比较高,而按照现在补偿政策标准,他们得到的补偿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房价、物价等涨幅较大,拆迁补偿标准没有跟随物价水平一起调整,拆迁户普遍认为补偿价格较低,抵触情绪,致使拆迁工作难以开展。

3、保障措施不够配套保障措施主要是就业、交通、生活、医疗、教育等措施。

在安置方面:按照政策规定,在征地拆迁中,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安置是拆迁的前置条件,但是目前我们所实施的项目,安置普遍滞后,都是先拆除再安置,有的项目甚至出现拆迁多年无法住进安置房的情况,如湘大扩改建项目。

在就业保障方面:被征地拆迁农民在征地后失去土地,由于文化、技能等方面处于弱势,找工作很难;在社会保障方面:我所目前的征收项目大多处于城乡交接处,经过以前的多次征收,一般情况都是人多地少,由于以前没有办理社保,一方面因征地数量少,人数多,提取的社保资金不足购买社保,要老百姓自己掏钱又不愿意,另一方面,如涟水项目新华组有农业组和非农组,非农组在90年代进行了征收,村民进行了农转非,此次征收农业组土地,办理村民社保时,非农组的想借机一起解决,故未达成协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不断加速,农村征地拆迁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农村征地拆迁不仅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关系到数以亿计的农民利益和权益的大事。

现实中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农民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等。

本文将就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1.不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现实中,部分地方政府对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不合理,导致征地拆迁补偿金额过低。

有的地方甚至将农民的土地价值定得非常低,这种做法导致农民因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

2.强制性征地拆迁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对农村征地拆迁采取了强制性手段,导致部分农民被迫放弃自己的土地,无法获得应有的补偿。

3.破坏农村社会稳定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补偿不合理或者强制性征地拆迁,导致了土地流转、农民迁徙等问题,进而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4.农民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作,导致农民的利益被忽视,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政府应该建立公平公正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合理评估土地价值,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合理的补偿。

2.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政府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征地拆迁。

并且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确保征地拆迁程序合法合规。

3.强化社会稳定保障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注重社会稳定,采取措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迁徙得到合理安置,并在程度上补偿其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政府要强化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监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监督开发商合法开发,保障农民权益。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政府加强对农村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

农村征地拆迁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影响到千千万万的农民的利益。

政府应该充分重视,合理制定政策,建立公平公正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加强监管工作,确保政策顺利执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措施。

在实施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拆迁补偿不公、信息不透明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影响了整个农村社会的稳定。

本文将就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 拆迁补偿不公在一些地方,拆迁补偿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或开发商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不够合理,另一方面是由于权力不对等导致拆迁补偿协商的不公平。

由于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能力不足,导致他们在补偿协商中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容易受到剥削,这就使得农民在拆迁过程中获得的补偿并不合理。

2. 补偿款分配不合理在一些地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或拆迁单位的贪腐现象,另一方面是由于补偿款的分配不符合实际情况。

在一些地方,拆迁补偿款往往被滞留或挪用,导致农民无法及时获得应得的补偿款,甚至出现了一些暴力拆迁事件。

3. 信息不透明在一些地方,拆迁补偿过程中的信息不透明,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或拆迁单位不向农民充分透露征地拆迁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是由于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一些程序和规定并不清晰。

这使得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难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也难以通过法定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建议1. 建立健全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针对拆迁补偿不公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按照公平的标准获得应得的补偿。

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补偿机制和制度,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害。

2. 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机制3. 加强信息透明和合法程序的保障针对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信息透明,完善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机制,确保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也能够通过法定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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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的开发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居民拆迁安置成为热点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引发社会危机,其后果难以设想。

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

一、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要求多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尖锐的、突出的社会问题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还出现一旦要拆迁,就闻风乱搭滥建、抢占抢种、违规加层、突击装修等违法违规现象,用价格低廉的建筑材料、粗制滥造的施工工艺套取高额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引发信访事件增多。

征地拆迁引发干群矛盾激化征地居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

征地拆迁带来的社会心理问题。

征地拆迁使得原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血缘、亲缘、地缘关系被撕裂,熟人社会的解构,新社区的重组,我区高云、岩门和沙坪安置区共将安置约1300余户,给人们的心理带来很大的影响,造成很多的社会心理问题。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特点我区正处在加快建设工业园区和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时期,征地拆迁逐渐增多,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日渐增加。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矛盾涉及面广,数量呈上升趋势。

随着工业园区的开发、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小城镇的开发,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发的信访呈增长趋势。

多数群众反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和安置问题,还有的反映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矛盾的焦点变成党委和政府。

农民失地,居民失房,间接、直接都是政府行为主导的,政府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调节者和经营者的角色于一身,管了过多的事情,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因而成为矛盾的焦点。

三是矛盾解决难度大。

矛盾的主体不再是单个的个体,而突出地表现为不同的利益群体,以个人利益为纽带形成松散型群体组织抵制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涉及切身利益,涉及的问题尖锐,多种矛盾相互交织,法律政策性强,矛盾容易激化,激化的方式日趋群体化、暴力化。

因此矛盾解决的难度较大。

三、征地拆迁中不稳定因素的成因分析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问题,其成因与发展较为复杂,有相当一部分具有多样性和典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强烈的利益冲突。

征地拆迁中不稳定因素的主要根源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

首先,从城市来看,城市搬迁改造带来的土地增值利益分配问题,逐渐成为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矛盾的根源所在。

而矛盾的难调和之处就在于少数被拆迁者过多的期望超越了拆迁方乃至社会的承受能力,以至其成为不稳定的主要根源。

其次,从农村来看,征地最重要的是改变了农民的身份,并因此对其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

被征地农民在获得了相应的补偿后转变为城市居民,大多数缺乏新的生活技能,因此心理上有担忧、有惧怕、有抵触,而且农民考虑更多的是“农转非”之后的生活保障问题,他们希望能够用土地换来优于基本社会保障的待遇,但现行的法律政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约了他们这种预期愿望的实现。

2被征地拆迁群众盲目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对政府存在依赖情绪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农民处于弱势地位,为寻求今后生活的保障,势必会千方百计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产生极端行为。

在城市规划区内,农民抢建、抢装潢和突击性违规发展种养殖业等现象较为普遍,违章建筑行为大量存在,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更导致了征地拆迁成本的增加,与现行补偿政策形成冲突。

从被拆迁人的角度看,部分被拆迁人,特别是农民对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抱有抵制情绪,对进城务工的前途迷茫,对城市生活不适应,同时我国目前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使一些农民对土地征用后的生活预期下降,征地后生活水平与征地前落差较大,导致群众将情绪全部集中到政府或征地拆迁主体身上,提出不切实际的后期补偿;同时,个别拆迁户存在靠拆迁致富的不切实际心理,对维权手段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正常思想,集访、群访、重复上访和故意阻工事件时有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当前征地拆迁日益困难。

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

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3涉及拆迁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由于现在有许多适用土地方面和房屋拆迁方面的新颁布法律出台,许多配套实施的规定尚未出台,而原来配套实施已废止法律的法规未修改,能否继续适用问题存在争议。

应该说没有抵触的是可以适用的,但新颁布法律中有些内容如何具体操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出台相应的规定。

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4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过程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过程涉及到多方利益,虚报、谎报等弄虚作假的不法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为被拆迁户虚增室内装饰材料及设施,虚增室外构筑物面积和虚增其它设施数量、面积,以及帮助假离婚的被征地拆迁农户骗取安置房套数等手段,帮助被征地农户骗取征地补偿款,从中收受贿赂,从而造成国家财产的严重少数地方政府、村干部和用地单位土地法制观念淡漠,不依法办事,违法违规征占农民土地、房屋所有权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依据、程序、利益分配不公开、不透明,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农民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引发一些群众因猜疑而上访。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

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

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5少数被拆迁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淡薄。

少数群众在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总认为正常维权成本太高,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认识,通过群体、越级上访,采取堵门堵路、阻工闹事等方法,阻挠机关正常办公,制造扩大影响,向政府施加压力。

也有极少数人通过拆迁,漫天要价。

个别上访户的上访诉求过高,或者掺杂个人因素和一些无关事项,尽管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仍难以息访息诉。

从近两年来一些大规模的集访和群访事件来看,引发群众上访的原因是多样的,即便是6、有的部门在拆迁中不能抓住实质性问题做过细工作,方法简单化有的被拆迁人问这样一个问题:“土地是集体的,房子总是我的”,言外之意是房屋所有权还受不受保护?这个问题不能讲提得没有道理,没有道理的事要做,不可能没问题,所以我们讲现在采用由国土局直接责令被拆迁人退出土地的方法进行拆迁是一种超常规的变通方法,无论法院、国土局都有相当大的风险,我们多次讲采用这种方法拆迁,归结到问题的解决,仍是要把重点放在拆迁安置、补偿上,对这些被拆迁人更要做过细的工作,不能一拆了置,更不能一推了之。

但现在有的部门,只要法院去强制执行了,就放弃做被拆迁人的工作,要他们来找法院,说是法院强拆的,不是我们拆的,你们去找法院,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和做法。

(三)被拆迁户方面的原因1、漫天要价,大肆建造违法建筑,虚列补偿项目,增加了拆迁成本该现象既有政府或职能部门的责任,也有被拆迁人的责任。

说政府或其职能部门有责任是讲若干年来对违法建设清理力度不够,对危害性认识不深,重视程度不足,未形成把违法建设作为一项常务性工作来抓,进而导致有的被拆迁户因原有拆迁工作中存在认可违法建筑予以补偿的现象而以此为诱因,产生想趁拆迁捞一把的不良动机,致使存在拆迁拆到哪里,违法建设建到哪里的怪现象。

但从根本上分析,仍然应归责于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此危害认识不够,甚至相互职责推诿不去积极处理,直至遇到上级政府压力,才临时予以处理,导致时间紧,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操作不到位,甚至明显违反法定程序而违法行政,相应损害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

2、被拆迁户方面存在借拆迁要高价的思想,人为增加拆迁工作难度拆迁要高价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被拆迁户素质不高,认为这是最后一次敲政府的机会,有意识地抬高拆迁补偿价格;二是被征地拆迁农民基于对征地后离开了长期赖以生存的土地、今后如何生活的顾虑,为积累后半辈子的生活费而漫天要价。

另外,被征地拆迁农民对国家建设项目的不了解,对征地后该项目能否正常运作,创造相应预计的经济效益,对今后自己的生活能否有保障心中没底,对征地拆迁不配合不支持,有抵触情绪,这些也是形成拆迁难的原因之一。

3、在实际工作中,群众对拆迁工作普遍存在“三怕”:一是怕补偿政策多变。

以我市为例,曾经实施的拆迁政策很不统一,同样是房屋拆迁,道路、工业、城镇建设等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乡镇之间拆迁政策也不统一,早几年和晚几年拆迁补偿标准也不相同。

群众看到拆迁政策不断变化,拆迁补偿标准一次比一次高,感到早拆吃亏,晚拆受益。

二是怕干部办事不公。

群众普遍认为,当前是人情社会,在拆迁工作中,干部存在办事不公的现象,对有头有脸的、沾亲带故的拆迁户搞特殊,对犟头户无原则迁就,感到“老实人”吃亏。

三是怕带头拆迁生事。

一些地方拆迁户为争取更多利益结成利益同盟,同盟成员不得私自和政府签订拆迁协议,一些拆迁户虽想早签协议了事,但生怕遭到其他拆迁户反对,造成孤立被动。

4、农村补偿分配问题,诱发农民抵触情绪。

目前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存在二难:一是确定分配对象难。

以户口分类,存在农业人口,村居民组人口、征地上迁入人口,出嫁未迁出、嫁入未迁入人口的矛盾;以土地承包对象分类,存在有承包地但户口已外迁人口,因出生迟未分到承包地的农业人口,死亡人员的矛盾。

二是确定分配方法难。

土地征用时,对一个行政村往往只是局部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差异,存在以村还是以组为单位进行分配的矛盾,各自围绕自我设定分配方法,只要不顺他心就产生抵触情绪,拒绝配合、拒绝签字、拒绝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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