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证明
股东张三、张四是家庭共同成员。现张三出资XX万元设立广西玉林XX贸易有限公司,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张四出资XX万元设立广西玉林XX 贸易有限公司,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投资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